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的很快,转瞬间苏宇就在自己姑姑这里工作了两年。
两年间,苏宇每天都修习父亲留下的书籍中的道家心法,距自己的父亲在纸条上留言所说的三年之约就只有一年了。
这一天,苏宇如往常一般,坐在苏冬菡的店里,看着外面来往的人群。
苏冬菡的店就开在离家不远的乡镇上,店铺名叫苏氏酒业,看着像个小店铺,其实卖的都是高档酒,利润非常大,而此处虽然是乡镇,但来买酒的富贵人家却很多。
现在生活条件好了,许多富人们都厌倦了城市里的快节奏生活,来到了乡下,小镇,在这些地方买地皮,建别墅,只是这两年不再让建了,但还是有一些人有渠道可以弄得到。
由于今天是周末,镇上来往的人群更多了,许多学生穿着学校校服,嘻嘻哈哈的打闹着。
店铺不远处就是菜市场,从店里一眼就能望过去。
很奇怪的是,这时菜市场那里围了很多人,苏宇并没有在意,这或许是一些摆摊叫卖的,带着麦克风说话如同德云社相声般的叫卖很能吸引众人目光。
此时快到下午,苏冬菡出门采购了,苏宇正无聊着想在门口的躺椅上小憩一会。
正在这时苏宇听到了刚从店门口走过去的一个学生和另一个学生正交头接耳。
“刚刚那个大叔突然倒在地上,吓死我了。”
“是啊,是啊,那个卖猪肉的大叔太吓人了,浑身雪白,像个白人一样!”
“白人都没那么白,连嘴唇都是白的好吧!我得做好几天噩梦了!”
苏宇侧目,浑身发白,嘴唇都是白的?难道是白化病?
白化病是一个很少见的疾病,患者通常浑身雪白,头发眉毛都会变白,是因为浑身的色素都脱失导致的。
“啊~~”
苏宇被吓了一跳,盯着菜市场的方向,尖叫是从那边传来的。
随着尖叫出声,苏宇看到,菜市场的方向有不少人对着相反的方向如同逃离一般,匆匆离开。
苏宇关上了店门,将门口的‘营业中’的牌子翻了过来,变成了:‘有事外出’。
他准备过去看看是什么情况。
快步走到菜市场,此时围观的人变少了,有一个中年男子脚下躺了两个人,此刻他正拿一只手拿着手机,一只手隔空比划着,说话的语气颤颤巍巍,听着内容是在给警方汇报地址和情况。
苏宇走近一看这个情况,就察觉出了问题,地上躺着一个屠夫,还有一个女子,两人的皮肤都是惨白,是看起来毫无血色的那种白,额头上暴起的血管都变成了白色,看起来如同一条条的白色条虫。
“血液好像被什么东西被吸干了,难道闹僵尸?如果是僵尸那就麻烦大了。”
苏宇缓步走上前,蹲下看了看两人的脖子,并没有血洞。
松了一口气,还好不是闹僵尸。
僵尸太难对付,哪怕是白僵,苏宇对于自己才从书上学了两年的知识,没有多少把握。
苏宇突然发现,屠夫的手中似乎攒着什么东西,一只手攒的紧紧的,有血液从手指的缝隙渗出,他正想伸出手把屠夫的手打开来,正在这时一声爆喝打断了他的动作。
“你在干什么!”
一个身穿警察制服的男子从一旁的警车走上下来,快步走到了苏宇的面前。
男子看起来三十来岁的样子,国字脸,声音中气十足。
“你是什么人!不能破坏现场不知道吗!”
“我看见他手里攒着什么,好奇,所以想看看。”
警察来的真快!苏宇讪讪的回答,心里叹了一口气,有些可惜。
突然,苏宇察觉到警车上又下来了一个人,正好刚下来的人也看到了苏宇。
两人眼睛同时瞪大。
“小宇!”
“阿庆!”
中年警察疑惑的看着刚从车上下来的男人,指了指苏宇。
“你认识?”
