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豪最大的酒吧里,一名二十出头的女子,脚踩一双红色高跟鞋,酿酿跄跄地走过吧台。
就在她即将要穿过吧台的时候,一只脚却突然踩空,整个人向一旁的西服男子歪去。
沈常修握紧了手中的酒杯,暗道:“可算来了,让他好等。”
果然,女子如他所料般歪在了他身上,伴随而来的,还有她身上浓烈的酒味。
沈常修手扶着女子的腰,一秒进入角色:“我不喜欢女人太过主动,滚!”
说着他便将女子往前推了推。
傅筱薇在家就被人厌弃,这会儿还被一个陌生人嫌弃,顿时很委屈地问:“为什么…为什么连你也讨厌我?我有钱…嗝…我把钱给你,你不要讨厌我好不好?”
女子一边打着酒嗝,一边打开随身携带的包包。然后在对方满是玩味的目光下,掏出一把钱,“这些钱给你,你陪我一晚上!”
沈常修修长的眉毛上挑,薄而性感的唇微微扬起:“你确定?女人,我可是很贵的。”
“嗝…我确定。”
女子说完,沈常修便打横抱起她,大步朝已订好的包厢走去。接下来,就等男二英雄救美了。
为什么他会这么清楚?
因为他有一个金手指—通晓整本书的剧情。
是的,他穿书了。穿到一本名为《霸总的替身情人》的古早言情文里。
这一切都源于一场失败的告白,那天回到家,小妹得知这事后,狠狠地嘲笑了他一番,说他不懂女人。
他气不过,便开始研究起女人喜欢的东西:衣服,鞋子,包包,化妆品,还有必不可少的小说。
打开这本名为《霸总的替身情人》的小说后,他便被里面的剧情雷得里嫩外焦。
他惊叹这本小说的狗血程度,更惊叹它的结局。本以为是HE,没想到最后男主特么被写死了,女主和男二在一起了。
结果他这一惊叹,就把自己叹到了书里。还成了里面的男主,沈常修,一个和自己同名同姓的人。
而今天酒吧的这次意外相撞,便是故事的开头。也是男主和女主第一次相见。
沈常修看了眼沙发上已经睡过去的女子,心中犹豫了一会儿后,依然按照书中所写的那样,脱掉了衣服。
只是,他的心情在拖到只剩一条内裤后,开始变得不安。
顾亭之怎么还不来?
就在他以为剧情发生了偏离的时候,顾亭之终于推门而入了。
本以为对方上来会给他一拳,不成想对方丢下一句:“抱歉我走错房间了,你们…继续…”便要走。
沈常修呆住了,他怎么走了?说好的英雄救美呢?
眼见那人走得毫不脱离带水,沈常修下意识地喊道:“等一下!”
然而,这话一说出口他就后悔了。因为他违背了霸总人设。
果然,下一秒熟悉的感觉传来。
一道舒舒麻麻的电流从脊椎骨传向全身,沈常修开始觉得脸红心跳,喘息不止,脚后跟软绵绵的,站不稳。
他坚持了几秒终究是难以抵抗这无力的感觉。结果,他的身子不自觉地往前倾去,双腿跟着一弯,跪倒在地。
顾亭之见对方喊住自己后,行了一个如此大的礼,有些怔愣:“沈…总,你这是……?”
沈常修强忍住体内那像是嗑了药的感觉,艰难地抬起了头:“不准走!”
话落,他便觉得好受了许多。看来这话很符合他霸总的形象。他准备再接再厉。
这时,顾亭之清澈柔润的嗓音传了过来:“亭之不走,沈总你先起来,把…裤子穿好……”
沈常修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现在是一副穿着内裤行跪拜礼的模样,顿时羞愤欲死,当场想找个狗洞钻进去。
但是他不能,因为这不符合他霸总的形象。
于是他内心不断地对自己说:“苟住…只要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