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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野狼谷大捷

公元前二百年,十月初四。

这一天,天刚蒙蒙亮,远处的山林而绵延起伏的山地,被茫茫雾霭遮蔽,给人一种天地与之相连,不见天日的感觉。由于雾气太大,使得天空看起来,都是灰蒙蒙的一片,这种感觉使得窒息。

野狼坡,乃是距离代郡郡城东部二十里外的一处荒原,之所以称此地为野狼坡,解释因为当地地形复杂,远远望上去一马平川,可是其中却千沟万壑,密密麻麻分布了许多大大小小的坑洞,皆因为当地的土质因素,在遭到雨水冲刷后,地表的泥土很容易被雨水带走,这才导致了地形的异样。

正是因为地形如此多变,所以此地根本就不适于作物生长,当地百姓当然也就不会卷留在这儿占根据住,久而久之,此地变成一片荒野。倒是成了动物的天堂,尤其是野狼,这种生存能力的极强的食肉性动物,加上此地其后寒冷,并无虎豹,狼便成了这而得一霸,周边百姓,故将其称为野狼坡。

战鼓声交鸣不休,之间天边的白色雾霭中,不知何时已然增添了一抹灰黄,那是沙土扬起时的烟尘。而且能够造成如此大的声势,那些极有可能就是齐国和扶余的军队,也只有数十万的军队,才能引得天地都为之色变。

城头上,刘邦看向面露激动之色的萧何一眼,问询道:“眼看敌军将至,两方联军可都已经安排妥当?”

“主攻放心,蒙恬的军队如今就埋伏在野狼坡,只等敌军大队踏过,便会发起进攻。而朝廷的军队,也已经在延陵县集结待命,随时可以配合我军出城迎敌!”

炎陵县在代县东南方向,距离代县仅仅五里之地,可以说与之交相呼应,互为犄角,只要一方受到攻击,另一方就可以即使从敌军背后突袭救援,如此防御,在巧妙不过。

深深的吸了口清晨凉气,不知怎的,刘邦总觉得空气中,似乎有一股莫名的腥味,好像是血的味道。大手一挥,刘邦心中忽的生出一阵豪兴,“我等生死就看今朝,所以此战不容有失!”

野狼坡前,一队队甲胄分明的兵士前赴后继,朝这儿开进。这些身披皮甲的士兵们,大多一身牧民打扮,虽然被编织成纵横战队,可是塞外民族特有的生活习性,却将这些士兵的身份暴露无遗,在这些就是扶余国人。

扶余国在秦汉时期,只是个昙花一现的过度,按理说这个国家的农业极其发达,在塞外应该极占优势,可是却不知道什么原因,使得这个国家几乎是在顷刻之间,从历史上销声匿迹。当然,那些只是后事,至少在现在,扶余国的国王金宥成还是颇受田荣的尊敬。

“来,大王,为咱们兵踏中原干杯!”田荣笑呵呵的示意了一眼身边的以为随军美姬,那女姬受意,笑吟吟的扭动着丰韵的身姿,朝大马金刀坐在主座上的金宥成走去。

“好,就如齐王所愿,咱们联手,现将刘小的三郡之地吞并,再一块儿联手拿下中原。”出其不意的伸手一拉,正拿着酒壶,要为金宥成斟酒的美姬。丝毫没有料到对方会突然伸手,猝不及防之下,便被对方纳入怀中。

瞳孔深处闪过一丝厌恶和痛苦,美姬面上却是连嗔带羞,口中娇笑连连,似乎没有意识到,对方的大手,正深入到仅仅可以用来遮羞的华服中,肆意揉捏自己的丰乳。她只不过是千千万万个苦命女子其中的一个,被齐军强行抓如王府,遭受到各种非人的待遇,运气好的姐妹被赏赐做了大官的妾侍,而像她这种运气不好的,便被挑选出来,取悦这些异族人。

金宥成已有四十出头,本来年龄上就已经算长,加上此人从未学过武功,所以此人年纪尚未五十,却已经满脸褶皱,看起尤为的可憎。不过他对女子的喜嗜丝毫不亚于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一看这美姬落入其手,这命运便可想而知。

对此,田荣倒是显得尤为大度,这些美姬本来就是他精心挑选,用来取悦异族人的。女人他不缺,齐国治下七郡大小,女子千万,他想要多少就有多少。所以,这个老谋深算的家伙,为了利益连自己的亲侄都可以杀害,还回在一一两个女子吗。

抚须大笑,田荣道:“大王觉得此女如何,若是大王喜欢,本王这儿还有二十名美人,都是清一色的处子,就等大王的临幸呢!”

