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熟悉的志丹县,没有住的地方,想到在旦八时的志同道合的朋友张可,曾经一起热爱文学,一起写作的朋友,买了20斤的荞麦面,提到张可的家里,说了自己要高考,没有地方住,张可不加思索便把县委的窑洞钥匙给我,我有了可以安心蜗居的地方!
嫂子是县委的公务员,是红军一个将军的女儿,将军姓张,在陕北革命时期,夫妻双双英勇牺牲,留下孤女由政府收养,她性格暴烈,由于是孤儿,县委为她提供一切方便,连婚姻,也是县委安排,张可长得帅气,文笔又好,性格温柔,是当代的儒家,爱好下象棋。县委给他俩举办婚礼,安排他俩在一个单位上班,只想用实际行动,报答张将军的亡灵!
我好像就是他家的人一样,在县委大院一住无限期。考完试,等待回音的地址也是县委大院!可惜,苦苦等来的是失败的消息!
30年以后,我回到县委大院,张可提到嫂子,说前几年,嫂子因为自己长的不好看,有忧郁症,竟然提了一个煤气罐,在一个地窖里点燃煤气,自杀而亡!好一个烈女子!我可敬的烈女嫂子,我震惊你的刚烈!我震惊你的直率!我嘴巴张开,不会闭合!
的爱情,憨憨的嫂子,你用烈火成就烈女的威名!
陕北人的直率,陕北人的爱憎分明!一一在你的身上展现无遗!
怎么可以,轻率的结束生命?
直率,但不可以没有底线,爱憎,怎可以放纵自己的情感!
我好久不能释怀。
我会对我的生命负责,绝不可以放弃!无论我如何艰难,无论我怎样被世界遗弃,我都会热爱生命!我的生命只有一次,我要让这个生命发出光来,我绝不放弃生命的光,哪怕这个光是犹如萤火虫一样的光,微弱,无人发现,凄美,淡淡的幽兰色,那也是我生命的光呀!默默的生长着,无需别人记得,也无需伟大,但是,我的光芒会永远照耀下一代,永不放弃的精神,永远快乐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