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我和孙璟懿商议了一下,她同意了在今天晚上让我们睡觉的要求。
在第二天的清晨,孙璟懿意外的出现在我们的面前。
“哎呀,干什么啊,”孙璟懿看着一脸诧异的我们,“我不是看你们最后一刻留在这里吗,过来看一看你们的最后一面。”
“哦哦,原来如此。”我们三个人点了点头。
最后的分别时刻到了,我、李长志、郑明知、李明杰、孙璟懿,商议决定郑明知、孙璟懿(其实她没有参加商议)留下;我和李长志出发。
我和李长志,还有那个孩子带着三把开路刀和一把登山杖作为武器,有四个水杯子,共盛有三升水;携带两个罐头当做一天的食粮;其他的,只有一人一个背包,还有手表这样的小东西,最后还有那把枪及二十颗子弹;其他的我们什么也没带。
在我和李长志翻出天窗之前,最后看了一眼车厢里的郑明知和孙璟懿。李长志这家伙还说了一句“保重”,我只是无言的看了看郑明知。
然后,我们翻出了窗外,看到了早就出来,之前一直站在车顶的李明杰,我倒着手递给他一把开路刀,“嘿,小子,这是一把刀,只是给你自卫用的,看到丧尸小声的告诉我们,千万别自己莽上去啊,危险!”我对孩子说道。“啊啊,哦,好的好的,”李明杰看着手里那把对于他来说比较沉重的长刀;这次李长志并没有像以往那样和他开玩笑,因为外面有太多的未知数,一不小心笑着笑着人就没了。
我打开了关机很久的GPS,看了看地图,现在我们距离周村已经很近了,估计还不到两千米。这点距离别说是我和李长志了,就算是李明杰都可以轻而易举的过去。
“在正北方,右手边直走两千米!”我收起GPS,对李长志和李明杰说道。然后我和李长志先跳了下去,然后教李明杰转身,用手扒住车厢顶,让下落距离降到最低,以减少冲击力,这孩子还挺聪明,也挺勇敢,不一会儿之后就跳了下来。
清晨尽管太阳已经生气,但是还有不少丧尸在游荡,我和李长志在两侧开路,让孩子在我们的中间偏后面的地方。可以勉强用小跑的速度前进;在这样跑了五分钟之后,我注意到李明杰的速度有点下降,便连忙对李长志说:“哎,慢点儿!李明杰累了!”
李长志闻声,连忙将速度逐渐降了下来,我们三个人换了队形,一人在前,一人在后,把李明杰夹在中间。
我们已经看见了城镇,路上的丧尸在逐渐减少,所以我们的速度在逐渐降低,以进行充分的“休息”,过了一会儿,我再次打开GPS,说道:“到啦!我们现在在周村!”
李长志和李明杰闻声,顿时停了下来,喘着气。我环顾了一下四周,周村在以前我也曾经来过,这里的地形开发比较全面,所以有些城镇的地面可能会有一些小幅度的起伏,比如说我们现在站的地方就是这样;周村的旧区建筑大眼看上去比张店要乱上许多,但是有些地方经济比较繁荣,改修只是时间的问题。
我叫叫李长志他们:“哎,现在我们已经到地方了,现在我们要去搜集东西了,哎,哎!别坐在这里了,我们要在正午之前搜集到足够我们接下来五天的食物!”
李长志有一些疲惫的站了起来,“哎呀,在动车上呆了那么久不运动,真是一点力气都没有!”
我们走进了一家比较大的杂货店,这是一家专门卖零食的批发店,我们分开两路,让孩子呆在外面,过了很久,我们拿出一堆麦芽糖出来。
“喂喂,你怎么也拿麦芽糖出来?!”
“我哪有啊,我还拿了高粱饴呢!”
李明杰看着我和李长志,笑了,拿过一块儿糖就吃了起来。
哎,对,我们就是给李明杰拿的糖,至于麦芽糖和高粱饴,这两种糖的热量比较高,还容易被人吸收,也就是消耗热量小。
不过糖的确是个好东西,除了上述的两种糖以外,李长志又拿了一点东西出来,我一看,是辣条。
“哎,这是垃圾食品,不充饥的!”我连忙提醒道。
“啊呀,我知道辣条不充饥嘛,这不是情怀?”尽管我尝试劝阻,但是李长志还是往他的大背包里面呢塞了一些这种东西。
接下来我们就要开始搜集罐头了,我走进一家便利店,拿了一堆看都不看,就拿了一堆罐头;而李长志就更嚣张,仗着我给他的背包容量大,看到有用的东西就往里面扔;
最后,我们走进一家服装店。
这家服装店很大,甚至比“泉山户外”还要大上一些,不过只有三层楼。这店与其他的很多店一样,玻璃壁窗全部都碎了,我一脚踹开那摇摇欲坠的玻璃门,李长志则在我的后面走了进来,李明杰更是调皮,直接从一旁的玻璃窗的洞里跳了进来。
“喂!李明杰,这样很危险你知不知道!”我这样说道。
我们开始挑选服装,不过在外面展出的服装大多沾满了血迹,有的甚至只剩下了一堆碎布。
这样可不行,我们要是穿这样的衣服没有一点意义,被丧尸一定咬个实。
“哎,赵炎吉,你说运动的品牌是耐克好,还是阿迪达斯好?”李长志拿过两双鞋,问道。
“黑甲虫好。”我牛头不对马嘴的回答了这样一句话。
“嗯嗯?黑甲虫是什么东西?”李长志感到很迷惑,“你说的黑甲虫做鞋吗?”