“哈哈,既然是齐王美意,我自当笑纳。还请齐王稍等,最多半日工夫,齐王便可以如愿以偿的踏入代郡的城门了。”一听说还有二十名如此动人的美姬,金宥成的色心怦动,扶余国什么都好,唯有一点,就是这个国家的人,不知道是遗传了什么种族的基因,无论男女长相,谈不上丑陋,却都没有一个相貌出众的,这和中原的美女一比较,大为失色。

所以,此时听闻对方还要送出二十名,金宥成哪还不大喜过望,他也有他的想法,现在这支军队虽然打着齐军的称号,可是十万人中,有二十多万都是扶余的士兵,如此,等到对方的地盘越大,自己可以提出的条件价码也有越高。因为总听上来说,扶余士兵的战斗力要比齐军强的多,这也是田荣对自己如此恭敬原因,所以这样一来,扶余国借此理由扩充领土,那也理所应当。

“咚咚…”

就在两人交谈尽兴之时,突然马车外战鼓声响起,扶余人用的战鼓皮乃是黑牛皮,据说用这种牛皮做成的战鼓,敲响起来,声音极大往往可以响彻方圆数里,极具气势。所以这种战鼓刚一响起,无论是金宥成还是田荣都豁然色变,出事了,这是他们心中第一个出现的念头。

“快,去查一查,外面出什么事了?”叫过马车外一个随行的卫兵,金宥成所在的马车,由四匹高头骏马一同拉着,所以马车车厢也及其宽敞,坐下七八个人都不成问题。而且一路上,两边全副武装的随行护卫还寸步不离的跟随左右,俨然一个副打过风范。

侍卫驾马一路狂奔,过了好久才过来回应,“报,大王,军队左侧突然杀出一批敌军约有两万人,朴将军已经率军前去镇压!”

“嗯,我知道了,你退下吧!”金宥成心里松了口气,转而对一脸紧张的田荣笑道:“无碍,齐王放心,只是一路前来骚扰的敌军,估计是那刘邦不敢与我们正面交锋,所以才牌品前来骚扰,扰乱我军心。现在已经被我军镇压了,咱们还是继续!”

说着,金宥成又做回原位,只不过这一次却没有再去玩弄身边的美姬,的确,他的心已经乱了。扶余国虽然国力较之雄厚,可是常年没有战争,所以这儿的士兵战斗力虽然强,但是还无作战经验,这也是为什么金宥成被田荣两三句就忽悠过来的原因。

现如今,明知道自己的的士兵强,可是金宥成还是不放心,他总觉得这个事情不是什么好兆头。果然,就听到那个刚刚被自己的喝退的侍卫又再一次来报,“大王,我军右侧也出现了一股敌军,这波敌军规模与之前相当,方将军也已经前去迎敌。”

“怎么还有这么多敌军,刚才那股敌军呢,是否已经歼灭?”金宥成眉头紧皱,他也隐约赶到了此事的不寻常,按理说刘邦手中只有十万士兵,可是现在一下就呼啦出五万人,莫非是刘邦就不想要自己的城池了,还是他以为五万人的的骚扰,足以在这短短二十里的行程中间,就将自己四十万大军游击歼灭?这显然不符合常理吗!

所以,这里面一定有问题。就在此时,突然又有一个前锋将军来报,“启禀大王,朴将军他……”

“他怎么了,快说?”金宥成不由得心中眼皮一条,喝道。

“他战死了!”

“什么?”不但金宥成,就连坐在战车中的田荣也豁然起身,扶余国的朴缮齐将军,田荣亦是有过一面之缘,对方的实力强悍,绝对算得上一名强将,可是这半刻功夫便被敌军斩杀,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刘邦手中,什么时候有这样的超级强者了?

心中带着疑惑,田荣沉声道:“大王,照我看,此事应该又变,以防万一,咱们还是不要恋战,直捣黄龙,急速将大军开赴到代郡才是上策!”

“唔,有道理,来人啦,传令三军不得恋战,全军加快脚程,务必在一个时辰之类到达代郡。”

金宥成一声令下,过了好一会儿,却不见左右士兵有任何加快脚步的迹象,不但如此那些人的速度比之前甚至都满了下来。如此一来,金宥成不禁大怒,“来人啊,本王让你们加快脚程,你们都是怎么回事,莫非是不想活了?”

