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已经是逃离水国是第几天,已经忘记了。路经一个小村庄,是极其美丽的,来到一家农舍讨水喝,人也很淳朴,于是她就决定在这农舍休息几天,闫风欣然答应,也许是看着眼里带着淡淡的忧愁。她心里想着水子礼会追来么?晟大哥他还好吗?这次他回水国那必定是一场暗战了,孤身一人他可以么?一切的一切是那么戏剧化,自己早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自己,这次的重生之旅是不是太惊险,太揪心,心微叹。
“姑娘真是个妙人,这样的粗衣在姑娘身上却是那么的好看。”回头看着农舍的大娘从房间里走出来,手里端着一盆米,一脸的微笑,好不亲切。她接着道:“那人是你相公吧,真是一对璧人啊!” 沫莱笑笑,相公?璧人?一直以来都是总是有人反对,还是第一次有人真心的赞美,心底间温暖开来。突来起来的声音出现:“是的,大娘,她是我的妻子。”闫风从里面走出来,已然是换了一套衣服,显然那是大叔的衣服,因为短的实在是可以,衣服掉在那闫风就像是个衣撑子,沫莱愣愣的看着走出来的闫风,突然弯着腰大笑起来,嘴里还说道:“闫风,你……哈哈,真是笑死我了,你说要是闫国城的人看到你这样会怎么样。”他好似并不在意一般,轻快的走到沫莱的身边,扶着早已经是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沫莱,嘴角的笑意也荡漾开来,心想,如果这一辈子都这样该多好,只要沫莱高兴就好。农舍大娘看着这两个年轻人,摇头抿嘴往厨房走,嘴里笑道:“真是仙人般的人啊,多般配,般配,呵呵。”他和她一听,相视而笑莫逆于心。
这个小小的村庄却到处弥漫着快乐的气息,因为这个时候的人们勤劳的身影,正在田间播种他们的希望,而闫风也正参与其中,虽然是很蹩脚,但是他也正在勤奋的学习农田的知识。沫莱微笑,提着手里的篮子跨过田间的小坑大叫道:“大叔,闫风,过来吃饭了。”
闫风听到沫莱的声音很快从田间冒出来,手上,脸上,身上到处都是泥,笑颜嘻嘻的看着沫莱,这哪里是那个精明的王爷,竟然像个大男孩一般。她会心一笑,堂堂王爷竟会下田间,这已经是很大的勇气。
“诶,沫莱姑娘,今天烧的什么好菜啊!”大叔慈祥的看着沫莱说道,他是农舍大娘的相公,一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却有着豪爽的气概,一到晚上就会拉着闫风一起喝两盅,闫风总说,这是他这辈子喝到的最好的酒,然后两个醉汉就在那胡言乱语,害的沫莱和大娘总是哭笑不得。
“今天的菜可好吃了,大叔快尝尝。”闫风也跑过来,沫莱眼睛一瞪:“洗手去……”而他总总是一副小媳妇的样子,惹得大叔哈哈大笑。
最让沫莱纠结的是晚上,大家都误会她们是夫妻,所以同一间房,同一张床,那是必然的,想找个借口想和大娘一同睡,大娘一副怪物般的看着沫莱,沫莱只好低着头慢慢悠悠的回到那个房间,而闫风早已经是睡的香甜,沫莱气急,于是赌气的也睡在那张床上,晚上还和闫风抢被子,很久,很久,因为紧张,都没法睡着,可是……可是太困了,睡意渐渐,进入了梦想,只是她不知道,她睡着的那霎那,闫风睁开了双眼,嘴角露出一丝丝坏笑,然后伸手把沫莱抱在怀里,闭上双眼也安心的睡去。
清晨沫莱睡意朦胧的从梦中醒来,睁开双眼的那刻吓了一跳,因为闫风正拖着腮帮子专注的看着她,她脸颊瞬间红透了,心底跳的飞快。他笑, 如同一朵兰花温柔的绽放。
“早啊!我的妻子!”
