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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吃饭吃出来的惊天大案

道哥几人走了,临走之前还千叮咛万嘱咐以后林风要是遇到什么处理不了的事,可以直接打电话给他。

黑白两道谁不认识他六五道,他还是有点面子的。

没办法,道哥虽然每天过手不少钱,但是他能分到的也就那么多,毕竟借出来也有好多收不回来的。

砍手砍脚的是吓人,但是人家没钱你就是把他杀了也没办法啊。

现在碰到一个这么有钱的隐形富豪,要是能把握机会替他卖命,总比自己在黑暗中行走要轻松吧!

“三十万变三毛!”

林风嗤笑一声。

他现在对钱越来越没有概念了,反正就是知道自己有钱了。

自己不再是那个连彩礼都拿不出来的人了!

“我在仰望,月亮之上......”

正准备给自己立个flag的林风突然被自己的手机铃声打断了。

“喂,爸!”

林风接通电话,声音柔和道。

“娃啊,你这结婚准备啥时候办酒啊,我好提前通知亲戚!”

已经快到六十岁的林风父亲林开山高兴的说道。

林风要结婚了,他这个父亲可是高兴坏了,就算林风前几天回去卖掉了老宅,他都一句话没说,积极的和林风的妈妈搬到以前的土房子里去。

毕竟儿子结婚是大事,自己也出不了什么大力。

“爸,我这边还没有确定下来,你先不要通知亲戚了,等我确定下来了在和你说。”

提起这事,林风还是有点失落。

“好好好,结婚肯定要选择一个好日子,这是大事,马虎不得!”

林开山说完还嘿嘿直乐。

“要不你和我妈来城里住吧,我想你们了!”

林风有些哽咽,想到自己居然为了结婚把家里的老房子都卖了,害的现在父母住土房子,心里很不是滋味。

“等你结婚我和你妈在去住几天,还没见过我儿媳妇呢!不说了,家里下雨了,屋里在漏雨,你妈喊我修呢!”

林开山说完心满意足的挂了电话。

“喊什么喊,没看见我跟你儿子聊大事呢,你儿子还要我们去城里住几天呢!”

林开山笑着对自己的婆娘说道。

而挂了电话的林风则失声痛哭起来。

过了很久,林风才收拾好自己的心情。

还好,自己还有机会弥补父母的恩情。

洗了个澡,换了套衣服,过去的都让他过去,现在的林风要和以前有个不一样的活法。

拿上手机,揣好钱包,林风准备先出去吃个午饭,然后尽快买一套房子,在把二老接过来。

“老板,来个番茄炒蛋和回锅肉,在来个白切鸡,牛肉丸子汤,哦,对了,加上一瓶啤酒!”

林风来到路边的一个餐馆,对着老板说道。

对于偶尔出来吃一次,一次点菜从来不会超过两个的他来说,三菜一汤简直是奢侈。

“好嘞,您啤酒是要五毫的还是七毫的?”

老板写好菜单,扭头问道。

“来最好的!”

林风爽气道。

不一会,白切鸡就先端上来了,为了彩礼钱几天都没有好好吃饭的林风感觉这就是人间美味。

在喝一口啤酒,啧啧!

半个小时之后,酒足饭饱的林风喊来老板结账。

“总共是155毫!”

老板笑咪咪的说道。

一个人点三菜一汤的很多,但是一个人能把三菜一汤都吃完喝完的却几乎没有。

要不是和林风不熟,老板都想建议林风去参加大胃王比赛了。

“给你!”

林风从钱包里掏出一张五十的递了过去。

“师...师傅,这钱我们找...找不开!”

老板结结巴巴的说道,两眼直勾勾的看着林风手里的五十元钱。

这么大的钱他还是和老婆看偶像剧,在电视里见到过,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钱。

看着这人穿着也不像是有钱人啊,怎么会有这么多的钱?

“啊,找不开?那怎么办?”

林风翻了翻自己的钱包,发现里面只剩下一张一百的了。

看见林风的钱包里居然还有一张一百的,餐馆老板的疑心更重了。

在加上林风今天穿的确实是一件洗的泛白的夹棉上衣,和一件牛仔裤,和这一百五十块钱的家当很不匹配。

老板当时就怀疑,林风要不是真的是有钱的人装低调,但是想来吃霸王餐。

要不这钱就是林风偷得。

不论那一条,都值得警察叔叔出面解决了。

“你别走,我来想办法!”

老板先是去门口直接把玻璃门锁上,然后回到后厨掏出电话拨打报警电话。

“喂,你好,我这里是大丰路335号,和平饭店,我这里有人吃霸王餐!”

至于为什么没说林风偷钱,因为现在钱上印的编号,偷钱的比较少了,所以老板不是很确定。

“我没走啊!”

林风看着老板的骚操作有点不理解,就是找不开钱而已,至于把门都锁上,连生意都不做了吗?

报完警,餐馆老板害怕林风起疑心,又出来和林风东拉西扯的扯了半天。

“老板,你找不开钱不是应该到银行去换吗?”

林风问道。

你这和我唠家常,钱就能找开了?

“呵呵,不急,我见兄弟饭量惊人,所以想和兄弟交个朋友!”

饭店老板呵呵一笑。

不过林风咋看咋都发现老板笑的不自然。交朋友也没必要生意都不做了吧!

“呜哇呜哇....”

听见外面的警笛声传来,老板一个箭步打开门,手指着林风对着警察喊道:“就是他,就是他偷了一百五十块钱!”

通过刚刚的一番交谈,老板立马就判断出林风的钱是偷的了。

一个上班的计算机码农,还穿成这样,怎么可能有一百五十块钱。

老板甚至感觉自己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能找到破绽,简直太牛逼了。

这不是和狄仁杰都相上下了。

自己帮助警察破了这么大的案子,警察应该会给自己颁发一面旌旗。

要是在加上五百毫奖励就好了!

“别动,举起手来!”

听见老板说林风偷了一百五十块钱,本来毫无精神的几个警察立马浑身一震,掏出手枪,对着林风。

一百五十块钱,这可不是小钱啊!

说他是惊天大案也不为过。

不过怎么没看见警局有人报案?

难道是跨城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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