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引;银河星云由星际气体和星际尘埃组成。如果附近有光度较大或温度很高的恒星,星云使反射星光。或者受高温恒星的紫外线辐射激发而发光,称为“亮星云”。
放下电话,狄总将整个身子埋入柔软的转椅靠背,轻轻地舒了口气。
她知道自己一直在盼着这个电话。很久。
她按了一下通往套间外屋的电铃。然后用高跟鞋的鞋尖微微掂了一下地毯,椅子迅速地朝窗口旋转过去。从玻璃的反光中,她看见秘书小姐出现在她的视线里。她仍然将脸冲着窗户,背对着秘书,说真是不巧,今天晚上我另外有个私人应酬,拖了好久了,实在推不掉。可能……可能会弄得晚些。
秘书冲她莞尔一笑,说:“又是周末了,总经理也该放松放松啦。”
紧接着又补了一句:没关系,还像上次那样,我去替您接孩子好了。
狄总犹豫了一会,想了想,说:“那就把孩子送到我妈那儿去吧,告诉她我明天上午就回去。哦,假如孩子他爸来电话,你就告诉他还在老地方,带着孩子等公司的车去接。”
“您不用车了么?”秘书小姐很体谅他问。
“不用不用,我可以打车走。”狄总有些心不在焉地回答。
她看了看腕上的表。指针跳得出奇地快,就像一辆越野摩托车,旁若无人地在高速公路上奔驰,没有红灯拦阻,站站不停,她被这种感觉弄得心慌意乱,就连宽敞的办公室也如车座似的晃荡起来。
还不到下班时间,但狄总决定早些离开。在今夜那个约定的时间之前,她还有许多准备工作要作。
临走前她又向秘书叮嘱了一遍各种注意事项,诸如下周洽谈业务的日程、各种报表的汇总、公司成立三周年的庆典活动筹备,以及最后离开办公室前一定不要忘记检查传真机并打开录音电话……
秘书小姐嗯嗯地答着,脸上的表情转眼间变得木头似的。
不必这么不耐烦嘛。狄总话到嘴边。却没有说出来。她知道秘书小姐不喜欢她这么事无巨细的,没准就在心里嚼咕她婆婆妈妈呐。但狄总不在乎。她一向很自信地认为,女人管理公司,优势就在于比男人更细致更周到更具体。都说男主外女主内,那么几千年下来,女人管理家政的经验,早已成为女人的遗传基因,无非是把小家的概念扩成大家,换个地方当家长而已。女人有了权,就能够更全面地体现女人的职责,比男人更善于下达命令、更敏感更严厉。因而比之男人,岂不是更加得心应手么?!
尽管……尽管狄总在离婚以前,实际上对家政管理并没有太大的兴趣。
不过狄总此刻没有心思对秘书循循诱导,她不想再耽搁了。只觉得脑子悠悠忽忽、身子绵绵软软的,随着电梯的启动,心猛然往下坠,说不出是痒是疼。
她走出电梯,在一楼大堂略略迟疑,走进了中庭一角上的那家美容院。
公司所在银河大饭店,内设各项服务、各类时髦娱乐设施,有求必应。只要付得起钱,这里就像一座专供人享乐的独立王国。
狄总其实是美容院的常客。只要公司的业务忙得开,她每周必然拍出两个小时,到这里来将自己抚慰一番。
有时候,就连她自己也惊讶,离婚以后,她像是完全换了个人似的,身心时时都有一种像是要窜出翅膀来的感觉,然后悠悠升空,飞过城市玩具积木一般的楼群建筑物,往遥远的星辰飞去,一个人在浩瀚的苍穹下道游、独往独来。过去她也曾习惯于独行,但那时她像一只风筝,胸前总吊着一根线,会把她收回到地面。她不能飞得太高,他常给她背诵什么“只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一类的诗词,那个人称布工布工的工程师,也就是她的前夫曾十分认真地告诉她,若是从物理学上解释,那些行星其实都是些冰冷的石头。
但她还是走了。挣脱了风筝上那根原本就太短太细的绳。她从小就喜欢星星。她不能真的上天,难道还不能“下海”么?她的星星在“海”里,大海同天空一样辽阔,何况,除了风,还有浪,很过瘾。
每当她飞得累了,游得倦了,她便来美容院歇息。任美容小姐云一般的手指,一点点指去她脸上的泪汗,一丝丝剔去嵌入皱纹里的辛苦。
空气里荡漾着一股雅素而恬淡的香味,不艳不俗,恰到好处;一种温馨的气氛隔绝了街市的喧嚣,这里宁静得悄无声息。离子发生器喷出一片云又一团雾,萦萦围绕着,弥漫了填塞了外面坑坑洼洼的世界。
狄总像每次一样,在窄窄的小床上躺下来。对于她来说,这是一片都市里的人造沙滩。
她忽然觉得身子底下有点搁。用手一摸,竟然是一只打火机。
那只打火机很精致,极薄板轻的,金灿灿的外壳镀一圈银边,轻轻一按,便吐出金黄色的火苗,继而转成暗红色,稍伺,又由红变蓝,蓝色的火焰尖端困一层紫红色的光晕……
“刚才,这儿有男的来过?”她问美容小姐。
小姐说是。是有个男的来过。如今男人来做美容,很平常啊……
她把手伸出去,将那打火机悄悄扔在床底下了。
她不想再多问那个男人是什么人长什么样。尽管她已经记不得他使用的那只打火机,是不是这个样子,但枕巾上留下的那种男用香水的气息,却使她突然泛上一阵恶心。自从发生过那件事后,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只要她一闻到与此类似的气息,胃里马上就会翻江倒海。
她欠身下地,对小姐说:“换了,统统给我换了,我加付服务费,必须换。”
如果不换,她就走人。但事实上她不能走,她今天必得通过美容,使自己容光焕发。即便是换个美容院,时间怕也不允许了。
狄总再次在新换的床单枕巾上躺下来时,心里依然别扭。
那种气味固执地飘散不去,就像那天晚上他久久纠缠她的情形。那个叫做老安的男人,是她的公司业务往来已久的某部合作伙伴。此人仪表堂堂,颇有人缘,嘴里总有一种甜腻腻的口香糖味儿,能把周围的人都摆布得十分熨帖。他的圆滑从不让人讨厌,很得各方的赏识。据说他很快就要提为局一级干部,他虽然经商但不知怎么的仍然具有一种似是而非的公务员身份。
应当承认,狄总自从摆脱了那个平庸懦弱的布工,她对那些事业上有一定成就的男人,尤其是精明强干的男人,抱有难以抑制的好感。她从不认为一个成功的女人背后,必得有一个不成功但诚心的丈夫辅佐;按照狄总的理论,一个成功的女人,应该拥有一个更为成功的丈夫,才是女人真正的成功。所以那一天在银河大饭店菊花厅的晚宴散了以后,他向她索要一份资料,她便带他一起上楼到了自己的办公室。那天她喝了不少酒,脑子已有些晕晕乎乎,秘书早已下班,办公室里只有她和他两个。她觉得浑身带动效,便斜靠在平日接待客人用的长沙发上,她不记得同他说了些什么,后来他走过来坐在她身边,然后抱住了她。起初她拒绝了,肯定是拒绝了,但他没有松手。后来他就说了一句话,就这一句话便击中了她的要害,顿时令她瘫软无言,乖乖缴械。
他说:女强人都这么没味儿吗?还是不是个女人了?
后来的许多日子,她一直在反复回忆这句话。她明白在自己的内心深处,其实最害怕的就是那个问话的答案。她虽然曾经渴望过做一个成功的女人,但当她被人们称为那种固定意义上的女强人后,她发现所谓的“女强人”,其实在大多数人心目中,却是个贬义词。
那个时刻她渴望为自己平反。她感觉从自己身体的各个部位强烈地涌上来一种难以克制的欲望。心的深处有个声音对她说:你很寂寞很孤单你需要他你需要一个男人是的你同别人没什么两样……
于是便发生了后来的那些事。她任由他从上到下一件件退去她的衣服,那个过程中她始终闭着眼睛。但她没有等到温热的肌肤,却触摸到了他冰凉的衣扣,她睁开眼,发现他根本没脱衣服,仅仅只暴露出身体的某个部位,这个场面令她有点尴尬。他解释说没时间了,这是在办公室,时间太长不合适。他没有抚摩她也没有亲吻她,很快,甚至没等她感觉出什么滋味,一切就已经结束了。
在她穿衣服时,他向她提到了那笔生意。他的神情与口气。就好像他刚刚作出了莫大的牺牲,为她雪中送炭,现在轮到她来偿还了似的。
她冲进洗手间,将自己五脏六腑内的污物,吐了个天翻地覆……
美容小姐柔嫩的手指,从她扭曲的面孔上轻轻滑过。小姐已不止一次地称赞过,说她的面部皮肤保养得很好,依然富有弹性。她的身材虽然略略显胖,但结实丰满,没有多余的赘肉。小姐问她是否还定期去做美容保健操,她说是的,而且每天早上她还坚持做仰卧起坐。眼前的云雾消散了,蒸汽已经关闭;有针刺股的小锤在额头和腮上移动,她知道是在用精华素按摩。手指有节奏地敲击着头顶、太阳穴、颈椎的各个穴位,最后用软刷在脸上涂抹面膜,鼻孔里钻进一阵清凉的水果味,慢慢渗入颜面,沁人心脾……
这双手对她皮肤的爱抚和照拂,是她用钱雇佣的,不是恩赐不是**;只可惜,美容小姐尽心的按摩依然无法消解秋总的身心饥渴,这一双手和那一双手,彼此不能替代。那么这个世界上,究竟还有没有既非恩赐也非雇佣的一双手呢?一双既能真心拥抱她、又能支撑她的手呢?
