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过山陕边境往西,一路再也没有淳于飞花的捣乱,难得清静,清静难得。
到达渭城,天已近午,而且濛濛下起雨来,连日来的长途跋涉早已让人身生灰尘,心生倦意。所以,在李明宇的建议下,金志扬和野哥都同意就地进行一下简单的休整。
“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浥轻尘。”循着唐代诗人王维的轨迹,在渭城西首一家门前种着几株垂柳的客栈门前停下,不为别的,就为客栈门前有垂柳依依。
下马停车,客栈的小伙计非常勤快地跑上前笑道:“各位爷,里边请!里边请!”
“你是这家客栈的小伙计?”野哥见小伙计长得眉清目秀甚为可爱,于是就笑问道,“不知道你们这家酒店可否是当年王维住过的那家?”
“爷,您算是找到家了,您看到我们的牌匾没有?”小二一指门楣上方那块被风沙吹蚀得几乎不成样的书有浥轻尘客栈的牌匾道,“小的若是告诉您这饭店就是王维当年住的那饭店,绝对是有那么一点点过度宣传的欺客嫌疑,但是,我们客栈绝对就是在王维住过的那家客栈原址上兴建起来的客栈,而且比唐朝那会儿不知道要好上多少倍。”
“好!我们今晚就住你们客栈了!”野哥抛了一小块银子给小二道,“只是不知道你们客栈的房间够不够我们这么多人住的。”
小二收了银子,眉毛几乎都乐开花了,只见他冲野哥笑道:“够住!当然够住了!我们店是全渭城最大的客栈,我们后院有东西两处别院,一共有一百多间客房,前些日子我们曾经有过接纳上千人商贾的记录,而你们好像也就百十来人,一人一间也有得住。”
“小二,你们客栈我们包了!”突然,一个如同从冰窖中发出的声音在野哥身后响了起来。
野哥回头望去,目光正和来人撞在一起,一个个头不算太高的丽服美少年冷冷盯了野哥一眼,然后不屑一顾地大踏步走到小二跟前,啪的一下把一块银子拍在小二手中道:
“如果有已经入住的客人,在半个时辰以内让他们全部都给我搬出去!至于还没有入住的人……哼哼——”
丽服美少年迅速扫了一下野哥等人,嘴角绽放的全是不拿正眼瞅野哥的嘲弄。
“啊,这个——”小二的笑容一下子冰冻在了脸颊之上,许久,小二才拿出野哥刚才赏的那小块银子递给野哥道,“这位公子,实……实在是对不起,我们……我们小店实在是客满了,要不,您……您到别处去看看?”
“果真满了?”野哥拿出一块比美少年那块更大的银子抛给小二,不温不火暖笑道,“刚才不是还有一百多间客房滴吗?怎么这么快就满了呢?”
“这个——”小二看了看野哥,又看了看丽服公子,然后又将手中的两块银子掂量了一下,最后终于有些胆战心惊对丽服公子道,“这位小爷,您想要包下我们的客栈实在是我们的荣幸,可是,做生意都是讲究一个先来后到,虽然说那位公子也并不比您早到多少时间,但是,毕竟还是早到了那么一点点,所以……”
“小爷我不管谁先到谁后到,只要小爷我想要包哪家客栈,就算是有人脱了裤子睡到深更半夜,也照样得给我卷铺盖走人!”丽服公子把眼一瞪,抓过小二递过来的银子往怀中一揣道,“既然你小子不识相,那就别怪小爷收回打赏了!”
小二一看对方来横的,然后再看看他身后个个仿佛从阎罗殿里一起跑出来散步似的阴森森的脸,就知道今天遇上硬茬了,相对于赏钱而言,还是保住他的小命要紧,所以小二这回非常坚决地拿出野哥给的那块大银子重新递给野哥道:
“这位公子,我们渭城城东其实有一家叫青青客栈的旅店,他们的条件比我们的还要好一些,他们的招牌也是门前有几棵高大浓翠的垂柳,也是声称是在王维住过的那家客栈原址上兴建而成,所以,小的恳请公子就到那家客栈去住吧。”
“银子赏你了!”野哥冲小二暖暖一笑道,“哥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是绝对不会让你们这些手无缚鸡之力之人受到伤害,现在没你的事了,住哪里的问题,哥自己会解决!”
野哥轻轻把小二推到一边,然后带着一脸暖笑来到丽服公子跟前道:“靠!你看起来好好牛逼呀,眼睛长得比别人大是吗?你以为眼睛长得大就可以为所欲为吗?你有种别专拣软柿子捏?”
