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与人之间充满了人情味,村民都是互相认识的,有比较繁琐的事都是互相帮助的,就比如插秧和收水稻,起新房,办喜丧事等。
人们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日子。清晨打鸣的公鸡叫醒沉睡中的村民,开始一天的劳作。
傍晚的时候袅袅炊烟,招呼着劳动人民归家。归家的人互相问候,也会停住脚步拉几句家常,褪去一身的疲惫。
农村的空气永远都是新鲜的;天空永远都是蓝蓝的;小溪永远是清澈见底的;树木永远是绿绿的。
一切仿佛都是依旧的,一切又在不经意之间改变着。永远不变的是村民永不停歇的忙碌。
爷爷那一辈住草棚,几个兄弟共有一件衣服;爸爸那一辈饿过肚子,吃过米糠;到李念这一辈可以吃饱了,也冻不着了。
可以肯定的是爸爸没有给他世界上最好的生活,但给了他饱暖,没有让他流落在街头。
阳光普照的世界,也会有光线到达不了的地方,那里的人们倔强而卑微。卑微得像一只只蚂蚁,经管倾尽了所有的力气,也只够活着。
所有人的努力都是值得尊敬的,不要轻易的用一句话去否定别人许久的努力。
李念的爸爸在他第一天上学的时候,爸爸就很严肃的和他说了一句“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这是周总理的一句名言,也教了他第一个英语单词“China ”。
爸爸让他,初步有了国家的概念,知道了自己是中国人,但还不知道自己的国家那么伟大。
对于没有体验过农村生活的人来说。农村是向往的生活,那里有美丽的风景,有田野,有森林,有花有鸟,有山有水,有诗和远方。
可对于对李念这样的农村娃来说,那是贫穷,是痛苦,是永远想要摆脱的黑洞,永远也不会想再过一次的恐惧。站的角度不同,得到的结果也不会相同。
人生路漫漫,谁又能一帆风顺呢。有时会羡慕事事顺利的人,仔细一想,一帆风顺又会缺少些许乐趣,缺少征服的成就感。
山无言,水无语,它们默默的陪陪伴着李念。李念也在不经意间熟悉着这片乡土,他肆意的索取着。他知道哪个地方会长出美味的菌子来,哪里有酸爽的野葡萄,口渴了该到哪里去喝水,哪里可以捕到鱼,哪里可以俯瞰村子的全貌。
李念登上过最高的那座山,眺望远方,可山的那头还是山。他好想知道山的那头会是什么,未知的世界让他好奇也让他感到害怕。眼界不开阔的李念,这时村子就是他的全世界。
父母生他养他,乡土陪伴了他七年的时光,以后还会有更长的时间。人的这一生又会有谁会陪你走过七年,从幼稚到懵懂,再到想要长大,对知识的渴望,除了父母,就是那山那水。
乡土养育着生长在这里的人,人们也敬畏着神灵,敬畏着自然,敬畏着未知的事物,你可以不相信它们的存在,但对它们的敬畏是要有的。
在农村生活永远都会有事情给你做,只要你想做。
春天到了,万物复苏了,花草树木也都发出了嫩芽,为再一展现英姿而准备着。开始要准备春播的事情了,选种,培育辣椒和水稻的苗子。
先整好苗圃,然后播种,再盖上枯萎的松针,有保温和防止种子被冲出土面,最后盖上地膜,等着种子破壳而出。等到苗出了,把地膜用竹片拱起来,每天清晨都要浇水。
趁着天晴晒牛粪,将堆放的牛粪翻散开,有利于晒干。每天清晨就得在有锄头再翻一次,把下面的昨天没晒到太阳的翻上来,这样一天接着一天的翻,直到晒干为止。
整地是为了得到好的出芽效果。冬天翻晒的地,大块大块的,不利于庄稼的生长,得用靶把它靶碎。捡往年留下的茬,一把火给烧了。
还要收冬小麦,油菜花。这些都是秋收后种下的,年后不久就可以收了。