狄总从中学到大学、从单位到公司,一直都在梦寐以求地做一个出类拔萃的女人。她知道自己离目标已经不算太远,她或许能成为一个出色的企业家,但她不知道自己是否算一个幸福的女人;那最后的一双手,是一座遥远的雪山,一个西绪福斯神话,一颗永远与地球保持着距离的行星……
狄总在偶尔遭遇过老安这样的男人以后,曾有很长一段时间,对男人失望之极。终于懂得春风得意的男人早已不属于她这样的女人,却已为时太晚。她借口原来的房间位置不对,向银河大饭店交涉调换了公司的写字间,以避免每天对着那只沙发,时时让她觉得恶心。但狄总毕竟已在商海沉浮多时,人情练达化作一种喜怒不形于色的隐忍。那笔生意虽然免谈,而她同老安的公司依然保持着友好互利的原则,他们时常见面,彼此心照不宣,就像什么事情都从未发生。
有一阵子,狄总脑子里甚至掠过同前夫布工复婚的念头。那个念头刚刚闪过,她怀疑自己是不是哪儿真的出了毛病。那些居家过日子琐琐碎碎、鸡毛蒜皮的往事,他那种平淡,那种懒散,那种无所事事却又自以为是,那种嫉妒猜疑和小心眼,真是想一想都会让人丧气。到最后,上了床彼此也是无动于衷,一个心气羸弱的男人,身体的那一部分似也同步地萎缩下去……而她难道竟会认为自己真的山穷水尽,有一个次的也比没有好么?
世上的弱男人不可求;而强的男人却又求而不得。看看周围适龄的中年男子,不是太俗就是太雅,不是太风流就是太迂腐。再剩下的,就是那些五六十岁的老头。这几年,她的身边一直不乏许多人老而心不老的追求者。可只要想一想他们松弛而干瘪的皮肤,就让人起腻——那些日子,狄总陷于一个难以排解的悖论之中。这道左右枯竭无源的夹缝,莫非真没有她这种女人的立锥之地?
一直到他出现。一直到他用那双白皙而修长的手,捧起她的脸亲吻。她整整一冬天的惶惑,才随着春雪流淌而去。
她终究还是信奉产品质量第一的。在她经手的生意中,绝不允许假冒伪劣。
狄总走出美容院时,在镜子里观赏了一番自己。她已恢复了自信,在今晚……。
大厅里几棵米兰盆花开得正盛,金黄的米粒隐藏在浓密的碎叶中,若有若无,雅淡的芬芳远远近近地散开去,含而不露地走过暮春最后的日子。
狄总加快了脚步。她在饭店的快餐厅简单吃了一份砂锅排骨加炒饭,然后进了美发厅,吹理了一番头发。又来到饭店的二楼商场,买了一些小食品和水果。她在商场徘徊了好一会儿,似乎没有她想买的东西,便匆匆走出前厅,招手叫了一辆的士赶往另一家名牌商业城。
当她拎着一只大纸盒,从商业城走出来时,时针已抬脚9点10。
街上华灯闪烁、车流如织。和煦的晚风,像一双温暖的手,轻轻抚弄着她的脸颊。然后,慢慢地伏上她的额和唇、肩和胸,以及全身。
透过那只纸盒,她看见一只白色的摩托车头盔,戴在他乌亮油黑的长发上,长发潇洒地飘扬起来,追赶着她乘坐的“蓝鸟”轿车;那摩托时快时慢的,发出泉水般剔透的琴声,沿着马路流淌……
狄总抱着那只纸盒从“的”上下来,走出电梯,打开房门时动作有点费劲。两道门上了三道锁,有时连她自己也觉得像是住在一所防卫森严的监狱之中。
而这道排斥一切男人的大门,很快就将向那个叫做西希的男人打开了。
粉红色的丝织窗帘软软低垂,温柔得像一团水气,湿润了干燥的夜空。
占据了整面墙的镜子,有一个脱下笔挺的西服套裙,正匆匆换着柔软的棉布睡裙的女人,正在走来走去。她卸下了常常令她觉得像是枷锁一般的纯金项链,让胸口完全地袒露,连一丝点缀也不要。耳环也去掉吧,免得碰疼了他。戒指当然也得摘了,对于一个真正具有勉力的女人来说,她呈现的应该是她的全部天然之美,而对于一个能够真正欣赏这种成熟之美的男人,女人的任何饰物都是多余。
这一切关于女人审美情趣的学问,都是她在离婚后,确切说,是在认识了西希以后,才慢慢品味到的。就像第一次嚼一颗槟榔,尝出了生活里那种曾被她忽略的滋味。
她走进洗手间,打开了热水淋浴器。雾气和水流缠绕了她全身的肌肤,像他激情澎湃的怀抱,每一次,都能把她从里到外地浸透……
最后一道工序是化妆。妆是一定要化的,尤其在她这样的年龄。但要化得不留痕迹。那布工以前说过一句唐诗,叫做“草色遥看近却无”,用在这里倒是很贴切。只是勾出一个形、匀上一层色、点出一双眼睛、咬住一种神态而已。粉底与腮红的色度,都是差一毫便远去万里的……
她终于把自己收拾满意,然后,在客厅的长扬上坐了下来。
房子很宽敞,是去年公司为奖励她而购置的,装修得无可挑剔。家具不多,显得有点空空荡荡。这便是她今后的家,但有房子能不能就算是有家了呢?她不知道。她太忙,忙得没有时间来享受她的房子。还怎么能享受一个家呢?房子里缺什么家具,可以随时添置更换,而一个真正的家,只要有家人的呼吸和声音,即便坛坛罐罐也样样珍贵……
光滑的镶木地板上,一只猫悄然走来。没有他的气息。没有他的声音。没有他用过的东西。他像一盏灯或一枝蜡烛,只能在黑暗中与她相随。那一刻,她甚至怀疑世界上从来有没有过那么一个人,闯入过她的生活。
那个初冬的夜晚,她因为处理一个急需的文件,离开银河大饭店时,已近午夜。她也许本来可以住在办公室,但她却还是想回家,这样第二天可以换一套衣服来上班。就在电梯里,她遇见了那个叫做西希的年轻人。西希每天晚上都在饭店的咖啡厅弹钢琴。她常陪客人喝咖啡,所以也常听他弹琴,对于他的琴声,她不敢妄加评论,但她却挺喜欢这个沉默寡言的大男孩。他的模样虽然温文尔雅,但坐在钢琴边,手指和头发却一阵一阵弹跳得疯狂。那天夜里他像是喝醉了,拼命地按着电钮,说要上99层去吃宵夜。她说饭店没有99层。他说有。她陪着他到了顶层。他死活还要往上去,再走就是露天平台,她担心他这个样子会出什么意外,就拽着他下楼,想让他到自己办公室去暂住一夜,醒醒酒第二天再说。走到办公室门口,她才发现自己居然怎么也找不到钥匙了。夜已深,服务员小姐也早不见踪影。问他家的地址。他晃着脑袋嘟哝说,不是在天鹅星座就是在巨蟹旱魔,你自己拉号吧……
于是,万般无奈之下,她把这个年轻人带回了自己家里。
他一觉睡到了第二天中午。狄总为等他醒来,只得请了一天假。
他醒来后发现自己呆在一个陌生的地方,似乎也并没有什么惊讶。吃饱喝足以后,他开始向面前的这个女人诉说他的种种烦恼。他的叙述语无伦次而滔滔不绝,一种带有胸腔共鸣的嗓音,犹如即兴的钢琴曲,在她的房间里横冲直撞。她默默倾听着他的诉说,后来她总算弄明白了,这个年轻人是个搞作曲的,他生活得很不如意,而他目前最苦恼的,是他那些女友们总是缠着要同他结婚……
他讲完了那些以后便突然告辞了。就像一个中途卸去了身上所有重负的人,了无牵挂地重新上路。
后来他便时常来这儿与她闲聊。他出现时往往总是深夜,是在他结束了银河饭店每日的演奏之后。有时他会在半夜突然给她打电话,听着他慷慨激昂莫名其妙的话语,她知道他准又是喝得半醉了。但他一次也没有去过她的办公室,即使偶尔在饭店相遇,他也是视而不见,就好像除了这所房子里的她以外,那个被人称为狄总的女人,根本与他没有任何关系。
狄总已记不清这个西希每次来她的家,自己都同他说了些什么。也许她说什么并不重要,他需要的只是有人能听他说些什么。甚至他说什么也并不重要,重要的只是叙述与聆听这种形式本身。有一次他似乎突然想起来问她,像她这样善解人意又温存体贴的女人,他却为什么从来没有在她家里遇见过她的男友;她回答说她没有。他说这决不可能。她说这是真的。于是他感叹说她这样的生活方式不是真正的现代女性。她可以不结婚但她决不该浪费生命。他说得很急切很真诚,却把他自己忘在一边排除在外,眉宇间有一种孩子般的纯真无邪,令狄总怦然心动。在风浪险恶的商界,狄总已久违了男人脸上的这种神态。
她终于变得焦躁不安而且不耐烦了。那个苍白的冬季过得没完没了,就像她和他一次次漫无边际的闲聊,只将养料储存在包裹严密的树根里,却不发叶不开花更不结果。冬季将尽,从城市的水泥马路上,已冒出了不可遏制的丝丝地气。那是一个冬末的雪夜,他浑身湿漉漉地出现在她面前,融化的雪水在地板上溅落成一个花环。她拿毛巾替他擦干了头发,又为他倒了一杯热茶。
时间似乎过了许久,她终于开口说:“你真的以为,像我这样比你大几岁的女人,仅仅只配与你聊天,为你分解忧愁,仅仅只是,只是你的一个谈话对象么?”
