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50000000273

第258章 醉羊粉醉倒谁?

千泉的泉水由数不清的泉眼冒出,汇聚成小水潭,水质清澈甘甜,过往的客商牲畜就算不缺水也会驻脚喝上一口,仿佛那晶莹透彻的泉水里有什么东西深深地将他们吸引。

“这水,啧啧,看起来就像来自天堂,可以洗涤心灵的污垢。”在千泉的水潭边上,李怀唐双掌为瓢,捧起一汪冰凉的泉水,一边忍不住赞叹,一边欲往嘴里送。

“汪汪……”

豹子的某条猎犬突然对着水潭狂叫,情绪不安,不时还伴随着低沉的咆哮。

每一次猎狗有反应,都证明了肯定有事情发生,可奇怪的是,十数条猎狗当中,就只有这条叫‘色狼’的猎狗在吠叫,其余的都很安静。李怀唐眉头直皱,疑惑地将鼻子嗅到手中的清水。

“上将军,还记得上次小北河的醉羊粉吗?这条‘色狼’就是喝了掺有醉羊粉的酒而昏睡了一夜,是不是?……”豹子也对水潭产生了怀疑。

“牵一匹驮马来试试!”李怀唐冷冷地盯着库翰,杀气在他的身上凝聚,直盯得库翰满头大汗……

阿斯兰,突厥语是狮子的意思。这一年来,阿斯兰方才觉得自己名副其实,在这一方荒野草原上纵横无敌,俨然一方霸主。自从偷袭乞史城被李怀唐击败,走投无路的阿斯兰抛弃了莫贺达干,转投到都摩支的麾下,都摩支不敢明目张胆收留他在帐下,就拨了数百骑兵随他到石国境内发展。盘踞在柘枝城与怛罗斯城之间的商道上,阿斯兰有如龙入大海,狮归草原,游刃有余,短短时间内,这附近的马匪几乎全部被他“资源整合”,拧成了一股强大的马匪帮,牢牢地控制着南至柘枝城,北到怛罗斯城的商道。

现在的阿斯兰有骑兵千五,成为了都摩支的左臂右膀,这股马匪就是都摩支的奇兵。

老虫和老刀是阿斯兰所倚重的斥候,他俩几乎包揽了马匪中所有重要的侦测,踩点任务,从未没让阿斯兰失望过。

“我说,老虫,这天上的这只老鹰好生奇怪,老在我们头顶盘旋干啥?莫不是盯上了你这条老虫吧?”

老刀与老虫这对组合再一次出马,目标是千泉。一路上,老刀首先发现了天空上的异常,这片地域荒凉贫瘠,野生动物稀少,一年到头,老鹰等猛禽难见踪影。

“嗯,这老鹰还真是有点怪异。”老虫没在意老刀开他的玩笑,天空的黑点让他额头出现了几道皱纹。

老刀笑道:“别疑神疑鬼了,我们还是快点到千泉看看,那群肥羊等着我们去宰呢!”

说起肥羊,两个老油条不由地兴奋,他们早就收到都摩支传来的命令,要他们随时截击流寇。区区两千来的骑兵,马匪们不放在眼里,他们是地头蛇,地形相当熟悉而且他们根本就没打算单纯依靠武力来解决。流寇越多,就意味着他们对千泉的依赖性越大,更意味着他们只能是肥羊,本来,他们还担心那些流寇不敢来,没想到肥羊们最终还是选择了这条路径。

“对,先干他这一票,再到柘枝城乐一乐!”

老虫想不通来自天上的疑惑,干脆不再理会,肥羊的魅力远比这无关紧要的问题要有吸引力。

千泉很快就出现在他们的视野里。

“醉羊粉不出,天下何人争锋?醉羊粉一出,天下何人不倒?”

使用醉羊粉迷倒过往的商旅是马匪们管用的伎俩,尤其是面对实力较为强大的对手时候,醉羊粉必定是他们的首选。老刀与老虫嘻嘻地互相笑着。骑在马背上远远看过去,千泉的水潭周围倒伏着数不清的人马骆驼,这样的手段他们没少用,这样的情景他们见惯不怪,只是这一次的场面大了许多。

“老刀,发信号!”

所谓的信号就是三长两短的牛角号,在空旷的荒野上,低沉的牛角号可以不受阻碍地飘出很远。老刀取出一支牛角号抵在嘴边,悠扬的牛角号呜呜直响,刺破了旷野的宁静......

