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701700000082

第八十一章 三战(四)

洛兰两招同用,尽管血狮极力闪避,还是被子弹擦破了左臂的皮肉。

“当”的一声脆响,十字剑砍在血狮的护腕处,虽未砍破护腕,这一下却也有些疼痛,加上左臂的枪伤,血狮在双方的第二回合,吃了两个亏。

并非洛兰实力远强于血狮,而是其计谋得当,本应是势均力敌的战斗,却让洛兰稍微占据上风。

高等魔族的自愈能力,当真可怕,那被子弹射破之处,快速恢复着,止血、愈合,终于只留下些许疤痕。

血狮狂怒,不再留力。“嗜血三兄弟”之中,单论力量,当属血蟒,若被其击中,不死也要重伤;血狼则擅长于速度,来回包抄,令人防不胜防;但整体实力最强的,还是血狮,速度力量兼而有之,攻守均衡,这种魔族,实是最难对付。这一轮抢攻,洛兰顿时险象环生,也幸得他反应迅捷,闪躲格挡,又不时开枪扰乱对手,这才生生躲过血狮那暴风骤雨般的进攻。

洛兰心中吃惊,这“嗜血三兄弟”的老大血狮,名副其实,果然厉害,如果硬拼,怕是难占上风,就算使用魔能技,最多也是个两败俱伤,一定要用到最关键之时,而且一旦魔能技不能奏效,接下来便更加危险了。

洛兰和梅少冲,奥古斯都学院的两大“天之骄子”,单以武力而论,梅少冲似乎稍占上风,对敌经验也更加丰富;洛兰胜在综合实力较强,往往能通过精密的谋算,达到目的。并不是说洛兰的头脑比梅少冲的好用,而是梅少冲专于剑,执于剑,再无旁骛;洛兰则涉猎更广,更加全面,他也曾猎杀过魔族,其中也包括个别高等魔族,但绝对比不上现在的对手血狮,今日一战,全力以赴尚且不够,要想胜利,怕还需要些运气。

魔族的致命之处,在于头部和心脏,高等魔族也是如此。但血狮头戴铁盔,只有正面双眼和嘴唇两处空隙,要想精准打击,难度颇大,除此之外,便是心脏,可胸前那个护胸,几乎是刀枪不入,第一战中,梅少冲击中过多次,都无功而返,要想如梅少冲那般自下而上,刺穿对手头部,更是难上加难,血蟒的教训,血狮岂能不防,再则,洛兰也没有梅少冲那般快捷的出手速度,一不小心,便会让对手有机可乘。

洛兰左思右想,实难有所收获,此时血狮攻势甚猛,不能再分心二用,须得集中精神,当下的情形,只能边打边看了。

转瞬间,二人又交手几个回合,大多是血狮主攻,洛兰主防,有两次甚是危急,洛兰险之又险地避开,天幸未被伤到,不过场面却是愈发被动,这么打下去,落败只是早晚之事。

这样下去不行,洛兰心中清楚,被动挨打,终是不妥,必须要想办法反攻!

猎魔界曾有传闻,亚特兰特家族,是万年前亚特兰蒂斯王国的后裔,只是实在无法找出证据,仅属猜想而已。不论亚特兰特家族和亚特兰蒂斯王国之间有无关系,但作为欧洲最古老的家族之一,亚特兰特历经数千年的传承,绝不是泛泛之辈。

“守护之剑”,是亚特兰特家族的伟大传承,一共五招,盖因没有具体的招数名称,所以家族中够资格学习的人,将之统称为“剑一”、“剑二”,以此类推。碍于实力不够,洛兰只学会其中前两式,此时已到危急关头,更无疑虑,当下便使出了“剑一”!

