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儿家是隐居在深山里的一处小院,家里就只有她一个人,早些年她父母就已经死了,虽说只有她一个人居住,但家里依旧打理的井井有条。
同样是一个人居住,画雨在天台的家,那就只能用狗窝来形容。
简单洗漱了一下,各自换了身干净衣服,鑫儿自然就穿她自己的衣服,是以黑色为主调的一套长衣,领口秀了些白线花纹,袖口扎好皮质护腕,最后披上一件黑纱,带上竹斗笠。
好家伙,一身黑,看起来干净利落,颇有行者风范。
据鑫儿讲,这套衣服她早就准备好了,想着有天行走江湖定会用上,今天就用上了。
不过,画雨穿的是鑫儿父亲生前的衣服,两人看起来气质上就大相径庭。
毕竟画雨现在身子骨看起来十分瘦弱,这个时空的人个个人高马大,此刻画雨穿啥都显得衣服太大,衣服宽松不说,手脚都缩袖子里,看起来十分滑稽。
不过也没办法,总比那套破破烂烂又血淋淋的捕快服好得多了,画雨只能不情愿穿上。
别的东西,无非就是些换洗衣服,碎银子,盛水的器具,雨伞等,这些东西都打包好背在了背上。
画雨还没有透露空间戒指的事,毕竟戒指现在有了裂缝,万一什么时候坏了,就全锁里面了。
鑫儿还背上了她的弓箭,从鑫儿家出来后已经快到正午,这就正式出发了。
刚开始觉得会一帆风顺,事实上也是,开头三天平平安安,就在画雨都放松警惕的时候,第四天终于是出事了。
眼下已经来到一座大城市,这城市是真的大,看起来规模比平安镇可能还要大上三四倍,进城的时候画雨特意留意了一下,这城市叫迷山城。
听当地的人讲,因为这座城挨着一座大山,山峰高耸入云,但是这山却不是寻常人能上的去的,人们曾试过登山,但走着走着人便会不自觉迷路,最后又会毫发无伤的出山走回来。
所以当地人叫这座山为迷山,这城在山脚下,就叫做迷山城。
“两位客官,要吃点什么?”,刚入座,一个店小二过来招呼。
要不说是大城市,店小二打扮的也光鲜亮丽,跟平安镇的青楼有的一拼,可这只是个小饭店啊。
鑫儿家里的银子不算多,她粗略算过,省吃俭用够撑到目的地,于是现在就找了家不太起眼的小饭店。
画雨刚要答话,就听着隔壁一桌子人在讥笑,大致就是笑话自己是乡下人,没钱。
“你决定吧”,画雨干咳一声,冲鑫儿说道。
“你们这里最便宜的是什么?”,鑫儿才不在意,冲店小二问道。
此言一出,隔壁桌子可算是炸了锅,笑声越发放肆,夸张的前仰后合。
鑫儿将环抱在黑纱底下的手抽出来,猛地在桌子上一拍,柳眉倒竖,本来就说不上白的皮肤,看起来更是黑了好几度。
隔壁的桌子这次才消停下来,当作什么事儿也没发生,不再搭理这边。
“我们这里最便宜的是包子,不过…我们素来这里不让猫狗进店…”,店小二可能瞧见鑫儿一副不好惹的模样,语气缓和。
刚才鑫儿掏手拍桌子的时候,撩动了黑纱,将她怀里的小猫漏了出来,店小二这才提醒说道。
“没听说有这规矩,就包子!”,鑫儿冷声说道。
“客官,您…您这是让我难做呀…”,店小二无奈答道。
看架势,鑫儿正要怼他几句,却走来一个暴躁的声音,“怎么回事儿?这么多客人不去招呼,在这儿聊天?”
来人是个店家主打扮的人,脑满肠肥,一肚子油。
“掌柜的,不是…因为他们是带猫进来的…”,店小二满脸委屈,声音细小。
“你不会赶他们出去啊!”,店掌柜一边儿吼,一边儿拿手指头戳小二的额头。
“是是是…”,店小二一边儿躲一边应允。
“客官…您看…您还是…”,店小二躲过了掌柜的手指头,赶忙冲鑫儿说道。
啪!——
鑫儿一拍桌子立马起身,带翻了板凳,怒吼道:“我今天就是要在这儿吃,我看你能把我怎么样!”
