妮美娜醒过来已经是中午。房间里空气中弥漫着腐烂发臭的味道。
阳光从棉质破旧的窗帘投射过来,空气中的灰尘在光线下漂浮着。破旧的老式床头和头顶上那盏破旧的看不出颜色的灯罩,让妮美娜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一阵风吹过,窗帘轻轻的掀起,妮美娜呆呆的看着外面的天空。
“嗨!小艾,小艾我醒了”,妮美娜坐起身子,揉了揉惺忪的眼睛。
对面床上,艾里斯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来的。他正在认真的整理着双肩包,包里的物资被他一样一样拿出来,整齐的摆在床上。他在清点整理装备。
艾里斯听到妮美娜在叫他,抬起头,脸上露出笑容,他看着妮美娜。
妮美娜的脸红了。她想起昨天晚上的那一幕,不好意思的假装抻个懒腰,打了个深深的哈欠,来掩饰内心的情感。
“嗨!醒了!美娜,挺好的,你已经睡了两天两夜了”。
艾里斯放下手中登山用的绳索八字环,来到妮美娜的床边,温柔的用手摸了摸她的额头,“嗯,不错,额头凉凉的,感冒好了。”
“啊!我已经睡了两天两夜了吗,”妮美娜吃惊的张大了嘴巴,她以为只是平平常常的睡了一觉,谁知道竟然睡了两天两夜。
“是的,这些日子我们过得太辛苦了,你吃了不少苦头,终于熬不过去感冒了。不过呢,睡上一觉,看着你的精神好多了,又恢复到以前那个状态了”。
妮美娜微微侧着头,眼睛里面都是笑。她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艾里斯。
睁开眼睛就能看到艾里斯在身边,妮美娜感觉是多么的幸福和快乐啊。
看着对面男孩深情的眼睛,看着他饱满的嘴唇,看着他英俊的脸庞和宽阔的肩膀。以至于刚才他说的什么内容,压根就没有听进去。她觉得,只要艾里斯能站在她身边,看着她,守着她,她已经不求所望了。
“我们好不容易找到有人居住的地方,就在这里停留两天吧,可以吗?”他征求她的建议。
“好啊,当然好呀,”妮美娜很高兴艾里斯提出这个建议。
“我们每天的走啊走啊,脚上已经都走出老茧了,可没有意思啦,我都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要一直走下去。既然你说休息一下,好啊,我们休息一下吧”。说实话,妮美娜早就厌恶这种苦行僧的日子。
她好想有个稳定的生活,过着悠闲的日子,抱着猫咪旺财和水晶,每天宅在家里和艾里斯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行,整理一下子,我们去逛街”。妮美娜听到去逛街三个字,兴奋的一下子从床上跳下来,着急麻慌的说,“走!去逛街,说走就走,现在就走。”
艾里斯脱下空军陆战队的制服上衣,换上一件黑色的体桖。莱卡棉质地的T恤让他宽阔的体型撑得格外有型,就连肌肉的纹路也都能看的出来。脚上那双带有轮胎一样花纹的马丁靴,让他威武的气魄更显露无疑了。
妮美娜长长的头发,被她三下两下利索的挽到头顶,露出光滑的额头和修长优美的脖颈。发际线上绒绒的毛发,增加了她青春蓬勃的美丽。
先前穿的那件带兜帽的体桖,已经被风沙和汗水弄的脏不兮兮硬梆梆的。现在她换上了和艾里斯一模一样的黑色体桖。发白牛仔裤的裤腿上,早被什么东西划破了三四条的口子,依旧潇洒有型的包裹着妮美娜的大长腿上。
父亲当年送给她的小豹子犬牙银项链,在黑体桖上格外的显眼。
她抿了抿嘴唇,用牙齿轻轻咬了几下,再用手掌使劲揉了揉脸颊,想让气色再好上一些。然后,对着镜子笑了笑,镜子里面的那个女孩,对着她眨巴了眨巴眼睛。
整理完毕,他们相对的笑了笑。可以看出,他们非常满意对方。
艾里斯和妮美娜背着双肩包下楼了。旅店的大厅里,空空荡荡没有人驻店。
黑沉沉的吊灯上,大白天还点着胳膊粗的蜡烛。蜡烛的光照着吊灯,反射的影子在地板上晃来晃去。大厅闷热,空气中弥漫着难闻发臭的气味。这里没有风,阳光照不进来的地方会怎么会有风吹过呢。
那个老板,还是刚见到他的样子,酷酷的,冷冷的。穿着一套黑蓝色牛仔工装服,卷边帽子的帽沿压的很低,帽沿下根本看不到他的长相。唯一不同的是,他坐在那里,手里没有了那把锋利的短刀。
他看到妮美娜和艾里斯背着包准备出去,吹了一声口哨,招手示意让他们过去。
“准备出门啊”,帽沿下,老板的脸模糊一片。
“我们到外面走一走,不行吗!再说了,你这里又不提供吃的!”妮美娜想起前一天老板的态度,气就上来了,冲着老板大声的说,“管的真宽”!
