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这里高云算是明白了,感情这是掉进莎林娜的套儿里了。虽然明知道是逼婚,高云也没有办法,总不能把舌头舍了。
更何况他对莎林娜也是心仪已久,而且看眼前这情形,似乎也没什么恶意,“难道就是要把莎琳娜嫁给我这么简单?嗨!管他呢,这样一个极品中的极品,要是得不到她,那心里得多煎熬。睡了再说,爱咋咋地!”。高云想到这里,心里反而畅然了,随即便答应了和莎琳娜的婚事。
莎林娜一听高云答应了,高兴的手舞足蹈,抱住高云就是一个香吻。
奥尔格勒听说高云答应下来,自然也为女儿高兴,即刻派人散发请柬,邀请宾朋。
三日后,部落里张灯结彩,大摆筵席,为高云和莎林娜成婚。
苏双和张世平听说了这件事也很高兴,因为这对于他们以后的生意会有很大的帮助,送上一份厚礼那是自然的。
但是他们的礼物跟莎林娜的嫁妆比起来,那可就微不足道了。奥尔格勒平生最疼爱这个女儿,女儿的嫁妆自然也是精心准备。金银珠宝就不用说了,最夸张的是,奥尔格勒竟然把高云交的那三千金买马的钱又给全部退了回来,直接把三千匹良马给莎林娜当了陪嫁。这也足以看出这一家人是多么喜欢高云了。
行过拜礼、敬过宾朋,高云和莎林娜便被送入洞房。这时候俩人都已经带了几分酒意,别说高云已经不需要再把持自己,就算他竭力克制,恐怕也无法抵挡莎林娜那娇艳似火的诱惑。
几度云雨同聚,几番鱼水交融,两人终于精疲力竭,顾不上换掉带血的床单,就相互拥抱着进入了香甜的梦乡。
不知过了多久,高云突然觉得有一股热流在身上游走,睁眼一看,只见莎林娜正在自己身上……。
又经过这一番恶战,高云和莎林娜再次心满意足的相拥睡去,直到日上三竿,高云才起来,慵懒的走出房门,想要舒展一下筋骨,老远就看见高顺走了过来。
“主公,大喜啊!派出去的人都回来了,你快去看看吧”。高顺显得很兴奋。
高云看高顺的神情,已经大概猜到了事情的进展,急忙问道:“噢?带回来多少人?”
“两千多!”
“啊!?哈哈,这么多!?太好了,走,我们去看看”。这个结果显然大大出乎了高云的意料,让高云有些喜出望外,脸上的慵懒也一扫而光。
“云哥!等等我,我也去”。莎林娜本来还不打算起床的,这会儿听说有热闹,也赶紧穿好衣服跑了出来。
湛蓝的天空像一座穹庐倒扣在草原上,苍茫的大地显得异常英伟,两千多名威武剽悍的骑兵聚集在一起,各自骑着自己心爱的战马、背着弓弩、挎着腰刀,一个个透着那样的坚毅和英勇。
“拜见主公!”,见高云到来,先前那一百多人当先下马叩拜,其他人见了也都跟着下马跪倒。
“大家不用多礼,快快起来”。高云伸手示意。
“谢主公!”,众人喊声震天。
高云面带微笑的走上前去,逐个的打量这些天生的战士,拍拍这个的肩膀、捶捶那个的胸脯,越看越觉得喜欢。而这些新来的骑士也在这一瞬间,对这位平易近人的主公产生了浓厚的好感。
高云审视了一番,又走回前面,对众人说道:“看到大家这么踊跃,我很高兴。从今以后,你们就是我高云休戚与共的弟兄,你们的冷暖就是我高云的冷暖。我知道,诸位都是家里的支柱,这次跟我远赴中土,家人的生活必然会受到影响,我高云不能对此坐视不管”。
高云讲到这里,用手点了一下身边的高顺,接着说道:“这位高统领,就是你们今后的兵长,凡事要听他指挥。今天正午过后,你们可以找他每人领取三贯铜钱,作为安家费用。你们领了钱之后,便可以回家,先把家里安排好,后天辰时来这里集合,我们巳时启程”。
高云这番话一说完,底下可就攒动开了。刚来就先领钱,而且还是三贯,这可是他们闻所未闻的事。这些鲜卑人的生活非常贫困,三贯钱对他们来说那就是一家人半年的口粮。主公如此体恤下情,让这些鲜卑骑士从心里觉得温暖和感动。
“三贯!三贯呐,你听见没有?”
