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余可不是老好人,你对我好,我才能对你好。
入赘三年,潘梨花对他非打即骂,他忍辱负重这么多年,巴不得潘梨花吃亏呢。
别跟他说什么相逢一笑泯恩仇,大丈夫生于天地,不应该和女人计较,然后再是宰相肚里能撑船,不计前嫌等等。
他还真做不到。
他是个记仇的人,虽然他不报复,但他会一直记着。
让他忽然拿出自己所有积蓄来救这个势利眼丈母娘,他还真做不到。
“好你个王八蛋。”
潘梨花气急,指着沈余的鼻子骂道:“你在我家白吃白住三年,到头来我还养了个白眼狼啊!”
“我算是看错你了,本来觉得你还有点用处,没想到在这关键时刻,要我命的不是安稳,而是你这个狼心狗肺的东西。”
沈余抱着胸,随便找个地方吹吹灰尘,点了根烟,优哉游哉的看着天台上的安稳和潘梨花:“我吃住三年,我做了多少活?你把我当你家女婿了?狗都能上桌吃饭,我还要坐在一边吃,啧啧,你可真是个合格的丈母娘。”
他掰着手指,如数家珍:“每天五点起床,然后做早饭,吃完早饭拖地,买菜,哦对了!”
“买菜的三毛钱得记账,少一分要我赔。”
“您呀,可是天下最好的丈母娘了,您可真疼我啊。”
听着沈余在一旁冷嘲热讽,本来想前去劝沈余给钱的安静也犹豫了,她也知道,沈余这三年内受的委屈真的数都数不过来。
他现在落井下石实在正常不过,换做任何人,都不可能拿出这么多钱救一个曾经如此欺辱自己的人。
除非是脑子有包,那可是二十亿,就是圣人,也不会拿出来吧。
“我是废物,我要出去工作,你们说不稀罕我一个月挣个三千五千的,让我在家老老实实的做饭,谁知道我特么多恨那些锅碗瓢盆。”
“我是废物,被你们狠狠的压榨三年,每天早出晚归,你们睡了我才能睡,你们醒之前我就得起床弄饭。”
“您去问问,哆哆,您那狗儿子,每天我睡觉的时候它睡了没?每天我起床的时候它起了没?”
沈余在一旁碎碎念,把三年的苦闷一口气全吐出来。
“你逢人就说,我是垃圾,我是废物,我怎样怎样不行。”
“你有多少次在我面前商量,让安静改嫁,哪个哪个公子家庭富裕,哪个哪个少爷英俊潇洒?”
“我就这么不要脸?到头来还他妈给你二十亿救你命?”
他冷笑一声:“那你慢慢等着,我去取钱去。”
他说的取钱自然是调侃,在他看来,你三年来对我非打即骂,我反过来还拿出二十亿来救你命,你做梦吧。
“噢对了,有件事我得承认,那个时候我每个月都找安静求五万块钱,给我妈治病,这一点我感念你们的恩情。”
安静在一旁感觉心中一阵疼痛,她实在不知道,沈余受了这么多的委屈。
她一直以为,自己一家人只是看他不顺眼,只是懒得理他罢了,没想到背地里潘梨花做了这么多事。
“沈余。”
她低声喊道。
沈余轻笑一声:“怎么,你也劝我给钱么?就这货?”
他指向安稳:“刚刚还骂我废物来的,你以为我会给他送钱吗?”
“她再怎么样,也是我妈,你的丈母娘啊。”
安静一阵苦涩,她做梦也想不到,有一天会求到沈余。
旁边的安稳眼前一亮:“对对对,她是你丈母娘,就是千万般不是,也是你妈啊。”
他忽然的劝说让周围所有人面色古怪。
刚刚你还骂人废物,转眼就劝说人家。
他见沈余急了,根本不想拿钱,只能捏着鼻子站在安静一边,劝说沈余给钱。
“你想啊,要是因为你,大妈去世了,那安静是不是恨死你了?你要是给了钱,一切都没事了嘛。”
他一边劝说,一边挟持着潘梨花走近沈余,他垫着脚,拍拍沈余的肩膀,试探着安慰。
这一幕让旁边的人忍俊不禁,本来就是因为你,你要是不挟持你大妈,你大妈也不会去世吧。
沈余叹口气,看向安静:“钱我是不会拿的,不过。”
他猛然一伸手,一把夺过安稳手中的水果刀,顺势把他按在地上。
潘梨花吓的怪叫,连滚带爬的跑到安静身边,看向沈余破口大骂:“你这废物,你空手夺刀,你想害死我啊!”