“老虫,我们过去看看,先下手为强捡些宝贝气死那些狼崽子们,千万别让大爷我找到妇人,哈哈!”斥候的工作很危险,可是有时候收益也非常大。老刀与老虫逮住机会当然不能亏待自己。

水潭附近是许多倒伏的驮马,也有站立的,看来牲畜太多,并不是所有马匹都饮用了下了醉羊粉的泉水。

经验异常丰富的老刀和老虫很快就发觉不对劲。

“快走!有诈!”两人异口同声惊呼提醒对方。

然而,已经太迟了,两人在牲畜之间还没走出几步,身后就传来冰冷的要挟:“试试看,你们快,还是我的弩箭快?”

为了引诱马匪上当,李怀唐付出了上千匹驮马作为代价。两名马匪斥候也看出了这一点,倒伏的都是驮马,骆驼与战马都在后面趴伏着,精神得很,走近了才发现异样。

光明部的骑士们都趴在地上,将马匪的俩斥候瓮中捉鳖。

“趴下!”

老刀与老虫一左一右,扑倒在地,迅速取出牛角号放到嘴边……

马匪斥候很彪悍,无惧生死,企图用生命为代价换取给同伴的警告,不过很遗憾,他们没有得逞,十数支弩箭及时发出,将他们的希望扼杀在摇篮里。

“是条汉子,可惜了。”李怀唐看着地上的两只“刺猬”,叹息道。

不得不说两名马匪的果断,自忖毫无生存的可能,宁愿反抗给同伴希望也不窝囊死去,只可惜功亏一篑。

平原上,十数里的距离对于轻骑来说是小菜一碟。阿斯兰收到预期的信号,心下狂喜,带领着上千的嗜血狼骑迫不及待地扑向猎物。

心焦催快马,马匪们转眼就来到千泉。

“哈哈,那老家伙又吃独食去了!上,快去抢!”阿斯兰远远就看见两个身影在一片倒伏的人马当中弯腰搜寻着什么,这样的情景与以往没什么两样,阿斯兰以及他的部下早已习惯。

百步,五十步,三十步……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马匪们胯下坐骑的速度逐渐降低,因为,在他们的前方就是上千匹倒伏的驮马。

“嘿,老刀,老虫,又捡到什么……咦?不对!”

“老刀”和“老虫”没有欢迎动作,而是转身举起强弩,用弩箭对准着阿斯兰他们。不只如此,地上同时站起上千名敌人,有弓,有弩,无不以箭指向他们。

“撤,撤,撤!”阿斯兰来不及后悔,慌乱地调转马头。上千的骑士失去警惕,失去速度,密集地面对无数的箭镞,那将是一场可怕的灾难,一场惨烈的屠杀。

既然对手已经落入彀中,李怀唐岂有心软放生的道理。一声令下,弓弦声嗡嗡成片,连绵不绝,两千余箭镞带着死亡的气息,笼罩向成群的马匪,一时间空荡的原野上,惨叫连连此起彼伏,回应着处于余音残势中的弓弦声。

马匪们从未见识过弩箭的威力,阿斯兰也只是听说过。今天,他们不但荣幸地见识了,还以身尝试了,至少知道弩箭可以用摧枯拉朽来形容。

在强悍的弩箭面前,生命是如此的脆弱,近距离平射的弩箭往往一串两三个,在密集的马匪群里犁出一道道血路。

唯一让阿斯兰觉得幸运的是,弩箭上弦的速度不高,在第二轮弩箭到来之前,他们可以跑出一段距离,分散队形。不过,在此之前也并不安全,上千的羽箭不停地从头顶落下,不时有骑士中间落地。此刻,阿斯兰从未感觉到时间是如此的难熬,或许曾经在史国的经历可以媲比,那一次,他是全军覆灭,仅以身免。

夺命的羽箭一波又一波,像海浪,像雨点,无情地吞噬生命。才跑出百步外,阿斯兰惊觉,所带来的人马已经不见了一半。厄运没有停止,第二波弩箭再次光临,“咻咻”作响的弩箭在马匪的阵型中穿梭,撞着必死,碰着皆伤。

阿斯兰的脸色惨白,心在滴血,欲哭无泪。连对手的照面都还没看清,就糊里糊涂地损失大半人马,箭雨带来的不止是死亡,还给他啊带来了绝望,失去的不止是生命,还有都摩支的厚望,更有他的前途。

幸运躲过箭雨屠杀的马匪还未来得及松下一口气,就听到身后传来追击的马蹄声。

追兵如风,刚劲飘逸,气势如虹。

马匪们惊骇,纷纷作鸟兽散。可他们还是低估了汗血骑的恐怖追杀能力,一旦被汗血骑盯住要想逃出生天几无可能,就算他们化整为零也难逃厄运。数百名鹰骑的汗血骑没有放过敌人的意思,迅速分组成上百个骑兵小队,追逐向各自看中的目标。