连着杆割回来的小麦,会选一个晴朗的天气。把它从楼上翻下来,用牛车拉到麦场,铺开来晒。晒了两个小时就可以脱粒了,大人用的工具是这样的,类似于双节棍。它比双节棍长很多,握在手里的那头是一米五左右的竹子,另一头是一根一米七左右的木条,中间用一根绳子连接,大约长五里米左右。
大人们手握竹杆,使得木条在身体两侧旋转,木条从身体的左侧砸向地面时,一头正好可以砸在麦穗上,又借着反弹的力量,用竹杆将木条引向身体的右侧,就这样周而复始,以达到给麦子脱粒的效果。
鞭打了脱粒后,把一把把的小麦翻过来,又再一次鞭打没有脱粒的地方,就这样反复两到三次。小孩子用一根木条就可以了,用它直接打在麦穗部位脱粒。
麦场不是一家用的,家家户户都用,也是一副热闹的景象。脱粒完成了,收了秸秆,就该分离麦壳了。用粪箕装着杂七杂八的小麦,举过头顶,借着风把麦壳吹离麦粒。
这劳累一天了,事情也算完了。可麦绒,会跑到衣服里,得洗洗,换身衣服,不然痒得难受。
在农村,都是靠天吃饭的。
当春雷滚滚,春雨绵绵,到了该播种的时后,就是起早贪黑播种的时候。
在等到玉米苗出了,接着就是除草,施肥。好不容易成熟了,还要把它收回家。要拿去卖,还要把玉米从棒子上弄下来。
靶田,插秧,拔豆子与花生这些事都很磨人。豆子要像小麦一样,花生拉回家了,也要摘下来。
秋收是个庞大的工程,时间要得长,也更累。
拔花生,从早到晚,重复着同一个动作,换着不同的姿势。李念一开始弯着腰拔,一会儿就抱怨腰疼了。爸妈总说:小孩没有腰。那就蹲着拔,一会儿腿就疼了。那就坐在地上拔,速度太慢了,也不舒服。只能跪着拔,时间长了,膝盖疼。就这么换来换去,总是坚持不了,像得了多动症一般。
干农活的时候,爸爸嘴里总念着一句话“大帮小补”。
收玉米更麻烦,用手撕开枯了的玉米外壳,它包得紧,费劲。大拇指指甲因长时间撕开第一道口子而变得生疼,就弄个竹片让它代替拇指划开第一道口子。尽管这样了,时间长了还是烦。那去砍玉米杆,那里爸妈远一点。
远离爸妈的视线,就没人督促他干活。玩着刀,把玉米杆一堆一堆的放着,这样烧得比较全,留下的会少很多。
砍累了,把刀一扔,玩去。
李念追着蚂蚱,蚂蚱飞得不远,飞一段就停一段。李念追呀追,终于给追上了,已然离家里的地很远了,又得往回走。
他手里拿着一根木条,不断的鞭打着身边的花花草草,不为了什么就是为了玩。
回地里的路上,他遇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个梦中情人。一个苗族姑娘,她穿着苗族的服饰,圆圆的脸盘,像极了刘三姐。苗族是一个爱美的民族,女子都穿着自己做的衣服,秀满了各种彩色的花纹,挂着一串串的珠子。她们走起路上沙沙作响,他站在花从中呆呆的望着那个姑娘。
姑娘与同伴谈笑着,她笑起来真的很好看,她们说着什么李念是听不懂的,他们说的是苗语。还得回去接着砍玉米杆,心里想着那姑娘。
一不小心,喀的一气声砍在了脚上,他忍住了,免得又被爸妈骂,抓把泥土撒在伤口上止血,接着干活。秋收完了,开始播种小麦和油菜,把地都翻一遍。
家里的鸡,猪每天都要喂的。要割猪草,牛每天都要放。在农村,只要你想,除了睡觉吃饭,你都可以有事情做。
一天都是忙个不停,这才是农村最真实的写照。村民的皮肤会在太阳的暴晒下变得黝黑,双手会因为常年的劳作而变得异常粗糙,长满老茧。
那时候的所有劳作都要靠一双双的手,效率低不说,收益更是甚微。所有的辛苦只是为了一家人的温饱,都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