他愣了一会。远远地,似有雪水滴落的声响,从阳台上传来
她又说:“你永远都将是自由的。”
后来他站了起来。他伸出了两只修长的胳膊,迎着她走过去。他从容而舒缓地捧起了她的脸,将她慢慢抱紧。他的嘴唇湿润灼热,那里再没有话语没有旋律也没有她平日熟悉的酒味,唯有树叶与花瓣,从雪地上钻出来……
第二天早上他们醒来时,窗外已是一片银白。
雪化了以后,春风便与西希一起来临,将这套宽敞的公寓刮得一派生机。
电话铃急骤地响起。
狄总伸出去接电话的手,却在半空中停住了,她不愿意在这个时间里有人来电话,并非是担心公司会有什么紧要的公务,即便是再紧急的业务,她也能尽快地处理要当、她害怕电话,是因为从那个雪夜西希留在这儿以后,她唯一请求他的事,是希望每一次他无论是来,还是不来,都务必先给她一个电话。她不喜欢突然袭击,在她这个年龄,她需要时间准备,准备好自己的最佳状态。
但狄总还是接了这个电话。她听出了话筒里秘书小姐的声音,小姐说狄总吩咐的所有事都已处理好,请她放心。但下班前接到一个方姓的女记者电话,说下一周想采访狄总,问狄总能不能接受,她好提前作些安排。
狄总尽力克制着恼怒,冷冷回答说:“星期一再说吧!不要再打扰我!”
她抬头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时针已指向10点。这会儿,它们已明显地放慢了速度,不紧不慢地划着圆圈。那根短针尤其走得涩重,似乎每一步都要付出极大的气力。长针和短针互相追赶着又逃避着,它们将在12点子夜时汇合并拢成一个整体,那个时刻只有短短的几秒,然后它们又迅速分开,重新开始各自的旅程,在那个每小时相交却不能厮守的圆盘上,继续它们永无休止的循环……
他每次都在这个时间到达。那是银河饭店“打烊”,一天即将结束,而另一天即将开始的时候。
今晚,她想要告诉他,就在银河饭店,不久将举办公司三周年庆典活动。她希望他能来参加。如果他愿意,她将借这次活动,为他安排一场西希交响乐作品演奏会。所需的排练经费都由公司承担。
她走到阳台上去。她的目光搜索着楼下空旷的街道。
没有一辆摩托车的踪影。唯有一阵悠远的钢琴声,从高高的天际飘来……
她抬起头凝望着夜空。银河璀璨,星汉西流。然而,对于这些铺满天空的星星,她实在已是熟视无睹。
却没有月亮。
没有月亮的夜色,看起来是何等寂寥何等虚空。而那个炽热发光的太阳,虽能照耀月亮却无法驱逐月亮周围的乌云,那么太阳的光芒又是多么微不足道多么辛苦徒劳呵……
但她依然崇仰太阳。在那幅绚丽的星图中,她必定要作为燃烧的恒星存在。
一声门铃低低的吟唱,终于在她身后响起。她缓缓退出洒满星光的阳台,往门那儿走去。在宽大的镜子里,她看见一个妩媚而端庄的女人,正飞快旋转着生硬的门锁,脸上浮现出一种几近赴死的雄心。
每一次约会,她都将此看成最后一次欢乐的诀别,唯其如此,她才能像那些发光的恒星一样,让大大小小的行星们,永远围绕着她旋转。
摘引:银河星云附近没有光度较大温度较高的恒星,星云便不发光,称为“暗星云”。暗星云隐蔽其后面的星,所在的天空区域星数特别少,显出暗星云形状。
叶女士比约定的时间晚到了几分钟。在街口那个巨大的电子广告牌下,她离老远就望见了他身上那件上灰色的夹克衫。
还是上次那一件嘛。这个人是不是有点邋遢呢?她这样想,心里就有些担忧。
就是上次那一件。不过。男人同女人约会,穿得这样俭朴,这样随随便便的,肯定不是那种拈花惹草的人了……她又一想,心里便有些高兴起来。
叶女士是通过“电脑红娘”,认识这位姓布的工程师的。他输入在电脑中的全部档案资料,基本上令她感到满意。见过几次面以后,更坚定了她的想法——年龄、工作、职称、两室一厅的住房,还有电话。虽然这些都是外在的条件,但总得先有外才有内啊。要说内嘛,在叶女士目前认识的单身男士中,布工也可以算得上第一人选了。从见面的第一眼,叶女士就认定市工是个老实人。她和他并肩在公园里逛了一大圈,他离她始终有两拳之隔,生怕碰着她似的;走渴了,他去买了两盒纸包的梨汁,递给她,还特意换了一遍手,拿着那盒的上端,将下端腾出来,放在她手里,一副男女授受不亲的样子。走到背静处,见有一张长椅,她说歇会儿吧,他推一推眼镜,打量一番四周,说这里恐怕不安全呢,再往前走一会儿吧。又走一会儿,最后总算是坐下了,是在湖边上,身后是条路,旁边是个游船码头,来往都是吵吵嚷嚷的游客,互相说什么也听不清了……
但叶女士却偏偏因此而喜欢上了这个布工。
在经历过她的前夫老安那样的男人以后,她为自己制定的再婚标准,未来的丈夫必须是一个忠实可靠、有责任感、能真正同她一起过日子的人。
据说布工的前妻,现在是一家大公司的总经理。女人当了什么总经理,难道还会安安分分地过日子么?可见他们的离异无可非议、势在必行。离婚以后的布工,**年了都没有再婚,自己一个人带着一个男孩生活,当爹又当妈的,多不容易。身边有一个孩子拖累,上班下班、洗衣做饭的,可见就没有那种时髦男人成天惦记女人的心思和工夫。若是嫁给这样的男人,两个人一心一意地过日子,还会有什么烦恼呢?
当年老安留给她的创痛,依然时时地使她心有余悸。天下的男人,任是张三李四金猴银猿,只要没有老安那种见女人就腿软的毛病,即便再穷再丑,都有可能进入她的选择名单。可惜如今的单身男人,一个比一个“坏”,一个比一个疯狂:40岁的想找个20岁的处女,60岁的竟还想找个30来岁风韵犹存的女人。就她这样快奔40岁的半老徐娘,还能怎么挑剔,往哪儿去挑剔呢?她可早就打定主意,不到万不得已,是决不嫁老头的。
所以布工是目前“电脑”呈现给她的,极少几位理想人选之一。看起来,布工对她也还满意。他说过,他对女人别无所求,唯一求的是贤惠、是温和、是能让男人觉得自己还是个男人的那种女人。他说小叶你也受过委屈受过感情折磨,我们难道不应该互相理解互相珍惜么?
当时她一听这话,心里就感动得想落泪。她在一个机关当出纳员,收入不算多也不算少。老安临走前给她们娘俩留下了一笔钱,还替他们买下了原先的旧房。那笔存款的利息,每个月用来补贴家从,日子过得还算滋润。这位布工虽说钱不多,有他这份体贴的心,她也就知足了。几个月相处下来,该说的都已经说了。最后剩下的,就是关于结婚的一些具体问题。比如说婚后的住房、婚后双方的孩子如何安置等等。一旦过上了日子,针尖大的事情,弄得不好,都会在两个人的感情上,留下个碗大的窟窿。
想到这儿,叶女士脚上新换的高跟鞋,生了风似的在马路上踩得咯咯响。她想快些和布工坐下来“谈判”,虽不说签字画押什么的,至少也得达成个口头协议,免得以后根生枝节。“——来了?哦,你晚了9分半钟。”他说。一边把腕上的表抬起来给她看。“不过,没关系没关系,今儿星期天,反正也不上班”。
“——车挺挤的。”她说。“没想到星期天路上也堵车。”
“——孩子呢?”“——送她姥姥那儿去了呗。”“——她不缠着跟你出来吧?”“——不的,我闺女怪懂事儿的,还说哪天让布叔叔上咱家玩儿去呢。”“——这孩子,看着就有个机灵样儿”“——你那儿子呢?又上他妈那去了?”“——昨儿下午就走了,呆会儿吃了晚饭,我还得去接他回来,明天一早上学……”
俩人说着些不咸不淡的话,在街角上站了一会。叶女士张望着四周的餐馆,看好了门口垂着瀑布般灯帘的那家,说:“就上那吧,还是坐下来边吃边谈的踏实。”布工便拉她往那家餐馆走。走到门口,脚步忽然停了,犹豫着说:“不行南,还是换个地方吧,我看这家……肯定是要宰人……”叶女士心里有点那个,嘴上说:“喀,咱俩不是头一回么?该宰也得挨宰啊,约好了一起出来吃饭,菜在其次,主要得有个幽静的环境,你说对吧?”布工讷讷地应着,只是不动。她脸上有点发躁,心里一急,便说:“今天我请你,你别想那么多了行不?”布工连连摇头,又迟疑了一会,很快说。“那咱俩实行AA制吧,各付各的你那么样说好了啊!”
总算是在餐桌前坐下了。叶女士情绪有些受挫。
她要了一个凉菜拼盘,一个咕老肉,——十香菇鸡翅,一个扁豆和一个酸菜鱼。布工直摆手说够了够了。问他喝什么酒,他说他什么酒也不喝,就喝点菊花茶算了。她想一个男人若是不喝酒,生活中将会减少多少麻烦,不觉心情好了起来。何况,布工不仅不抽烟,连烟味儿都闻不得一点点。
等着上菜的那会儿,布工摘下眼镜,仔细打量了她一番。
“你怎么戴上耳环啦?”他显得惊讶的标。她伸手摸了摸耳朵,不好意思地解释说;“刚刚穿了耳朵眼不戴上点什么,那耳朵眼就会闭上的。”“那你怎么能用金耳环呢”他又说。“你脖子上还挂着珍珠项链响,可是这两种首饰不能在一起用嘛,还有这只景泰蓝手镯,和你的衣服颜色也不衬……”
他絮絮叨叨地说着,全然不顾及她的脸色。起初,她为他对自己的关切,还有些微的感激,后来便觉这个人,好像有点婆婆妈妈的;再说下去,她忽然想起他的前妻那位总经理,高级职业女性,当然有本事把自己收拾得气质高雅,而他的这些有关女人的服饰常识,还不都是从那位狄总那儿学来的么?
