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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3

03

开去机场路上很通畅,我坐在烨霖旁边,显得有点无知般的兴奋。

“烨霖,我已经很久没有出来了呢。”宽阔的马路上一会儿经过一辆车子,一会又经过一辆,刷的就只剩下了一道影子。

“简臾是怕失去你。”

“是啊,大家都这么说。”我不否认。

“我昨天看了他的首场个演,他是真的喜欢你的。”

“嗯。”我简单的回答,只是说明我听到了而已。

“欢兮,忘了以前的事,和他重新开始吧。”他始终看着前面,我看到前面的道路映在他瞳仁里,长长的一条,看不见尽头。

“那么浅纱呢?”我问。这是一个很实际的问题,并不是想讽刺谁。

“欢兮,”他终于回过了头,“简臾对浅纱的爱,只是习惯了。”

“小心开车。”我想转移话题,一念之后,还是决定跟烨霖谈谈。

“爱的最高境界,不就是习惯吗?”

烨霖沉默,因为他知道我说的很对,这让他之前的安慰,显得苍白无力。

“他习惯了帮浅纱打点好一切,包括三餐,他习惯了站在背后看着浅纱,没有被她看见也不要紧,他习惯了不断说爱她,即使浅纱只会揉揉他的头发说知道了……所以季浅纱坚定得拒绝他的时候,他才输的这样一败涂地。”我自顾自地叙述,声音平静地让我无法置信,这是一说到简臾和季浅纱就激动不已的唐欢兮吗?

“你是在说你,还是在说他们?”

“喂,苏烨霖,你有必要说的那么明了吗?”我瞪他,“我对他的爱,没有他对季浅纱的那么深,不然的话我也会像他一样疯掉。”

“浅纱去了加拿大,不会再回来了。”

“我知道,所以他在多伦多开了首场个演。”

“他最后一曲是弹给你听的。”

“我没有听。”我回答得有点离谱,显然烨霖被我骇住了,半晌,他转过头,一个字一个字的说:“欢兮,你不爱简臾了?”

被他这样看着,我极不自信地把头转向车窗,我已不像以前那样,浑身都是桃红色的,即使不是最美的,也是最光鲜的了。现在的我,苍白单薄,像被调低了对比度和色彩的屏幕,暗了也苍白了一圈,这让从不知天高地厚的我很没有自信。

“你说待会我们会不会接不到他?说不定他想留在加拿大,不回来了呢!”我还是把答非所问进行到底,呵呵乱笑。

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话,我专心致志地欣赏着窗外榕湖大桥上的景色,很美,云显得好低,仿佛伸手可及。

——

“唐欢兮,把手伸回来!”

“为什么?这里的云好低,我想摸摸看。”我不管他的怒斥,几乎将半个身子都升到了天窗的外面。

“我警告你,别耍白痴了好不好!”简臾近乎是用吼的,尾音被风吹到外面的空气里,让我不由得抖了抖身子。——

那天的我,终究是不可能摸到外面的云的,即使它离得我再近。不是我的,我终究触碰不到,所以我很理智地放弃了。

我们在机场的咖啡厅等了半个小时,期间我点了一杯西米露,两碗龟苓膏,一块起司蛋糕。当广播里温柔的女声说多伦多的航班已经到达的时候,桌上的食物已经被我全部消灭。

烨霖走在我的左边,伸出一只手护在我的身旁,不让拥挤的人群挤到我,我感激地抬头看着他的下颚,这个角度,让我想起我的父亲,他总是留着青青的胡茬,满布沧桑。而烨霖不同,年轻的下颚是充满朝气的倔强,这点跟简臾很像,每次我在他身旁,一抬头,便如看到圣光。

我们站在VIP通道口,这里几乎没什么人,只有冰冷的栏杆,我漫不经心地蹲下身,用手指在地上胡乱地画着连自己都不明白的图案,打发时间。

通道里传来脚步声,回荡在走道里,好像有千军万马般,不知怎么,我开始觉得心慌,这么强烈的声音,像是牛头马面带了一大群小鬼来抓我一样。

我慌乱地站起身,漫无目的地向四周巡视。

“欢兮!”简臾的声音自前方传来,已经离得很近了。

我定了定眼睛,终于看清楚了正在走来的简臾,他穿着很普通的白衬衫牛仔裤,我知道即便是这么简单的款式,也是价值不菲的。穿在简臾身上显得更加颀长而精神,无可挑剔的五官丝毫没有因为长时间的旅途而显得疲惫。