剑之一物,东、西方皆有之!而且其历史同样久远。

若论两方区别,实在是难以言清,归纳之下,无外乎东方剑术讲求敏捷、灵动、精妙、变化多端;西方剑术朴实、直接、高效,一招一式清清楚楚,威力不凡。东方之人,视剑为君子,无论通晓剑术与否,皆佩戴之,上阵杀敌,极少有用剑的,除去长兵,更多时候是刀;自古文明伊始,西方武者战士便使用短剑,剑刃宽阔,剑尖极长,罗马帝国的血泪史,便是最好的证明,其后,历经改良,长剑、双手剑、大剑等,层出不穷,洛兰手中的十字剑,正是长剑的一种。

洛兰将荒漠金鹰插回腰间枪套,双手握剑,高举手臂,使出“剑一”,一招三式。第一式自上而下,照着血狮的头顶劈落,血狮双手交叉于头上,仗着那坚硬的一双拳套,准备架住来剑,洛兰不等剑刃碰到它的手臂,一个侧身,变双手为单手反握,手腕翻转,生生将剑势回撤,十字剑闪出一道光华,由下自上划出,直指血狮的裆部。

血狮大惊,这剑招虽只是简单的使力技巧,但速度之快,于电光火石般,剑尖已然而至,当下急退两步,险险避过。洛兰似乎料到了它的动作,顷刻之间,手臂陡然向前伸出,剑招迅速变化,直刺血狮面部。

这三式变化,一气呵成,防不胜防,血狮退避不及,情急之下,只得偏头闪躲,“嗞”的一声,剑刃从血狮面罩一侧划过,摩擦出一蓬火花。

血狮吓得冷汗直冒,它久闻亚特兰特家族之名,但洛兰不过双十出头,还是名学生,所以难免有些轻视,完全没有料到,对方能使出如此招数,也就是血狮久经沙场,临敌经验丰富,方才堪堪避过此招。

洛兰见自己的剑招无法奏效,又掏出荒漠金鹰,转攻为守,冷不防来上一枪;那边血狮却已使出全力,形势顿时呈一边倒的局面。

是该一决胜负了!

荒漠金鹰的子弹已经射完,血狮根本不给洛兰更换弹夹的时间,狂攻不止,洛兰轻叹一声,将手枪扔在地上,血狮狞笑道:“怎么,亚特兰特少爷,你已经黔驴技穷了吗?”

洛兰没有回答它,双手握住十字剑,一阵猛砍,血狮左右闪躲,只听“啪”的一声,洛兰中了一记,左肩被血狮爪子划过,顿时鲜血直流。

眼见形势越来越被动,局面愈发不利,加之肩部受伤,洛兰似乎是在苦苦支撑,血狮离胜利仅是一步之遥了,只需再来一下,便能将对手击倒!

“啪”的又是一声,血狮击中洛兰背部,洛兰吐出一口鲜血,似乎是力有不逮,单膝跪地,右手握剑,十字剑插在地上,支撑着不让身子倒下。

“哈哈哈!”血狮纵声大笑,说不出的得意。

“结束了,亚特兰特少爷!”说罢,合身扑上,下一击,势必要将洛兰拿下!

近了,更近了,血狮已至身前!

洛兰笑了,带血的嘴角,露出一丝浅笑,魔能技瞬间启动……

受引力的作用,人类的速度绝无可能达到一个极高的水准,纵然是百米短跑的世界冠军,也远远不如许多动物那般迅捷,比如犬类、猫科类。猎魔人的身体机能,远胜于普通人类,但就算如此,也无法与奔跑速度最快的猎豹相提并论,只有在使用魔能技之后,才能在短时间内,将自己的速度提升到一个恐怖的程度。

但力量不同,力量没有更多的限制,活跃在体内的魔抗因子,瞬间爆发,力系的魔能技,为使用者带来的增幅,是所有魔能技序列中最多的。

力系高阶魔能技——“战神之怒”,瞬间将洛兰的全身力量,提高十倍!

“守护之剑”第二招“剑二”含怒直刺血狮胸膛,这一刺力量之巨大,部位之精准,动作之迅捷,已臻巅峰。

“咔嚓”一声巨响,十字剑断了,前半截插在血狮左胸的护甲上,后半截握在洛兰的手中!

血狮狂笑,笑声震天!

“太可惜了,亚特兰特少爷,要不是这副护胸,此时我的心脏已被你洞穿了,就差那么一点,一点点而已!”

前半截剑身,插在血狮的护胸之上,未能刺穿,这护胸竟坚硬如斯,这一招,洛兰使出的力量太大,以十字剑的坚韧材质,也无法经受得住,断成两截!

顾小石埋下了头,洛兰受伤,兵刃又毁,眼看败局已定!