“报,大王,前方出现大量骑兵,挡住咱们前进的道路,所以士兵们都被迫做出防御,无法前行!”

“那又如何,我军四十万,有谁敢阻拦,给我冲过去,将那些敌军冲散歼灭。”金宥成现在是气不打一处来,敌军不断骚扰也就算了,自己这些士兵都还如此愚蠢,还朕就被敌方人团团包围,不敢上去冲锋,自己这边的兵力可是足足四十万啊,扫遍大半个中原都绰绰有余,竟然还被几万敌军拦在前面,不敢前进。

“诺”侍卫带着自己的王令而去,可是金宥成的面上的怒色却没有得到半点缓解,正是出师不利啊,自己活了大半辈子,生平第一次带兵上战场,就被耍的团团转,而且敌军还要十倍少于自己,现在还有外人看着,这不是典型的家丑外扬么。

扶余大军阵前,之间漫山腰下来,亲一色的黒甲骑兵,当然这与林跃的黑甲军没有半点关系,这些都是当年大秦,象征着荣耀的北伐军。整整三十万铁血战骑,如今只剩下了十五万,不过这数量上的锐减,却没有一想到士兵自身的杀气。经过这么多年的东征西讨,这些铁骑的气势更胜从前。

黒甲罩身的骑兵面上没有半点表情,只不过眼中掩饰不住的愤怒,却让这些士兵身上平添了几分血性。眼见前方敌军的呐喊着朝这边冲杀而来,可是这些士兵却没有半点异动,而是依旧保持着原有的坐姿,丝毫不因为眼看着敌军手中的兵刃就要杀到自己,而违反军纪贸然出手。

大约过了半盏茶的时间,敌军距离自己已经不足百丈,直到这一刻,伴着蒙恬一声令下,前排的数千士兵这才牵马上前一步,将手中的弩箭端平,接着又是一声令下,扳机猛然扣动。随即,第一排士兵便抽身后退,让出第二排士兵,自己则走到第三排后面,赶紧将手中弩箭重新装好。

这其中动作没有一丝停顿,所有人的动作都配合的及其连贯,不愧是当年出征漠北的铁骑,时隔十年之久,这些士兵的身上依旧散发真大秦那种威震天下的气势。

如此,却可怜那些扶余国人,他们不是中原士兵,没有见识过弓弩得厉害,一个还愤然冲上前去,只不过刚跑出没几步,便被钉成了刺猬。倒是那些混杂在联军中间的齐军,他们本就是秦国人,所以在秦军中威名极盛的弩箭个个都有所耳闻,这一刻见到,哪个还敢上前送死。

可怜那些扶余国士兵,还傻呼呼的往前直冲,就连见都没见到敌军的模样,便已经壮烈牺牲,是在可悲。几轮弩箭放出,扶余国死伤万余,同时这些士兵也意识到了,身边的齐兵此刻动向,那些齐兵竟然一个个撒腿就往后跑。

所谓人有盲目的跟随性,尤其是在这种紧要关头,没见过战争场景的扶余国士兵,如今才发现原来占真是这样的歌可怕,这简直就与送死无异。在看到身边的齐兵逃跑,既然这些人可以逃,他们为什么不可以。

于是乎,一个跑十个跟,十个跑一百个跟着,场面顿时一度溃散,前面的人挤着后面的人,后面的人不明白生什么,见前面的人惊慌失措的往回跑,便以为前面有极其恐怖的存在,便也丢兵卸甲,拔腿就跑。如此一来,联军不攻自破。

在蒙恬的带领下,十万铁骑汇成无数股细流,穿梭在在混乱的敌军之中,三人一组见人就杀,随后这些骑兵,又和之前负责在大军左右两侧扰敌的铁骑回合,在四十万大军中杀了个来来回回。

挥手斩出一剑,定秦剑的光芒卷挟着无数道剑气,瞬间斩杀周围数十名敌军。手持定秦剑的蒙恬此刻就如同一尊杀神,每一剑下去,都要带起大片血光,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蒙恬心中此刻却轻松无比,好像又回到了当年,自己为始皇帝在漠北征战的时候。

唯一有所不同的是,那时候的他对付的是匈奴人,现在是扶余人,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在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无论是前朝还是今朝,在这些妄图侵犯中原的异族面前,他就永远是当年的那个蒙大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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