我还在执迷于欣赏他的美色,他便已经走到了我面前,一把将我抱在了怀里。

他抱得我很紧,几乎快要让我窒息,我推了推他的肩膀,他却顺势将我的脑袋按在他的胸口,我闻到了他身上熟悉的绿茶味,熟悉得让我心都疼了。

“我去把车开到门口。”烨霖识相地转身,淡淡地说了一句。

“等等,烨霖,一起去吧!”简臾放开我,拉住我的手,柔软的掌心包裹着我只剩下骨头的左手。

苏烨霖点点头,对着他微笑。

简臾一直拉着我的手,这个姿势一直保持到坐上了车。

“你怎么又瘦了,你看,手上的青筋这么明显。”

他用细嫩的指腹摩挲着我的手背,他的手每天睡觉前都要浸牛奶,做手膜,那是一双天才钢琴家的手,可以说比女人的手还要细致柔软。

我看着他纤长优雅的手指握着我的手,那种自卑感让我无所遁形,我急着想抽出僵硬苍白的手掌,却被他狠狠捏住。

“别动,让我好好看看你。”他改用手捧着我的脸,佯装探究般的盯着看。

我挣扎,可他的手劲让我根本动弹不得。

“臾。”我喊他的名字,这样的姿势,可以让我清楚地看到他俊美无比的五官,他呼出来的热气直扑我脸上,我慌张地往后缩了缩。

“怎么了?”他拢眉,如炬般的眼神还是盯着我不放。

一转念头,我停止了退缩,任他看着我毫无美感可言的脸,皮肤黯淡无光,没有一丝血色,嘴唇干裂,眼睛里再也没有以前的活力,任谁看了这张脸,都会失去兴趣的。

我等着他撇过头,以前唐欢兮自认为美丽的时候他就不曾看过一眼,现在连我自己都憎恶起这张脸,简臾更加不会多看一秒。

出乎预料的,他一直都没有放开我,眼睛里还不断闪烁着……疼惜?我不敢确定,景象在他的眼里纠结,我看得不真切。

他再一次把我拥入他怀里,这让我意识到什么,心里忍不住的恐慌,我看向反光镜里烨霖的眼睛,他没有看向后座,只是专心地看着前面的路,眉毛却紧紧地蹙在一起。

我用力推开简臾,把身子往旁边挪了挪,他身上绿茶的香气才消散了些。

简臾皱眉,正想开口说什么,却被苏烨霖打断。

“臾,你的行李呢?”

“让人送回简庄了,你知道我是从来不提重东西的。”他坐好,不再向我靠近,可还是握着我的手。

“呵呵,你的那双手,该去投个几百万的保险了!”烨霖取笑他。

“我怎么没想到?你的提议还不错。”简臾说道,恢复了以往的轻松,甚至还有些轻浮。

我向烨霖投去感激的一眼,他真的帮了我太多次。

“你今天怎么穿运动服?我给你买的那些裙子呢?不喜欢?”他拉了拉我宽松的衣角。

“不想穿高跟鞋,所以就没穿。”我推开他的手,悄悄地握住口袋里的东西。

“谁叫你那么矮,不穿高跟鞋都不到我的肩膀!”他揉揉我的头发,我真的很不习惯他这样温柔的举动。

我不自在地动了动身子,捂住口袋的手心湿漉漉的。

回到简庄的时候我的心情无比失落,本来我已经计划好要离开简庄了,今天对我来说是一个好机会,只是现在计划失败了,因为简臾从见到我的那一刻起就握着我的手,我根本没有逃脱的机会,我想了很多种失败的原因,唯独没有想到这个。

简庄的一草一木都很美,可终究不是属于我的。

我们刚从车库走出来。秋管家便热泪盈眶地出来迎接,激动不已。我厌恶地别过头去,简臾只是出去了一个星期,有必要这么感天动地吗?