弯刀之下没有怜悯,如飞的鹰骑轻易追上溃散杂乱的马匪,战刀从背后一划,激起一声惨叫,贫瘠的荒野从此又增添一堆肥料。

屠杀的速度相当骇人,四出逃散的马匪在飞速减少。有聪明的马匪很俊杰地跳下马背,扔掉战刀,双手高举过头乞降……

阿斯兰顾不上哀怨,顾不上愤怒,此刻逃命要紧,虽然他的战马跑得已经够快,可是咬在他身后的对手比他更快,双方的距离在不断缩小。

李怀唐用一支羽箭结束了最后的追逐,同时宣告了马匪的灭亡。

李怀唐的一箭穿透了阿斯兰的右大腿,将他射落马下。

不是李怀唐追不上他,突然出现的敌情让李怀唐不得不谨慎。大股马匪的出现,还预先布置了陷井等待自己的到来,其中必然与突骑施人有关,击败眼前这股马匪是板上钉丁的事,李怀唐已经不在意,他关心的是究竟还有多少敌人挡在他的归家之路上。

“阿斯兰?可是莫贺达干的旧部?”

库翰用指证来向李怀唐证明他的清白。

“哼!有种的就杀了我!”阿斯兰不屑地瞪着库翰,库翰这个大“客户”,他眼中一向的羊,以往相见都是奴颜婢膝的,如今却完全换了一副嘴脸,毫不留情地将他出卖。

审问俘虏,李怀唐最喜欢用的一种的手段是,请君入坑。

一个土坑在阿斯兰的迷惑的表情下挖成。看着积水齐腰的深坑,阿斯兰忽然明白它的作用,脸色顿时惨白。

“混蛋,混蛋,你们这群没种的流寇,有本事就一刀杀了我!”

将军骑的士兵们对挖坑侍候乐此不疲,不用李怀唐的招呼就架起坐在地上的阿斯兰,任由他徒劳地挣扎。

阿斯兰的怒骂毫无作用,李怀唐无动于衷,仿佛阿斯兰张口发出的是次声波,对他的耳膜不起作用。

阿斯兰不高,深坑对他来说有如小井,积水快到了他的脖子,每一铲泥土落下,砸中积水,晃起水波,呛进了他口鼻里。随着掉进坑的泥土在增多,终于将阿斯兰给垫高,脑袋露出了坑外,胸膛露到了坑外,不过这已经是极限,掉落的泥土不再给他喘息机会,很快就埋住了他的双腿,越过腰部,向胸膛进军。阿斯兰明显感觉到呼吸开始变得困难,肺部的压力有如千钧重,吸气总比呼气少……

“我不会杀了你,不过这得看你的运气。你说,半埋在此,呼天不应,叫地不灵,看见了吗,天上飞的那些秃鹫在等我们离开好落下就餐呢,你猜它们是先咬你脖子呢,还是?嗯,我想应该会先咬耳朵……”

被秃鹫一口一口的撕咬而死想想就毛骨悚然,这不是恐吓,远处已经有秃鹫落下围着一具尸体旁若无人地大快朵颐。李怀唐的话比弯刀的威胁还要大,听在阿斯兰的耳朵里极其阴森恐怖,心里防线开始崩溃。

“不,不,别走!杀了我吧,杀了我吧!”被半埋的阿斯兰艰难地嚎叫。

李怀唐悠闲地蹲在阿斯兰的脑袋边,道:“你的愿望,我可以帮你实现,不过,我想知道的,希望你也不吝赐教……”

答案,水落石出。马匪果然是突骑施人的伏兵,而且前方,渡过楚河,在白水城一线,伊捺在此布置了上万的步军。只不过,阿斯兰不想与石国人分享功劳,想凭借着独门杀手锏全歼对手,却不料被李怀唐阴差阳错地识破了他的诡计。

同类推荐
  • 我是大周的皇子

    我是大周的皇子

    “四爷实乃我大周第一国士!”、“没没没,身为大周皇子,这是我应尽的义务。”周平一本正经的说着,心里却想着:“我也是被逼的呀!”(写的是一个架空的世界,与史实不符,还望各位看客不要深究,娱乐为主!)
  • 三国之薛仁贵称霸天下

    三国之薛仁贵称霸天下

    双穿?一次不够,再来一次!看戟神薛仁贵横扫三国,统一天下。更有无敌系统相助,没城池,没兵马,没谋士,没武将,没神兵。。。看我无敌系统相送。席卷八荒,横扫六合。
  • 大明之最强召唤系统