叶女士的脸上有了愠色。她觉得从今个儿开始就不大顺当。但叶女士毕竟是善于克制自己情绪的人,好坏,直接影响事情的成败。即便想发脾气,也得忍到结婚以后。幸好菜已及时上了桌,她为他斟上茶,把手镯往毛衣袖子里塞了塞,便与他慢慢吃起来。
很快,她便把话题引到了房子和孩子的事情上。
看起来,布工对此也早就胸有成分了。他慢条斯理地说,假如他们真的准备结婚,按他的想法,可以把双方的两套住房,加起来换成一套3室或4室的大房子,他们两人住一间。一个男孩一个女孩各住一间。若再有富裕,可以为他布置一间书房,没有富裕,书房就和客厅合在一起,也将就……
这是一个最理想的方案了。他很兴奋。就是得费些功夫想法换房……
叶女士不吭声。其实她早就知道他会这么盘算。
然而按照她的计划,事情就不该是这么个逻辑。他儿子占一间、他再占一间书房,明摆着,她和女儿不是就吃了亏么?他难道就不能为她想一想?
她说。“可是你不知道,我现在那房子,产权是自己的,没法换啊。”
他愣一下,说:“那……那就卖了呗,卖了再索性买个好的。”
“没法卖。那是**补贴的福利房,产权丢了,还得追究责任呢。”
他夹起一块咕老肉放进嘴里,嚼了一会,含糊说:“那……那你说怎么办啊?”
她掘了一口茶,想了想说,他的那个儿子,他已经带了几年,难道就不能借着他再成家这个机会,送还给他的母亲,让她去抚养几年么?
话音未落,布工就急急打断她说,这绝对不可能,他绝不会把儿子给他妈。听他的口气,他宁可放弃同她结婚,这个方案也绝对没有任何商量余地。
她笑着点点头说那可也是呵。又吃了几口菜,放下筷子问他说,既然他不愿把儿子给他妈,那么,也许可以请一位保姆,让儿子和保姆单独另住在他原来的那套房子里呢?不等他插话,她忧心忡忡地补充说,根据许多再婚家庭的经验,双方的儿女搬在一起生活,早晚会发生种种意想不到的矛盾。所以,眼不见心不烦,干脆还是早早的井水不犯河水为好……
你的意思是……布工托了托鼻梁上的眼镜,身子往后仰去。你的意思很明确,分子式相加,还没统一分母呢,就先准备约分了?那可绝对不行。你这样解题,根本无法运算,用计算机也不行,连题目都出错了。
他一口气喝干了杯子里的茶,像是打算走的样子。
叶女士心里有点慌慌的。她可不愿现在就把他惹翻,放跑了他,再追回来可就费劲了。他既是坚守那个宝贝儿子的阵地,看来就得她让一步了。但让步也得适可而止,总不能由他得寸进尺的。于是她一边给他添茶,一边连连向他解释,刚才她只不过随便说说而已。办法总得一个个去想,这个不行,可以再想下一个,何必说说就恼了呢?过日子,本来就有一大堆烦心事,她正是因为有同他结婚的诚意,才会考虑一劳永逸地清除事故隐患呀。
布工垂下头,好一会儿没说话。
她夹起一只鸡翅放在他盘子里,笑笑说:“那你说吧,你说个办法我听听。”
他伸出两只手,使劲地挤着脑袋两边的太阳穴。忽然冒了一句:
“叶,你说,这‘家’,到底是个什么概念呢?”
家?什么概念?什么什么概念啊?叶女士一时有些发懵。
他自言自语说:“一男一女,住在一起,那是不能叫做家的,那只是个巢,是个窝,可以是同居,也可以是姘居,好则好,不好就散了,两不相欠。可是孩子,是骨血,是你的另一个生命。有孩子的家,那才是真正的家,这个家,无论走到哪里,都拆不散分不开的,你说是不是啊?”
叶女士仔细品味他的话,觉得也是。是那么个道理。其实她自己,何尝不也是把相依为命的孩子,当作全部的“家”呢?她点点头,一时想不出什么话,可以反驳这位别人家的男性家长。
“所以——”布工顿了一下,抬起头,忽地变得精神焕发,侃侃而谈:“——所以按我的想法,莫不如,干脆,咱们结婚以后,爽性各住各的,各自带着孩子,还住在原来的房子里,你按你的方式生活,我按我的方式生活;你可以来看我,我也可以去看你,当然,这个‘家’的意思,我不必说明了,就是说,我们彼此都要经常尽夫妻的义务,这样对身体健康是有好处的。再说,双方不天天住在一起,还可以避免你刚才所说的那种摩擦,不至于为了各自的孩子,还有油盐酱醋什么的,一次次做疲劳试验消耗人生……”
布工的镜片闪闪发亮。他已完全沉浸在自己关于“家”的美好设想之中。
“对了,我们还可以先做一次婚前财产登记。”他补充。“不管是什么方法,我们为什么就不能试一试呢?”
叶女士那一刻眼睛酸了一酸,忽然就有想哭的念头。
“那还叫什么家啊?”……叶女士苦着脸说。
“那怎么就不叫家呢?”
“那……那不成了……成了牛郎织女了么?”
“牛郎织女?牛郎织女才现代呢,最古老的往往也是最现代的,要不是那道银河相隔,一年才得一聚,他们没准早就打得不可开交了……”
叶女士觉得自己若是再坐下去,定是要哭出来了。她恨不能马上站起来离开这儿。也许她真得考虑嫁一个老头了。
俩人都没再动筷。这顿饭是没法吃下去了。布工已伸手看了几次手表,示意他还得去接孩子。她担过头,向服务员小姐打了个手势。一张单子送到桌上,她瞄了一眼,一共167元8角。
布工开始掏他的钱包。她也掏出了钱包,抽出两张100元的票子。
布工严肃地说:“不是说好了AA制么,一个人实付83元9毛。”
叶女士犹豫了一会。刚进门那会,她确实诚意想付这顿饭钱的。但现在……她想自己即使坚持付了,那布工也不会领情。
于是为了毛票和零钱,两个人又让来让去地凑了一阵。最后是她付了85元,布工付了82元8毛,才算把饭钱结清。
出了餐馆,彼此说了再见,也没再约见面的时间,只是说再打电话吧。她便一个人往电车车站走。布工骑车,要往相反的方向去。
她刚走了几步,听见身后有人叫小叶。回头看,见布工骑着车追上来,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大红色的信封,递到她手里,说:“我还差点忘了,下个星期六晚上,银河大饭店有个舞会,咱俩一块去参加吧!”
她借着路灯,把那张请柬晃了一眼。诧异地问:银河大饭店,你儿子他妈不是就在那儿上班吗?
“就是就是,就是庆祝她那个公司成立3周年,一块儿把我邀请上了。挺友好的,这是风度。”
布工没有伸手来接,有几分得意地笑着说:“你不懂了吧?我要去的!而且要你也去!我想让她认识认识你!让她明白,我不在乎同她分手,我生活得挺好。”
叶女士心想,连房子的事情都还没有个眉目,他倒像是和她真有那么回事了似的。不过,她和他在舞会上露了面,他们的关系是不是就变成既成事实了呢?也许她倒可以借此机会再等等,让既成事实来改变他关于房子的那些奇怪想法。只是,她得把女人的青春,换成时间和耐心去等待。
叶女士握着请柬的那只手,悄悄缩了回去。
电车来了。车门在她身后关上。隔着车门,她听见布工在下面喊:“你若是去,可别戴那些首饰啊,什么都别戴,记住了……”
她坐下来。从车窗里望出去,晴朗的夜空满天星斗。银河像一道瀑布,把整个天空截成了两半,却找不出哪颗星是牛郎,哪颗星是织女。她漠然看了一眼,便把目光移向了地上的街市。夏天眼看就来了,要为女地准备换季的衣服,她得在前一站下车,到商场去溜一圈。
摘引:有一种亮的银河星云形状接近于圆形,像行星,也称为“行星状星云”,在其中央常有一颗高温恒星。有些行星状星云呈圆环的形状,如天琴座内的环状星云。行星状星云以外的亮银河星云,形状不规则,比较松散,常称为“弥漫星云”。
方小姐迈着轻松的步子,悠悠穿过一个个明亮如镜的柜台。
都市的春天,是从超级商场的精品屋和时装柜台上走来的。
裙子风衣运动服T恤衫短裤还有紧身衣各种最新款式,像冰河解冻像孔雀开屏像热带植物园,占据了所有的柜台里以及柜台外的墙壁。今天是这个样子,明天又变成另一个样子。柜台像一座座开放着奇花异草的花坛,开了又谢,谢了又开,日日绽放出五光十色的花朵,招引着顾客,来扮演蝴蝶蜜蜂。
她喜欢这个叫做“大宇宙”的商场不夜城。几乎每个星期,她都会到这个地方来闲逛。即使不购物,在这里随便走走,也够让人心旷神怡的了。
在这个钢筋水泥铺筑的都市丛林中,还能有什么比一种幽雅的购物环境,更惬意更方便的休闲去处呢?