“嗯!听到了,这下可好了,能给我娘看病了”。
“这都是主公的恩德啊,咱们可千万不能忘了啊”。
“对!为主公赴汤蹈火,誓死追随主公!”
高云听着这些人兴高采烈的议论,觉得很欣慰。而他这种心系苍生的胸怀和一掷千金的气魄也深深的感染了莎林娜,她没想到自己的夫君竟然还是这样一个豪气干云的英雄。看着高云指挥若定的姿态,把她喜欢的连心肝儿都在打颤,对高云的更是爱的死心塌地了。
莎林娜的美可以说到了惊世骇俗的程度,凡是见过她的人,无论男女都会觉得她是毫无疑问的天下第一美人。各个部落前来求亲的人,几乎踏烂了她家的门槛。莎林娜这一嫁给高云,那些爱慕他的草原男子可都是失魂落魄了。
在奥尔格勒部落的北面不远处也有一个鲜卑部落,首领叫塔赖,部众有一万多人。塔赖有个儿子叫哈森,自从见过莎林娜之后魂牵梦绕,茶饭不思。
塔赖知道以后便派人去提亲,但是因为莎林娜不喜欢这个哈森,奥尔格勒尊重女儿的意见,便以莎林娜年龄太小为由拒绝了。
但是哈森却仍旧对莎林娜抱有幻想,经常以各种理由去接近莎林娜,希望能改变莎林娜的心意。这下莎林娜嫁给了高云,哈森算是受打击最大的一个,他不能忍受莎林娜投入高云怀抱,拔出弯刀冲了出去。
“回来!你要去干什么?”,塔赖厉声喝止,把哈森叫了回来。
“我要去杀了高云,抢回莎林娜”。
“混账东西,你这样去只能是白白送死!别说是你一个人,就是我们所有的勇士加起来,也不是奥尔格勒大军的对手”。
“我不管!我一定要把莎林娜抢过来!”,哈森已经快疯了。
塔赖走过去,拍了拍哈森的肩膀,说道:“你放心,阿爹一定给你把莎林娜抢过来,但不是你这么个抢法”。
“哪怎么抢?”
“阿爹已经打听过了,那高云这次来草原只是为了购买马匹,所带随从不过一百来人。我们虽然打不过奥尔格勒的骑兵,但是还打不过这一百来个随从吗?”
哈桑听塔赖这么一说,顿时恍然大悟,喜道:“阿爹的意思是说,等他们回去的时候,我们在半路抢人?”
塔赖奸笑着点点头,说道:“正是如此,不过这件事一定要做的周密,不但高云和那些马贩要全部杀掉,就连莎林娜抢来之后也不能再让她出门半步。否则,这件事一旦让奥尔格勒知道,我们父子就大祸临头了”。
“恩!就按阿爹说的办,只要能得到她,关起来也是一样”。哈森这句话把他的禽兽秉性暴露无疑。
高云这会儿正跟莎林娜的家人共进晚餐呢,他做梦也想不到娶莎林娜会招来这样恶毒的算计。
奥尔格勒见高云又是招兵又是买马的,觉得他一定是在筹划什么大事,但又想不出高云究竟要干什么,心里不免疑惑。知道高云马上就要离开了,于是借着晚宴的空当问道:“我听莎林娜说,昨天你从周围部落里招募了两千多名勇士?”
“恩,是啊”。
“那你招募这么多人手,是打算用来干什么呢?”
高云知道奥尔格勒是在试探他,其实他从心里也希望奥尔格勒这么问。因为通过连日的观察,高云看出奥尔格勒是个抱有大志的人,而且他所掌控的部族也确实有相当的实力。如果奥尔格勒能成为自己的外援,那对于日后的争衡无疑会有很大的帮助。
想到这里,高云笑了笑,说道:“以岳父大人看来,小婿招募这些勇士应该派什么用场呢?”
“这…,以常理来说应该是组建军队,但是你一个小小县衙,用得着这么多人的军队吗?”
高云抿嘴一笑,端起酒盏喝了一口奶酒,说道:“岳父大人部族中的牧民不过一万人,而岳父手下骑兵却有两万多人。跟岳父大人相比,小婿县内近两万人口,置办区区两千骑兵,应该不算多吧?”
奥尔格勒听了连连摆手,说道:“贤婿这话说的就不对了,我鲜卑族部落林立,互相之间竞相吞并,连年厮杀不断。若要让牧民太平生活,就必须有强大军队的保护。但是你中土境内太平盛世,组建军队岂不是多此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