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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马背上的哲理

这日午后,昆仑谷口,高高矮矮地立有三人一马。

“小花,你不要走好不好?”莫小雨可怜兮兮地望着路小花。大师姐一走,二师兄他们也随后走了,如果连小花都走了,这门里就又没人陪她说话了。

“就是的,小花姐你为什么一定要走啊?”旁边的木头也是一脸不舍。

路小花攥紧拳头,勉强一笑,“这里虽然很好,我却总是无法习惯,所以还是离开的好。”只有远远离开,那种奇怪的心痛才会停止吧?

木头不解地问:“为什么会不习惯?”

“不习惯就是不习惯呗,哪有什么为什么。”莫小雨拍了一下木头的脑袋,心中似有所悟。

听三师兄偷偷说起,她才知道,四师兄违抗师傅的命令不肯娶大师姐,居然是为了路小花!这条小道消息真是吓她一大跳。四师兄为人冰冷,不爱理人,从来只听师傅的命令,山上这么多人里也就大师姐能镇得住他。被他盯上的敌人,无论多么凶狠狡诈,他都会锲而不舍地追踪到底。如此说来,被四师兄看上的小花真的好可怜,难怪她要趁他不在的时候偷偷逃跑。

“但是你走了,万一四师兄回来生起气来可怎么办?”想到四师兄的冰脸,莫小雨不禁变了脸色。

路小花胸口升起一抹涩涩的痛意,随即大声说道:“请你告诉他,我回家了。我祝他和艾姐姐白头到老!”他这样的人,只有像艾姐姐那样即厉害又美丽的人,才能配上。那个多余该走的人其实是我。如果我走了,他就会和艾姐姐幸福地在一起了吧。

莫小雨扑过来,哭道:“小花我真的舍不得你走啊!”

路小花抱住她,哭道:“小雨,我也舍不得你啊!”

二人抱头痛哭,木头也在一边吸流着鼻涕。

几番不舍,路小花终于跨上白马,与他们挥手道别。她双膝微一用力,白马飞快地奔跑起来,渐渐将昆仑抛在了身后。

白马四蹄如飞,两边的风景迅速向后遁去,马背上的路小花在心中默默念道:再见了江湖,我要回家去!这句话念完,心口上的疼痛似乎消散了许多,一种久违的轻松油然升起。

最近和风大哥在一起总是心烦意乱,还会心痛到流泪,一点儿也不像以前的自己。这样的自己不仅自己觉得讨厌,也会令旁人看着生厌。庙里的和尚是怎么说的来着?过去的一切都是过眼云烟,人要开开心心地活在当下。对,我要把过去发生的一切全都忘掉,变回以前无忧无虑的路小花!

“小白,向前冲吧!”路小花对着白马大声叫道。

人生就如在马背上奔跑,即使无人追赶,也要勇往直前!在快马奔驰中,路小花似乎悟出了某些人生哲理,顿觉一身轻松。

抬头四顾,天高云轻,绿树成荫,如此美丽的秋天实在是不应该辜负啊。

……

可惜,这种轻松的感觉并没能持续太久。人生就如在马背上奔跑,总是会有起起落落。

啊,怎么会这样!小镇里,路小花把白马停在路边,上下左右地翻找着衣袋,却没有翻出一文钱。

真是的,跟着风大哥白吃白喝地混得久了,居然会忘记出门带钱!好在还带了些吃的出来,可是吃完这顿,下一顿又该怎么办?

路小花略一思索,来到一间饭馆门口。

“老板,请问您这里需要不需要人手?”

老板是个中年大叔,个头矮小,身材肥胖,一张豆饼脸,眯缝眼,蒜头鼻,两撇小巧的山羊胡子挂在嘴边。他听到叫声,转过身,打量着路小花。

“小姑娘,你多大了?”中年大叔问道。说话时两撇山羊胡子一翘一翘的,很有喜感。

“十五岁半,过年就十六了!”

“怎么一个人出来?”

“我想出来见见世面。”

“小姑娘你缺钱吗?不如这样,”中年大叔捋了捋山羊胡子,目光中闪动着算计,“你把这匹马卖给我,倒能值些银子。”他的眼珠子在白马身上不停地打转,心中暗忖:这匹白马体态健硕、线条完美,真是一匹不可多得的好马,而且看它油光水滑、膘肥体壮的样子,显是喂养的精心得当。

路小花摇了摇头,“我不卖小白,只想找份工作。”看来这家不行,她牵起小白就要走开。

“喂,等一下!”中年大叔在后面叫道,“你以前做过吗?”

“当然做过!”路小花转回头,将胸一挺。

中年大叔眯起眼算了算,道:“一天25文,虽然少了点儿,但包吃包住,你看怎样?”

路小花想了想,道:“成,我做!”

……

饭馆里,路小花在没精打采地打扫。

唉,已经是第三天了。可山羊胡大叔说要做满一个月才能付工钱。都怪自己当时没有跟他谈好。可是自己身上没有一文钱,想走也走不了。

这里离昆仑并不算太远,真想早点离开……也不知道风大哥现在怎么样了?他的伤好了没有?是不是又去和别人打架了?有没有增添新伤呢……

路小花发了会儿愣,突然惊醒地直起腰:不是说好了,要将以前的一切全都忘掉吗?我才不要去想他!现在最大问题是没有钱。没有钱也没有关系,去挣就是了。精力充沛地干活,才是我真正的路小花啊!

