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叮叮。”
闹钟清脆的响声却让闭着眼的林逢源感到心烦意乱,只好无力地拍停了正在作响的闹钟。
林逢源洗漱完径直走到厨房,从白色的冰箱里漫不经心地拿着要吃的紫米夹心吐司和冰牛奶。他用手捏起香甜的吐司快速吃掉,吸管被插入牛奶里,一口一口地喝。
他关上冰箱,侧身倚着冰箱门,伸手拿起餐桌上的遥控器,对着电视胡乱调着节目。
“现在是北京时间……”“这…这个组织?”林逢源听到记者慌乱的声音,不禁抬眼看了看。
灰色的地上布满了血迹,鲜红色的液体看着十分的扎眼。在血泊中的死者看起来比较年轻,他沾了血迹的袖子埋住了脸,头边是粉亮的油漆喷着一句话:“I am happy,haha!”
等等,这位死者身上穿的浅棕色卫衣,怎么会这么眼熟……
林逢源瞳孔一震,手中的空牛奶盒看都没看一眼就扔进了垃圾桶,迈大步走向客厅窗前。
果然,是他的小区。林逢源微微愣了愣。
林逢源慌乱的挠了挠头,急促的出门。他见按下电梯按钮没有反应,飞速地走到楼梯口下楼到一楼。
记者慌手慌脚地在镜头前比划,这时警车也才刚刚到达。林逢源奋力想挤到前面,可惜人实在太多,密密麻麻,只好找了一块相对宽敞的空地。
快门键的声音、警车的笛鸣以及周围邻居的所有的声音混成一团,林逢源感觉脑子要炸掉了。
他目光呆滞地在原地看着尸体上熟悉的衣服颜色。
离他不远躺在鲜红之中的,正是他一起生活了8年的挚友。
怎么会……林逢源用力揉着自己的毛发。
这到底……是谁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