她见危险解除,插着腰走到沈余面前:“你看你说的跟真的一样,我有虐待你吗?我管你吃喝,每个月还给你五万块钱,天底下哪有我这种丈母娘?”
“我怕你做梦都得笑醒吧,还说什么不救。”
沈余起身,擦了擦手,懒得去争论什么。
刚才的出手,他已经还清了所有的债,以后各不相欠了。
他转身走下天台,默默地朝着外面走去。
安静看着他的背影,感觉心里一阵窒息,可是这个现场她不能走,潘梨花手臂上还有伤口,安稳要是不管他,指不定还出点什么幺蛾子。
她一边报警一边联系医院,很快,一切恢复如常,等她再想找沈余的时候,沈余已经离开。
沈余忽然想喝点酒,即使他酒量并不好。
酷酷酒吧,青州三大酒吧之一,里面人流量庞大,整个青州市区有三分之一的年轻人天天过来买醉。
他坐在一个角落里,看着舞台上的各色女人搔首弄姿,顿感无趣。
裤兜里的手机一遍又一遍的响着,他拿起一看,是安静的电话,反手关机放回去。
“哟,帅哥,一个人啊。”
一个浓妆艳抹的年轻女孩走过来,她穿着一身超短裙,上身是个露脐装,十分清爽。
“要不要请我喝杯酒呢。”
她坐到沈余的身边,对他勾了勾手指。
沈余不为所动,看这女孩的架势,应该是推销酒水的,他并没有兴趣。
“哼,臭吊丝。”
女孩冷哼一声,扭着水蛇腰离开。
沈余目送她离开,却在人群中看到了丁咚。
丁咚此时坐在一个卡座里,在她旁边,坐着一个身穿白色唐装的中年人,他手持佛珠,对着周围几个年轻人有说有笑。
周围的人对他十分尊敬,看样子他地位不低。
那个应该就是青爷了吧。
沈余并没有见过青爷的面,要说和青爷的交集,可能就是和坤哥打过一架吧。
丁咚一脸乖巧的挽住青爷的手臂,微笑着吞下一杯又一杯,看样子酒量非常好。
江文或许说的没错,丁咚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清纯,她和青爷有染,怎么可能清纯的起来?
正想着江文,江文就出现了。
他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拿着一个红酒瓶子,偷偷摸摸的冲上来,一咬牙,一整瓶红酒砸在青爷的脑袋上,顿时红酒混合着血水四溅,青爷白色唐装被完全染红。
突然的变故吓坏了酒吧其他客人,但并不像电视里演的,一打架,所有客人连滚带爬的跑出现场,虽然现场中有尖叫声,但大多是兴奋的吆喝。
酒水冲击着神经,让他们看到如此血腥的场面更加兴奋。
青爷周围几个年轻人瞬间按住了江文,丁咚仿佛司空见惯,静静的站在一旁,拿着一条毛巾,替青爷擦拭头发和脖子。
看样子青爷也是个练家子。
红酒瓶不比啤酒瓶,为了保证红酒的口感,瓶子密度比啤酒瓶更大,而且更厚,所以更加坚硬。
青爷挨这一下,也不恼,他就坐在沙发上,看着被按在地上的江文,一脸笑眯眯。
现场有些吵闹,沈余也听不清里面在说些什么。
他有些尿意,前往洗手间,那些人有什么问题,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毕竟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刚走进厕所,前面丁咚拿着已经洗好的毛巾,和他撞了个满怀。
“沈余哥哥。”
丁咚声若蚊蝇,不敢直视沈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