独自一人上了楼,我没想到会在转角的地方碰到简绪。

他应该刚洗过澡,头发正湿漉漉地滴着水,套了一件简单的丝质衬衫,肩膀处都是水印。刚洗过澡的身体散发着温润的气息,蒸腾着他深刻的五官,其实他和简臾长得是很像的,英俊的会让人窒息。

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根本没想到他只比简臾大2岁,可能是因为大学期间就已经开始打理家里的事业,他身上有很多同龄人没有的沉稳和强势,每次我经过他身旁,都会被他的气势骇到。

简绪居高临下地看了我一眼,从我旁边擦身而过,我闻到一阵薄荷的味道。简臾从来只用绿茶味道的香水,他嫌薄荷太冰。

回到迄今为止还是属于我的卧室,我脱下衣服,一丝不挂地站在浴室的镜面门前。

几个月的折腾,我已经瘦得连我自己看了都触目惊心,突兀的锁骨,像两条冰冷的枷锁禁锢着我,宣示着永生不得释放的罪孽。可能是冷气开的太大,苍白的皮肤上冒出了一个个的小颗粒,我坐在柔软的波斯地毯上,将藏在衣兜里的身份证和一些现金拿出来。住进简庄以后,简臾给我买了很多新衣服,基本上都是裙子,漂亮是漂亮,但是有口袋的,就只有这件运动服。

我细细地摸索,又从裤子里掏出一张照片,已经有点皱了,画面上的人像变得扭曲,笑不成笑。

20岁时候的唐欢兮,偷偷躲在琴房的门外举着从舍友那借来的数码相机,镜头对准坐在钢琴的简臾,他手里弹着轻快的旋律,仰头对着坐在钢琴上的女孩微笑,光线从他头顶泻下,照亮了他完美的脸颊轮廓,饱满的额头,高挺的鼻梁,含笑的嘴唇,帅气得惊为天人。

他发自肺腑的笑着,嘴角上扬出让人心醉的弧度,那个笑,似乎可以融化周围的一切,连站在窗外的我,都感到无比柔软,今生得此一笑,足矣。

快门在那一刻按下,钢琴,男孩的笑脸,女孩的背影,美好得令时间都不存在。

在决定离开简臾的这一天,我带走了他和别的女人的一张照片。

“唐小姐。”

门口响起敲门声,我急忙把照片塞回口袋,“什么事?”我捏紧手心,抑制声音里的颤抖。

“下楼用餐。”

“你们吃吧,不用叫我。”这根本不管我的事,他们用餐,我从不会参与。

“唐小姐。”他提高音量。

我无力地坐着,根本不想理睬他,正为我不幸被夭折的计划而感伤。

没有料到他会开门进来,我坐在地上,身旁散落了一地我的衣物,包括我已经洗的很旧了的内衣,但我丝毫不会在意,甚至没有伸手拿起我的衣服遮住裸露的身体。

我抬眼看他,一片茫然。

简绪有那么几秒种的窘迫,正想退出房门,却发现坐在地上的我根本就没有反应。我看着他穿着墨绿色拖鞋的脚一步步接近,上面用金黄的丝线绣着几个英文字母,我仔细地辨认,像是Hero,又好像是Hilo,实在是看不清楚。

他一把将我从地上拉起,丢到床上,我重重地摔进了一片柔软当中,淡淡的莲花香味传来,今天的床单又换过了。

简绪从衣柜里左翻右翻,最终找出一件睡袍,过来将我紧紧裹住,连同他的怀抱。我没有挣扎,从他身上传来的薄荷味道很清晰,我甚至贪恋起这样的一个怀抱。

“欢兮……”记忆中这是他第一次喊我的名字,带着浓重的鼻音。

我没有回答,我一向习惯用沉默代替我无以应对的状况。

片刻后,他终于站起身,突然失去温度的后背让我很不自在,我掀起被子的一角,想把自己塞进去。

“请放弃你那样幼稚的行为。”冷然的声音,听不出一点情绪。

他抓起我刚刚脱下的衣裤,一把丢进床头的衣篓,“简臾给你买那些没有口袋的衣服是正确的。”

