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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羽化炼形

鬼阵冷哼一声,道:“他这人就是人类中的败类,啊不,是人类中的另类,否则哪能凭练气三层修为就斩杀了你过去的主人阴青阳,你是被阴青阳关在炼魂幡中太久了,脑袋都关锈了,羽化炼形术有什么了不起,你没见这小子还能以神御器吗,那可是金丹期才能做到的,总之,你跟着这样的败类,嗯,另类就别大惊小怪的,”

“啊,”正频频点头的鬼符却猛地轻呼了一声,因为正缓步向下走来的凌蒙突然一个倒翻,竟头部向下的疾坠而落,不过,也就在他惊呼的同时,却见已坠至距地面四五尺左右时,凌蒙身形突然一旋,居然向前飘移了一丈多远,迎着一株水缸粗的古树而去。

而就在整个身体即将贴到树干上时,他的双手一伸,合抱住了树干,同时腰部后弯,双脚落地,“嘿,”随着一声大喝,轰的一声,地裂枝摇,老天,那株水缸粗的古树居然被他倒拨而起。

“喀嚓嚓,”盘根错节,弯弯曲曲,带着大块泥土的树根高高扬起,凌蒙居然就这么举着几十丈长的古树撞入了身前的密林中,随即双手盘舞,那株古树在他手中就如同一根长棍一般,带着骇人的罡风,疾旋起来,一时间枝断树倒,群鸟惊飞,妖兽乱窜,本来训斥了鬼符,正意气风发的鬼阵却也不由目瞪口呆,半晌才道:“妈的,这小子不会是修练得神精错乱,疯了吧,”

凌蒙当然不会发疯,只是有些过于兴奋了,噬魂冥王虎传授的这五妖炼脏法确是功效如神,或者应该说与自己所修的练体九式结合起来确实太完美了,虽然只是一次筑练,但凌蒙却发现自己的心肝脾肺肾不但骤然坚韧许多,而且连颜色也变得更加纯净了,当真可称得上是心赤如霞,肝翠如竹,脾黄如沙,肺白如月,肾黑若漆。

而最重要的是,随着五脏器官的加强,呼吸变得连绵、透彻、悠长,他只觉体内积蓄的力量和一些潜能竟一下子被大部分开发了出来,他能清晰的感觉到,自己全身的肌肉变得更加结实饱满了,爆发力也更加凶猛了,力量差不多翻了一倍之多。

体内的一条条大筋也变得愈加粗壮,身体的柔韧性和伸缩能力有了近倍的增强,全身的骨骼也变得更加坚硬,更加韧性十足了,他甚至有一种即使是一座大山压下来,他也能用肩膀扛住的感觉。

同时皮肤也变得更加结实,凌蒙隐隐觉得,自己就是站着不动,一般人催动的普通低级法器怕是也伤害不了自己了,不过这一点他却没法尝试,而经脉和骨髓这两种对修练至关重要之处,变化更大,首先是经脉比原来粗了近一倍,即使一些阴秘经脉也隐隐浮现了出来。

要知经脉乃是人体枢纽,四通八达,连通各器官和功能,更是灵气、元气运行的通道,经脉粗壮了,只要慢慢扩通,便能容纳更多的灵气运转,因而吸纳体外天地灵气的速度自然会剧增,也就标致着修练的速度会大增。

而骨髓的凝练,却可使人体的精血元气大幅增加,这是保持人体生命运行的基本物质,同时也是滋生先天之气的基础,所以自然更加重要。

应该说,经过本木灵髓的滋养,独尊百色幽兰的伐毛洗髓,煅筋粹骨,凌蒙原本的身体已经非常强横了,最起码在同龄人中,无人可比,但这一次凝练内脏之后,激发了潜藏在体内的各种能量,如果只论肉体强度,在筑基之下,怕是已罕有人可比了。

在刚才的一番活动之后,他真正感到了身体的灵动、敏捷、坚韧、力量大增后的不同,那种身随心动,目光如电,行如奔马,跃如飞鸟感觉让他都有些控制不住自己,小小的发泄了一番。

活动了下,适应了身体骤然增强的变化,凌蒙扔了古树,催动碧水蓝衫洁净了下身体,回到阵中,稍稍平静了一下,他伸手一招,手中突然多了一面高只尺余,宽仅七寸的金黄色小盾。

这面小盾从外观来看,确是精美之极,整面盾上圆下方,不但通体光滑如镜,金光四射,而且盾面刻了无数华丽的花纹,而在盾的中心处,则镶嵌着以火精玉石雕刻而成的一只高级火系妖兽金炎狮,这头金炎狮张牙舞爪,面貌狰狞,特别是一双狮眼,居然是两枚珍贵的火钻镶嵌而成,而显得活灵活现。

