她能说什么,她整个人都软了,生命在这一刻被重重的折出血痕,而犹不自知。从表面上看,她仍是完好的一个。面对背叛挫折与打击,却仍能保持清醒。于是她坐在这里,听见自己嘻嘻哈哈的说道:“太严重了,是误会吧。”这便已经是进步,如果是两年前,万芳晴一定会尖叫着喊出来:“为什么?为什么?”
哪里能给出答案。如同在荒野中觅食,走避行逃,哪里能分得出这是本能,这又是后天的教养。更何况从人的生物性上看,这两样选择,没有谁比谁更尊贵。活命而已,才不过脱离丛林数仟年,就有许多人忘了,何谓尊重生物的属性:吃穿懒乐哀。这是最最没有目标的一种活法。但那又如何?那些道理与教义,虽然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却偏偏不喜欢。
这样的任性,如同小儿女一般。若不重重的惩戒,让世界的真理正义何在?于是便有人设了无数的门坎,自人的出身之日起,便需要不停的做出选择:选择主流所认可的东西,方可获得更丰裕的物质与更自由的生活氛围。不管这东西是姓“封”还是姓“资”------其实都少有人真正从心里探究与追溯,正所谓入境随俗,谁会管周围布置的花红还是柳绿。只需蹦高便可有糖吃:这样的模式,前有科举,后有高考;里有八股,后有议论;却都是仟股一脉,发于一心。只少了天下英雄尽入吾嗀中的张狂得意。
现在有一个词组是“一切归功于人民。”可人民是什么?不过是百姓。百姓的首要却是过日子:三餐一宿,一份工作,环境平和,不淫不晦不盗不抢。今天张三迎亲,明日李四娶媳,后日更有白事铺张:那是死。是一个人自生来便要去往之地。有甚可争有抢?
在这一刻,有什么如闪电一般击中了芳晴的头脑。这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感觉到,原来“历史”并不只是高考科目中的一种,背过即算。在某些时候,历史能打消人心中的妄念,帮助人看清楚自己的能力与位置:原来,她只是这样的人罢,论智商论本事,皆为下下等。她能挣扎到现在,便已是侥天之幸。
象她这样的人,芳晴一阵心寒,不能不把她所看过的宫廷文拿出来与现实做比较。这是她对于历史最最熟悉的部份了:影视文字铺天盖地。让人不能不想,在这个时代,历史对于现实最大的功用是否就是将过去岁月里所有勾心斗角人心叵测的情节细细勾了给人看,这或许就是市场对现实最最忠实的反应吧。所以,没有英雄,也不会有拯救。那些细小的,在情与爱欲中挣扎的小言情,就是对人心最好的舒缓。能逃避,能自欺。当然比要正视,要直面来得更轻松,或许更好。既然那些心存大志的人过去有,将来有,那么现在也不会缺。
谁知道会被领上哪条路?虽然她过去为了谋生也学了不少道理,但却早已被现实剥落殆尽。余下的不过是一个精神软弱的人,跟从的是食物与居所的方向。唯此而已,如果说她头脑中还残存了什么,那也只是一份深深的戒惧。对于每一个想要接近或是亲昵的人,她都会在心中暗问:所为何来,我有何便宜可占,自己又有什么可以交换?-------这样的心态,已经与她父母颇为类似。如果说万树德与李明彩的现在是因为过去种种之浩劫,那么芳晴却又是因为什么走到了今天?除去她自己的无知软弱以及庸俗,在她立身及长所被迫接受的精神遗产里,究竟有没有让她毁灭及消沉的部份?不要来讨论数仟年文明洋洋煌煌,一个子女最好的导师就是父母。而芳晴上一辈的人,又有多少是真正对他们经历的历史有过反省。从人性上,如果有,可以肯定的说,现实不会是这个样子。当然,这是另一个故事里要讲的细节了。相遇。一个人和另一人的相遇。一个人的历史背景和另一个人的空白相遇。那会是温暖吗?说实在的,芳晴不知道。在夜色里,她只感觉到冷。她站在街边,细细的啄磨了一阵子自己对苏楷的回答。确认圆滑无误这才抬脚往宜敏的住处赶。
她总要回家换衣服吧?芳晴说。心里半是恼怒半是好奇,还有一丝想看好戏的冲动。
苏楷是怎么说的:
一个人遇见什么样的人,遭遇什么样的事,其实全拜托自己眼光所囿,识见所赐。若是先存了浮华的念头,眼中所见的便只有狡狯小儿浪荡子弟。
好,很好。在这一刻,她比任何时候都要相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老天有眼自会惩治为非作歹之人。如果天不嫌她姿容丑陋不堪大用,那么她或许能为临门一脚尽些许绵力。万芳晴想到这里,冷静的呵了下手。然后从容的打开门锁,欢声道:“我回来了。”
室内空空,一地清静。
她于是拨电话给宜敏。还没开口,就听见小孙在手机那头“啊”了一声然后问:“你去了哪里?”
