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离开那片树林,继续扬鞭策马向轩辕山奔驰。
梅雪婷急于早日到达轩辕山,快马加鞭一刻也不得停留,而阿平却若有所思的跟在后面。只要一想起昨夜两人靠着一起睡觉的情景,他就觉得非常甜蜜,多么希望那种亲密无间能够长久下去。便跟在后面一边看梅雪婷矫健、窈窕的倩影,一边回味昨夜那甜蜜而苦短的良宵。
又想起自己的左胳膊被小姐抱了一晚上,到现在还有点儿发麻。于是,用左手牵着马缰,用右手揭开袖子一看,左胳膊上竟然有几个被指甲掐的红印子。仔细一想,这些印子肯定是小姐昨晚上太过害怕才掐的,急忙放下袖子,赶着枣红马向前追上去。
“小姐,小姐,等等啊。”阿平急急忙忙的追了上来。听见叫喊,梅雪婷放缓马速回头问道:“怎么了?”
阿平策马挤到小姐跟前,将左胳膊的袖子撩起来,说道:“小姐,你看,这是你昨晚上掐的吧?”
梅雪婷稍微靠近一些,仔细看了看说道:“这个,昨晚上,我。”突然间,不知又想起了什么来,急忙生气的说道:“哼!昨晚上你把口水都滴到我肩膀上了,我都没怪你,就不小心掐了你几下,你就不乐意了?”
“啊,不是不是,我只是问问而已,其实一点儿都不疼。”阿平急忙将袖子放下来,一味的顺着小姐说话,就生怕她生气。
说完后,两人依旧向前赶路。过了许久,阿平试探性的问道:“小姐,有件事情你还记得吗?”梅雪婷好奇的看了阿平一眼,问道:“什么事情啊?”
“那我说了你可不要生气啊?”阿平满脸的期望看着小姐。先是微微笑了笑,或许梅雪婷是在思索到底是什么事情,过了片刻道:“你说吧,我不生气就是。”
阿平先是低着头想了半天,才微红着脸说道:“你还记得两年前,我们在核桃树下说过话的吗?”梅雪婷先是疑惑的看了看阿平,然后露出思索的神情,过了片刻笑着说道:“什么话呀?我一点儿都不记得了。”
“啊?你不记得了?”阿平失望的叹了口气,就慢慢说道:“那次正好是核桃成熟了,你非要上树去摘核桃,我说还是我上去给你摘吧,你却非要自己上去。结果,上去之后一脚踩空,就从树上掉了下来,幸亏我一把将你接住,要不然那次可就把你摔惨了。然后,你就告诉我,说是等我们长大后,就嫁给我,还送给我这个手帕作为定情之物。”说完后,阿平还特意从怀里将那只绣着诗句的手帕掏出来递给小姐。
接过手帕一看,不光是阿平脸红,就连梅雪婷自己也脸红了起来。过了许久,梅雪婷红着脸抬起头,又将手帕递给阿平,看着他说道:“我一点儿都没忘,等到了轩辕剑派我们就拜师学艺,就看以后谁厉害,如果我厉害,你就入赘到我家;如果你厉害,我就嫁给你。”话还没说完,人已经羞得满脸通红,便将头转过去不再看他。
阿平激动的欣喜非常,说道:“小姐,到了轩辕剑派,我一定拜个师傅好好学艺,等我学成了就好好保护你,到时候谁也不敢欺负你。”梅雪婷转过头白了阿平一眼道:“现在说得好听,就怕你到时候不认账。”
听到小姐不相信自己,阿平情急之下就要举手对天发誓:“老天爷在上,我阿平一定.....”
