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向依来的时候还是上午,可是中间这么一担搁,再加上两个人在浴室里你侬我侬的,结果直到出来的时候都已经傍晚了。
早就在吴杰达到先天境界的时候,他就已经不需要像正常人进食了,偶尔去吃点东西,那也只是为了一时享受口腹之欲,当然,跟他在一起的向依虽然经过吴杰的洗毛伐髓,不过终究还是属于普通人的范畴。
“吴杰,晚上吃点什么呢?”
洗浴完毕,向依一双嫩藕一般以玉手紧紧的抱着吴杰的脖子,而她的身体则被吴杰拦腰抱住,两次洗毛伐髓,向依全身的肌肤比起那刚剥的鸡蛋更加白嫩,只是她自己还没有感觉到罢了。
“你说吃什么好?我请客!”
“必须是你请客,严格说起来,现在我都是替你在打工,当老板的要是连这点觉悟都没有,哼哼,估计以后你的员工都会跑光光的。”
说着,她那挺直的琼鼻还可爱你皱了皱,就好像在威胁吴杰一般,但吴杰却不吃她这一套,反而被她的这一幕风情给深深吸引住了。
双手腾不出来,吴杰直接就用自己的高挺的鼻子去蹭了蹭,然后闪电的伸出一只手,在她丰满的翘臂上轻轻拍了一巴掌,“啪”一声脆响,吴杰的力道虽然不大,但是这会儿,向依什么都没有穿,所以声音分外响亮。
“恩!”
向依粉脸一下子腾地再次红如苹果,看得吴杰差点忍不住直接咬上一口,不过想到刚才在浴室里的征伐,知道向依已经达到了极限,所以狠狠地忍住了心中的那股火热。
不过,却也非常辛苦,好一会,才见吴杰咬牙切齿地说道:“我是老板没错,但是财征大权却在你的手里,说白了,现在我请你吃饭,还得你来掏腰包,嘿嘿,下次要是再说错话,我就家法伺候!”
“什么家法呀?”
向依满脸无辜的样子,睁着一双会说话的亮大眼睛,很是好奇地盯着吴杰问道。
吴杰本来只是信口说说而已,想不到向依还真开口询问,不过,这还难不倒他,只见他想了想,轻轻地附在向依的耳边,说道:“哼哼,家法很简单的,就是让你让一名美丽妖娆的女骑士,怎么样,很独特吧?”
“啊,那岂不是羞死人了?我不听……”
向依是那种很知性的女人,别看跟吴杰接连欢好,但是只要不是在床上,她就恢复了羞涩端庄的模样,吴杰所谓的家法,可真是羞煞她了。
“嘿嘿……”
吴杰现在像极了一只大灰狼正虎视眈眈地盯着小红帽一样。
说话间,很快就来到了房间里,这会儿,向依仍在纠结:“可惜你这里一点菜都没有,要不然,就我们俩自己动手做好了,毕竟外面的饭菜再好,也不如自己做的合口味。”
“所以说嘛,一会我们开车去市里的湘菜馆好了,我记得你最喜欢吃剁椒鱼头,那家的剁椒鱼头绝对是一绝,保证你百吃不厌。”
“那好,等我穿衣服。”
向依应了一声,直接打开自己带过来的箱子,穿戴起来。
“啊……”
吴杰也刚穿好自己的衣服就听到向依一声惊叫,心中不由一惊,马上冲到已经穿好衣服正对着镜子发呆的向依身边。
“怎么了?依宝贝。”
“吴杰,我的皮肤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了?刚才我差点都怀疑不是我自己……”
这个时候,向依终于发现了洗毛伐髓所带来的好处。
吴杰笑笑,解释道:“你个小傻瓜,既然经过了洗毛伐髓,你体内的那些杂质已经被排出体外,皮肤变得比以前更好,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哦!”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向依从吴杰的口中知道,从此以后,就算她不再用任何化妆品,皮肤也会因为洗毛伐髓的效果而变得非常之好,心下非常高兴。
踮着脚直接就香了吴杰一口,然后得意地笑道:“嘻嘻,这下又可以省下一笔钱了。”
“呃…..”
吴杰听到她的话之后,不得不以手加额,他实在是被向依打败了,这个女人,平时大气感性,倾国倾城,但是偶尔流露出来的小女人气质,却是可以直接秒杀他。
想想,现在吴杰手中上万亿的资金都交在她的手里,还会在乎她买化妆品的那点钱吗?