方小姐在都市出生,在都市长大;她几乎不知道都市以外的世界,如今是个什么情形。都市生长的速度,比她从少女到女人的发育过程更快得惊人。城市无限地膨胀着,像无数条蠕动的蚕或是蛇,一层层褪着老皮,一天天甩掉了原先的花园、树林和绿地,在城市的夹缝中结出一个又一个封闭而细长的茧子。污浊的空气淹没了花香,就连树叶都变得真假难分。她早已对那些假惺惺的公园感到腻味了,她宁可在那些茧子似的高楼大厦中,选择一个比较透明些的茧子,一次次走进去将它衔住,然后把它柔韧的丝,缠绕在自己身上。
宽敞的大厅里,漂浮着一阵阵忽而浓郁,忽而素淡的芳香,紧紧尾随于她,经久不散。她知道那是化妆品柜台在挥散它的香味,像一座盛开的玫瑰花坛。她甚至能分辨出哪一种香味属于哪一种化妆品的牌子,是雅芳是高丝是旁氏还是绿丹兰……香水中自然是法国香水的气味最高雅,甚至可以使用“高尚”这个词。但价格令人咋舌,她目前暂时还无法将其供奉床头,所以每次来逛“大宇宙”,深深吸气,熏上一星半点余香在衣服上,也够让人陶醉一阵的了……
方小姐还上了通往二楼的自动扶梯。她今天不打算购买化妆品,今天的采购任务很紧急也很明确,她必须在5点以前,为自己买妥一只真皮女式坤包。
她一向喜欢用那种宽宽大大的包,比如说“佐丹奴”仿真,式样简洁明快,容量还大,装什么都行。干她这行的,整天在外面跑新闻,那种板板正正的女式坤包根本不实用。原本的一只式样已过时,倒是很多次想买只新的,七混八混的就拖下来了。
但却再拖不过今天去了。6点,她将出席在银河大饭店举行的一个庆典活动。有自助餐和舞会。其实类似这种活动,平时隔三差五的就有,她参加得多了。何必单为这一次,非得把自己重新武装一番呢?她的钱本来就总是紧巴巴的。
不是为了西希。她在心里对自己说。绝不是为了西希。她和他的关系早已了了。只不过,偶尔的,她路过银河大饭店,觉得累了,会去咖啡厅坐一会,听听他的琴声而已;即便在以前,在他们彼此很亲密的时候,他也从来不曾注意过她用什么挎包。——当然更不是为了别人。她向来是一个我行我素的女人,她根本不在乎在任何场合下遇到任何以前的男友……
只有她自己明白,她如此煞费苦心,是为了那家公司的总经理狄女士。
一个星期以前,狄总接受了她的采访。初识这位仰慕已久的女企业家,方小姐感到她的握手间有一种冷而硬又说不清楚的东西。那位狄总首先解释说自己很少接受记者采访,她喜欢做得多些说得少些。但这次恰好在公司成立3周年前夕,有必要对社会适当作些宣传,3年的拼搏,自然也有许多可以探讨的话题。采访比她预想的顺利。狄总不仅善于辞令,而且也擅长总结经验。她只用了半个多一点儿小时,就把公司3年来的经营方针,也就是她本人对于市场运作的基本思想,有条不紊地陈述清楚了。方小姐对狄总的初步印象,觉得她是一个思维清晰、理性很强的女人。
狄总停顿了一下,那是个明显的句号。于是方小姐开始提问。提问是女记者方小姐的强项。既要沿着对方的思路,在大脑曲曲折折的沟壑中,挖出更深层更宝贵的体验;又得不被对方所牵制所迷惑,而是挖掘疑团消除疑团,一丝丝剔去芜杂的材料,最后把那根主脉剥离出来,再将所有的毛细血管与之贯通。方小姐于记者这行时间并不算太长,但她觉得这是自己干过的工作中,最为得心应手的事情。她喜欢同各种各样的人谈话,只有在与人交谈的时候,城市才呼吸着。
她感觉出狄总对她提出的那些问题开始发生了兴趣。脸上最初那种带有戒备的线条,正快速地变得柔和而明朗。狄总似乎渴望某种表达和阐释,她避开了刀刃,委婉而巧妙地绕过雷区,再作出回答,让人觉得她已尽了最大的诚意,但她必须将那些最要害最核心的症结,留待你自己慢慢去体味。这样,在最初有些生硬的感觉里。狄总的语音就透出了一种富有弹性的韧劲。
方小姐不觉对狄总本人产生了一种好奇与好感。
严格说,狄总像大多数事业成功的女人那样,长得并不漂亮。但却有一种耐人寻味的气质,从她丰满的身材上洋溢出来。那天狄总穿着一身浅棕色的西服套裙,露出胸前咖啡色与淡黄色小碎花相间的真丝衬衫衣领,卷曲的长发随意地盘在脑后,一只与她衬衫衣料花色几乎完全相同的发夹,十分鲜艳醒目地点缀着。没有多余的首饰,只是在耳垂上,嵌着两粒淡黄色的琥珀。里面有隐隐绰绰的花纹浮动,就像她的眼睛,看上去很有内容。
简练而雅致的职业女性风格。单单是那件衬衣和发夹的颜色和谐,就得花去多少琢磨。方小姐在心里感叹。妆也化得恰到好处,不留意或是不懂行的人,几乎就看不出来,而这种合而不露的修饰,才是一种真正的讲究呐。需要审美的品位、知识和时间,当然最重要的,手头还得有较为宽裕的人民币。那个瞬间她几乎很快改变了自己以往对那些所谓“女强人”的偏见。在这位狄总面前,她甚至觉得自己像一只尚未长成的丑小鸭。她无法确认狄总的年龄,但女人若是活到狄总这分上,大概也不枉为一个女人了。
那一刻方小姐有些走神。这位狄总在她的来访后面所呈现的背景色彩,恰恰触动了方小姐内心最为苦恼而又矛盾的一份心思。
方小姐承认自己一直渴望做一个成功而又不失魄力的女性。但她磕磕碰碰走到昨天,终于明白在女人的成功与魅力之间,如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她的目光扫过都市的人群,瞥见那些成功的女人,便失却了先前的可爱,而可爱的女人,天生注定她们无法成功甚至不屑成功。所以最后那些成功的女人,总是让男人敬而远之、望而生畏。男人们永远都在追逐着必得依附于他们的女人。女人因依附而可爱,女人一旦不依附,那可爱又由谁来欣赏呢?
方小姐不喜欢没有男友的生活。而与男友们的自由相处的第一要素,是需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小窝,男友与房子,是与“家”决然无关的一种概念。多年来,她为房子所困,失去了拥有更多男友的机会,所以她也许宁可放弃成功,但不能够放弃那些成功的女人所拥有的金钱。她仍然盲目周旋于一个个男友之间,恰如她每日周旋于都市的新闻垃圾之中。
后来她便有意无意地向狄总谈起了那个关于女人的话题。
事隔多日后,她仍不明白,狄总到底是有意还是无意,那个话题刚一开场,就被她客气地打断了。她又谈了些别的什么,无关紧要的什么。她依然彬彬有礼,但在方小姐看来,狄总就像忽然间披上了一件斗篷,将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在她脸上重新绷紧的微笑中,方小姐读出了秋总内心难以掩饰的傲慢……
最后狄总站了起来。她让秘书小姐拿出一张请柬,邀请她下个周末来参加公司的庆典活动。然后吩咐派一辆公司的轿车,把方小姐送回家去。
那只大红色的信封曾让方小姐的眼睛亮了一亮。她以为那是一个红包。采访最后毕竟得落实到文字,宣传效果的好坏,应该说是狄总有求于她。在方小姐的采访活动中,对此类红包她总是来者不拒。这是她每个月用以添置服装化妆品等等女性支出的主要来源。但遗憾的是,眼前这位光彩照人的女企业家,全然没有那个意思。
但第二天,狄总竟然亲自给方小姐打了电话。她在电话中强调说,希望方小姐一定排空来参加周末的活动。那天的采访,她本人对方小姐留下了很好的印象。因此,周末那天,她将有一个重要的事情,想同方小姐面谈。请她一定来。
语气间,似有一点神秘。偏偏不愿说破究竟是什么事。
什么事呢?这个电话,很让方小姐费了一番猜测。
也许正因为如此,方小姐今日出席狄总主持的招待会时,便得格外留神、分外小心。自尊也好虚荣也好,女人在另一个比她更强的女人面前,即使她口袋里只剩下了最后一分钱,即使她再需要帮助,也绝对不能让对方察觉她的窘迫。
方小姐站在琳琅满目伪女式挎包柜台前,一时有些手足无措。
牛皮猪皮羊皮仿羊皮山羊皮绵羊皮方形圆形椭圆形梯形锥形三角脑……棕色蓝色黑色箱红色墨绿色米色乳白色即便是棕色也还分为深棕浅棕偏红的棕偏黑的棕艳丽的栋和沉闷的棕……
还有长带短带卡口金黄还是银白内里三层五层以及带一道拉链还是带三道拉链……
每一种式样细细观赏,方小姐倒抽一口冷气,脑子顿时有些发晕。
款式颜色质地还有价格。她的目光久久审视着各种不同的货物,忽然发现这种种因素想要集中在某一只坤包上,搭配得天衣无缝恪尽人意,几乎没有可能。款式满意颜色却不妥质地精良而价格实在太贵价格合理可款式不合适颜色柔美但质量却不敢恭维……
再说,还得考虑怎么同服装搭配呐。一种颜色往往只能配一种服饰啊。
方小姐怔怔地站着,在柜台前陷入了突然而至的困惑和茫然。
就在她愣征的那个瞬间,有很多男人从挎包里钻了出来……
高大威猛的深沉冷峻的温存憨厚的精明狡诈的风流传说的畏缩水地的还有俊美的丑陋的得意的潦倒的狂傲的谦恭的还有学者商人艺术家官员大款小款……她试过很多但投有一个令她真正倾心,唯独那个作曲家西希,爱过却又爱得那么失望。好像曾有一个叫老安的中年男人,那个寒冷的夜晚,他骑士般的侠义风度曾使她差点入迷。然而绅士的外表里面,却是一场俗不可耐的交易。过后再想起他气喘吁吁的那些俗话,真让她忍不住喷饭。老安虽然**强旺,但若是给她做性伴侣,怕也是不合格的。男人再坏再色再不成气候,也不能像那个老安似的,除了上床便再无半点情趣。又还有像布工那样的单身男人,就算他是一座尚未开掘的富矿,那矿藏却埋得太深,她可不愿花费转瞬即逝的青春年华,去开采它的未来。那么既然她不想在此投资,又何必去招惹他胡思乱想呢?得罪也就得罪了。她眼下急需的是一座露天煤矿,煤层厚而煤质优良,开采又极现成,铲斗一撮就装车的山。
可供选择的东西太多时,居然与无可选择时一样的结果:没有选择。
方小姐的眼前,迷迷蒙蒙的一片混噩。
她忽然把手里揣摩多时的一只精巧黑包往柜台上一推,
