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和很多大家小姐比起来冉秀真的算是一个自力更生的典范,有目标,有能力,更能吃的下苦。不过女人嘛,不管再怎么想为自己的理想付出一切,有些东西还是没有办法抵抗的。
比如说,美食。
再比如说,还是美食。
没错,我们的冉秀小姐就是一个吃货。
其实这并不完全是她的错,在她家中还没有中落的时候,她老爹请了一位相当有名能力也真的不负盛名的大师,饭菜做的那是一个好,从小就把冉秀的胃给养刁了。所以她对食物的即使热情的,又是挑剔嫌弃的。
来港岛之前她就想过如果到时候有足够的时间就要一个人逛逛找些好吃的,可现在摊上这么一位老板,就只能吃点情侣大餐了。
不过她家老板有的是钱,即使是住酒店那也是最好档次的,所以这情侣餐看上去还是很不错的哈。
不过这种短暂的好心情很快就在看到她家老板从浴室中出来之后就变成了冷眼皱眉板砖脸。
“老板!”她咬牙切齿。
“呀,怎么了?”某男人鼓做无辜的眨眨眼。
冉秀冷哼一声环抱着胳膊冷笑道:“当然是因为你之前……我说,你是故意的吧?”
她就算是再笨也能看的出她老板今天的不对劲,而且这个不对劲可不只是一句失恋就能概括的。她大小姐暗恋都失败的时候不也是很痛苦么,也没见会这样。
所以她就懂了一件事儿,她这个老板一定有什么小心思,而且这种小心思一定和她有什么直接关系。
鉴于她家老板虽然在生活上是个不折不扣的半个白痴,但是在其他方面脑袋还是非常好用靠谱的,所以她也不得不做了一点防备。
“什么故意的?”明卿眨眨眼,他装傻的功夫那也从来都是一流的啊。
冉秀哼了一声,冷笑:“你还给我装,我怎么都觉得你今天不对劲,喂,你擦干头发会死啊?”她瞪着某个头发正滴水的家伙,总统套房内的温度都是恒温的,他这样刚从浴室出来的家伙也不担心自己会感冒啦!
认命的去浴室拿了一条干毛巾本想直接丢给他自己擦的,但是一想想自己那个助理的名头,就心中叹了一口气,认命的把他按在起居室的沙发上帮他擦头发,一边擦一边嘀咕:“又不是女生,洗个澡都洗这么半年,食物都凉掉了好不好!”
凉掉就会破坏口感的好吧。
某个老板是第一天认识某人吗?当然不是,而非但不是,他还是已经认识她非常一段时间了,自然是明白她在心中怨念什么。一边听着她口中的抱怨,一边笑眯眯的眯着眼说:“阿秀啊,我发现我这个老板的形象在你心中那是每况日下了啊……”
正在兢兢业业的帮他擦头发的冉秀的手顿时哆嗦了一下,一个没忍住就一巴掌拍了下去,正中某人的脑门,一边怒道:“你这个家伙喊什么呢!”
阿秀?拜托,她爸妈从小都没这么恶心兮兮的喊过她好不好?
呃,虽然秀秀这个称呼也没好到什么地方去。
“当然是喊你啊,我突然觉得经过今天上午你的无私的安慰,让我们的关系成功的从老板和助理的一跃变成了朋友之间,所以换个称呼不是很正常的吗?而且现在也是下班时间。”明卿挤出来一个堪称完美的笑容,可迎接他的却是一条毛巾,他委屈的拿着,见冉秀冷笑道:“朋友是吧,下班时间是吧,那好,你自己擦头发吧,老子吃饭去了。”
跟她玩这一手?哼。
明卿却不以为意的挥挥手,“你先去把酒开了吧,我要了一瓶好酒。”
冉秀懒得理会他,踱着步子走到餐车前看了一眼,叹了口气,还是将餐车推了过来,见那人正在笨手笨脚的擦头发就没好气的再次接过来他手中的毛巾,麻利的帮他将头发上多余的水分擦掉,然后吩咐:“呐,我看了明天的行程安排,你明天还有个宴会要参加……你这是什么脸色?这可是你当初自己安排的,可不是我这个小小助理自作主张。”
明卿叹气道:“我当然知道,我只是想我当初是不是脑袋抽风了,明明知道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忙,还给自己安排了这么多的事儿……算了,明天你跟我一起去吧,蒋书白那个小子也不是一个好对付的对手,现在一想我就有够头大,也不知道苏晏那三兄弟到底是怎么想的,居然想来港岛这个泥潭……”