“认识”男人点了点头。
“我大学同学,住同一个宿舍的,铁哥们!”男人指了指苏宇。
刚从车上走下的这个男人是苏宇的大学同学,叫做曾庆,两人从初中开始直到大学都在一个班级,关系非常。
自从曾庆大学毕业后去了警校,就很少联系了。
苏宇笑着锤了一下曾庆的胸口,把他拉到一旁。
“你小子什么时候从警校毕业出来的,也不说一声。”
曾庆挠了挠头,“没毕业,我现在是实习警员,出来跟着前辈学习学习。”
正想叙叙旧,中年警察招呼着曾庆过去。
“我在我四姑那里帮忙做生意,你忙完记得过来喝茶啊!”
说罢苏宇指了指市场对面的店铺,曾庆应了一声,并让苏宇先回去,现场不能让外人待着。
苏宇只好暂时回到店铺,没办法,现在现场被控制了,拉起了警戒线,非死者家属,就算认识曾庆,也没有理由待在那里。
快到晚上了,苏宇看着市场那边恢复了秩序,一辆救护车拉着两名死者离开,正想给曾庆发个信息,这时发现曾庆正从那里走了过来,满头都是汗,边走边摘下了手上的白手套,丢在了一旁的垃圾箱。
“苏宇!”
曾庆笑呵呵的跑了过来。
“情况怎么样了?”苏宇倒了一杯茶,示意曾庆坐下后,好奇的问他。
“别提了,事情怪的很,我算是长见识了。”
曾庆眉头紧皱的像个年长的老人,脸上写满了愁容。
“死者是一对夫妻,嗨,你是没法想象,法医鉴定了,死者浑身血液都不见了,但是身上一点伤口都没有,也看不到任何出血口!”
“就连何警官这个做了十几年的老警察都没遇到过这种情况!”
曾庆所说的何警官就是那个中年警察。
“那,有其它发现吗?那个屠夫手里攒着的是什么?”
苏宇对这个屠夫手里攒着的东西非常上心,感觉这件事有很大可能是灵异事件。
“一个攒的稀碎的馒头。”曾庆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这件事情没有什么好隐瞒的。
“馒头?”
这时连着苏宇的眉头也皱了起来。
“这人攒个馒头干什么?”
曾庆瞥了一眼苏宇,说道:“我怎么知道。”
并补充了一句,“死者浑身没有发现血液,但是奇怪的是,法医在馒头里提取到血液”
苏宇忽然冒出一个渗人的想法。
“人血馒头?”
曾庆点了点头,叹了一口气说道:“这两夫妻有一个孩子,四岁大,犯了肺结核,家里为了给孩子治病花掉了所有积蓄,因为信奉迷信,残忍的杀害了一名孩童,并把他的血拿来泡了馒头给孩子吃。”
苏宇光想想胃里就是一阵翻滚,差点没吐出来。
拿用人血沾过的馒头给孩子吃,简直丧心病狂。
“想吐吧?”曾庆看着苏宇憋的发绿的脸。
苏宇无奈的看着曾庆:“你丫就受得了?”
“我已经吐过了。”
曾庆指了指市场的方向。
“在他们肉铺的冰柜里,发现了失踪孩童的尸体,血液被放干,太惨了,这两夫妻也算是死有余辜,就是苦了孩子。”
人血馒头的事情最早能追溯到唐朝,古代刽子手斩头后,家里有人得了肺结核的人们哄抢血液,用器物装回家沾馒头吃。
这种迷信完全不可信,人血和动物的血没有任何的区别,用人血来入药,实在太扯了。
两人聊了一会,曾庆表示要先回局里复命。
苏宇不好挽留,站在路口给曾庆拦了一辆出租车。
“有空常来!”苏宇拍了拍曾庆的肩膀。
目送曾庆离开后,苏宇躺在店铺里的沙发上,回想了一下,觉得这件事情,可能还没有结束。
便给曾庆发了一条信息:“有结果了和我说下,邻里邻居的,我挺在意这件案子的。”
苏宇撒了一个谎,其实他与屠夫夫妇并不熟悉,因为平时很少做饭菜,大多是自己四姑做的饭菜,要么就是早上很早苏冬菡买好了菜放到冰箱。
‘叮’
曾庆回复了:“行,结案了和你说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