“今天晚上您真漂亮,显得特别年轻。”方小姐对狄总说。
“您也是。您好可爱呵。”狄总很高兴的样子。“您来了真是太好了。”
方小姐从她的牛仔包里,拿出一叠报纸,说:“报道出来了,给您带了几份。”
狄总将标题扫了一眼,没有再看。却往后退了一步,避在灯角的暗处,对方小姐浅浅一笑,说:你来得巧,这会儿倒正有个空当,我们这就谈谈,好么?等一下酒会正式开始,我怕就忙不过来了……
方小姐矜持地点点头。她不想让狄总看出来她也同样迫切。
后来她就听见狄总说,她公司目前的经济效益仍在持续上升,业务量日趋繁重,她急需增加秘书,尤其是得力的秘书,可以兼管公关。而原来的那位秘书小姐已派驻**,她多方物色,遍寻无着,有很多女孩子应聘来考,却没有特别合适的。情急中,忽然就想到了方小姐。她和方小姐虽然接触不多,但谈话中发现她有一种潜在的资质,尚未有效地开发利用起来。方小姐假如愿意到公司来,她不仅感到十分荣幸,对方小姐本人来说,可能也是一次极好的发展机会……
狄总的娓娓的言谈中,却有一种居高临下、不容拒绝的语气。虽然她始终用赞赏和欣悦的目光望着方小姐,方小姐仍然觉得哪儿有些不自在起来。
最后狄总轻轻说:“至于你的工资报酬,我愿意高于本公司一般职员的标准。我可以告诉你的是,这大概将是你目前工资以及加上其它额外收入的5倍以上。”
方小姐睁大了眼睛。她觉得自己脸上的肌肉都绷直了。
然后她悄悄咽下了一口唾沫。
狄总伸出手,亲切地把她额前的一缕碎发撩起,扶住她的售货小姐说了声谢谢,转身匆匆离去。
上帝造人时,显然缺乏敬业精神,常常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全然不像天上的那些星宿,无论发光和不发光的,入了夜,每粒都晶莹闪烁。
而天下的男人和女人,也许都只是些盲目空转着的卫星,在自己早已注定的轨道上,围绕着另一颗事实上并不存在的行星盘旋。那颗行星却又追逐着更遥远更壮丽的恒星,周而复始,勾出一幅虚妄迷幻的星图,替都市的人们消遣……
天色刚刚暗下,街灯已迫不及待地亮起,敞开了不夜之城的大门。
方小姐觉得自己像一粒漫无目标的流星,淹没在都市的辉煌里。她出现在银河大饭店的门。时,已换成一身牛仔装束。浅蓝色的弹力牛仔裤,配一件精工制作的楼空牛仔背心。脚上一双旅游鞋,肩上随意地搭着一只牛仔背包。看上去精神振奋。她明知道这身服饰不适合今晚的场合与气氛,但她偏喜欢以与众不同的风格来出奇制胜。当然,还为了那只最终没买成的坤包。
绚丽的灯光下,她看见狄总正站在饭店门口迎候客人。
这一晚,狄总穿着一条淡紫色的羊绒长裙,那紫罗兰色冰一般柔软垂坠,不经意地勾勒出她身上优美的线条。平绒衣料一眼看去就是高档优质的,薄而轻盈,有滑润的丝绸效果的长低开领,托出她颈项与胸口白皙的皮肤。她几乎什么首饰都没佩戴,只是在羊绒裙的领口上,缀着一只硕大的紫水晶胸针。那若有若无的亮光时不时幽幽闪烁,为她染上了一层暖色,使她的整个脸都变得生动起来。方小姐到得似乎晚了些时,客人入席的高峰已过,恰好台收上寥寥无人。说:不急于回答我,你考虑考虑。但我想听到让我满意的回答。
这天晚上的谈话如果就到此为止,方小姐将会度过一个无比兴奋激动也无比美好的夜晚。然而接下来发生的那些事情,却在很短的时间里,改变了一切。
一辆奔驰而来的摩托车,箭一般窜到了饭店门口。一个戴着白色摩托车头盔的男子,从车上急急地跳下来。他把车往门边的一台阶下一甩,便直奔大堂而去。他走得很慌乱。但方小姐还是看清了——那是西希。
在银河大饭店遇见西希,本没有什么奇怪。但令方小姐吃惊的是,当西希刚一露面,狄总便匆匆对她说了声再见,眼里掠过一丝微妙的欢愉,然后紧随西希走进了大门。
那种急切而温柔的眼神,方小姐懂。
隔着几乎透明的玻璃门,在空旷的过道上,方小姐依稀看见两个渐渐靠拢的身影。西希把那只修长而潇洒的胳膊,揽在了狄总的腰上。
那晚的自助餐极其丰盛。方小姐觉得自己饿极了,但却不知道自己究竟吃了些什么。
一直到狄总宣布庆典活动开始,并介绍了今天晚上的庆典内容,方小姐才大梦初醒地发现,原来舞会已被取消。代之以舞会的,是青年作曲家西希的作品演奏会。将由市歌舞团乐队,演奏他的一首交响乐新作《银河》。
她本想吃了饭就赶紧离开这儿。但她确实很想听一听西希的这个作品。举办一场非赢利性音乐会,没有经济赞助根本不可能,今日难得一遇,而真正的音乐欣赏,必须依赖现场的那种氛围,一旦错过,听录音带就大为逊色了。
她离开他的去年冬天,“银河”交响乐刚有了第一乐章。她无法知道西希后来的灵感,是从哪颗星上接收来的。
方小姐找了一个不引人注意的位置,悄悄坐下来。
大厅里依然人声纷纷。她感觉到有束滑腻腻的目光,从侧面的座位上递过来。她没动身子,只是将眼角的余光往那儿瞥去。她看见一身考究的西装和油亮的头发,还有一张笑眯眯的胖脸。她觉得此人面熟,却忘了他叫什么。不一会他身上发出一种蝈蝈的叫声,他展开手里的电话机开始讲话。方小姐忽然想起来,原来这个人就是老安。
她回过头去,冲着他嫣然一笑。
有两个人从她前面的座位上站了起来。离席而去。那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那女人穿着一套颜色极为鲜艳的扎染套裙,图案和款式却有些不伦不类。只是她没戴任何首饰,算是将刺眼的色彩抹淡了些。她一边错开着座位上的人腿,一边对后面的男人嘀咕:明明说是舞会,怎么又开上音乐会了,真没劲。后面的男人似乎不大情愿地跟着,眼睛却瞄着老安。后来他们走到了狄总面前,好像是说了些什么,彼此都笑着,很有礼貌地握了握手,然后一前一后地消失了。
音乐响起来的时候,方小姐斜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睛。
那个时刻,世界都已沉睡,都市的喧哗被音乐的雨帘隔断,净化为一片宁静的太空。宇宙亘古,原本万籁无声。一团团气体与尘埃在深不可测的渊救中涡旋、升降、膨胀、聚合;它们彼此渴求着企盼着对话,微弱的声音以光年的速度传递,那声声探询与问候掠过长空,星系间从此有了音乐的颤动;它们翻滚着战栗着,偶尔脱离了自己原有的轨道而侵入了对方的空间,于是摩擦、纠缠、崩裂、分离、坠落、爆炸;无垠无际的银河星云,从此充斥着光与声的暴力,日冕银晕还有强烈的星际耀斑,交替变奏着永恒的怨仇与绝望……
弦乐的滑音,一颗星一颗星地变化着,断裂、阻隔、有悬空感……西方的打击乐和中国腰鼓的融合……这一小节表现了极度的不和谐,狂躁而迷乱,互不关连;每颗星都是一个寒冷孤独的个体,虽然彼此的光芒可以互相照耀,但它们老死不相往来……星回石移,只是没有鹊桥……
两行冰凉的泪,似琴的颤音,沿着她的面颊,簌簌下滑……。
她不知道音乐会是什么时候结束的。她只是听见了一阵稀稀拉拉的掌声,然后是一片嘈杂的人声,如铺天盖地的阴云,覆盖了她湛蓝色的天空。当她睁开眼睛的时候,大厅里的人走得空空,只剩下乐队正在收拾乐器。没有狄总,也没有西希。
她背上她的牛仔挎包,快步走了出去。
她想也许应该向狄总告别,顺便对狄总说一声,她已经作出了决定,她暂时不会到她的公司来当秘书。如果狄总需要解释,她会直言相告:她历来不习惯在女上司的手下工作。狄总也不例外。
她当然没有必要对狄总说明:其实,真正的竞争是在女人之间进行的。女人的竞争对手,只能是女人自己。
当都市的女人重新回归女人之时,都市已失去了男人。
她不需要狄总为她提供的机会。她的竞技场不在这里。
她用目光寻找,但在互相寒暄着陆续退场的客人中,仍然没有看见狄总。
她走出了饭店的大门。发现地面上湿族流的,天空中飘着雨丝。
她在台阶上站了一会,犹豫着是不是该打一辆“的”走。
忽然就从刚才西希扔着摩托的那个角落,她听见了西希的声音——……
“应酬应酬!我知道你一直在忙着应酬!你那些无聊的客人那些人根本就不懂得什么是音乐!让我给他们演奏白瞎了我的时间,糟蹋了我的银河!而你,你根本就没仔细地听我的银河,你一直在同那些聋子们周旋,那全是一帮聋子!你懂不懂……”
一条浅紫色的羊绒长裙的背影,在雨丝中默立。
方小姐不想在这里久留。排队等“的”的人很多,她急急走下了台阶。
袅袅雨丝在大厦霓虹灯的光亮中,千条万条熠熠生辉,像五彩缤纷的焰火。
一辆摩托车轰鸣着从她身后赶上来,在她身边戛然停下。西希掀起摩托车的头盔,懒洋洋地对她说了声:上来吧,我送你。
她摇了摇头。
摩托车溅起细碎的水花,轰然远去。
漆黑如墨的夜幕中,没有一颗星星。但她知道那银河依然存在并永远横跨天穹。世间的许多男人和女人,将隔银河而相望,却极少有人能够逾越。
雨下得大了,一辆辆出租车从她身边驶过,满载,招手只是不停。
她把牛仔包顶在脑袋上挡雨。她想自己的这个样子,一定很像当年降落了陨石那个地方的朝鲜族女人。
方小姐自己也不明白,她出门怎么总是遇到坏天气。
月亮归来
那一刻女儿在人群中,突然就冒出一句话。这声音直捣他的耳膜,心猛地颤了颤,紧接着身上一阵燥热,脑门沁出一层汗珠,低头就看见自己手上的青筋都鼓暴起来。
咱们走吧。他轻轻拽了拽女儿的小辫。他想还是尽快离开这儿算了。
女儿扭扭身于甩开他的手。自从他们在湖边发现了那些小野鸭子,整整半点钟,女儿一直守着草滩一动不动。人渐渐多了,过路的、晨练的,岸边围成了人圈,声音就高一阵低一阵的兴奋热闹。他没有注意到女儿究竟是怎样介入了那些人的谈话的,他知道自己只想快点走开。
他扳住女儿的肩膀,晃了晃,想催她走。那会儿女儿终于转过脸来,她的眼睛如同映着霞光的湖水一波一波放光,她冲着他又一遍大声地重复了那句要命的话:
爸爸你是不是说过你吃过天鹅肉是真正会飞的天鹅这是真的对吧?!