    大明之最强召唤系统

    穿越大明,开启最强系统,天子守城门,君王死社稷,犯我大明天威者者,虽远必诛!
  • 汉末枭雄

    汉末枭雄

    士兵张龙魂归汉末,正值天下动荡。为了生存,他收武将;为了减压,他收谋士;为了幸福,他收美女。看现代人如何在古代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
  • 三国之烽火铁血

    三国之烽火铁血

    [个性化征文】三国之烽火铁血三国,一段华夏民族的血泪史,一个罪恶者的天堂。军阀混战、九州烽火、民不聊生、易子相食。曹孟德青梅煮酒,问天下谁是英雄?“英雄者,非乱天下者也。”二十一世纪一穷宅男曰。穷宅男精研《三国志》,熟读《三国演义》,翻遍了上百部魂穿三国的小说,勿自感叹:“彼三国,皆非吾三国。”穷宅男决定,自己也要穿越一回。今天,幸运女神来到他面前告诉他:“你可以穿越了。”来吧,有三国梦的哥们们,一起开启咱们的三国之旅。名士谋臣,招揽。良帅猛将,收归己用。美妇名媛,纳入后宫。
热门推荐
  • 靠史莱姆也能修仙

    靠史莱姆也能修仙

    什么?我的两个小跟班都抽到了金色传说,而我却是人畜无害的史莱姆?不行,我渡月才不是吃软饭的人,就算是史莱姆我也要成为地表最强!
  • 异世界之附体武神

    异世界之附体武神

    这是个与我们世界不同的异世界,这里有着拥有灵力的灵兽,有一个个虔诚的修行者,每个人都拥有着自己的附体武神,但相同的是,这里也有日升月落,也有悲欢离合,也有一个个荡气回肠的故事。
  • 飞跃时空旅

    飞跃时空旅

    我改变了我所期望改变的,可是,,,谁来救我?
  • 黑暗集团的内部厮杀

    黑暗集团的内部厮杀

    宇宙海盗集团和黑暗帝国两个主要的黑暗势力集团的战争即将打响!海盗四魔将,黑暗五魔将,汪氏家族,陈氏家族,汪氏家族,李氏家族,杨氏家族等家族即将在各大星球展开激烈的激战,争夺宇宙霸权。
  • 带物资穿书暴富后男主不得不从

    带物资穿书暴富后男主不得不从

    闻离十八岁的时候喜欢陆瓷,二十八岁了还喜欢他。女配闻离,家境优渥,权倾朝野。父亲是离安城第一富豪,家有好几房姨娘小妾,都对她宠爱有加,宛如亲生。发小是当今太子爷 ,未来的皇帝唯一人选。可是她生性骄纵,恣肆无忌,上毒老皇帝,下强娶男主,完美解释了什么叫不作就不会死。闻离穿书同名女配后,虽然对她的行为十分不解,但是当她穿着大红嫁衣,拥有原主记忆的她脑子里浮现出男主那张和陆瓷一模一样的脸……或许还是有一件事情非常和她心意,比如强娶男主。这一世,闻离要好好利用富豪大家的钱生钱,把男主养在铜臭里,让他再也离不开她!
  • 恶煞要靠近

    恶煞要靠近

    一个徘徊在犯罪边缘的集团总裁,一个集医药公司,医院,医学院于一身的掌门人,一个永远不会有孩子的东方不败,暴虐地将恋人毒打流产,偏偏这一切被偷窥了.........
  • 穿越之女配加油吧

    穿越之女配加油吧

    莫玉微因为触电而死,到冥界中一只小精灵让她打发时间穿越至她看了n年的小说。然而,却让她当一名女配2,在那个异世界,本以为自己很享受,可是当自己亲身体会才明白女主与女配的区别。但即使这样却有一个她进入到这个异世界不按套路的人,一直在她身旁!等她真正深陷其中时,她发现这真的是巧合吗?或许冥冥之中注定着她与他的相遇。本文1v1,不是虐文!不是虐文!不是虐文!
  • 十方仙
  • 网游之终极战神
  • 祭魂者

    祭魂者

    13年前,因一场人为火灾,吴星凝失去旧人,含着泪,被迫从尸横遍地吴家大院逃出,年仅6岁的小姑娘惨遭“灭门”,那是她此生唯一的也是最凶恶的梦魇……13年后,一场拍卖会,让她回到了这个视人命如草芥的圈子,真实的身世也有了线索,同时,她的身上出现了一种名为“祭魂症”的“怪病”,她的身体机能强度异于常人,但后遗症,轻则失忆,重则……失命。这是一场豪赌,输了就血本无归。涉世未深的小丫头,单凭着一股子闯劲和热血,就以为能解开所有的谜团,救得了所有人,偏偏一开始又是个重情义心眼好又特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