偏偏,刚才的话从向依的口中说出来,又那么的自然,仿佛这才是她居家小女人的本性,该大气的时候,她比谁都大气,该节俭的时候,她又比谁都会过日子。
看到吴杰一幅呆呆的样子,向依笑笑,然后伸手挽起他的手臂,很是得意地说:“好了,现在我们目标湘菜馆,出发!”
“等等!”
吴杰看着向依那修长如同天鹅的颈脖上空无一物,心中一动,拉住向依的手,将得自储物戒指里的那根项链拿了出来,说道:“依宝贝,送给你的。”
“哇,好漂亮的项链!”
看到吴杰手中那条美仑美奂的项链,向依当即就将所有目光锁定在上面,口中喃喃地赞美着。
“喜欢吗?”
“只要是你送给我的,无论是什么我都喜欢。”
“呵呵,我给你戴上吧!”
“恩。”
应了一声,向依转过身来,背靠着吴杰,她一米六五的身高在吴杰这一米八五的海拔面前,倒真有点小鸟依人的样子,吴杰抬手很快就将项链给她戴好。
“噫,好神奇,我能感觉得到一股股能量不停地朝着我的身体里流转,这是什么宝贝?”
刚将项链戴好,向依就感觉出了不凡。
“恩?”
这回轮到吴杰惊讶了。
要知道即便是向依经过洗毛伐髓,也不可能短时间内就感受得到项链的好处,可现在事实摆在面前,难怪他有些惊奇了。
惊奇之余,吴杰知道问题出在向依的身上,于是果断伸手替向依把了把脉,一股强大的能量直接从他的手指处流入到向依的体内。
“天生百脉俱通!”
吴杰将自己的能量输入到向依的体内,就是想用能量去了解向依是怎么做到可以轻易感受到项链的能量的,结果这一试,还真让他发现了向依的神奇之处。
虽然向依以前从没有接触过修真,不过,当吴杰的能量输入到她的体内之后,居然自动就被她的身体吸收,然后根本不用任何引导,自行不停地流转起来。
这种体质,吴杰在混沌金身诀这部奇书中看到过,凡是拥有这种体质的人,天生所有的经脉通畅,如果修炼的话,比起普通人的速度快上百倍。
吴杰自信妖孽,但是当他发现向依是天生百脉俱通体质后,连他都忍不住有点羡慕向依了。
当然,也仅仅是羡慕,毕竟向依是他的女人,而且,在没有遇到他之前,一个人拉扯着孩子,生活孤苦……
本来,达到金丹期境界的吴杰,还在考虑用什么方法,能够让这个大气而又知性十足的女人走上修真之路。
毕竟,现在的他已经走上了修真这条逆天之路,单以生命而言,绝对漫长无期,至少,那怕吴杰终生只停留在金丹期,他的修为都可以达到五百岁,如果再提升,寿命将更加长远,他不希望自己心爱的女人红色颜逝去。
前世千百次的回眸,才换得今生的擦肩而过,两个人现在有了夫妻之实,吴杰觉得都不知道是修了多少辈子的福,才能修成这样的正果,所以,他加倍珍惜现在拥有的,而且,严格说起来,向依才是吴杰生命里的第一个女人。
那怕,吴杰对南宫雪的感情再深厚,再独特,在他心里,向依永远有着一份属于她自己的位置……
现在既然已经知道向依就是那传说中天生百脉俱通的人,吴杰就再也不担心向依会韶华易老了。
“天生百脉俱通不好吗?”
向依看到吴杰目瞪口呆的样子,有些担心地问。
吴杰被向依的一句话惊醒,猛然伸手将她紧紧拥在怀里,深情地说:“谁说天生百脉俱通的人不好?我之前还在担心,但是现在没事了,以后你也可以和我一起修炼,甚至你的修炼之路将比我的更顺畅。”
吴杰很激动,所以抱着向依的手臂很用力,甚至差点让向依都喘不过气来,不过向依很喜欢。
这才是爱她,宠她,珍惜她的男人,有他在身边,向依别无所求,至于吴杰说的修炼,她没有感到惊奇,对她来说,一辈子只要跟自己真心相爱的人在一起,其他什么都不重要了。
吴杰自然也感觉到了向依对修炼一途兴致不高,于是耐着性子给她解释。
直到花了差不多两个小时的时间,吴杰才终于说服向依痛快接受跟他修炼的要求。
之后,两个人手拉着手走到楼下,由吴杰充当柴可夫斯基载着向依朝着市中心的那家百味轩湘菜馆驰去。
……
大朵快颐之后,已是晚上十点多了。
本来,向依还打算赶回工作室,不过看到时间已晚,只得作罢,继续由吴杰开车,两个人一路你侬我侬的回到曾经的热血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