“你们要出去走一走”?老板听到后有些吃惊。
“是的,我们就是要出去走一走”。妮美娜白了一眼说。
“好!出去可以,不过我警告你们,不准吃任何东西,不能喝任何的水,看到有水的地方,一定要绕道走,不让自己粘上一丁点的水。”
“为什么”?“问那么多干嘛,记好!千万千万记着,不然的话,你们会和他们一样。”店老板说。
“和谁一样,说清楚,你说清楚嘛”。没有等妮美娜把话问个明白,就已经被艾里斯拉出了大门。
身后响起一阵破门发出的嘎吱嘎吱吱的声音。
这个小镇,显然是新建成的。路面很宽敞,简易的住房是上世纪七十年代的风格。
一间间低矮狭小的平房像火柴盒子,整齐的排列着。房屋里有人家居住。有些人家门口搭着破破烂烂的衣服和床上用品。还有的人家门口晒着几条干巴巴的鱼和叫不上名字的食物。还有一部分人家,窗户和门窗紧紧的关着,上面落着很厚一层尘土,看样子已经有好多年没有人居住了。
妮美娜和艾里斯走在路上,发现在这里生活的人不是很多,每个人都是瘦骨嶙峋皮包骨头。走起路来,如同踩在烂泥地里,走起路来磕磕绊绊。看那样子好像得了什么疑难杂症一般。
橘子皮颜色的皮肤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布满红血丝的眼睛直愣愣的瞪着。让人难以相信的是,他们身上的血管膨胀的像一根根暗红色的豇豆角。更让人难以相信的事,暗红色的血管结成葡萄大小的囊包,分布在胳膊、大腿、额头上。
红色的血管和橘子皮色的皮肤,在妮美娜看来,有种奇特的荒诞怪异之美。
还好,小镇的人看起来虽然奇怪,样子看着恶心。不过,他们还是很温和的,看到他们就像没有看到一样,眼光不会多停留三秒钟。
今天的天气出奇的好。这是妮美娜从地下餐厅穿越到奇幻世界以来最好的一天了。她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惬意过。
空气中充斥着的潮湿感和新鲜感,还能闻到空气中隐约的鱼腥味。风吹过,妮美娜有种身处海边的感觉。
这种惬意的感觉别提多像是去海滨度假了。
路边的棕榈树渐渐多了,每棵树都很美。和妮美娜以前见过的都不一样。树干笔直树皮乌黑,巨大的树叶茂盛,呈现出浓郁的橄榄色,阳光下,散发着暗红色的光泽。
在妮美娜眼里,棕榈树的叶子真像一艘艘倒扣在海面的船啊。
棕榈树一棵挨着一棵,一直往小镇西南方向延伸。路边蹲着十几只样子奇怪的大鸟,睁着红溜溜的贼眼东瞅西看,像偷了一夜东西的小贼。荒凉的杂草也像刚被浇过水一样,绿的发亮。
“这里太奇怪啊,我们不是在荒漠吗?怎么有种在海边的感觉”。
在荒漠待久了,看到那么多死气沉沉荒芜的戈壁,又看那么多的沙丘连着沙丘,还有让人心惊胆战的飞沙走石以后。现在他们看到了绿色,这对妮美娜和艾里斯来说,就像来到了夏威夷的海边,又吃上一个冰镇大西瓜,让人心旷神怡。
艾里斯没有像妮美娜那样兴致勃勃,他警惕的观察着周围的变化。
“刚才看到人家门口晒着鱼干,我被搞糊涂了,我们到底是在哪里呢?荒漠、海边?”?一个疑问接着一个疑问围绕着妮美娜。她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其实,艾里斯也在考虑这个问题。
绿色,是一种可爱的颜色,能让人神清气爽,能让人内心平静,能让人看到希望,能让人感受到生命的存在。能在荒漠之中看到绿洲,那该是什么样的心情啊。
虽然我不是妮美娜,但是我同样能感受到她的此刻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