魔族们高声呐喊,它们素来仰慕强者,血狮之威,无以伦比,大名鼎鼎的亚特兰特家族少爷,同样不是对手!

真的是这样吗?

“结束了,亚特兰特少爷!”血狮紧握右拳,朝着洛兰的头部挥去,拳中蕴含的力量,足以将一颗头颅打爆!

“留下性命!”斯洛林和帕罗芬妮高呼!

血狮哪管那许多,此仇不报,怕是难找机会,手臂发力,全力一击!

可曾试过,右拳聚集全身力量,左半身却会稍有放松?

血狮正是如此,力量全部聚集在右半身,左侧空门大开,面对看似没有还手之力的洛兰,它忘记了一件事情,它的护胸上还插着那半截剑身,没能刺破护胸的剑身,但同样也是离心脏很近的剑身。

洛兰动了,扭头躲过血狮这石破天惊的一拳,右手倒握剑柄,以手中的半截剑身,对准了血狮护胸上的那半截,呈十字交叉状,全力砸落。

此时的后半截剑身,不再是剑,变成了一把铁锤,而血狮护胸上的前半截剑身,也不再是剑,变成了一只钢钉,一只大大的钢钉!

“战神之怒”带给洛兰的力量增幅仍在,“啪”的一声,那前半截剑身,终于刺穿护胸,余力未尽,直没入胸,将血狮的心脏,瞬间切成两半!

血狮右拳落空,胸口一阵剧痛,本能地挥出左拳,击在洛兰肋下,好在这一击,血狮已是强弩之末,力量不够,但也将洛兰重重击倒在地,随即仰面狂喷一口鲜血!

然后……没有然后了,血狮胸口插着半截剑身,喃喃道:“不可能,不可能……”

终于再无动静,片刻,一阵火光之后,消失无踪。

同类推荐
  • 寄生警花

    寄生警花

    埋藏在地底几千年的寄生者,随着一场地震翻涌而来,一支考古队全军覆没,尸体面目全非,只有两具女尸保存完整,入夜,一具女尸莫名消失,一具女尸死而复活。回来的,是死神还是救星?空气里流动的,是恐惧,还是“它们”?她是刑警队的警花,一次执行任务中意外被寄生,“它们”快速的占领她的身体和意志。他是刑警队新秀,为替好朋友找到失踪的未婚妻,主动调到C市,与寄生警花开启了一段奇妙旅程。当迷雾散尽,真相揭开,他们的爱情何去何从,寄生者是被彻底消灭还是绝处逢生?
  • 重生之神话复苏

    重生之神话复苏

    我的未来竟然是无敌星空,在宇宙中建立不朽神朝的无上神帝?!开的什么玩笑?!…有一天,普通青年秦耀发现自己每过一段时间就可以穿越到未来,已经成为无上神帝的自己身上。从此之后,秦耀就走上了偷窃自己的道路。未来自己收藏的绝世神功?拿,拿,拿!未来自己知道的所有宝藏?拿,拿,拿!未来自己也没有抓住的绝世机缘?未来自己也没有得到的女神?统统都是我的!!!从此以后,在地球神话复苏时代,一个恐怖如斯的无上强者开始他的崛起之路!偷未来自己的东西,怎么能算偷呢?——厚颜无耻的秦耀
  • 我的农场有妖气

    我的农场有妖气

    【都市征文获奖作品,绝对值得一看】被迫继承负债百万的农场,苏雷:“怎么还债……要不去当赘婿?” 还好自己能召唤妖兽。“饕餮,这位先生想减肥,你给帮帮忙?”“狼妖,西方的狼人是不是你亲戚?”“青牛,地耕完了么就偷吃?”“这绿色的是生机,这黑色的是死气,什么,我能吸收?”妖气凛然的生活悄然开始……
  • 的士惊魂录

    的士惊魂录

    白天王正阳是一个出租司机,但从那个老头上车以后他的人生发生了变化...开始了他荒诞的人生,故事告诉我们,没事不要瞎吐槽!
  • 豪横:这只熊猫强无敌

    豪横:这只熊猫强无敌

    叶枫拿着手机,规律的滑动手指。只希望今天能用抖音极速版凑够一万金币,现在只差一千金币了。最后的一块钱!然而,一条视频引起了他的注意,便彻底改变他的人生……
热门推荐
  • 诛圣时空