她昂起头,对着屋顶高高举起手中的抹布:好!从今天起,我要彻底的忘掉他!忘掉江湖!

干活干活!路小花大力地擦着桌椅。

在她身后,年青的大厨于有才正端了一盆香锅羊肉进来,见她这个样子,锅子一歪,差点被烫到手。心道,这个新来的小姑娘一会儿发呆,一会儿又精神百倍地干活,可真是奇怪得很。

……

“有才哥,这道菜叫什么名字?闻起来好香啊!”

第七天,路小花已经适应了饭馆里的工作,一有空闲就往厨房里跑。

“百里香羊鲜煲。”于有才头也不抬,切完萝卜继续跺青椒。

有才哥做菜的时候真是帅啊!看他挥刀跺菜的架势,呼呼作响,真像一名大侠。刀跺在菜板上节奏分明,简直比敲鼓还好听。

路小花双眼发光地望着他,“我能在这里看看你是怎么做的吗?”好想学!不知道有才哥在菜里放了些什么,他做的菜总是又香又好吃。

“小花!”未等于有才答话,一道人影突然出现在路小花的身后。

“啊!原来是大叔。”吓我一跳!阴瘆瘆地站在人家背后,怪怕人的。路小花拍了拍胸口。

“不用做事吗?你在这里杵着干什么!”山羊胡大叔气哼哼地把小眼一瞪。

“我都做完了啊。”路小花掰着手指数道,“前厅打扫了三遍,桌椅擦了四遍。现在还没到吃饭时间,店里没有客人上门。”

“那就到门口给我招呼客人去!”山羊胡大叔将手一指,大吼一声。现在的年青人真是会偷懒。

“哦!”路小花应了一声,跑了出去。

……

客人来来往往,一晃二十多天过去了。路小花喜滋滋地计算着,只要再做两天就可以领到薪水。领到薪水,就可以回家去喽!

好,继续干活!

正在路小花埋头苦干之时,数匹马上骑手护着一辆乌篷马车在店门口停下。

听到动静,路小花抬头看去,一群人簇拥着一位公子,走入店中。

只见居中的公子身披一件黑底彩绣的华美锦袍,上绣一只遍体通白的猛虎。白虎绣得极为逼真,居高而立,利爪高抬,神情甚是威猛。与绣袍上猛虎不同,公子容貌秀美,面色极白,双唇却极红,冷眼看去便似一位绝代佳人。但再细看,却绝不会有人错把他当成女子。他神色冷漠倨傲,身上带着一种无形的凌厉,两道剑眉斜插如鬓,目光深沉锐利,望上一眼便令人不寒而栗。

一群人鱼贯而入,至最后一人走进饭馆时,共有八人之多。

好多客人啊!路小花一愣,赶紧上前招呼。

这些人或脸色冷漠,或悠然自得,落座时却如同已被分派,各奔座椅,丝毫不乱。

待众人坐定,路小花对为首的锦袍公子笑着问道:“请问众位客官,您们想吃点儿什么?”

锦袍公子并不答话,下巴微微昂起,目光越过路小花望向屋顶。坐在他左首的黑脸青年替他说道:“量你这么个小破店里也没有什么好吃的,就捡你们这里最拿手的上一桌吧!”

“好咧,招牌菜,上等宴席一桌!”路小花哟呵一声,奔向厨房。

厨房里,于有才正在“当当当”地切着白菜。

路小花跑进来,对他开心地说道:“有才哥,外面来了大主顾,要吃咱店里的招牌菜。”

“知道了。”于有才看她一眼,动作毫不停顿。

路小花双眼发光地望着他,“有才哥,你是不是要做最拿手的百里香羊鲜煲?”

“嗯。”

“太好了!”

“小花,你又跑到厨房里干什么!”一人突然出现在她身后。

“啊,原来又是大叔。”路小花见怪不怪地叹了口气。

“我雇你来,可不是让你吃闲饭的!客人正在前面等着,你还不赶紧把茶给他们沏上!”山羊胡大叔气哼哼地把小眼一瞪。

“好的好的,我这就去。”每次想看有才哥做菜之时,山羊胡大叔就会突然出现。听说他与有才哥是父子俩,我看一点儿也不像!路小花偷偷吐了下舌头,拎起茶壶,一溜小跑地奔回前厅。

给客人们依次沏上茶水,路小花侍立在一旁。只听锦袍公子开口向身边的黑脸青年询问:“此地离昆仑还有多远?”

黑脸青年恭敬地答道:“禀堂主,只有不到一天的路程了。”

锦袍公子敲了敲桌子说道:“即是如此,从这顿饭起,便不许饮酒,以免误事。”

黑脸青年道:“堂主您是否过于小心了?昆仑无别门以前不过是个小门派,也就最近几年才跻身于中等门派,咱们根本用不着怕它。”

咦,他们要去小雨那里吗?路小花心中一动,好奇地竖起了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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