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早昏昏沉沉的张开眼睛,喃喃的,也不知道说了什么,随即,一个微凉的手掌贴在她的额上,然后摸了摸她的脸:“糟了,发烧,怎么回事?”
唐早用力皱了皱眉,总算看清了向敏行的脸,她居然平生出一点感激,喃喃的对他道:“我可能,中暑了,你帮我买药,买些药……我给你钱。”
“好,好,”向敏行一直蹲着看她:“你别急,我马上就去。”
她放了心似的,就闭上眼睛,向敏行飞快的冲出来打了个电话,然后又手忙脚乱的抓了块毛巾,从冰箱里拿了矿泉水,浸湿了毛巾,敷在她额上。
唐早张了张眼,向敏行柔声道:“小早,温度计在哪儿?”
唐早迷惘的看他,向敏行有点着急,又忍住:“没事,没事,你先睡,别怕,我叫医生来了。”
他又出来给杨曼打了个电话,最多不到十分钟,一辆车就从后门开了过来,宿舍楼前面没有多少停车位,所以车直接就杵在了门口,门一开,下来几个白大褂,把旁边人的都惊了一惊。
正想问这是干什么,就见向敏行从三楼往下看,厉声道:“快点!磨蹭什么!”
几个白大褂一边答应着,一边急急往楼上跑,这边刚在楼下空地摆开阵势吃龙虾的人都有点吃惊,有人道:“这是怎么了?这是医生么?”有人往外走开几步,踮脚看了看,道:“好像进了唐法医的宿舍?是不是唐法医生病了?”
之前的女同事钱云一边吮着龙虾,一边奇怪的道:“刚才不是还好好的么?”
路霄峥皱起了浓眉。
放屁!刚才那能叫好好的?刚才她一进来,那小脸就白的跟纸一样,跟她说话都反应迟钝,这还叫好好的?你瞎么?
一群人正议论着,就见杨曼急急跑了回来,见到路霄峥,就问:“小唐儿没事吧?”
路霄峥道:“不知道,刚才进去几个医生。”他没忍住问了一句:“她怎么了?”
杨曼道:“敏行说她可能是中暑了,高烧,头疼,出汗……”一边就飞快的跑上了楼。
向氏华章旗下有私立医院,这几个都是专业的医生,平时得挂专家号那种级别的。过来一量,唐早的体温已经快三十九度,医生指挥着把窗子空调风扇全打开,保证温度的同时,也保证通风良好。
向敏行急的直打转,一迭声的道:“到底怎么样!你们行不行!不行就赶紧送医院!”
“向总,还不算太严重,”医生直抹汗:“救护流程是一样的,送医院反而折腾。”
向敏行厉声道:“那就赶紧的!热度为什么降不下来!”
杨曼冲进来的时候,就听他吼了这么一句,她还是头一回见这位发这么大脾气,不由愣了一下。
医生见她进来,倒是很高兴,“你就是唐女士的室友吧?你来的正好,你过来一下,我告诉你怎么做。先把她的衣服脱了……”
向敏行烦燥的抹了一把头发,又吼了一句:“脱衣服你进去干什么!”
医生向来知道自家小向总脾气暴躁,只好背转身,道:“你听我说,你先把她的衣服给脱了,换上件松散透气的。然后找东西,把她的腿给垫高点儿……”
杨曼本来就高挑有劲,很快就把唐早的衣服给脱了,换上睡衣,把腿垫了起来,又用毛巾包了冰袋,放在她的腋下、颈侧和腹股沟几个地方,这边收拾好了,带来的医生也迅速配好了药,找了个衣架挂上去,开始输液。
楼下,路霄峥转头叫郑眉飞:“眉飞,我们上去看看。”
郑眉飞应了一声,两人就洗了把手往楼上走,旁边几个女的互相使着眼色,也站起来道:“我们也去看看吧,都叫医生来了,是不是挺严重的?”
上了楼,就见唐早的宿舍门开着,向敏行就跟个斗鸡一样站在室中,随时准备骂人的姿势,几个医生护士忙忙的跑来跑去,包冰袋的,配药的,瞎忙的,总之就是不敢停下来。
不大的客厅满满当当,根本进不去人,郑眉飞没看到杨曼,只听到她在卧室里跟一个人说话,什么按摩充血散热什么的,郑眉飞就道:“向总,小唐儿怎么样了?”
向敏行转回身。
其实整个向氏华章,都知道这位小向总就是个万年熊孩子,可是他在局里转悠的时候,向来是风度翩翩的,这会儿原形毕露,冷冷的道:“小早高烧的时候,怎么也不见你们来管管她?这会儿是来装好人还是看热闹?”
郑眉飞被他怼了一脸。
但是郑眉飞脾气好,很知道轻重,也不生气,就道:“我们确实不知道,不然不会不管她,小唐儿现在怎么样了?”
向敏行冷哼了一声,“体温飚到四十度了,你说怎么样?”
“四十度?”路霄峥吃了一惊,往里走了几步:“她天生体温偏低,一般只在35.5度左右,真烧到四十度赶紧送医院!别在这儿磨蹭了!”
向敏行一愣,急转头叫医生,医生连连表示没关系,他才松了口气,转回头来就上下打量路霄峥,像一只被侵犯了领地的狗子,毛都乍了起来:“有放马后炮的空儿,早干嘛去了!”
一个护士正好从身边过,他转头就骂:“赶紧的!做事麻利点儿!不会干就滚!别在这儿碍手碍脚!”
那护士被他骂的一个激零,飞快的冲了进去,刚才的那个医生跑出来,急急道:“向总,温度降下来了。”
向敏行迅速站直,进了卧室,小心的摸了摸唐早的额头:“小早,好点了没?”声音温柔的不行。
路霄峥牙咬的咯一声响,往后一退,倚在了栏杆上,抱臂等着,浓眉拧成了一个疙瘩。
几个女同事互相交换着视线,就是不走,郑眉飞咳了一声,又问了那个医生几句,才道:“头儿,看来是没事了,我们也帮不上忙,要不先下去?”
路霄峥深呼吸了一下。
其实,他不喜欢忍耐。
他的家世,他的能力,全都是他的底气,从小到大,他从来不忍耐,也无须忍耐。
可是现在,他却什么也不能做。明明知道他的小甜枣病在床上,一个她不想接受的男人,可以进去对她软语温存,可以帮她请医问药,他却只能站在这儿,什么也不能做。
他不在乎任何人怎么看他,但是,他太明白走出这一步,意昧着什么。
路家的男人霸道甚至跋扈,却有一个好处,就是专情,可以说他从一开始,就是奔着一辈子去的。那件事,对他的打击,不比她小,他提分手的时候,心肝肺都疼,却没有丝毫的犹豫。
他说她劈腿,可其实,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并没有把她当成耻辱,但她,是他的伤口。
扪心自问,这十年里,他并没有对她牵肠挂肚,但也,从未忘记。
他没有刻意逃避,但也一直坚信,他总有一天会忘掉她,日子会重新开始。即便她在一个极其意外的时候,极其意外的回到他身边,他也从没想过,要改变之前的决定。
是的,他不后悔,他们分手,是因为原则问题,再来一次,他的决定也不会改变。所以他非常明确的知道,他们不可能再在一起,永远不会复合。
可特么的谁能告诉他,明明已经分手了,看着眼前这一幕,他还是像被绿了一样怒不可遏,只想着马上把那个奸.夫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