你胡说些什么呀!他用很粗的噪门吼起来。一把将女儿拎出了人群。如果在家里,他真想给她一家伙。他觉得自己从脖颈到脚跟都在发烧,怕是连脚趾都红透了。
那只发黑色的母鸭仍然浮游在离草滩不远的湖面上,警觉地转动着脑袋,奋力划动的脚掌,不动声色地在水面上留下银亮的三角形波痕。一群毛茸茸、灰秃秃的小鸭子寸步不离地紧随其后,它们那么轻那么小,看起来就像是一只只飘落在水上的毛粟壳。
回城这么多年,他还是第一次在一个春天的早晨,看见那些从北方飞回来的野鸭子,居然在公园人工湖的草滩里,孵出来这么多的小野鸭。当他第一眼发现它们的时候,他忽然嗅到了从遥远的荒甸和野滩上飘来的青草的气息。这种混杂着泥土腥臊和草叶微甜的气味使他振奋也使他颤栗。他察觉到自己几乎是下意识地抬头望了一眼天空——一道白光从头顶掠过,隐入无风无云无声无息的蓝天,四下左右空无一物。
他久久地站在那棵松树下,隔着松针细碎的新绿,躲躲闪闪。地眺望着湖面。刚才的燥热已渐渐退去,他知道自己有些失望也有些怅然……六只、七只、八只、九只……爸爸,还是九只,我没数错吧?
他屈下一条腿,半蹲在女儿面前,张了张嘴,很费劲地说:
记住,以后再不要对别人讲爸爸吃过天鹅肉的事了,好吗?说完这句话他就赶紧站了起来。他不想让女儿接着问为什么。曾经很骄傲也很激动地给女儿一遍又一遍讲述的知青故事,突然连他自己也怀疑起它的价值。
为什么?难道那不是真的吗?女儿果然问,女儿不肯放过任何一个提问的机会。
故事中的他和他的“战友”们,都是呼风唤雨、英勇无敌的好汉。他在那个地方呆了整整九年,单调的业余生活中唯一的刺激就是打猎。但无论撞在他枪口下的野兔大雁狍子旱獭曾有过多么辉煌的数字记录,这一生中,最惊心动魄的,还是那道划过长空又坠入湖滩的银白色的弧光。他的心好似被什么东西抽打了一下,隐隐地作疼。他闻到了聚集在苇丛和湖荡上空辛辣而浓重的血腥味,经久不散。他似乎又看见了那两只雪白的天鹅,睁大着绝望的眼睛,在他脚边绵软地垂下头去,嘴里温热的气息顺着枪筒,传递到他冰凉的手上……
那一次,是老四软磨硬泡拽着他去的。老四早已在那一带转悠琢磨了好些天。他和老四穿着水裤,蹚过没腰的沼泽地,悄没声儿地潜入苇荡深处时,果然一眼就发现了那个硕大的天鹅巢。当时他惊诧得差点连呼吸都停止了。
他从未见过这么大这么高的鸟巢——它稳稳地架设在密密匝匝的苇丛中,一层叠一层的干芦苇,错落交叉地将它托举起来,离地面约有半人高。鸟巢本身也用芦苇杆精致细巧地编织而成,呈现着一种素洁而温暖的淡黄色。微风掠过,苇墙在风中起伏,延宕出一浪一浪深沉的姜黄,那巨大的天鹅巢,便像一只停泊在苇荡中的小船,让人看了心里舒服得发慌。
那会儿他抓着枪把的手簌簌地直抖。他对老四说我们还是回去吧。老四伸出一条腿将他绊了个趔趄,又顺势在他脚上踢了一下。后来他们就在苇丛里趴了下来,他们几乎在那儿守了整整一个下午。直到太阳快要沉入苇荡时,那两只雪白的大鸟,才如同玉簪似的新月灿然从空中升起,紧接着,又似两道闪烁的流星在苇丛中蓦然降临,银色的亮光刺得他睁不开眼睛。
他听见枪响,听见有东西重重地坠在地上的声音。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它们带着体温的身子就软软地躺倒在他的脚边。老四用的是基干民兵的半自动步枪,哑着嗓子对他说:瞧瞧,一对儿!
那天晚上连队宿舍里萦绕着他从未闻到过的香味,灯火亮到半夜。差不多的人都喝醉了。老四把最后一滴二锅头倒进嘴里时,仰在炕沿上醉醺醺地嚷着:宁吃飞禽半口,不吃走兽一群。吃过天鹅肉,咱这辈子,值了!
第二天中午时分,他昏昏沉沉地醒来,望着一地的碎骨残渣,他的眼前闪过那只白色的大鸟临死前忧伤的眼神。一片银灰色的细绒毛在阳光下的尘埃里如幽灵般飞近他的嘴唇,他突然觉得有些恶心。似乎想吐,一阵干呕却什么也吐不出来。后来的许多年里,他老有一种被什么东西卡住喉咙的感觉。这种感觉最初曾使他骄傲,在骄傲和炫耀的心情里,他给妻子女儿讲那个射落月亮的故事。然而更多的时候,他开始觉得哪儿有点不对劲,日复一日,就连拿起羽绒服都使他产生一种负重的感觉。
为什么?爸爸为什么不要对人说你吃过天鹅……
快走快走!他突然粗暴地一把拉起女儿就走。他觉得自己的心情坏透了。
女儿一边磨磨蹭蹭地走一边仍转过身于去回望湖面上的那些野鸭。他没有回头,恶心已经被另一种潮汐般涌涨的耻辱感所淹没,他不知道应该怎样对九岁的女儿说清楚这些……
他独自一人久久地在湖边徘徊。
那些小野鸭子在两个星期的时间里,已长成紫圆茄子般大小。灰黑色的绒毛变得浓密而厚实,扁扁的小嘴一撅一噘地开始在浑浊的水里寻找食物。有时它们在母鸭的带领下,摇摇摆摆地走上岸边的湖滩里,用湿滚滚的小嘴慌慌张张地叨啄青草。周围任何一点异常的动静,都会使它们惊恐地缩成一堆,或是噼噼噗噗地逃进水里去。
他知道自己其实并不愿意见到这些小鸭子,但他不知道为什么还是到这里来。
一、二、三、四……他远远地数着鸭子的数目,他敢肯定这群野鸭就是上次的那群。
他没有带女儿来,甚至,连妻子也没有告诉。
他又数了一遍。脸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是的,是八只,少了一只,真的是少了一只。
他向它们靠近了几步。母鸭突然嘎嘎地叫了起来,湖面一阵波光粼粼,未等他明白,野鸭们已成群结队地凫入水中,须臾,又从远处的水里浮出,在湖心悠悠地漾开会。
那一只小鸭子究竟是怎样丢失的呢?他有些惆怅地想。是让黄鼠狼咬死的?是太弱病死的?还是被什么人弄死的呢?他沿着湖岸慢慢朝前走着。他想弄明白这些小野鸭子是从什么地方孵化出来的。它们晚上又究竟栖息在哪里。没有沼泽没有苇荡的城市公园,哪儿是野鸭的藏身之地?
他觉得自己有点可笑。这些野鸭同他有什么关系?他干嘛要对野鸭子感兴趣?
