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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回 唐多慈的爱情

你的生命里有没有这样一个人?任何时候,无论你身在何方,无论你胖了还是瘦了,美了还是丑了,幼稚了还是成熟了,无论你孤独寂寞还是众星拱月,是的,任何时候,只要想起他,你就恨不得抛下眼前所有的东西,奔到他跟前去,哪怕不为别的,只要能看他一眼,就是好的。

唐多慈始终相信,很多人的生命里都有这么一个人,属于她的那一个,也会到来,尽管她身处异世,尽管她带着一个孩子。

就在李斯文想着他的初恋想到睡去的时候,旁边帐篷里的唐多慈同样想起了她青涩的爱情。

十六岁的唐多慈其实是个很无趣的人。她瘦,但瘦得不算很好看,穿衣服很随便,除了一套校服,最爱穿的就是大大的白T恤和纯色牛仔裤,头发短的扎手,脸型是女生最苦恼的国字脸,她中规中矩地学习,只偶尔在课堂上看看小说,或者考试提前交卷,跟要好的女生逃出校门去吃小吃。这样的女生,长相一般,成绩一般,在哪里都一抓一大把。硬要找出点什么不同的话,就是她喜欢帅气利落的女生,也时常幻想自己是这样的女生,在男生面前从来不服输。

所以中午吃过饭经过操场的时候,足球场上一个足球飞过来正好打掉她手中的饭盒,她也没有如别的女生一样尖叫着躲开,或者是不依不饶地揪出肇事的男孩子要个说法,而是弯腰捡起饭盒,然后飞起一脚,利落地把球踢回了球场。准备过来捡球的那个男孩子愣在半路上,球场上则响起口哨声,唐多慈无视这些,转身去了不远处的水槽前,清洗脏掉的饭盒。

天知道她花了多大力气才忍住痛,以正常的姿势走了几十米,她总算明白了,耍帅是要付出代价的,因为刚才她忘记她穿的是凉鞋,而她踢球又毫无技巧可言,所以,她右脚的五个指头其实痛得快抽筋了……

洗完饭盒,她琢磨着应该没人注意她了,这才一瘸一拐地往教室走,刚走了几步,旁边出现个高大的身影冲她喊:“美女。”

她听出明显的戏谑意味,也很有自知之明地不打算回头,谁知那人竟然伸手来拉住她的胳膊:“叫你呢,怎么没反应啊。”

时值盛夏,她穿着宽大的短袖白体恤,胳膊露在外面,就那样被一个陌生男生的手握住,他的手心干燥,她的胳膊却出了汗。

不管你们信不信,那都是中规中矩的她第一次跟一个男孩亲密接触。她记得初中毕业的时候,跟最要好的异性朋友握手道别,她都扯了衣角把手裹起来。她不是保守,只是深信牵手是件神圣的事情,并且一定要跟自己最爱的人。

“什么事?”她仰起头,眯着眼睛打量他,然后挣脱他的手。

“我看到你刚才踢球的样子了,穿凉鞋怎么能那样踢呢,应该用脚的内侧,这样就不会痛。”他一边说一边示范给她看,然后说,“脚现在很痛吧?我送你回教室。”

“不用了。”唐多慈看着这个莫名其妙的男生,转身继续走。

“高二六班,唐多慈!”他站在身后大声叫她的名字,她回头,看见他站在原地,嘴角挂着坏坏的笑,指指胸前的校牌。

唐多慈捂住校牌,恼羞成怒,顾不得脚疼,一溜烟往教室跑,饭盒里的勺子发出哐当当的响声,身后的男生还在喊:“你是个有趣的女生,我记住你了!”周围投来异样的目光,唐多慈胳膊上的汗珠被风吹干,突然起了鸡皮疙瘩。

唐多慈开始起了明显的变化,身边所有的人都觉得吃惊。照例是那些简单的衣服,她买不起更多花枝招展的衣服,但是却在搭配的时候使它们尽量看起来舒服清爽;她开始铆足了劲儿学习,很快成为班上的前几名,月考常待在三考室,有时候还能进二考室;她对学校和年级以及班上组织的任何活动都表现出非凡的兴趣和热情,不论是唱歌还是演讲或者辩论,都少不了她的影子。

她彻彻底底不同了。大部分人把这归结为她成熟了,懂得用心和努力了,只有她自己知道,只因为三个字,顾岩。

是的,她什么都没有,没有富足的家庭,没有漂亮的外表,没有聪明的头脑让她不用很努力也可以当第一名,她唯一有的资本就是年轻。她十七岁,因为年轻,所以足够勇敢,她不服输,她要当一个足够优秀的人,跟他并排站立,以平等的高度,让他看见她。

直到有一次辩论赛,作为反方一辩的她和正方一辩顾青岩唇枪舌战了半个小时,最后以微弱的优势获胜,她知道,她离自己的目标更近了。

说她是虚荣也好,爱出风头也罢,她都不在乎。

顾岩十七年的生命里,头一回出现了这样的麻烦。一开始他只是觉得唐多慈有趣,被球砸了也不恼不叫,反而帅气地把球踢回来,同伴却说这个女孩看起来很难搞,他便生了兴趣,说可以走上去搭讪。走到身边发现她一瘸一拐地走路,这才注意到她穿的凉鞋,方才踢球,脚一定很痛。

然而她竟然忍住不表现出分毫,这让他觉得,她定是个倔犟的女生。

后来偶尔会遇见她,她在人群中并不起眼,淡淡的样子,有时候一个人,有时候和同伴打闹,只要发现他在看她,马上就会变得脸臭臭的。

偏偏她越这样他越觉得有趣。他有时候会好奇,像她那样的人是怎样生活的呢,每天只是上课下课吃饭学习,不会无聊吗?何况吃了也不长,学习了成绩又不算太出挑。

她似乎是突然开始努力了,改变了很多,越来越优秀,各种活动上可以越来越多地见到她的身影,顾岩本来是对类似辩论这样正统的东西没兴趣的,却因为知道反方一辩是她而改变主意参加。

他们相持不下的时候,他突然觉得自己有点迷恋她满脸发光的样子。他一时走神,输给了她。

顾岩是个什么样的人呢?说不清。只有一点,那就是,他喜欢上一个人,绝不会玩暗恋。他有足够的资本,并且他自由不羁,相信生命一定要活得痛快淋漓。

现在爱情来临,爱情对年轻的他来说是那么美好,怎么可以不去把握?

