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青云在这片山里呆了三天,见过各种各样的动物和植物,打算明天猎一条鹿回去。
这几天每天都吃得饱饱的,而且整天都在山里林间上窜下跳,他感觉自己力气大了些,迅速越来越快,身上的肌肉也长了些。
只是,出了一身的汗,感觉身上有些腻,便打算洗个澡。
从山坡上向下看,数里外有一条曲折蜿蜒的小河,在午后的阳光下,似一条游动的银蛇,闪闪发光。
罗青云想试试自己的迅速与耐力如何,提着气从山坡一冲而下。
见石跃过,见树闪过,见坑跳过,跑到河边时,觉得全身热血沸腾,有一种说不出的激情。
男人都喜欢力量感,喜欢速度,喜欢突破极限的刺激。
三下五下便把衣服穿得光光的,看四下无人,光溜溜的在冬日暖阳下,翻滚跳跃,如一只山间的野猴。然后,一个纵身,跃入小河里。
他不知道的是,就在他身后不远的杂草丛里,有一双明亮害羞的眼睛把这一切都看在眼底。
高玉香吃完午饭后,背着竹篓,提着砍刀,准备去山里看看哥哥布置的陷阱里,有没有捕到山货。
当走到河边时突然尿急,便找了片杂草蹲了下来。
才脱下裤子,听见一阵怪叫从对面传来,一个穿着一身怪异黑衣服的少年冲到河边。
只见他,急急忙忙的扒光身上衣物,光溜溜的在沙滩上上下翻滚。
天呀,那干瘦修长的身躯,那胯下的男人之物,又长又粗,随跳跃甩来甩去。
简直象一把钩子象一把斧子,瞬间劈进高玉香,二十岁从没见过想象过的灵魂。
原来男人的东西就是这样呀,好丑,可是又异常的勾人魂魄。
高玉香忘了继续尿尿,忘了做为姑娘家应该闭上双眼,一双明亮的眼睛一直盯着,眼睛里溢出水来,心里湿润了,
第一次有了湿润的感觉。
人类原始的本能,使人间的男男女女天生就向往那点点的事,人类才得以延绵不绝的传承,生活,因些多一点精彩,感情,有所寄托。
直至罗青云跃入河里,才恍过神来。
迷迷糊糊的背着竹篓往回走,可怎么也忘不了上下翻滚的身躯,忘不了乱了心扉的心动之物。
也不知走了多远,咬了咬牙,毅然转过身。
人生,有时候错过一次,便是错过终生。
人生,有时候只见过一眼,便终生再也忘不了。
高玉香不懂这些道理,父亲去世得早,从小哥哥带着她在这大山里打猎为生。但她知道,她不能这样离去,这个男人已经在心里生了根,一旦离开,这一辈子可能再也见不到。
当她走回在河边时,己经空无一人,只有河水依旧,山风依旧。
这时,罗青云正爬上山坡,如果他此刻回头看,一定会看见自己曾经洗澡玩耍的河边,有一个高大丰满,有几分野性的姑娘,在反复留恋徘徊。
他这几日已经摸清了这一片的地形,和山里的一些动物生活习惯。
这山里的动物种类不少,大型小型动物都有,大到老虎豹子,小到猴子兔子,最具性价比的应该是梅花鹿。
他已经追踪这群鹿有二天了。每天早晨的时候会来一条小溪边喝水,然后穿过一片树林一直往西走,消失在大山深处。
李时珍《本草纲目》载:食梅花鹿肉可以醒神,益气力,强五脏,养血生容。鹿茸鹿鞭鹿尾鹿血都是大补之物,具极营养价值。
这片山林里兔子挺多的,野山羊也不少。只不过这些不太有营养价值,皮毛也不值钱,所以除了自己需要进食很少下手。做为一个有着地球灵魂的环保者,懂得万物皆生命,万物皆有灵。
所以,这几天里,都是在山间各种地形树林间,练习身法跳跃奔跑,练习柳叶飞刀。
一般打猎来说,用飞刀猎杀最妥当。距离远比较安全,创口小,不会破坏皮毛,而且,还可以练习准确度。
冬季的太阳缓缓的升上山坡,山林间响起一阵阵空灵的鸟鸣,白雾缭绕,简直人间仙境。
罗青云快步走到梅花鹿常来喝水的溪边,找了个好早计划好的大树藏好。
没多久,一群大大小小的鹿从山坡上走了下来。
一只长得非常雄壮的带头雄鹿,小心翼翼的打量着四周,然后走到溪边,开始喝水。身后的大大小小的鹿也跟着拥挤的走到溪边,一一低头喝水。
罗青云不急,他知道一会鹿群喝完水后,会经过自己藏身的树下。只要自己刀法准,猎到一只肯定没问题。
鹿群们喝完水后,带头的雄鹿带着鹿群往这边走来。
看着越来越近的鹿群,罗青云握了握手里的飞刀。他准备了两支,怕万一不准,或者没有射中理想部位,好及时补射。
当带头的雄鹿快走到大树时,有些警觉的看了看四周,没发现什么异常,就继续前行。
罗青云看着眼下的鹿群,盯上其中一只长得雄壮的雄鹿,“刷”的一声,射出手里的飞刀,准确的击中脖子部位,随机跳下大树。
鹿群一惊四散,象倒进油锅的水,瞬间跑得无影无踪。
只有,那条被击中的雄鹿倒在10多米外的一颗树下。
罗青云走了过去,只见,地上流着星星点点的血。
拨出基本全没入的飞刀,一股鹿血标了出来。张开口压了上来,一股一股温热带点腥味的血,标进嘴里。
整整吸了五六分钟,才把鹿身上的鲜血吸食干净。没一会,全身暖阳阳的,觉得一股股热气在体内横冲直撞,精神兴奋,体力充沛无力。
仿佛要爆裂一般,一种极强烈的冲动涌上心头。
但此刻在山间无处发泄,便红着眼睛,背着猎杀的雄鹿,急急冲向回县城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