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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王益的好意

被圆通小小地教训了一番的几人,也没有了去参拜“蛤蟆将军”的心情。圆通禅师倒是兴致颇高,非要当免费导游,领几人参观一下供奉着蛤蟆的将军殿。

要说这佛寺供奉蛤蟆,正觉寺只怕是全国独一份。

相传在很久很久以前,百越民族有支队伍为寻求祥和的世外桃源,来到了抚州。这支队伍的首领懂医治病,爱民如子,且屡战屡胜,因其貌不扬,嘴阔颈短,身体前倾,两眼珠大似铜铃,怒目圆睁,说起话来如雷贯耳,声音呱呱叫又似青蛙。再又百越人本有崇拜“青蛙神”的习俗,众人习惯地褒称将军为“呱呱叫的将军”或“蛤蟆将军”。在“蛤蟆将军”的带领下,抚州一带战事渐息,百姓安宁。“蛤蟆将军”谢世后,人们将他安葬在紧靠抚河边犀牛山的一山洞内。在墓前搭一简易草亭为其挡雨遮风,香火供奉。日久后人们记不起“蛤蟆将军”的模样,就在“蛤蟆将军”的墓前塑一威武雄壮的蛤蟆塑像,并香火供奉。

据说高僧马祖道一禅师,为了弘播禅法带着弟子来到抚州犀牛山旁。见一处香火旺盛并供奉着蛤蟆的地方,便打坐于此。梦中受高人指点,大师禅坐起身,见“蛤蟆将军”在此守候,马祖道一顿有所悟,遂在犀牛山创建寺庙,并在寺内建立将军殿,供奉“蛤蟆将军”,护寺安僧,保佑抚州风调雨顺,“蛤蟆菩萨”便由此传开。

既然是“相传”、“据说”,有没有蛤蟆将军其人、马祖的故事是否为真都不那么重要了。

问起圆通这专业人士,也只是笑而不语,可见多半是附会之辞。

圆通说得也极妙:“总归是祈求多子多福的美好祝愿,真假有那么重要吗?”

重要吗?好像确实不怎么重要,毕竟自己连个女朋友都没有。看来升职加薪、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的路还很漫长呀!不过那王凌薇似乎挺白的,与王安石简直不像一个娘生的。怎么想起她了?呸呸,不要脸!

此时,抚州府衙后院,知州大人正与王益喝茶。

只听那知州大人笑道:“此番要恭喜王大人了,这次朝廷铨叙,必定是要升迁了。只是不知将任何职?”

王益很是谦虚:“当今官家仁爱,可怜老夫久在烟瘴之地,与家人聚少离多,又有得力人士举荐,多半是要往江宁任职了。”

知州大人很是羡慕,语中略带夸张道:“那江宁乃江南枢纽,通都大邑,知州乃是从三品的实职,王公这次是大大的高升了。”

王益继续谦虚:“哪里有这样的好事?不过是个从四品下的通判罢了。年兄莫要取笑才是。”

抚州乃是中州,知州大人也不过是正五品,闻言更是客气:“那也是天大的喜事了!不知王公今日到访,有何贵干?但有差遣,直言无妨。”

王益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未知此次州试,犬子安石名次如何?”

知州大人放下心来,慨言道:“令公子天资聪颖,才名远播。州试的案首自然是非他莫属,王公但请放心!”

“但不知第二是谁?”

“是那金溪县的县试案首方仲永,文笔老辣,也只是稍逊于令公子。是以取了个第二,也不算委屈了他。”

王益诚恳地道:“年兄抬爱,王某先替犬子道谢了。但这案首,在下以为还是给那方仲永为好。”

“喔,这是何故?”知州大人很是好奇。只听说托关系抬高名次的,没听说走门路降低自己的名次的。这王益真有这般的高风亮节?

王益十分“诚恳”地说道:“实不相瞒。这方仲永乃是内弟吴子玉的学生,前些时候还有书信要我对他照顾一二,贱内对他也是颇为赏识。是以在下才厚颜登门,原本想着,若是那方仲永的文章有些可取之处,许他进学也就是了。今日听年兄说起,竟是有些才学的,他只取个第二,而犬子竟得了案首,岂不让内弟耻笑。因此,王某厚颜请年兄相助,必有后报。”

“抬为案首亦无不可,只怕委屈了令公子?”知州大人很是替王益考虑。

“我那孽子肚子里有多少墨水,在下岂会不知?如何算是委屈了他,年兄尽管放心。”

“既如此,就按王公的意思办吧!终归只是一二名的事儿,差不到哪里去。”

一场内幕交易就此完成。

对于知州大人来说,把谁定成案首其实无所谓。他原本定王安石为案首,未必没有照顾本地考生、交好王家的意思。但既然王益要发扬风格,他也乐得顺水推舟。说实话,王安石的诗词、策论才情还是很高的,但仍显稚嫩,起码比起方仲永来是显得稚嫩的。

于是,新鲜的抚州州试案首就出炉了。

方仲永看着榜首自己的名字还是非常开心的,曾巩虽只得了第四名,也很开心。

最开心的反而是并不参加这种低端考试的曾晔。曾晔大笑道:“仲永即为州试案首,到了洪州路试就没有黜落的可能了。仲永,一个秀才的功名是没跑了。你要请客!子固能考个第四,也是值得庆祝,也要请客!”

