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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在路上

伊莎贝尔抿着嘴笑了起来,她一笑,长长的眼睛就好看地眯成一条缝,很撩人。

清晨的雨林其实是个很适合开始谈情说爱的地方:湿润凉爽的风、一束束穿透树冠的阳光、静谧的空间,即使琼瑶剧导演在此,也不会对这个梦幻般的场景有任何的挑剔。

当然,前提是你能够对付形形色色的毒虫、巨蟒和猛兽。

这些问题在叶飞来说完全不是问题。

不过他们现在走在二十多个人的正中间。

叶飞突然觉得其实那些传说中的英雄一点也不傻,单枪匹马的搞定魔王或者被魔王搞定,不管如何都能够发生一段美妙的爱情,最后或者抱得美人归,或者躺在美人怀中无比苦情地说道:“baby,forgiveandforgetme!AHHHHHH……”一个悲剧英雄就此诞生。

自己弄了一支浩浩荡荡的部队去清剿血神老巢,一点点传奇色彩都没有,关键是,完全没有表现的机会啊……

荷尔蒙分泌旺盛的浪漫青年叶飞现在又开始觉得自己很蠢,完全忘了几个小时前他还为自己的实用主义沾沾自喜。

当然,伊莎贝尔小姐是不会像叶飞那样考虑到那么多的,一无所知的女法师虽然觉得好笑,出于对对方的尊重,还是开始解释道:

“当然不会像传奇故事里那样,每个最终大魔王都会放几只宝箱等待有实力的英雄来取走它。”

“战争的收益来自于掠夺。”

“神明的复苏,需要大量的祭品和道具。”

“无论是牺牲掉的祭品遗留下的装备,还是那些仪式上使用的道具,都是非常珍贵的物品。”

“需要花费上数千年的时间来慢慢的积攒。”

“掠走却只需要一瞬间。”

“对于神明本身,我们其实没有兴趣。”

“神界的战争,不是凡人可以涉足的领域。”

“当然,压制一下这种陨落的神祇,并不是多大的事情。”

“压制?”叶飞立刻又抓住了一个敏感词……

“是的,压制。”伊莎贝尔伸出一只小手,掌心向下做了一个压的动作,“神祇本身是不灭的,如果不是自己想要消亡,没有任何力量可以完全的抹杀掉他的存在,我们能够做到的,就是将他逐出物质世界。”

叶飞嗯嗯点头,伊莎贝尔的手指甲修得挺漂亮,手指修长如青葱,肤色光润如玉,向上是白皙的皓腕,再向上……

是袖口……

(早上一点半,突然下大雨,思路被打断,吃个饭先,饿死了)

(算了,拿了瓶啤酒,嘿嘿。自从本小说变成每天约50点击后,我发现我反而慢慢淡定了,就这么写下去吧,写给喜欢看的朋友。其实我大纲已经有了,不多,应该是现在的竞技场篇章一样的大段划分,有个三卷的样子)

(有朋友在本文印象中说是wow,恩,本人资深玩家,不过本文事实上也算不到,某些地方借用个名称而已,方便朋友们有个概念,即使没有玩过wow其实也能轻松的阅读,例如血神哈卡就是出自著名的祖格副本,但是我从开始就没有打算写个游戏出来,哈卡是个陨落的神,只这一点就和wow不一样了,当然,玩过wow的好处是,我不用描绘也知道那家伙长啥样,一条怪蛇……)

(换句话说,如果玩过龙与地下城的朋友,也会看到很多龙与地下城的影子,阿祖斯、博卡布、维纱隆,熟悉吗?)

(玩过电车之那个狼的朋友,额,不知道)

(我想讲述的,是一个和我们一样的普通青年,流落到异界,会是怎么样的情况。他会见到美女就头脑发热,和在地球上一样;对于权势金钱等也会向往,依然和在地球上一样;拥有了力量,可以为所欲为的力量后,虽然无比的兴奋,但是所作所为其实还是从普通人的角度出发,本质上是善良的,就像你、就像我,虽然我们天天喊着等我有了钱,***三奶十七八奶,其实,更多时候,是想赚了钱,给家中容颜不再像大学里那样青春靓丽的那位买上一束花,轻轻的在额头上一吻)

(现在的小说里厚黑无耻邪恶非常受欢迎,不是说看这些小说的就是恶人,而是日常生活太压抑、太苦闷,通过小说里肆无忌惮的描述宣泄一下,很舒服)

(嗯,我原本的主角设定就是个心狠手辣之人)

(只是写着写着,我发现这个角色已经不是受我控制了,随着一笔笔的描述,他渐渐的丰满起来,虽然可能这十万多字对于你来说一目十行最多半个小时就看完了,但是我心中却是反复斟酌了许多遍。我的小说不注水,一章只有2000字,但是情节绝对在推动,而不是他发一招神龙摆尾,啊啊啊啊啊,观众甲震惊,观众乙两股战战,观众丙震憾,观众丁睁大了双眼,对手一招如封似闭,哦哦哦哦哦,观众甲惊叹,观众乙惊恐,观众丙惊慌,观众丁惊吓,这样写没难度,一天一万字不敢说,写个四五千没问题吧?大量的旁白描写的确能够丰富情节,饱满人物形象,但是更多的,我觉得是让读者阅读疲劳,因为读者不是白痴,你写个观众席上一片惊叹,足矣)

(我这么写很累的)

(每一场打斗,其实都花了很多心思,既要合理,又要精彩,让我的五十个读者朋友看了觉得还不错,自己也觉得开心才行)

(最简单的例子,叶飞对蛮荒法师斯诺,一共写了2000多字,小说里时间过去不过几分钟,我想了一天,很多个方案被否定了,我不想写出一个逆天的法师出来,叶飞就是一个法师学徒,脑子其实也不快,但是由于是地球过去的,他看事物的眼光不同,这个其实我第一章就说了)

(智商200、运气逆天、魔武双修的主角很好,但是从头到尾就是个普通地球人的小法师,我觉得也不错)

(再说个唱歌的问题,其实我一直想把那章删掉,怕有朋友看到那章那么烂,就直接不看了,因为那个史诗“伊马斯卡”很通俗,通俗就是不雅,你要不写个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你就是水平不高,但是我犹豫了很久,还是没有删除,因为事实上看过史诗的朋友就知道,民间史诗绝对是口语化的,一方面是浪漫主义,一方面普罗大众要听得懂,而且必须是统一旋律往复。当然,我写得很烂)

(那么烂的几句话我也想了一个多小时呢)

(这是我第一次写网络小说,很多东西都是自己想想简单,真的做起来才觉得辛苦)

(有两次超感动)

(一次是新人新书榜结束的时候,那时候成绩也非常差,于是呼吁了一下,无耻的恳求推荐和收藏,然后当时朋友们帮忙,把我顶到了四十七的位置)

(当然,四十七和四百七其实没有任何差别,都是无人问津的那种,但是那种有人在看我的小说,被人认可的感觉……)

(再就是昨天,额,应该是前天了,号召读者给点意见,果然就有几个朋友留言了,写东西,归根结底还是希望被人看,被人认可的,没读者写什么书?没女朋友谈什么恋爱?没伟哥上什么床?……)

(不装哲人,写小说,还是希望有人在留言里写个几句话,哪怕骂我呢?起码说明有人看了……)

(老婆说喊单位人帮忙点点点,我说别,我可以摸着胸口说这本小说没有任何作弊,每一个点击、每一个推荐都是干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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