“好了好了,我只是随便说说,你的心意我知道了,啰啰嗦嗦的,说来说去,就那么两句,都烦死人了。我们赶快走吧,不要再耽搁了。”梅雪婷说完后就策马前行。已经和自家小姐私定了终生的阿平,神情振奋,心情激动,马鞭一挥,抽打着枣红马向前飞奔而去。
人逢喜事精神爽,阿平幸得自家小姐垂青,环顾四周一看,感觉平日里索然无味的天地顿时焕然一新,眼前豁然开朗,耳目瞬间变得聪慧异常,即刻间便以得道成仙,而自己就好像与这番天地融为一体似的。看地早已乏味的隐隐千山、悠悠绿水、翩跹飞鸟、清淡浮云也突然间变得清丽明净;尤为旁边俏丽的小姐,更是越看越美丽,越看越温柔;就连两人胯下的枣红马,也好似突然间披上了红装。
想到小姐说过的话,不管是打不过还是打的过,都要等到拜师学艺小有成就后,二人间的亲事才能有眉目。心里仔细一想:也对,如果自己要是以小厮的身份去求亲,会被梅府人笑话死;就算梅雪婷已经和郑书同定下亲事,而自己以轩辕剑派弟子的身份去求亲,那一切事情可就要另当别论了。想到这些,阿平的心早已飞到轩辕山,急忙和小姐并列而行,两匹马同时向前方飞奔而去。
经过几个时辰的颠簸,终于看见着一座巍峨挺拔、连绵起伏、高耸入云的山脉矗立在二人视野的正前方。距离二人还有三四里路的地方,坐落着一家客店,远远的看见一杆旗幡迎风浮动。
阿平指着前方的客店说道:“小姐,我们先在哪儿吃饭、洗脸,等休息够了再上山。”梅雪婷点点头道:“嗯,好的。”
好在两匹枣红马都是上等良马,经过几天连续不断的奔波,丝毫不显疲劳之色。不过一会儿的功夫,两人就到了这家客店。热情洋溢的店小二早已迎出来,满脸微笑的问道:“二位也是上山拜师学艺的?”
阿平连马都来不及下,急忙问道:“这座山是不是轩辕山啊?”店小二点点头道:“二来可算是找到了,这座山距离人烟繁华的地方太远,没有七八天的路程是赶不过来的,除非能像山上的神仙一样,驾着宝剑就能飞起来。”
阿平急忙对小姐说道:“小姐,我们总算找到了,先吃点东西吧。”梅雪婷点了点头,两人便同时下马,将马缰扔给店小二后走向店内。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要了十来道小菜和一壶热茶。
自从踏上寻仙之路,为了便于骑马,两人基本上是处在半饥半饱的状态,现在看见这么多的菜肴,阿平早已拿着筷子,以风卷残云之势吃起来。而梅雪婷始终保持着大家闺秀、温雅娴熟、细嚼慢咽的风范。
吃完了饭,阿平打了个饱嗝儿,便将店小二叫过来结账,给了几个散碎银子后问道:“轩辕剑派是在山顶还是在半山腰啊?”店小二收起银子笑着说道:“我也不知道,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上去过。大家都知道山上有神仙,但谁也没有见过那神仙到底住在哪儿。”
“什么?竟然没有人见过?”阿平和梅雪婷两人同时展现出非常惊讶的表情。店小二格外多看了梅雪婷几眼,神色竟有些痴迷,不过即刻又说道:“是啊,听我爷爷说这座山,是轩辕黄帝白日飞升的山,人们就改名为轩辕山。自从山里出了个神仙,那位神仙自号轩辕剑仙,又建立了个修道门派叫轩辕剑派。”
阿平急忙问道:“那以前上山拜师的人找到轩辕剑派了吗?”店小二说道:“这就不清楚了,反正没有找到的人就下来了,据说那些没有下来的人都摔死在悬崖上面了。”
“什么?都、都、都摔死了?”阿平双眼瞪得圆圆的,满脸都是难以置信的表情。店小二叹了口气说道:“我劝二位还是不要上去了,找不到神仙倒是小事儿,万一出个什么意外,那可就太划不来了?”