方仲永笑道:“我们俩请客,你做什么?”

“我负责吃啊,还能做什么?”曾晔说得理直气壮。

方仲永开心了,王安石就不开心了。

孩子哭了找娘亲,娘亲自然就找到了父亲,父亲又回头来做儿子的思想工作。

王益对自己倔强的儿子说:“你考了个第二,为父也是很满意的。州试的案首并无大用,你为何闷闷不乐?”

王安石答道:“孩儿并非在意那案首的虚名,只是不平于那方仲永的名次在自己之上。”

“哦,我儿可是觉得那方仲永的诗词不如你?”

“不曾。”

“那是他的策论不如我儿见解独到?”

“比孩儿略好。”

“那你为什么还要生气呢?”

王安石不能答。

王益很有些恨铁不成钢:“读书人最重要的是胸怀。若是那心胸狭窄、嫉贤妒能之辈,纵然是把文章写得如花团锦簇一般,也只会令人更加不齿。

为父也不瞒你,此次州试,知州大人原本是看为父薄面要擢你为案首的,是为父拒绝了。我王益的儿子,要赢得堂堂正正,光明正大,岂可做那蝇营狗苟之事。以势压人更非我王氏家风。你当谨记之,笃行之!”

王安石凛然受教,但对方仲永还是有些不服气:“以父亲看来,孩儿的诗词、文章真得不如那方仲永甚多吗?”

“用典娴熟,文笔清新,方仲永不如吾儿甚矣!”自己的儿子还是要多夸夸的,打击了小朋友学习的积极性就不好了。再说了,女婿终究是没有儿子亲的。

对于这些事,方仲永是不清楚的,他还以为是自己的才学征服了一众考官,心里是有些小小的得意的。好歹咱也算是全市第一了吧?这可是他两世为人所获得的最高荣誉了,不让父母知晓(回乡炫耀)怕是不太好吧?

正思量着回家一趟,王府派人相邀。

方仲永就实在是不明白了,大家的关系有那么熟吗?本来就和王家的公子小姐不对付,这次州试又力压王安石。这时候,不应该是“相见时难别亦难”,呃不,“相见争如不见”吗?曾晔见方仲永不想去,也是只能在精神上支持他——以曾晔、曾巩和王家的乱七八糟的关系,见了面会更尴尬。“举目无亲”的方仲永万般无奈之下,只得再次独闯那“龙潭虎穴”。

再次见到王益一家人的时候,王益正领着夫人和儿女在锄地。

您没看错,确实是在锄地。只见那王益穿着褐衣短裤,头戴斗笠,手持短锄在黄瓜地里除草。王夫人也是作农妇打扮,给“劳累”的丈夫擦汗、倒水。至于公子小姐也换上了农家孩子的装束,摘些黄瓜、捉捉蝴蝶什么的。真是好一派农家景致!方仲永看看自己的儒衫、手中的折扇,觉得很不搭,标准的“赤日炎炎似火烧,野田禾稻半枯焦。农夫心内如汤煮,公子王孙把扇摇。”可来的时候,也没人告诉自己是cosplay宴会呀?

再说了,谁家锄地是往前的,不都是顺着沟畦往后退着锄吗?黄瓜藤都被踩断好几根了。就这水平,还敢在自己面前扮农夫?您怎么不拿个金锄头?仔细一看,嘿!锄头还真不是金的,是上好的青玉。乍一看,还真像普通的铁锄头。

王益擦了下额头并不存在的汗水,笑道:“仲永来啦。听闻仲永贤侄对农稼之事也甚为通晓,要不要来活动一下筋骨。”

方仲永也不客气,将儒衫下摆一掖,袖子一捋,也不接那玉锄,说了句“不趁手,换兵器来”,从下人手中取过一把真正的锄头。三下五除二,几沟黄瓜就锄好了。看着整整齐齐的田地,方仲永很是欣慰:吃饭的本事不能丢啊!

王夫人使了个眼色,那王家小姐羞答答地走上前来,施了一礼道:“刚摘的新鲜黄瓜,已用井水冰过,请世兄品尝。”言行得体,竟还真当得起曾巩“温婉”的评价。只是,你脸红什么?定然是天气太热了。嗯,天儿太热了。

王益赞道:“贤侄倒是个好把式,平常亦多务农吧?”

王安石插嘴道:“他家就是个农户,不下地吃什么?”王益重重地哼了一声,王安石就怂了,不敢再多话。

方仲永笑道:“王公子说得没错,我家本就是个农户。在下也曾下地耕种,虽然辛苦,却并不觉得有何丢人的地方。”

王曾也是笑道:“耕种确实是没什么可丢人的。农业乃国之根本,岂不闻无农不稳乎?”

“王大人所言甚是。不过在下以为还可以再加上几句,无工商不富,无士不兴,无军不强。”方仲永顺便说出了自己理解的四民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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