他嘀咕着,而冉秀则是直接当作没听到,这种老板要处理的问题她才懒得理会。而且根据她对他的了解,这个家伙也不过只是吐槽那么一下罢了,明天他还是会乖乖的去工作。
其实她在明卿的身边呆的时间越长越觉得自己有一天或许会放自己开个公司的念头,并不是说她能力不足——掌管一家跨国集团她显然是做不到的,但是一个属于自己的公司她还是有信心可以做的很好的。只是……何必呢,何必让自己那么累呢?有时候她会不由自主的心疼明卿,那只是一种朋友间的怜惜罢了。
有时候她羡慕他们的天资非凡外加一出生就是锦衣玉食,但是有时候他们的付出也不是她能理解的。
“你要是真不想去的话,我帮你联系一下取消掉?”她提议,其实明明知道他不会同意但是还是想要逗逗他。
明卿果不其然的皱起眉头想了一下,对她说:“你先吃,我去打个电话给叶歌,如果他这个家伙不去我一个人去也没什么意思的。”
说白了就是这种事情总是要有个陪你一起倒霉的,你才能觉得心理平衡啊。
冉秀自然是随他去,一个人开始吃饭,她早饿了。
不过她没想到的是这个电话一打就是挺长时间,等她都吃饱了那位还没回来,她有些狐疑的出去看,就见那个家伙垮着一张脸,见她看过来就淡淡道:“叶歌那个家伙手脚真快。”
她顿时闻弦歌而知雅意,眉头一挑,问:“难道他和……”
剩下的那个名字她没说出来,但是一看那个家伙的脸上阴沉的快要滴出水来就知道自己的猜测一定是没错了,顿时轻轻的咳了一下,安抚道:“是叶歌亲自跟你说的?”
明卿挑眉说:“他只是让我节哀顺变,顺便结婚会给我下请柬。”
这个该死的花花公子!冉秀心中骂了一句,看明卿的脸色不好就问:“那你打算怎么做?我说你是不是还喜欢她啊?”应该是这样才对,不过如果真的喜欢是真的应该争取一下,虽然长安那个丫头也不知道哪根筋抽了居然看上了叶歌,但是这并不说明他没了机会。
“自然是不喜欢。”明卿果断的打算她的联想,如果现在不打断,等下她一定又不知道浮想联翩到什么地方去了。“我只是觉得这个家伙的手脚太快了……”
冉秀狐疑的看着他,总觉得他似乎是话中有话,而且她能确认一点,这个家伙说的他不喜欢长安似乎是真的,因为她一直都在盯着他的眼睛看。对一个不善于说谎的人来说,想要轻易的瞒骗过一个对他知之甚深的人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他说话的时候虽然说的干脆果断,但是眼睛却没有任何变化,根本不像是伪装,那么不是郁闷这个是在郁闷什么?
她皱眉不解。
明卿一看她这样子就明白要是想在段时间之内想让她明白自己的心那是不可能的事情了,而那位手脚很快的家伙不是也单相思了好几年嘛,这样一想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于是挥挥手说:“好了,你不用担心我,只是那个家伙现在打算带长安去美国,你如果还想见一下她的话,就跟她赶紧的约个时间吧,唔,就明天吧,我和叶歌明天去见一下蒋书白,凭白无故的连续放飞人家的鸽子也不好。”
她点点头,她来香港本来就是打算抽出时间看她的,只是……叶歌好好的带她去美国做什么?
虽然这样想着,但是她还是拿起了电话直接拨了出去,没一会儿就听对方明显愉悦的声音传来:“冉秀!你怎么记得给我打电话,我还以为你把我忘在脑后了。”
冉秀苦笑道:“拜托,怎么可能,我是跟着我的老板明卿大人一起来的香港,这两天忙的不可开交,不过他说明天放我假,不然你就去美国了,咦,你怎么不说话?”
何止是不说话,她还听到了某人的求饶声:“长安,我不是故意说漏嘴的,你电话,电话……”
原来是家暴啊……
看来那个家伙对长安还是不错, 最少能做到打不还手,哼。
“你还真和那个花花公子混到一起去了?”她没什么好气的问,觉得这个丫头真是眼光有问题。
“不然还能怎么办?这个家伙死皮赖皮起来可难对付了,算了,我还不知道怎么跟我爸爸说呢……”书长安垂下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