“谁是你妻子……”
“你是……”
“我不是”
突如其来的一顿早餐的吻……
让她沉醉的吻……
早春是微寒的,而雨却带着温情,它似一颗颗柔软的心,丝丝入地滋润着刚刚从冬日醒来的干渴的万物,也想要滋润着这个女子的心,她从茅草屋里钻出来,她素服手里提着一个竹篮,尽管这样却遮掩不住她婀娜的身段,农舍大娘说这个时候有很多野菜,于是她便提着篮子采摘,刚出门突然望见眼面的景色惊呼:“春雨,春雨……哈哈……”兴高采烈的往外面冲,她总觉得春天的细雨似乎有一种魔力,她闭眼仰面让细雨柔柔的打在脸上,那一刻心会变的很平静,不信你试试,此时她身后一声无奈的却深情叫唤:“沫莱,快进来,别胡闹,这样容易生病。”她看着说话的来人,把手中的竹篮子一手托起放在耳边,美丽的脸上露出了一双绝美的笑颜道:“我没胡闹,知道么?春天的雨多身体对身体是有好处的。”闫风笑着向她走去,奇道:“哦,还有这等事,你倒是说说有什么好处?”
她突然给了他一个调皮的笑容,然后像个老深究般来回的走动,咳嗽两声说道:“咳咳……据说春天的雨是……” 春天的雨是什么来着?沫莱左想右想,曾经在一个电台的广播上听过一次,觉得很奇怪,那时候只觉得在细雨中散步浪漫地,现在倒是忘了,这下出大丑……心一横于是她胡诌道:“啊,对,我想起来了,春雨是润肺地,嘿嘿!你看啊,下雨了,天地之间空气多新鲜啊!深呼吸一下,嗯!润肺了。”闫风脸上出现了狭促的笑容,那表情明显写着不相信一副把她看穿的样子。沫莱低头撅起嘴,把篮子放在地上,然后仰视着闫风双手插腰佯装怒,脸不红气不喘道:“好嘛,好嘛,我是瞎编的,这样总行了吧!看你什么表情?哼!但是你不可否认下过雨的周遭很美,是不是?”他轻笑,定定的看着沫莱,手指与沫莱的手交错,乌黑深邃的眼眸,泛着迷人笑容,轻轻道:“我相信,沫莱的话我都相信。” 他如沐春风的笑,像是一滴水,轻轻的滴落在沫莱的心里泛起了一层层的涟漪,是啊,尽管衣服再残再破,也遮不住他天生的贵气。对闫风的笑沫莱永远是招架不住,脸微微红,低声甜蜜道:“闫风,你等着,我要去摘些野菜回来,给你做好吃的。”
“野菜?你认识?”一脸的惊奇。
这下算是搬回了一点面子,她骄傲道:“当然,我以前总吃的,以前和陆……”话到嘴边突然没了声响,低着头,“陆明”这个名字,好久不曾想起,他是那个世界遥远的痛,那个春天淡淡的哀愁,那个心底最深的思念。闫风并不在意,他说过,他要等,等沫莱愿意告诉自己的一天。“闫风……”沫莱欲言又止,他抬手用袖子擦了擦沫莱头上被细雨浸湿的青丝,摇摇头道:“等你愿意告诉我的时候,我再听。走吧!我和你一起去吧。”细细的雨洒在她的额头凝聚,眼微微眨着,是泪?还是雨?分不清,早已分不清,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
他说,沫莱,跟着我脚步,什么都不要想,什么也不要怕,我会紧紧抓住你的手。
他说,沫莱,一辈子这样牵手下去,好不好,直到天荒地来,直到地久天长。
他说,沫莱,我们这样子好像是一对恩爱的夫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她说,闫风,我会跟着你的脚步走,会紧紧抓住你的手。
她说,闫风,我真想这样,可以不离不弃。
她说,闫风,等所有的事情过去了,风平了,浪尽了,我们就可以做这样一对伉俪。
可是他和她都知道,可以生死相许,可以甜蜜无间。可是世间的事,永远是没法掌控,此时此刻,此情此景,他想,我可以陪你很久;她想,我可以陪你很久。偶尔间的梦,只是偶尔间的梦。
就这样一高一低,一男一女,看似乡村夫妇手挽手一起走在乡间的小路上,笑意写在他和她的脸上,女子清唱一曲乡间小曲,男子微笑,让思绪,让落寞都随着小曲随着风儿飞扬,暂时遗忘在这乡间小路上……牵手到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