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29?其实,我爱你。
她抬起头扭过去,下一瞬两只手分别被两个人攥住,一左一右。
自己就这样让人不放心吗?白依依苦笑了一下,但还是抽出了自己的手,起身,回头。
虽然人很多,但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只要是白依依想要找寻傅煊的身影,她都能快速找到他,而这一次也毫不例外。只消一眼,她就看到了他的存在,但依依的眼神很快就落在了他那身铁灰色的修身西服上,那袖扣,那领带,还有装饰……
她的脑子里突然蹦出了一个画面。
那是她最后一次给傅煊买衣服,因为隔日就是傅煊的生日,而送别的又担心傅煊不喜欢,好在这个男人对她挑选的衣服倒是从不拒绝,所以依依当时在犹豫了很久之后就帮他定了一套衣服,从西装到西裤,再到鞋子领带、领带夹、袖口一整套。
因为当时用了太多的心血,所以此时记忆才格外深刻,这一身,他穿上之后果然显得气场全开,低调中的华贵,但……白依依皱起眉头,他瘦了。
爱他如她能在六年后依旧记得当年精心为他所选的服装,爱他如她也能在六年后他换行这套礼服后一眼看出他瘦了,且瘦了很多,眉毛不由自主的皱了起来,只因为心里的那份揪心,那份不舍。
在生了无忧之前,她一度惶恐不安,到底要不要告诉他呢?
可告诉了他又怎么样,他会在乎吗,他不会,反而或许还会把他从她的身边夺走,告诉她,白依依,这是我的儿子,也是傅家的孩子。哪怕只是自己的想象,但这个年头也像扎了根的小草一样将根基稳稳的扎进她的脑海里,越扎越深,不可自拔。
所以她选择闭紧了嘴巴,一个人在异国他乡怀胎十月,生下儿子。
说来容易,可又有谁知道其中辛酸?她从小到大,何曾一个人经历过这么多,受过这么多的苦,生产时险些难产,那时支撑她的年头却是:白依依,你不能死,你若死了你岂不是白死了?
没错,白死。为他生子而死,却连他的一丝一毫都抓不到,这不是输的彻头彻尾,还能是什么?
最终她挺了过来,一个人养着儿子,在第一次拥抱了那个小东西之后,她就有种想哭的冲动,这真的是她的儿子,是属于她的,没有人可以把他从她的身边夺走,因为……她如今只有他了。
她给他取名无忧,白无忧。希望这个孩子可以无忧无虑的长大,不要像他一般。
又庆幸这终究是一个男孩子,不会像女儿一样将来要离开她的身边,嫁给他人,剩她一个人……
更庆幸他是一个男孩子,或许有一天他可以帮她撑起一片天。
这就是她,在开放热情的意大利,观念依然陈旧的白依依,一个中国女人。
白无忧变成了她的天,想傅煊的时候,她会看着他。念着傅煊的时候,她会看着他。恨傅煊的时候,她也会看着他。
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心理作用,孩子一天一天长大了,从一个脸上都有褶的小包子长成了五岁大,视邻居为偶像,以成为一名他那样的球员为目标的小男孩,也成为了她心里的一切。
傅煊,终于不是她生命中的全部。
于是她回国了,带着积累了五年的勇气,可直到现在她才觉得自己真的很悲哀。
是的,悲哀。
因为不过只是看了这个男人一眼,她就一眼看出这个男人瘦了,且心疼的感觉在心中翻来覆去,泛滥成灾,怎样都无法压制。
她果然不应该回来吗?
她果然也没有彻底忘记这个男人啊。
傅煊看着眼前一身简单素雅的女人不由自主的皱起了眉头。
他从来都知道她是美的,或许还能算的上是美得惊人,虽然他从未赞叹过他。
这个女人一直都是他生命中的影子,小学有她,中学有她,大学也有她。
第一次被人追杀的时候,是她救了他,眼泪吧嗒吧嗒的落在他脸上,身上,心中。
这中国有谁不知道白家?她是白老爷子的心头肉,手中宝,捧在手心用心呵护尚且来不及,又怎会让她喜欢上他呢?
知女莫若父,她没有了父母,但却有一个顶厉害,顶聪明,也最爱她的爷爷。他至今不忘那位老爷子对他说过的话——傅煊,依依不是你配得上的。
是啊,她是千金小姐,根正苗红,有无可限量的前途,有顺遂幸福的一生,而自己呢?
纵然家中一直在努力洗白,但发家的生意还是没舍得丢下。没错,他家是混黑道的,还是这长江以北最大的黑道,黑的深不见底,深的拔不出那个泥潭,黑的敌人遍地。
这样的他怎么能配得上她呢?
他并非故作冷漠,而是真心希望他能远离他,白依依,我不想爱上你,所以请离我远远的。
可谁知,白老爷子刚去不久,傅家深陷泥潭,在家族几十年不遇的灾难性时刻,他一直避之不及的女人却突然一身盛装的出现在他的面前,对他说,傅煊,娶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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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却不能告诉你。←傅煊
爱你却不能得到你。←白依依
?
我发现我写了两个很纠结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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