我愕然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回头,定定地看着我,墨如深潭的眼眸紧盯着我的脑袋,“请尽快换好衣服下来用餐。”

看来他答非所问的本事不亚于我,我挠了挠头发,一脸颓然。

今天的简庄不似以往那般冷清,佣人们不停地跑来跑去,就像简绪回来的那个夜里一样。

我坐在简臾旁边,烨霖坐在对面,主人的位子上,坐着简庄的一家之主简绪。

他如同我那般表现得极为自然,淡漠雅然地享用面前的大餐,确实不是一个善茬,我决定以后少惹他为妙,太攻于心计的人,我的脑袋应付不来。

“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简绪开口,是对着简臾的。

“继续弹琴吧,Maybe,我会去‘海洛’。”简臾淡淡地说。

“好,这也是爸愿望,希望我们把‘海洛’做得更好。”

“其实‘海洛’有大哥一个人就够了,我有点不想继续弹琴,是因为没有那个必要了。”

我用勺子努力地舀着面前的菠菜,从小到大我只会用勺子,应该说是得心应手的,只是今天的菠菜,我怎么舀都舀不到。

“我帮你。”简臾伸出筷子,修长的手指捏着两根银筷,真是好看。他优雅的夹了一根菠菜放在我的碗里:“你怎么还是不会用筷子?”

“因为我笨。”其实我一点都不想吃菠菜。

“哈哈,你还真诚实,”他将他的筷子放进我手里,“看着,我再教你一遍。”

显然,我的愚笨取悦了他。

“不用了。”我把筷子塞给还他,“我习惯了用勺子。”

“你根本就夹不到菜。” 他以为我不好意思,示意佣人再拿了一双筷子过来。

“我可以的。”将佣人递过来的筷子放在一边,我不耐烦地扒了几口饭。

“什么时候我们一起去普罗旺斯看看妈。” 淡然的声音。

“好。”简臾停了停,“她还是不肯回国?”

“嗯。”

“伯父伯母的感情真是深得让人羡慕。”烨霖说道,语气里尽是感慨。

关于他们父母的事,我从花子那里已经有所耳闻,听说几年前,简母和简父本打算一起飞去普罗旺斯庆祝他们结婚25年的纪念日,由于简父忙于生意,所以决定让简母先去,岂料他那天处理完生意匆匆飞去普罗旺斯的时候,飞机失事,纪念日变成悼念日。简母便一直居住在简父遗体安葬的那个小镇,不肯回国。

确实是一个感人的故事,可惜感化不了我这颗用石头做成的心,那天我听完,只是从鼻子里哼出一个单音,不一般的欠扁。

“欢兮,你有没有去过普罗旺斯?”他问我。

“没有。”真是好笑,我怎么可能会去过那种地方。

“那下次我带你一起去好不好?”

我瞥了他一眼,他是不是疯了?

“我对薰衣草的味道过敏。”我撒了个谎,以前看金城武和陈慧琳拍的电影《薰衣草》的时候,我真是向往得不可救药,我也希望有那么一个天使,带我去那个紫色无尽头蔓延的地方。甚至还想存够钱去一趟。

那么一大片紫色的波浪呵,摇啊摇地就摇走了我的心。

“这样啊——”他拖着长长的音调,好像在思索着什么。

“那你最喜欢哪个地方?”

“荷兰。”我不假思索。

“为什么?”他放下筷子,转头看我。

“不知道。”

“荷兰冬天太冷,而且终年多雨,不适合你。”烨霖开口,声音温雅好听。

“我这样的人,到哪都不适合。”一句话一出,在座的三个男人均皱起了眉头,我真搞不懂他们怎么这么喜欢皱眉。

撇撇嘴,我为自己舀了一碗木耳乳鸽汤,秋管家的厨艺我是由衷的佩服,我想,我的嘴被养刁了,若是我以后离开的简庄,我一定会想念她煮的东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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