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是穷苦人家的孩子,生在乱世,为生活所迫,当了一名歌姬,当时的我,琴棋书画,也算略知一二,糊弄一下那些公子哥,混口饭吃还是比较得心应手的。十九岁那年的春天,我认识了他,当时他是个学生,我该怎么形容对他的第一感觉呢?剑眉星目,棱角分明,可他还是稚嫩的,这个说法有点过,可我就这么感觉的。他的举手投足都令人着迷,既有儒雅,又有刚毅果决,一举一动都那么有韵味。第一次的见面,我就被他深深吸引了。后来,他常来,我们相谈甚欢,有了许多的共同话题,一起感慨命运,一起抨击时事。其时,正是外敌入侵,河山破碎之时。他心有大志,决心投笔从戎,救民于水火。我深为赞许,多方鼓励。我们心意相通,互为知己,却从不逾越。我对他其实早已心生爱慕,只是不敢表达出来,生怕他因了我而改了自己的初衷。而他内心深处,其实也有我,这点我能感觉得出来。
后来,他便从军去了。一去多年未有消息。当时,时局混乱,各路军马各路头领。我也不知他是属于哪一部分的,无从打探消息。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不仅没有忘却那段时光,反而愈加想念,在那样的时局中,在那种人心不古,丑态百出的社会里,我觉得,有了这样一个可以交心的人,即便仅仅只做一对知己,也是极为可遇不可求的。
若没有后来的事情,或许我会怀揣着这样一段美好的记忆平平安安地过完一生。
有一天,一个叫蔡金义的三十多岁男人前来见我,说是他的挚友,并拿出一把笛子作为凭证。蔡金义说,他已战死沙场……
那笛子是我赠送给他的,岂能不认得?
乍闻噩耗,我当时便差点昏了过去。”
“那他叫什么名字?”
“哦,忘了介绍一下名字了,他叫张哲,我叫林莘榕,他老叫我莘儿。”
“都是好名字啊,就这个蔡金义,一听名字,总隐约感觉有点问题。”
“此人简直猪狗不如!哼!”
她似乎陷入回忆中,就这么静默了好久。
后来,她叹了一口气,再次开口:“他说受哲儿所托,给我捎信儿,让他告诉我,哲儿心里一直深爱着我。这句话我当时深信不疑,但也有一点点疑惑,当初,彼此常见面那会儿,他表现得如此淡定,从不透露自己的情感,想来就是因为自知前途未卜,不想耽误了我的青春,因何在自己生命即将逝去的情况下反而如此告白?这岂不是让他先前克制感情的努力白费了吗?只是,那时候,打破那层纸的喜悦,失去挚爱的痛苦,令我无暇去想太多。我在蔡金义面前表现比较淡定,但在他走后,却是悄悄地哭了好几回。后来,他常来走动,多是打听我和哲儿的旧事,每每见我伤心流露,就多方安抚,渐渐地,我也就把他当成可以说说话儿的人了。
我后来开始学会了喝酒,在之前是滴酒不沾的。可是,哲儿的死,让我觉得人生无望,知己已去,我独自活着还有什么意义?于是就开始自暴自弃,而这口酒,就是被蔡金义抓给培养出来的,他告诉我,一醉可以解千愁,那是古人说的,你不妨试试,我就试了几次,果然感觉,酒这东西是个好东西。
后来越喝越不会节制,有一次,在他面前喝醉了。他便趁我酒醉,欲行那事儿。
这个时候,才暴露了他的真面目。
那天,也不知是喝太多了还是他暗中下了药,我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后来,我梦见了哲儿,他回来了,久别重逢的我们都很激动……
第一次醒来的时候,身上的旗袍已经被打开,半睡半醒,迷迷糊糊中,我以为是哲儿,就说,哲儿,你干嘛?他没有回答,然后,我的眼皮实在是太重了,又睡着了。
第二次醒来,是痛醒的,他可能以为我在那样的场所,这种事情不会少做,所以就毫不顾忌地,幸亏我醒来得及时。
我其实这时候已经完全清醒了,但是几年来的经验告诉我,不能慌,所以就装迷糊。
他应该是发现了我还是完璧之身,所以很激动的样子,见我醒来后没有什么激烈反应,就喘着粗气,很猴急地爬了下去,忙着自己的……
我假装睡眼蒙眬地看着他,说,哲儿,你带枪没有哦,他就兴奋地说,当然有啊,你看我这枪怎么样……我却没理会他,我一直把眼睛看向他后面的,只是他没注意。我装出很委屈又很愤怒的样子说,这个禽兽正在欺负我,既然你有枪,那还愣着干嘛?
他愣了一下,然后应该是反应过来了,大惊失色之下,急忙回头往后看,由于用力过猛,他的整个身体都被带着向后转了,我急忙抓住机会爬起来,迅速地抓了旗袍套在身上,从窗户跳了下去.....坏就坏在旗袍上……窗户下的情况我是早就了解的,该怎么跳才不会受太重的伤,这一点已经了然于胸,因为在那样的地方,肯定要准备一个自保的法子,可是,耽误了那么一会儿穿衣服的时间,我来不及了,他追上我,抓到了我的袍尾,就那么扯了一下,我的一切计划全泡汤了,我头下脚上地就直接一头栽了下去……”
莘儿说到此处,已是泣不成声,董若柏不知该如何安慰她。又不敢靠近她,倒不是因为惧怕,而是考虑到,对于男女之间的接触,此时应该是她最为敏感最为厌恶的。
“对不起,此时我安慰不了你,我很难受,真的。”董若柏此时却是想什么就说什么,他自己都觉得奇怪。
“没事,你很像他。”没想到莘儿似乎也是想什么说什么的样子,竟说出这样的话来。
“后来呢?”
“我一醒来,见有一部汽车,就是那种开起来咣咣铛铛的,尾部老冒黑烟的那种汽车,停在楼下,一些穿制服戴帽子的人在疏散人群,他们把一个地方围了起来,我凑近一看,吓了一大跳,那被围起的位置上,躺着的不就是我自己吗?可怜我,衣冠不整地,一些不该被人看到的地方都……我很慌张,就冲进去,穿过那些围观的人的身体冲进去,试图抱走我自己,可我做不到,我做不到啊!我的手是透明的,透明的!不,我不想被人那样看着!可我一点办法都没有,我大声呼喊,让他们滚开,可没人听我的……
后来,我忽然想到,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不能让那个禽兽跑了!我就跑上楼,冲回房里,却发现他正在编故事。他对前来的警员以及其他人员说,我爱上了叛国贼张哲,得知他被正法的消息后,心有不甘,想要以身相许作为条件,请求他帮我找关系,为我的哲儿翻案,但是他是个有良知的人,绝对不会答应的,所以我便企图以身体收买他,他坚决拒绝了,我就以死相挟,他更不为所动,为了演得逼真些,我就真的去跳楼,没想到他在救援的过程中不小心弄假成真,酿成了大祸了。”
“我听了这番言辞,当即愤怒到了极点,想掐死他,我冲到他面前,用力地掐,但是,你知道的,根本办不到,此时,我才真真切切地意识到自己已经不在人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