湖滩上的青草已没脚面,星星点点地开着些黄色的蒲公英花和紫色的二月兰。拐过湖湾,就在人工湖的那一头,离岸边约有十几米的地方,水中突兀地耸起一座小岛,那岛小极了,严格说只是一片草滩,上面杂乱地生着几棵柳树和几丛灌木。他注意到野鸭子实际上始终围着这片滩地打转,从未游得太远。
他对着那片草滩蹲下来。试图想在那黑黢黢的灌木丛中发现些什么。他也许只是仅仅使自己相信那儿有一只用苇子搭成的硕大的鸟巢,黄昏时分,便会有两道银色的闪电一前一后降临。无论如何,那只失踪的可怜的小野鸭子,总还获得了一次出生的机会,可是,很多年前的那片草滩上,那些无辜而又美丽的小天鹅,却在朦胧的睡梦中,丧失了生命的权利……
他已记不清是谁第一个那么干的。大风把扔在墙角的白羽毛刮得漫天飘飞,连宿舍门口的树杈上,都像落了一层小雪。酒醒之后,有人就说,既然苇滩里有天鹅巢,便一定有天鹅蛋。隔了几天,果然就有人用草绿色的军用书包,兜回来几只晶莹洁白的天鹅蛋。他第一眼看见它们的时候,如同最初见到****的像章,面对着一件**的圣物,伸出手却不敢去摸。它的外形比鹅蛋更大,像一朵刚刚钻出水面的白莲花苞,亭亭玉立、纤尘不染。如果说天鹅是飞禽之王,那么天鹅蛋就是鸟蛋之王,不,更确切地说,是一位高贵端庄的王后。它光润滑腻如薄胎细瓷;从白得几乎透明的外壳中,溢出一层粉红色的光泽。使他不知怎地想起了“温泉水滑洗凝脂”这句诗。
那个时候连队里已是人心惶惶地开始策划返城。家长有权的用权铺路,有钱的用钱打点。有人说,这天鹅蛋是天下难得的稀罕物,送到哪里,准保是通关节的“重磅**”,谁见谁爱。
差不多是整个连队倾巢出动,人人都去荒原野甸里,寻找天鹅蛋。
运气好,真就有找到的。聪明些的,便教给愚钝些的,怎么处理这“重磅**”——从卫生所,借出一只针管来,将针头小心地插入蛋壳,抽血一般地把壳中的蛋液吸净,天鹅蛋便再也不会变质。然后拆下窗子上的玻璃,求木匠裁小了,用万能胶粘成个小方盒子,底座垫上一块大红色的绒布,最后把那冷艳照人的空蛋壳轻轻地摆放上去,一件稀世珍宝就从此诞生了。一片红光衬托着白玉,如火山喷发的岩浆在雪峰下奔涌,流溢出一种奇异而悲壮的美。当时几乎所有的人都被这种天才的创作迷住了。
他在快要离开那儿的那个春天,才终于找到一只天鹅蛋。他快走的时候,似乎天鹅已经很少在那片草滩落脚了。那只天鹅蛋小小的,蛋壳有些发青,表皮也显得挺粗糙,但他还是极珍爱地把它装在一只玻璃盒里,最后把它送给了他现在的妻子。
那只玻璃盒如今就放在家里的写字台上,没有什么人理会它。每当夜深人静他无缘无故不能入睡的时候,他会听见从那里传出一种细碎的响动,好像是一只小天鹅啄着蛋壳轻轻挣扎的声音……
母鸭温和的叫声从水面上传来,夹杂着小野鸭的啾啾声和扑哧的水声。
他呆呆地望着那个即将被暮色笼罩的小岛,他意识到自己已经在这儿坐了很久。
那一天他下班回家,女儿惊慌地扑过来,告诉他桌子上的那个天鹅蛋标本突然不见了。
他定了定神,嗯嗯地敷衍着。他说那也许是小天鹅从蛋壳里钻了出来,飞走了。
女儿用怀疑的眼光看着他,问他,难道它是带着那只玻璃盒一块儿飞的么?
他咳嗽。他不知道该怎么对女儿说,曾经,他眉飞色舞地给每一位客人讲述那只天鹅蛋的来历,是由于他的部分脑子被一支针管抽空。很多年中,他和他的“战友”们就那样混沌而蒙昧地活了过来。但当那部分脑子又重新长出来了以后,他发现这只盒子有时竟然使他感到毛骨悚然。
那你什么时候再带我去看小鸭子呢?女儿又问。她为什么也像他一样,总是把野鸭子和天鹅放在一条思维线上?
其实,自从那次他找到了野鸭栖息的草滩后,他几乎天天都去看望它们。有时是在清晨上班的途中,有时下班路过那里。他总是独身一人,他不想带女儿一起去。有一次他还在农贸市场买了些杂鱼,悄悄放在湖边的草丛里。第二天再去时,那些鱼已经不见了,他相信是小鸭子们把鱼吃掉了。他一天天看着小鸭子渐渐挺起毛茸茸的小胸脯,从长长的脖颈下鼓出平滑的肌肉。它们的羽毛一天天变得乌黑油亮,当它们浮游在水上的时候,阳光下就有五彩的斑点闪闪烁烁。有一天,他亲眼看见一只小鸭子,从脊背上伸出了一双细细短短的翅膀,费力地张扬起来,身子略略后倾,在水面上扑腾扑腾地飞过去,溅起一片珠玉般的水花,飞出一道黑色的圆弧,又稳稳地落在远处的湖面上……那真是一个快乐的时刻。
如果哪一天他没有见到它们,他就变得无精打采,心里空落落的。他长时间地在湖边寻找它们的踪影,担心它们会遭到什么意外。果然有一天,当他在一个偏僻的角落找到它们的时候,他发现鸭群似乎变得稀稀拉拉的。他习惯地去数点它们,他的手指在空中僵住——他不敢相信,小鸭子竟然只剩下了六只。
就是那天,他在离草滩不远的地方,看见几个孩子,手里拿着一根长长的树枝,沿湖追赶着那些小鸭子。他们用力拍打着水面,笑着喊着,有一个孩子还捡起岸边的石块,奋力往湖心奶去。母鸭扇着翅膀用尖利的声音惊叫,那声音充满了敌意……
他只觉得心里的血一阵阵往头顶上涌动,全身的皮肤都滚烫灼人。那种恶心的感觉重又袭来,使他忍不住想大声吼叫。他朝那几个男孩儿走过去,他的样子一定十分凶恶,以至于未等他接近他们,他们已四散逃开。他追上其中那个最大的孩子,拦住他的去路。但他开始气喘吁吁,头脑一片苍茫,他瞪大了眼珠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临了只是一把夺下了那个孩子手中的树枝,狠狠地撅成几段踩在脚下……
他说不出话来,他知道自己说不出话,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其实没有这种说话的资格——你们应该爱护野生动物、保护它们——这样的话连他自己都觉得羞愧。
撅断的树枝在他脚边变成了一根长长的套马秆,猛然抽在他的肩头……
那年春天,青黄不接,连队食堂一连吃了三个星期的酱油葱花汤,吃得大家脸色铁青。一个星期天,老四不知从哪牵来几匹马,外加几根长长的套马杆。老四说,这件事其实一点不难,过去转业兵就是这么度过春荒的。草甸子里有的是野鸭子,开春刚孵出来的小鸭子,如今都已长得半大,那肉又嫩又鲜,只要敢干,今晚就开荤,准保大伙吃个满嘴流油。
没有人反对,也绝不会有人反对。马队朝着草甸子悄悄进发。接近那片野鸭栖息的草滩时,先是轻轻慢慢的,突然就快马加鞭冲进腹地,受惊的野鸭子纷纷从茂密的草丛里飞起来,但那些半大的野鸭羽毛未丰,飞不高也飞不快,顶多飞起一人多高,大伙挥舞起手中的套马杆,左右开弓,噼里啪拉一阵乱打,只听得空中传来野鸭子凄厉的叫声,灰黑色的鸭毛如黑雪漫天飘飞,然后又纷纷如树叶坠落地面,褐红色的鲜血溅满翠绿的草叶,折断的翅膀在清澈的水洼里掀起游蛇般痉挛的波纹。只短短的十几分钟,草滩上便落满了受伤的小鸭子。一根细细的肠子如蚯蚓一般悬挂在他的套马杆上。他,和他们,嬉笑着从马上跳下,把一只只击昏过去的小野鸭子随手捡起,归途上一路唱着意气风发的歌。在歌声的间隙中,他听见从马背上鼓鼓囊囊的面口袋里,传来小鸭子唧唧的**……
不知道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对《圣经》中关于原罪的说法,大感兴趣。
所以当女儿又一次问他,这个星期天是不是会再带她去看小鸭子的时候,他知道,同女儿的艰难的交谈已不可避免。关于天鹅肉天鹅蛋和野鸭子的故事,都将永远地消失在他的记忆深处,不能也不应该在另一个世纪重演。他想这也许是他与九岁的女儿之间最真诚的一次对话,因为他必须面对自己。
那一天风很柔和,天空阴沉沉像有滴滴雨丝从云缝中渗出来,地面弥漫着初夏时节温暖和潮湿的气息。泡桐树下坠满了一大朵一大朵淡紫色的落花,浓绿的树叶遮蔽了半边天幕。浅绿色的荷叶已从蓝灰色的湖水里冒出来,翘起尖尖的小角,如一只只喇叭,在人们耳边低低地吹奏,随着水波轻轻弥漫开去……
他们已经沿着湖岸走了很久,几乎把弯弯曲曲的湖湾和河汊都转了一圈。
但哪儿也没有那只母鸭和小鸭子的影子。湖面上回响着游船和碰碰船的喧闹声,天与水之间突然变得空空荡荡。
一只黑色的水鸟从远处哧啦拉地飞起来,水面被划开一道白色的口子。
他和女儿急急地奔过去,那只鸟已飞远,变成空中的一个黑点。
女儿几乎就要哭出声来。女儿说那不是上次的野鸭子。鸭妈妈和它的孩子,一共有十只。她揪住他的衣角要他回答,那些小鸭子到底是到哪里去了?
他苦笑。他第一次尝到苦笑是什么滋味。苦笑的时候,心会疼痛会颤栗。
他蹲下来,望着女儿的眼睛。他笑着对她说,小野鸭子已经长大了,它们跟着鸭妈妈飞到一个更好更美丽的地方去了。明年春天,它们还会再来。
你骗人!突地垂下头把目光移开。我知道,它们是让人吃掉了!他们说,野鸭子肉很好吃。
他打了一个寒噤。似乎就在这一刻,他明白他应该把那只锁入箱底的玻璃盒拿出来,依然放回它的老地方。也许交谈就从这儿开始。让那只未出生的小天鹅,从此和他们一家人重新开始生活。
他慢慢牵起女儿的手,手有些发凉。他说我们回去吧,野鸭子真的是飞到别的地方去了。他对自己说这不是骗人,他宁可这样相信。
那么别的地方的天鹅会不会飞到这儿来呢?女儿突然没头没脑地问。
他转身回望被绿树环绕的湖面,轻风荡起丝丝灰白色的涟漪,如同一只大鸟丰满滑润的羽毛。近处漂浮着几片硕大的荷叶,像是大鸟忧郁而期待的眼睛。他说,当然。在以后,不仅会有野鸭,还会有天鹅。当天鹅飞来落脚的时候,就像一弯银色的上弦月,从黑暗的夜空升起。有月亮的夜晚,人就不再孤独。
只是他没有告诉女儿,当他第一天看见那些小鸭子的晚上,他就做了这么一个梦。梦里的他,像一颗星星,在宇宙间走来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