这时候已经是高三,但顾岩不在乎,他在晚自习之后出现在唐多慈身边,唐多慈回头看是他,微微笑了下,继续往前走。他们已经变得熟络,不再像刚认识的时候那样一见面就互相针对。

“我有话给你说。”顾岩把她拉到没人的地方,说,“我觉得你有时候看起来很孤单,我希望以后都由我陪在你身边,让你不再孤单,你说好么?”

他还从来没有以这样的语气说过话,唐多慈一时有点蒙,不知道他什么意思。

他就喜欢她现在这副被他弄得偏离常态的样子,他伸手拍拍她的头:“笨蛋,我喜欢你。”

他以为她会脸红,或者紧张,或者羞涩,然而她又一次偏离他的预测,她哭了。

被人表白有什么好哭的?难道是被吓哭?顾岩有点搞不懂。

“你喜欢我干什么,我有什么好喜欢的,我既不漂亮又不优秀,哪一点值得你喜欢了,你和我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你笨笨的时候,我喜欢你笨笨的样子,你淡漠的时候,我喜欢你淡漠的样子,你变得越来越优秀,我也喜欢你优秀的样子。乖,别哭了。”被她的理由弄得哭笑不得,擦擦她的眼泪,柔声唤她。

“顾岩,其实我也好喜欢你,但是从来不敢奢望你会喜欢我,你那么优秀,你活得跟我太不一样,可是……你真的喜欢我吗,我好高兴!”她边说边哭,到后面突然又笑起来,扑进他怀里紧紧抱住他,“那你算我的男朋友了吗?”

“算,当然算了,笨蛋。”

有时候就是这样,越是来自天差地别的世界的两个人,越是容易相互吸引。因为他们都拥有不了对方的世界,过不了那样的生活,所以才更加好奇,更加向往。

顾岩却觉得这样的结果还不错,至少他们在同一座城市。他从来就不觉得唐多慈霄非得事事都做到跟他一样好才行,他更喜欢她笨笨的样子,一切有他就好。

他对未来的规划可以打一个简单的比喻,那就是,他长成一棵高大挺拔的树,她攀附在他枝头上,开出最美丽的凌霄花。他相信这是男人的责任,爱她就要成为她的依靠。

只是唐多慈一开始就不打算做凌霄花,跟顾岩在一起之后,她变得越来越优秀,自信大方,活泼调皮,越来越会打扮,在她的大学,注目她的人也越来越多。

唯有在顾岩面前,她是敏感的。

杜凌霄跟顾青岩的争吵越来越多。她学很多东西,打很多工,把自己搞得很累,但是她觉得充实。顾岩不要她那么辛苦,他像个大男人一样对她说,我是男人,我想要我的女人跟我在一起是轻松的幸福的,我想要她过得好,而不是时常哭,更不是整天打工把自己累死,你明白吗?如果你过得很辛苦,会让我觉得自己很没用。

这一次,唐多慈想哭却不敢哭,她怕她哭了,顾岩会觉得她不快乐,会觉得自己没用。其实他说的这些她何尝不懂,只是她从来就不是攀援的凌霄花,要依附着大树的高枝才能仰望天空,她也想做一棵挺拔的树,以同样的高度站在他身边,两个人肩并着肩一起生长。

晚会正式开演当天,正好是顾岩的生日。唐多慈给顾岩打电话,邀请他来看晚会,对生日的事情只字不提。顾岩有些失望,正巧足球队的朋友知道是他的生日,约他带上女朋友一起吃饭K歌,他知道唐多慈忙着晚会一定来不了了,便独自跟他们去吃饭。

一直到晚会开始,唐多慈也没有等到顾岩,给他打电话,他略带着酒意说,在跟朋友吃饭。唐多慈的心凉了凉,最终还是小心擦掉眼角的泪,补补妆,准备上场。

唐多慈给顾岩说了分手,在他生日这一天。她给他发短信说,我曾经以为爱情敌得过世间的一切东西,所以我不顾我们之间的距离,用尽全力追赶你,我以为我追得上,因为我们有爱情。现在我才知道,仅仅是性格不合这四个字,就可以把爱情逼上死路。又或者,性格不合仅仅是因为爱得不够罢了,因为我们最爱的都是自己,都不愿意为了对方俯下身,不愿意为了对方将就一点点。

顾岩只觉得灰心。他明明那么爱她,却从来不知道她要的到底是什么。

如果放手可以让她更快乐,那就放手吧。

这一放手,就是十年的时间,太像了他多么想现在的太子殿下李斯文,什么都好,各方面的条件都比她强,虽然唐多慈有着一点点来自现代的优越感,可李斯文是太子啊,唐多慈拍着脑袋,你怎么这样没记性,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怎么在一起?不要再重蹈覆辙了。不要爱上一个比自己优秀太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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