打量着手中的金色小盾,凌蒙面上却并没有一点喜爱之色,自从元灵融合之后,他的性情变了不少,对一些物事已有了自己鲜明的见解,这面金炎狮盾是禹桀积蓄的十五件低级法器中,唯一一件防御性法器,虽然威力也还不错,但凌蒙却总觉得有些哗众取宠的味道。

首先是这面金狮炎盾本身就是用非常稀有的火田金炼制的,不但坚固,而且灵性本已足够充足,虽然以火精玉去雕刻一只金炎狮装上,会大大提高金盾的火系灵力,使之威力更强,但不要忘了,金炎狮盾毕竟是一件以防御为主的法器,火精玉石再坚硬,也赶不上火田金,所以看似威力大增,实则一旦遇到比自己修为高的对手,必须依靠盾牌本体之力去抵挡攻击,这火精玉石雕刻的金炎狮,就成了整件法器的一大软肋。

其次就是金炎狮眼中的那两枚火钻,完全没有任何提升法器威力的作用,只是为了装饰而放上去的,凌蒙觉得,这简直有些不知所谓,在他看来,法器就是法器,是用来对敌使用的,难看算什么,只要威力大就够。

当然,从内心来讲,他对防御性法器其实都没什么好感,他一直都不喜欢正面与人交手,觉得那完全是一种既浪费精力,又危险的举动,除非实力比对方高出很多,可以轻松取胜,否则简直就是赌命。

哪如暗中下手来得爽快写意,虽然不可能每次都保证一击致命,但也绝对是攻如雷霆暴雨,迅速解决争斗,所以偷袭基本上是用不着防御的,而此时他将这面金炎狮盾取出来,自然是为了应付千角五丁魔牛和玄霜冰魄王蛇。

这两种妖兽对他而言,实力都不算太强,凌蒙觉得只要防住它们的攻击,就能够轻易的对付它们,以前无法御使这面防御性法器,是因为没有火系灵气,而现在已经不是问题了,所以喜欢不喜欢是一回事,但该用还是得用。

凝聚出一滴蕴含精神力的精血,打入金炎狮盾中,随即以神勾通,再将一缕火系灵气输入了进去,顺手向上一抛,只见这面金盾陡然暴涨,瞬间扩大到了一丈大小,一道道金灿灿的刺目光芒从盾上直射而出,灵动而狂暴的劲气霎时向八方涌发,三四十丈空间内,到处激荡着炽烈如焚的热流。

而盾中心那只以火精玉石雕成的金炎狮上,火系灵力跃然而动,更像是活了一般,虽然自己体内的火系灵气不能与纯青灵气相比,但眼见御使这面火系法器并没有什么不妥,凌蒙不由心中一松,收了金炎狮盾,吩咐鬼阵、鬼符收了移形幻影迷魂阵,这才催动步云履不急不徐的向西飞去。

早在几天前,凌蒙就派飞天澈地鼠将周围的地形,妖兽分布情况调察了一遍,在小潭与千角五丁魔牛领地之间的东面,同样有两只强大的妖兽存在,相距不过几十里,可以说领地相接。

而西面妖兽数量颇多,不过都是一些普通的妖兽,最强的不过相当于练气五六层实力,所以凌蒙直接从西侧远远的绕过了小潭,钻入古林,一路向北缓缓飞去,在他的计划中,原本是想直接挑战那群紫翼离火狮的,可由于化血魔刀并未按他所想,晋级为中品法器,这让他不行不改变计划,来先斩杀千角五丁魔牛。

他有意绕开紫翼离火狮所居的那座高山和一些实力稍强的妖兽,所以一路无惊无险,只半个多时晨便到达了千角五丁魔牛老巢西侧十几里外。找了一处林木茂盛之处,凌蒙命令鬼阵、鬼符重新布置移形幻影迷魂阵,而自己则慢悠悠的向千角五丁魔牛所住的那片林间空旷处行。

远远的,那座土黄色的小山峦在望,凌蒙现在已经知道,那根本不是什么小山峦,而是那只千角五丁魔牛聚石成丘,用来遮掩自己庞大身躯的一种伪装罢了,如今他成竹在胸,自然没什么顾忌,催动步云履,向前疾射而出。

千角五丁魔牛虽然体形巨大,貌似笨拙,其实感觉极其敏锐,凌蒙飞射的身形不过刚刚接近百丈,轰的一声炸响,土黄色小山峦骤然崩散,尘土飞扬,碎石乱射,千角五丁魔牛高大的身躯猛然站起,血红的牛眼在凌蒙身上一扫,顿时狂暴的大吼一声,粗如水桶般的前腿向地上一落,嘭然巨响声中,三四十根粗大的石矛直接从凌蒙身下飞出,如一片密集的矛雨,向他疾射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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