“我怎么知道?”
我没有再搭理李长志,开始搜索货架,最后,我选了一双看起来很厚实的运动鞋,至于衣服,我拿了一身冲锋衣,这样,打扮有一些怪异的我走了出来,就听见了一身惨叫。
“啊————”
与此同时我看见李长志同样冲了出来,一脸惊恐地看着惨叫声传来的方向,这一生惨叫之后,就是无边的寂静。
看来此地不宜久留啊,我们被迫打断搜索,改变了计划,现在首先要找到一个晚上可以安全睡觉的地方。
我又再次返回商店,快速的选了几双袜子就连忙跑了出来。看见在远处有五六只丧尸向这里冲了过来,我大喊道:“还愣着干什么?跑啊!难道你们想被咬死吗!”语毕,我举起枪对距离我们最近的丧尸脑袋就是一枪,“砰”的一声巨响,有两只丧尸被打爆脑袋或者是被打断了脖子,失去了行动能力;还有一只被打断了腿,一下子扑倒在地上,向我们这里缓慢的爬行,另外还有两只也中了弹,不过看样子并没有打中要害,仍然冲我们这里冲了过来。
现在是早上,这些丧尸竟然可以抗住阳光而冲了出来,看来是身体素质十分强悍,与它们近距离接触绝对是噩梦,我收起枪,干净跟在李长志他们后面跑了。但是我毕竟都多多少少负了一些重量,而李明杰虽然说没有负重,但是他的身体素质和年龄摆在那里,所以我们和丧尸的距离在不断拉近。最后,负重最多的李长志落在后面,而跑在最前面的李明杰的速度也逐渐慢了下来;但是后面的丧尸却并没有减速,反倒是有逐渐加速的趋势。
看到我的好兄弟即将要落入敌手,我愤然的一转身,向后面冲了过去,以一种武士决斗的心理,把开路刀插进距离李长志最近的丧尸的脖子的正中部分,切断了它的神经,然后它就失去了行动能力,只有头颅还在不屈的扭动着,我正要拔刀,只见另一只少了一只眼睛的丧尸从一旁向我扑了过来,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果断的放弃了刀,一脚就踹了上去;不过没想到李长志也会过来救我,这充满力量的一脚就硬生生地踹到了李长志的身上......
(李长志:............)
只见李长志在喊了一句“我操”之后就把那只丧尸扑倒了地上,从我这个角度看上去,像是李长志“亲”上了丧尸一样,不过我后来一直不知道当时到底亲上没有,李长志倒是没少揍我。
不知道读者们喜不喜欢看动作电影,尤其是被很多人围殴的片段,被围殴的主角们通常会自觉不自觉的向身后攻击以清除威胁。
哈哈,或许是我的思维与众不同吧,在这样的场合之下还可以想这样的东西。
我就是这么想着,用力向后面一肘击,果然打到了东西,我再转身一脚踹了出去,把我后面(果然是丧尸!)的丧尸踹到,然后我连忙去拔出我的刀,对着刚从地上爬起来的丧尸就是一刀,成功的使那只丧尸失去了行动能力;我再次转过了身,便看见了李长志同样从地上爬了起来。
“你大爷的踹我干什么!”李长志一脸血的喊道,当然他脸上的血不是他流的,很有可能是地上那位仁兄的。
我有些歉意的一笑,“哎呀,这不是没想到你会过来救我嘛。”也是,这事儿的确挺不好意思的,人家本来是过来救人的,没想到却被被救的人给坑了,这事儿谁碰上都要郁闷。
李长志向前面走去,那里还有一只丧尸被我刚才的枪弹打断了腿,此时正趴在地上嘶嚎,李长志过去冲着丧尸的脑袋用力的劈上一刀,劈开了丧尸的脑袋之后又把刀插进那只丧尸的脑袋搅动了一周,这只丧尸也不再动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