    诛圣时空

    少年善良本性,命里邪恶之体,举世皆敌,弑杀万千,红粉骷髅,忠义埋骨,谈笑间,干戈刀剑,四方寂灭世事是非无常,世人尔虞我诈,世态炎凉,变迁沧桑,红尘若梦,梦转浮屠,一挥间,了无宿牵,身陨道存
  • 我枕边人是个渣渣

    我枕边人是个渣渣

    因为走投无路,随便上了一个相亲对象的床,然后,他是个小混混,大无赖,专门玩别的女人,睡着我,爱着别人,老是骗我的东西和钱,明明我最美,他却喜欢别的女人,和我家人一起算计我,欺负我没脑子,长得又胖又丑,还要我倒贴,有钱不往我身上使,专用钱害我控制我,还从我身上刮钱,玩身玩感情,骗钱骗色,我只好表面纯良,因为我没地方可安身,每天晚上都想砍死他,这渣男
  • 做凡人的仙

    做凡人的仙

    闪电把我给毁灭,执念欲把我重生,转世成为落魄乞丐,江湖险恶只能畏手畏脚的苟活,心所想待机遇良缘,必白日飞升。
  • 这个剑仙有点不正经

    这个剑仙有点不正经

    八荒古域,南荒境内,南州城有一纨绔,名为徐子妖,为逞风流,弃文修道,以凡人之躯,百炼修成剑仙后,为后世留下无数风流传说。
  • 神鹊

    神鹊

    因为一次意外,地仙界修士杨峰身陨,元婴逃出至地球夺舍一位正要自杀的青年周扬,从此开始了他在人间的传奇。
  • 我当创世神的那些年

    我当创世神的那些年

    (万界流,非创世流,第三人称,非第一人称)我从凡间来,更到凡间去。不拘名利场,却在红尘中。血染刀剑未沾衣,滚尘扑面不留痕。仙佛神圣难敌手,移星易宿谈笑间。英雄美人帝王将相,却难免生老病死悲欢离合。怪力乱神魑魅魍魉,也不过蝇营狗苟小肚鸡肠。呜呼!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
  • 黄泉上行

    黄泉上行

    那巍巍群山中的活死人墓、沉寂地下千年的黄泉鬼市、亦或是自成一方天地的浮空之城,跟随时间的轨迹——你我皆是传奇。
  • 修什么仙,搞钱不香吗

    修什么仙,搞钱不香吗

    林森穿越之后成为了绝世仙种的转世身,还拥有看穿一切、显示好感度的系统。他却对成为最强没什么兴趣。种种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大家一起发财不好么?搞什么霸权嘛!当然看不惯,或者想灭掉他的人大有人在。不过嘛。虽说他不务正业,但作为一个随随便便就能成就金丹的绝世仙体来说,只是愿不愿意搭理你的问题。何况,林森一直认为,闷声发大财才是王道。当然了,如果你要是真的得罪了他,红光一闪。兔子逼急了咬起人来,可是毫不留情的。
  • 极品狂仙

    极品狂仙

    修真路,几多愁,执子仗剑走天涯。重生异界,他面对无数的艰难险阻,修真之路,漫长艰难,鬼域魔地,凶险万分。斩魔兽,夺内丹。取绝世神兵,狂战四方,永登无敌巅峰。少年心,恋尘缘,一剑怒斩为红颜。跌宕起伏的修真之路,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狂妄的性格,细腻的情感。佳人犹在,只是情路坎坷。千年泪,为谁流,几经等待终成空。“我在这等待了千年,却换来了一个物是人非,沧海桑田。你近在咫尺,我却难以看清你的容颜!”不一样的修真之路,不一样的修真轶事,拨开层层神秘的面纱,带你走进姜逸的世界!
  • 小艺的夏天

    小艺的夏天

    总有那么几个人从你的青春路过,刚好很凑巧,也有那么一个人从 小艺的夏天路过,来的时候像流星一般,走的时候也和流星一样,原来那个夏天才是最后所回忆往复的,原来这一切都是刚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