在从前芳晴断不会想,这简单的一句问话里究竟有多少破绽。可现在,她明白了,全都明白了。她于是不在意的做了个姿势,夸张的大声喊:“你没有看到我给你的短信?”
当然啊。宜敏开始絮絮的解释。让她连插嘴的机会也没有。那边很静。应该不是一个人。芳晴喂喂的喊,然后再拨。才响两声杨志就接了。于是万芳晴温柔的,羞怯的,带着万般为难的对杨志讲:“你能不能请宜敏接下电话。她可能手机没电话,我才说了两句就断线,再也拨不通。是真的,我钥匙丢了,现在在宿舍门外,进不了屋。”
“那我来接你。”
她虽然没有想到会是这个回答,却也不会再象从前那样傻得想要拒绝。万芳晴愣了两秒,飞快的跑到楼下通宵营业的超市把钥匙寄存在自助储物箱。然后她便等,漫长的,好象也就是一个哈欠的功夫。杨志就开着辆捷达过来,簇新的,招摇在街边。以他这个年纪,他这个收入,他这个身份,这已经是很风光的事了。芳晴看见有女人羡慕的上下打量自己,她于是越发小心戒慎。离车足有两步远的距离,便停下小心的张望着低声喊:“宜敏。”就是这两个字惹到了小杨,芳晴被他三两手强塞进车然后开车扬长而去,专往偏僻的地方走。
“你喝酒了。”芳晴拍他:“快停车,为了宜敏,你也不能这样。”
车子嘎啦一声停下。杨志的脸青得象天上的云。
“你知道的?”他问。
到底是新手,芳晴要迟了两秒才能调动起情绪做了个遮掩以及惊慌的眼神反问道:“什么?”
那么便是真的了。芳晴一向有些笨,杨志痛苦的把头俯在方向盘上压抑的说:“宜敏有了旁人。”
在这一刻,他的心碎了。而耳边传来的,犹是絮絮的劝说:“没有,没有的事。宜敏爱的是你,你们是初恋啊。”
“我都看见了。”他用尽力气大吼。身边女子,似被吓得呆住,不敢再置一词,唯有眼泪滚滚而下。就算是那一夜,他与她的那一夜,他离开她去到别人身边,她告诉他宜敏离开的原因的那一日,她都未曾哭过,而只是一个人默默的忍。一直在忍,这样的忍耐,旁人不是不知道,包括他自己。只是因为轻视,因为她没有用处,而选择视而不见。在这个现实的世界,她究竟是怎么活下来的。杨志心酸的把芳晴抱入怀中,这便是传说中的机会么?万芳晴深深的咬一下上唇,狠狠的挣脱出来,慌张的,眼里分明有着不舍:“宜敏,宜敏。”她倒是只会说这两个字,想起苏楷说的‘孙宜敏跳上凳子发表演讲’不由得黯然失笑。果然是一个人付出多少,便能得到多少。论才智论果敢论手段,她万芳晴皆是下下等。所以看看她此刻坐的,也不过就是辆捷达。
已经比公车好很多。不挤,不臭。空气里有好闻的新鲜的布料香味。宜敏此刻坐的,是真皮的吧。她恍惚的想,双眼微和,脸上泪痕狼籍。然后有一个人,在小心的为她擦拭。他一路护送她回家,回那个男人自己的家,却没有提出任何要求。而她又累又倦,满足得如同一只醉过去的小猫。温驯的,紧紧的攀援住身边唯一的浮木。她就这样睡过去,直到被铃声吵醒。那是谁的手机,她也不管了,只是懒懒的应了声“啊?”在电话那头,是那个人吧。芳晴钝了两秒,从沙发上起身,把手机递给睡在床上的杨志。而后折回来,继续沉沉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