待阿平看向梅雪婷时,小姐也在看着他,眼神带着询问之色,阿平思虑半晌道:“小姐,我看我们还是上去一趟,最起码也要看看山顶上有什么东西。”梅雪婷点点头道:“是啊,既然我哥都能找到,就为什么我们找不到。一定要上去看看。”
“哎呀!”阿平将脑袋一拍道:“我们来之前应该问问大公子,他是怎么找到的。”梅雪婷神色黯然道:“现在提这些还有什么用?”一言两语之间,二人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店小二笑呵呵的说道:“既然二位非上山不可,我这里正好有两双神风靴,低价卖给二位。”话还没说完,阿平急忙打断他的话,说道:“我脚上有鞋子,不需要了。”店小二却不以为然道:“二位的鞋子不适合上山,这座轩辕山高耸入云,又不能骑马,只能靠双脚走上去,所以了,二位就需要一双皮革特别厚,不容易磨烂的神风靴。”
说完后,又转身从柜台里面拿出两双崭新的皮革靴,外表被打磨的光亮,鞋底带有锯齿型的花纹,非常适合登山用。店小二举起来说道:“我这双神风靴还有个特殊的功效。”
阿平疑声问道:“什么功效?”店小二嘿嘿一笑,说道:“穿上这双神风靴,不但走路跑步比平时快好几倍,而且胆子特别大,碰到各种野兽和妖怪都不害怕。”
“胡说!”阿平和梅雪婷两人异口同声的反驳,阿平补充道:“世间要是真有这么神奇的神风靴,那你还不发大财了,怎么还是个店小二啊?再说了,要是真有你说的这么神奇,那这个神风靴不就是个妖精了?”梅雪婷也点点头,看着店小二如何回答。
说到这里,店小二向外面看了看,发现没有人后,压低声音说道:“不瞒二位说,这神风靴的材料可不是普通野兽的皮。几天前,有一位神仙杀死了一个妖怪,我偷偷的将妖怪的皮割下来做成靴子,就是这两双神风靴。”
阿平看了看自己脚上的布鞋,又看了看小姐脚上穿的绣花鞋,的确不适合上山用。也不管店小二说得是真是假,说道:“算了,你的神风靴我们要了,正好我们脚上穿的鞋子不适合上山用。”便从腰间摸出两个碎银子扔给店小二。
店小二看了看碎银子,面带难色,好半天才说道:“两位,我的神风靴可不止这个价钱呀,一双神风靴最少也得十两银子!”
“什么?十两银子,你还不如去抢算了。”阿平急忙将神风靴扔在一旁,端起茶杯喝了口茶水。梅雪婷看了看神风靴,说道:“算了,把门外的两匹枣红马送给你了,这两双神风靴我们要了。”
“啊!小姐,马没有了,那我们万一找不到轩辕剑派,到时候怎么回去呀?”阿平急忙站起来,非常惊讶的看着小姐。
梅雪婷依然端坐在椅子上,不以为然的说道:“我师傅她老人家既然能传书给我父亲,那肯定不会让我白跑一趟。要不然,除非这里不是轩辕山。”阿平仔细一想,也是这么个理儿,只好点点头,对店小二说道:“算了,门外两匹枣红马就归你了。”
交易完成后,两人在客店休息了半个时辰,换上崭新的皮靴,又洗漱了一遍。辞别店小二后,向轩辕山进发。刚一出门,便发现脚上的皮靴非同一般,整个人感觉轻飘飘的,如同浮立在云端。向前跨上一步,便是三尺远。
阿平满心欢喜的说道:“看来店小二没有骗人,这神风靴还真有些门道。”梅雪婷也点点头笑道:“有了这双神风靴,我们上山就快多了。”
有了神风靴相助,两人身轻如燕、健步如飞,不一会儿的功夫,便已来到山脚下。阿平抬头仰望,山高千丈,险峻异常,大有[黄鹤之飞尚不得过,猿猱欲度愁攀援]的峻峭气势。
梅雪婷已有几分担忧,双眉紧锁的感叹道:“这座山这么高啊!那我们怎么上去啊?”阿平想了半天说道:“不要紧,别人都能上去,那我们肯定能上去,再说了,我们脚上还穿着神风靴啊!好了,小姐,我们上山吧。”三言两语后,内心的担忧顿然消失,两人便不分彼此,并列步行上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