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馒头都能引发血案的年代,充斥着无聊情节的世界一点点小小的不寻常都会激起轩然大波。
正在忘我毒疾风鸟的我并不知道此时已经成了一个焦点,无数人目瞪口呆的看着我。一个玩家还把当时的场景录了下来,题为“旭日草原惊现猛男”发到了官方论坛中,点击率已不可思议的速度在飙升着。人类本性中的无聊情节开始发作,众人纷纷先是开始猜测这个“猛男”到底是谁?到后来愈演愈烈出现了所谓的“猛男”亲人,朋友,老婆情妇。而现在新闻界正愁着没新闻,这件事情又让他们炒得烽火连天的。当然,这是后话,身为当事人的我并不知情。
都说打完战的士兵回到家里会做两件事情,结婚的呢,回家和老婆亲热一下,没结婚的,会去看看自己的对象的情况,这是第一件事情,而第二件事情都会是数战利品.因为我没打战,更没结婚,所以我没人亲热,但我杀完疾风鸟肯定是要数战利品的.
就在我停止屠杀,准备回城的时候,发现此时竟然有人站在旭日草原看着我,而且数目还相当可观,这让我一阵莫名其妙,我当然还没自信到能单凭我身上这点魅力就能吸引那么多玩家驻足关注。在玩家那怪异的眼神中我回到了城内,直接找了个地方坐下,打开包袱一看,有一把武器,二件衣服,一个戒指,一看,不错,有几件装备。
来到了鉴定所中把装备鉴定了。我拿过衣服一看:光明长袍 适合职业:祭祀 防御力:10-20 辅助法术效果增加百分之五十,适合等级:10 女用属性倒是不错,但由于我是男儿身,穿不上这件装备,不过我穿不上就不代表别人穿不上,我没用,不是还可以卖么?拿出戒指递给鉴定商,照例收了钱后,对着戒指就是一阵抚摸,没有任何光芒,白的,一看属性:HP:5-10 顿时就郁闷了,怎么说我也是打了那么久那么累了是吧,怎么就不给个好东西呢?把剩下的那把刀交给鉴定商,看到那把刀后我就知道我又用不了了,肯定战士用的,你有见过哪个刺客拿着刀么?现在只希望能来个极品什么的,到时能卖个好价钱。在鉴定商向我要钱的时候,我心中的那一点仅存的希望的小火苗熄灭了,竟然是鉴定白色装备的价钱……感叹归感叹,东西还是要鉴定的,鉴定完了一看,也是10级的,攻击说高不高说低不低的,白色装备也就这样了。打到的装备再垃圾也比店里的好强,基于这一点,我有信心能把它们高价卖出去。来到距离传送点不远的地方坐了下来,把装备往地上一丢,就开始吆喝了。我并不担心,装备被人抢去什么的,只要东西曾在我手上,没经过交易,丢哪都没事,只要道跑到衙门去,报下案,他们立刻能把那拿我装备的人带来,效率高着呢。
我选择在这个地方卖东西,也是有讲究的,这里的地理位置很好,从新手村过来的,谁不想买些好装备?而摆在这谁都能看见。
“卖装备啦!快来啊,极品的哦,晚了就没了,快来看。”我扯开嗓门大声吆喝道。
在我卖力地吆喝下,效果顿时只能用立竿见影来形容了,立马冲过来一大群人。
“这把刀怎么卖?”一个大胡子玩家指着那把刀道。
“1金币。”由于现在还没开通人民币与游戏币的兑换系统,而大家都是新手的情况下,没什么钱,我价格摆高的话可能也没人买得起了。
“哦,那我买下了。”本来以为那个人会讨价还价的,没想到那么干脆。
“我2金币买这把刀。”正在我准备和那个大胡子玩家的时候,另一个长的很斯文的玩家突然说道。
“他已经卖我了,你抢什么?”这时,大胡子玩家见有人和他抢装备,立刻就不爽了。
“他有说卖你么?奇怪了,价高者得知道不?”斯文玩家道。
话真是说到我心坎里去了,价高者得。
“你……哼,我出3金币。”大胡子玩家一想人这么多,如果这样走了,岂不是很没面子?立即加钱。
“我4金币。”斯文玩家好像是要定了。
接下来便是一阵阵的加价,他们俩从开始的装备争夺升华到了面子问题,看的人那么多,哪位走了,脸不就丢大 了?