画雨一看形式不对,鑫儿这几天可是窝着火呢,风餐露宿,过了几天苦日子,饱一顿饿一顿,要不是为了靈儿,人凭啥来受这罪?
关键画雨也不懂安慰人,一路上话也没跟人说过几句。
老实说安慰也没啥用,因为罪魁祸首就是自己,靈儿一天没治好,自己便是一天罪人,根本从鑫儿那里得不到好脸色。
如今这事儿,说是鑫儿没法拿自己发火,用外人撒气也说的通。
“呃…鑫儿…咱换个…”,画雨结结巴巴还没说完。
“你闭嘴!”,果然,鑫儿是冲自己来的。
画雨深吸两口气,只好将后面的话又憋了回去,自从戒指裂开,自己便受不得气,随时有可能爆发。
正不知道如何下台,距离这里两桌的位置有人起身走过来。
之前便注意到,这里有桌人不一样,一桌五个人,但是打扮不是普通老百姓的衣服,而是武林人士,腰间都别着兵器。
此时来人年约三十,半边脸上别着黑色眼罩,是个独眼,一脸堆笑。
“掌柜的,这大热天的大家都不容易,我看这位姑娘也是个走江湖的,请掌柜的多多包涵”,说完将一锭白花花的银子塞到掌柜手里。
掌柜的接过银子,在嘴里咬了一下,掂了掂,转而为笑。
“哦,好说好说,都不容易,这样,你们两桌人的饭菜费用给你们免了,哈哈哈…”。
那锭银子少说有十两,换算下来就是一万块,够几桌人吃顿山珍海味了。
“用不着,我们自己有钱”,鑫儿却是冷声拒绝。
其实画雨也觉得不妥,还不知道是处于什么目的,便白白拿人钱财,正要拒绝,就被掌柜的抢先冲小二斥责道:
“愣着干什么?好酒好菜去端上来”
小二一溜烟儿便离开了,这么一来,根本就不给任何反驳的机会。
鑫儿冷哼了一声,将板凳扶正,气鼓鼓坐下,瞪了一眼画雨。
画雨无奈,冲独眼笑笑,说了声谢谢,独眼微笑回应,转身回到他自己的座位。
原本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但没想到差点悔恨终身。
不一会儿小二麻利上酒上菜,说了声菜齐了便要走,画雨赶忙拦住。
“小二哥,看你人挺好,跟你打听个事儿呗”,画雨起身给小二倒了杯酒,递过去。
“客官请讲”,小二婉拒了酒杯。
“听你们这边的人说,这旁边的迷山很邪门,真的没办法上去吗?”
“客官您是外地人,可能不知道,咱们这地儿,以前不叫这名,这迷山几十年以来,没人上的去,想要上山的人,全都又不明不白走回来了,早些年我也去试过,但结果还是一样”
一个城镇想要发展,如果当地有什么特色,那就容易的多了,刚进城的时候就发现这座城外来人口很多,有相当一部分是来旅游的,就是为了想要见识一下迷山之迷。
“一个人都没有成功吗?”
“没有”,店小二摇摇头。
“哦,那没事了,你去忙吧,谢谢啊”
画雨本想打听一下,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够上山,因为老头给的图像记忆里,目的地确实是在山上,只不过记忆中的图像平平无奇,实在不像是会迷路的模样。
而且要是有的话,老头应该会提前告知,所以,这山里的事,定是在老头记忆之后的事。
“怎么办?”,鑫儿虽然在问话,但表情可没有丝毫松懈,满脸气呼呼的模样。
“呃,不管怎么样,我都要去试试…”
“两位,不介意拼个桌吧,哈哈哈”,刚才的独眼又笑嘻嘻跑过来,根本不等回应,径直坐下,他的四个同伴往这边瞧了瞧,嘘了一声,便不搭理这边。
独眼坐下便是半侧着身子,面对鑫儿,给她碗里夹菜。
这架势,很明显是独眼抛弃自己的同伴,自己过来撩妹啊!