“你知道你在跟谁说话吗?”丽服公子眉毛一扬,冷冷道,“实话告诉你,在小爷的字典里,还从来就不拣软柿子捏,只不过,今天小爷还没看出哪颗柿子比较硬而已。”
金志扬一看丽服公子那架势,在看看他身后那群如虎似狼的家伙想要吃人的眼神就知道了对方的来历,所以他赶紧走到野哥跟前拉住野哥的一角低声道:“兄弟,咱们干脆还是到城东那家客栈去吧,据我所知,渭城城东的那家青青客栈条件确实不比这家差,反正咱们要休整一下,单独包下那家客栈总比和别人挤在一家客栈方便一些。”
“到别家客栈?”野哥回头望了金志扬一眼,微微笑道,“到别家客栈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必须有人真心实意请哥把客栈让给他们才行。”
“你打算让谁真心实意请你让出客栈?”丽服公子狠狠盯着野哥冰冷道。
“除你之外,今天恐怕再也没有人有资格请本帅哥让客店了。”野哥依然暖暖的微笑,声音也依然暖暖的。
“你找死!”丽服公子突然拔剑刺向野哥,剑法迅捷而又毒辣。
“谁先死似乎也不一定。”野哥在刹那之间已经避过了丽服公子那招在其他人看来绝对躲不过去的一击,而且手指已经在刹那间点指在丽服公子咽喉三寸不到处。
轻轻收回手指,野哥脸上的笑依然暖暖的:“哥是很大度的人,如果你们愿意与我们同住此家客栈的话,客栈的东西别院可以任由你们挑拣。”
“哼!”丽服公子依然很不服气的冷哼了一下,还剑于鞘道,“你敢不敢跟我打一个赌?”
“打赌?美女、赌与酒是哥最喜欢玩儿的三项全能运动,”野哥盯着丽服公子的眼睛笑道,“只是不知道你所指的打赌是看谁在美女床上坚持的时间更久呢,还是比谁在最短的时间内喝酒喝得更多?”
丽服公子的脸微微一红,但旋即恢复冰冷道:“你甭给小爷嬉皮笑脸,如果你只会泡泡妞儿、喝喝酒的话,就趁早带着你们的人哪远滚哪儿去!”
野哥见丽服公子丝毫不为他的戏谑所动,于是就依然采用和丽服公子冰冷面庞相反的暖笑说道:
“这么说你是承认在泡妞儿和喝酒两大项目上输给哥了?”
“你不要得寸进尺!”丽服公子腮凝寒冰,双目冷得人心里打颤。
“得寸进尺?哈哈哈——”野哥突然对天狂笑一阵后大声道,“那好,念在你年纪尚小,胃口还经受不住酒精的刺激,而且对泡妞儿技巧尚不谙熟等诸多方面之考虑,哥今天就舍弃哥在泡妞儿喝酒这两大优势项目上的比拼,一切赌法全部交由你来划道道怎么样?”
“好!没看出来你不止长着一张嬉皮笑脸,原来肚子里也长有熊胆呀,那咱们就趁着今天小雨微风,闲着寂寥无事来赌上一把。”丽服公子唇角轻挑道,“你们现在可以暂时住进客栈的西跨院,如果打赌输掉的话,即便是夜半深更也得给小爷滚出客栈!”
“好!”野哥依然报以暖笑道,“如果你赌输了怎么办?”
“我赌输了就允许你们在客栈继续住下去!”
“靠!不带这么霸道的吧?”野哥爆了一句粗口,然后一甩乱发笑道,“不过,哥喜欢比较有挑战性的打赌,只是,仅仅是搬出和不搬出客栈的赌注似乎与你我如此豪爽之英雄相称吧?”
“你的意思是想要再加些筹码?”丽服公子翻眼瞅着野哥道。
“哇——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呀,没想到你不假思索就能听出哥话里的意思,简直是知音呀,哈哈哈——”
“哼!你少往自己脸上贴金!”丽服公子冷冷道,“说吧,你打算给这次赌约加什么筹码?”
“你觉得哥这枚金牌作为筹码可还算有分量?”野哥从怀中摸出朱允炆赐给他的那枚金牌递给丽服公子,笑问道。
丽服公子接过那枚书有“免死”两个大字的金牌拿在手中看了几眼道:“当今皇上御赐免死金牌,的确很够分量,不过,小爷身上并没有免死金牌之类重可倾城的珍贵东西,所以,你还是换别的赌注比较好。”
“不用。”野哥接过丽服公子递回的免死金牌笑道,“哥就用这块金牌作为附加赌注,而你只需要拿一样非常平常的东西作为赌注即可。”
“什么东西?”丽服公子吃惊地望着野哥,不知道他所指为何。
“是非常不值一提的东东。”野哥坏坏一笑道,“哥就赌你输了和哥共眠一室一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