最后这把白色的刀卖到了17个金币,两个人都郁闷地走了,买到刀的郁闷,刀是买来了,可钱花了太多;没买到装备的郁闷,钱是没花出去,但脸面何存啊。这里最开心的就数我了,谁挣到钱不开心的?
不过经过这件事情我还是看出一点猫腻了,一个十来级的玩家身上会有17个金币么?很显然如果是按正常方式打怪得钱是不可能有这么多钱的,看来虽然兑换系统没开,有些玩家私下还是有线下交易的。
拍卖依旧是如火如荼地进行着,那个白色戒指也卖到了10个金币。
还剩下一件长袍没卖出去,吆喝了半天还是无人问津。无奈之下准备收摊,考虑下一个升级地点。突然发现一个身影出现在我的面前,我抬头看了看,太阳着实大了点,由于反光的原因,没看清楚是什么人,不过从身段上看应该是个女玩家,还以为是想买装备的玩家。
“你好,你是要这件长袍么?”我问道。
“你,站起来,看清楚我是谁。”那人说道。
我顿时被说的莫名其妙了,不买装备让我看她?不过声音听起来很熟悉,但一时又想不起。虽然有点奇怪,但还是依言站了起来。待我站起身来看清她的时候,顿时感觉心跳滞了一下。
“上官静?”我道。虽然我是用疑问的语气问的,但我还是确定眼前这个人就是我曾经的同学,上官静。
说到上官静,让我想起了初中的那段时光。初中三年我都和上官静同一个班级,当时我在班上算是一个相当好动活泼的一个学生,和每个同学关系都不错,但也仅仅只是在同学关系这一层次,当然,上官静也不例外。到了初三,同学们都到了情窦初开的年龄了,顿时一个个男生开始在私下讨论班上哪个女生漂亮,找谁做女朋友之类的话题。而当时已经生得亭亭玉立的上官静则是男生讨论的重点对象。于是大规模的暗恋现象出现了,男生们纷纷对上官静大献殷勤,我也是暗恋上官静男生中的一员,不过我并没有像他们那样写情书送玫瑰,只是在上课的时候远远地看着她,欣赏她的一颦一笑,把那个爱慕的种子藏在心里的最深处,直到初中毕业。当时她考到了市里的重点高中,而我只是上了一个普普通通的高中,至此,我们便失去了联系。高中的时候,学生都到了自己的发情期,纷纷四处寻觅自己心中所爱。在那个疯狂流传着“高中三年没谈过恋爱的,只有两种人:太监和性无能。”的三年中,我却对任何女生都没什么感觉,每看到一个漂亮女生我就会不自觉的和上官静对比一下,结果就是对那个女生兴趣奄然然后摇摇头笑自己竟然还是个痴情种。
“大胆小竹子,不认识我了?”上官静双手叉腰佯怒道。
“岂敢岂敢,上官兄的英容笑貌小人永远铭记在心。”我顿时辩解道。
“过了这么久你还是那样油嘴滑舌,我罚你请我吃午饭。”上官静一手指着我道。
“应该的应该的。”我点头哈腰。
“哼哼,算你识相。”说完,上官静一转身往一个方向走去,“小竹子,快跟上。”
看着上官静的背影,感觉世界实在是太小了。上官静相比三年前,少了几分青涩,多了几分成熟,长得也是出水芙蓉般,让人怦然心动。只是我们之间以后会擦出什么样的火花就不得而知了。
大家好哈!最早更新这本书的初衷是想积累点人气,一天更新两章,一章两千五左右,但是没想到书才写了没几天,17K编辑找到我了,他们想要和我签约,按照要求,我要在大概二十天左右存稿15W,由于本人还远远没有达到血红那神级的码字速度,所以现在开始一天就更新一章了,不好意思哈!20天以后,存够字数,我就可以爆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