“拿开,我不吃”,鑫儿将她面前的碗拨开,又瞪了画雨一眼。
“兄弟,用你的酒敬你一杯,算是谢过你请我们”,画雨就算再傻也看明白了,于是将刚才敬小二的酒递了过去。
这当然是不礼貌的行为,但画雨要的就是不礼貌,让独眼知道自己不是好惹的。
独眼转过身子,笑了笑,还是接下了酒杯,一饮而尽,又转过身子面向鑫儿。
俗话说吃人嘴短,拿人手软,画雨此举倒是显得自己不够大度了。
“姑娘叫什么名字啊”,独眼给鑫儿倒了杯酒,递到鑫儿面前。
“凭什么告诉你”,鑫儿稍稍转过身子,背对独眼。
这独眼,虽说瞎了一只眼,但五官立体俊朗,身材高大,估计浑身都是肌肉,从随手掏出十两银子的手笔来看,还是个有钱人,有气度,男人味儿十足啊。
这要是这长得丑的,鑫儿只怕早一耳刮子扇过去了。
“咳咳,兄弟,她不会喝酒,我来陪你喝一杯吧”
由于是方桌,画雨最开始与鑫儿是对立而坐,如今画雨起身,也坐到鑫儿身边,与独眼对立。
画雨身上要去接酒杯,独眼却将酒杯往后缩了缩。
“敢问,你是她什么人?”,独眼皮笑肉不笑。
“我…我…我们是是…是朋友”,画雨含糊答道。
“呵呵呵呵,作为朋友,刚才我喝了你给我的酒,为什么她不接我的酒?难道说,兄台看不上在下,连做朋友的资格都没有?”,独眼将酒杯放回桌面上,暗自摇头。
“这…可是…”,画雨坐回座位上。
鑫儿叹了口气,转身将酒杯抓起,一饮而尽,皱着眉头将酒杯往桌上一放,虚握拳头,默不作声。
“哈哈哈哈,爽快,我们再喝一杯”,独眼起身,给鑫儿和画雨各自斟了一杯酒。
“来!今日有幸认识二位,实乃人生一大快事,干!”
独眼举着酒杯,画雨无奈起身附和,但鑫儿却坐着丝毫未动。
“我刚听说,二位要上迷山?”,独眼说话紧盯着鑫儿,仿佛要将她看穿。
鑫儿饶是不爽,也还是微微仰头,表示愿意听独眼说下去。
“没有我,二位怕是上不得迷山”,独眼坐下,将酒杯放回桌上。
“你有办法?”,画雨依旧保持着端酒杯的姿势。
独眼没有答话,伸出一根手指,沾了点酒,在桌子上写了两个字:迷山。
随后独眼凝成剑指,在两个字上面划动了几圈,手指刚定,迷山二字便噗的一声炸起了小火花,一朵蓝色小火焰在桌子上舞动。
“看来,二位不太感兴趣”,独眼见画雨和鑫儿没有回应,起身要离开。
“等一下”,鑫儿叫道,“我喝”
鑫儿抓起面前的酒杯,再次一饮而尽,画雨伸手想要阻挡,鑫儿皱着眉头躲过画雨的手。
“好,鑫儿姑娘真是爽快”,独眼重新回到座位上,又给鑫儿倒了一杯。
感情独眼从一开始便听到了自己叫鑫儿的名字,画雨正看独眼十分不爽。
饭店外面冲进来一个老头子,年约六十岁,头发花白,额头上包着白麻,一身补丁素衣,面容憔悴,但眼神里透着焦急,环视一圈,将目光锁定在了鑫儿身上。
“你杀了我女儿,还想跑?快,给我去衙门!”,老头子径直冲过来,抓住鑫儿肩膀便往后拉。
鑫儿有武功,老头子根本拉不动,随即往地上一躺,一边哭喊一边耍起了无赖…
这老头一看要么就是精神有问题,要么就是要……
碰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