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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可儿的童年很不幸,不过好在她是个开朗的人,且很喜欢吃冰糖葫芦
也许是因为她长的漂亮,也许是因为那抹蓝色,可儿到来以后,只要不忙,我就喜欢看她,而每次我看她时间长了,她都会对我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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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次,可儿吃糖葫芦时发现我在看她,大方的把手里的糖葫芦递给我“你要吃么”说着直接把手里的糖葫芦递到我手里,坐在我身边“你为什么总看我”
我拿着可儿递过来的糖葫芦说“因为你长的好看,你很喜欢吃糖葫芦么”
“你长的也好看”可儿笑了笑,然后说“小时候姐姐总吃,我看着眼馋,但婶婶从不给我买,只有姐姐吃不完,才会分给我两颗,我总是吃一颗,留一颗,吃啊,你怎么不吃”
可儿在说那句话的时候,脸上的笑容另人心疼,我在心中说对自己说“从这一刻开始,我每天都会给这个女孩买糖葫芦吃”
结果,当那个年代的人买着当地花店里3快钱一朵玫瑰追女孩子时,我每天择买两串五毛钱的糖葫,而更让我奇怪的是往后很多年的生命中,我从未觉得女孩有多难追,也从未在她们面前红过脸
而就在两个月以后,我们开始正式确立关系,以上就是我生命中第一个女人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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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人生不能总停留在过去的回忆中,但其实我觉得人能留下的仅是回忆而已,因为人们总是一边求生,一边腐烂,在前进的路上总是会丢失很多东西,一边得到,一边失去,而失去后才发现,那些失去的东西才是最珍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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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醉酒后,我总是会想起很多曾在我生命中出现的女人,而那个我不知道名字的女人,仅是因为自己脑子抽风,问了她一个愚蠢的问题
当然,以上只是我无数次醉酒中一小段回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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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响起,赵传的《我是一只小小鸟》
我是一只小小鸟,想要飞却怎么也飞不高,我寻寻觅觅,寻寻觅觅,一个温暖的怀抱,这样的要求算不算太高…
不用看,我知道一定是那个可恶的吸血编辑,因为能给我打电话的人,除了身边的胖子,只会有编辑的催稿,有时我会想,等哪天老子出名以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狠狠的打丫一顿,所以我立刻接起电话,字正腔圆,且义正言辞高傲的说“嗨,老陈,咋了,这一大早十万火急的给我打电话”
电话的另一头也十分客气的大声慰问道“成陌,你丫的不想混了是不是,20万的稿子,你三个礼拜还没写完,你他妈是属乌龟的么,你知不知道这个选给你写我顶多大压力,足足20天啊,你连五万字都没写出来,你是吃屎的么”
听着陈编辑的慰问,我不禁十分感动,但他不应该说我吃屎,虽然没吃过,但我知道一定很难吃,所以我决定奋起反击,立刻打车来到这个该死的编辑家,用手里的键盘狠狠的打丫的猪头,但依然可惜的是,那是不可能能的
现实是我在电话这头,堆着笑脸,点头哈腰的说“快了,就快了,再给我一个月的时间,再有一个月,一定完成”
而电话另一头立刻咆哮了起来
“什么?一个月,你咋不说一年呢,现在每千字给你200,二十万字算是个大单了,这风格也符合你写,别人写我还看不上呢,完成了你也能换个人住的房子,瞧你现在住的地方,那是人住的么,上次我去看了一眼,脚都没地方下,那是人过的日子么”
我点头笑着说“是,是,老陈你是我的衣食父母,这个单子是好活,给我的确是照顾我”
此时老陈在电话里的语气也稍微缓和了些“成陌啊,虽然你写的东西不能冠上自己的名字,但这就是生活,谁叫咱们现在没火呢,我们给那些知名作家,选题材,找抢手,忙前忙后,人前儿子,人后孙子,我落一点好了么,我知道你们这些写手看着自己的作品使别人大火,自己却籍籍无名,心里不爽,但你用自己的名字有人看么,你连生存都是问题,现在是什么时代?名人效应时代,咱们
能做的只是糊口而已,命里没有的事,别去想,谁叫你入行晚,又没人带呢,能安稳的把生活费赚到了,租个好点的房子才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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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下来的35分钟时间里,我开着免提,和胖子一起聆听陈扒皮的洗脑,插不上一句话,最后老陈问“在听么”
我说“在,在听呢,一直在聆听您的教诲”
老陈满意的“嗯”了声,“尽快啊,再给你一个月的时间,前20天只写5万字,后30天可是15万,你可得努力啊…”
接着,又是长达十分钟的教诲,这丫才挂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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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身边的胖子终于同时松了一口气,胖子说“妈的,这王八蛋提前进入更年期了吧,怎么比我还墨迹”
我说“你终于知道自己磨叽了么”
胖子白了我一眼“我磨叽么?我怎么从来不觉得自己磨叽,如果不是你总说我磨叽,别人会认为我磨叽?如果你不磨叽说我磨叽,我又怎么会磨叽”
看着开起绕口令模式的胖子,我果断闭嘴
“诶,你怎么不说话了”
我指着窗外,大喊一声“有飞碟”然后冲进自己房间“咚”的一声,关上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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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是我的室友兼同事,自然和我一样是个职业抢手,老陈在的时候老陈磨叽,老陈不在的时候,只要他不写东西,简直比老陈更磨叽
别看胖子长的膀大腰圆,肥头大耳,不修边幅,接的单子全是青春偶像爱情戏,但据我所知,胖子28岁,除了妓女,没有交往过任何一个女人,我总是不明白,他是怎么找到灵感的
用胖子的话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青春偶像系的套路就是男的帅,女的美,没事来个小三出点轨,能凑情节和字数就行,编去呗
而我对胖子的说法深以为然,否则怎么解释一个没谈过恋爱的死肥宅能写出曾红极一时并被改成电影的畅销小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