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试探
当贺真回到大营,把方仲永的丑态添油加醋地描绘了一番,很是得了元昊的赏赐。
张元也很是得意,毕竟这一番操作下来,既没有折损人手,又能收到一定的效果。
至于贺真所谓的两位大员反目了,方仲永羞愧难当了,他是一个字都不信。
扯不咸呢吧?
方仲永要是这么好对付,死在金明寨的阿施沙壁将军岂非死得太冤了?
但张元相信,这一波惠而不费的计策下来,方仲永与范雍必然会产生矛盾,必然会在今后的指挥中产生令出多门的情况。
到时候,下面执行命令的官兵无所适从,咱们大夏的机会就来了!
上述判断,元昊也相信。起码是暂时相信,有效期持续到腊月初八。
为什么是这么个喝粥的日子呢?
因为这一天,在昼伏夜出、极尽隐藏之能事之后,西夏军终于抵达了延州城下。
在这里普及一下地理知识,因为根据路边透漏社(简称路透社)消息,以后幼儿园升级要考地理了!
如果你不知道基本的地理知识,那就等着在小菊花班过一辈子吧!
地理知识要点:金明寨处于延州西偏北六十度方向,距离约一百五十华里。
问题:如果顺延河乘船直下,每天可走八十里;如果走陆路,每天可走五十里。那么,元昊所率领的西夏军,会选择走那条路呢?
坐船?
这位同学,你给我滚粗去。
元昊有船吗?呃,换句话说,元昊见过船吗?
人家是戈壁沙漠粗来滴,不是水军嘟嘟啊!
因此,元昊想攻打延州,只能靠步行。
再因此,真正兵临城下的时间比预想的要晚两天。
再再因此,让方仲永的小心肝多“啊几多”了两天,让某位范姓的蒙受不白之冤的明星多嘚瑟了两天,也让延州百姓在撤往后方的时候,喝上了一口腊八粥。
当然,事有利弊,也就给了方仲永把延州城北更充裕的拆迁时间。
所以,当元昊抵达延州的时候,那个野清的,比狗舔,呃不,比三千城管,呃不。
好吧,我实在是编不下去了。总之,比什么都干净!(嘘,长处一口气。我太难了!)
喝口水吧!压压惊。
一看,水井都被填死了!
偶有没被填了的,要么散发出迷人的恶臭味,要么散发出诱人的香甜气息。
有恶臭的自然是不能喝的,香甜的总能喝了吧?
您请,您请!阁下身份高贵,理当优先享用这纯天然有污染的高端矿泉水!
怕死?我也怕好吧!
其实方仲永此举纯属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您忘了,上文刚讲过的地理知识了?
这是哪儿?这是延州!
为什么叫延州?因为旁边就是延河啊!
延河里的水多多啊!
你方仲永再能,还能把一条河都给搞臭了?
对此,方仲永只能说,古人真是愚昧。
这个问题,交给后世随便一个乡镇企业,分分钟给你弄得寸草不生,你信不信?
也就是眼下没那个技术条件。不然的话,随便派几个炼焦厂啊电镀厂啊什么的,你西夏早就变成无人区了!所谓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既然没那个条件,咱就不瞎想了。
不仅不瞎想,还要很温馨地提醒远道而来的朋友们:河水虽好,可不要贪杯哟!
因为天气冷,喝凉水容易拉肚子。
想喝热水?
这是个好习惯!值得表扬。
多喝热水,对身体好啊!特别是在身体不舒服的那几天,多喝热水没坏处!
要不,您在怀里暖暖?
听说,体温水与冬天更配哟!
想弄点柴火烧水?
不好意思啊!俺大宋的百姓的命金贵,受不了冻,早就让他们把各种燃料拾掇一空了!
听说,有不太仗义的家伙还用耙子搂了个遍,以确保实现某位很不讲究的家伙的“不给敌人留一根艹”号召。
要不,您再等等。等来年春天,艹发了芽,使用权优先给您?
元昊不愿意等到来年,因为真到了那时候,他和他的小伙伴们可能就用不着热水了。上好的板材,倒是更可能用得着。
但你要说,就这小小法力,就想困得住我红孩儿,呃不,我元昊大帝,那就未免太儿戏了。
西夏军中什么最多?除了人以外,就属战马最多。
人要吃喝拉撒,马也要吃喝拉撒,而且比人拉得要多得多。
智慧的劳动人民,就此创造了一项伟大的发明——或者是发现,爱谁谁吧——马粪是可以燃烧的,而且燃烧值很高!
虽然有轻微的气味,但经过五七八十九道工序之后,污染指数几乎为零,属于低碳环保可再生资源。
至于再生的效率,取决于马匹的数量及进食频率,属中班数学题,暂不讨论。
于是乎,元昊大帝就着散发着马粪味的马奶子酒,吃着散发着马粪味的烤羊腿,站在寒风刺骨的延河边,不禁诗兴大发,即兴吟诗一首:“天要亡我乎?天要亡我乎?”
不论散发着何种气味的酒,它都是酒。既然是酒,喝多了它就上头,喝多了它就会让人觉得上天下地唯我独尊。
恍惚间,元昊似乎看到了,自己坐在东京皇城的宝座上,接受着万国来朝的壮丽场景。
酒劲一上头,那就老天爷老二他老大了。
挥刀劈死一名跟在身边的侍者,歇斯底里地咆哮着:“进攻!进攻!”
什么人最可怕?
喝醉了的疯子最可怕,特别是当这个疯子还握有生杀大权的时候,聪明人都离得远远的。
跟耍酒疯的疯子讲道理,咱们谁是疯子?
聪明人张元等又悄悄地往后退了几步,心里默念“他看不见我,他看不见我”。
张元等人法力尚浅,怎能逃得过元昊的如电神目。
只见元昊使出一招拘魂术,口中念起咒语:“阿施纳沙壁,上前听命!”
内心狂吼着“雅麻螮”的阿施那沙壁,身不由己,如绑缚刑场的壮士,踱到元昊跟前。
“你兄长阿施沙壁,中了方仲永奸计,落得个尸骨无存。你难道不想为他报仇吗?”
想啊!我真的想了一下呀!
“敌军势大,恐怕暂时不易呀!”
“你这个懦夫!我大夏,怎么会有你这样的胆小鬼?”
元昊将那沙壁一脚踹翻,把还在滴血的宝刀架在那沙壁的脖子上:“你阿史那一族,自前唐便与中原眉来眼去,牵扯不清。
前唐虽灭,你部仍念念不忘,你更是胆大妄为,更名阿史那沙比,以纪念先人。你当本王不知?
今天,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
阿施那沙壁不禁内牛满面。
俺姓阿施,不是阿史那。俺叫那沙壁,不叫沙比。
大王,您的语文是跟数学老师学的吗?(体育老师高唱,人间自有公道。)
很明显,元昊的地理很好,起码对吐蕃的风土人情很了解:“本王听说,吐蕃习俗,凡不敢应战者,必在头上系一条狐狸尾巴。
你部若是不敢出战,每人头上系一条狐狸尾巴,阉割入宫!”
在保大头还是保小头的艰难抉择下,阿施那沙壁选择了保小头。至于其他士兵们,会不会因此连大头都保不住了,那就管不了太多了。
其实,第一波攻击的危险性并不是最高的。
按照惯例,阿施那沙壁找十几个嗓门大的糙汉子,毫不委婉地表示了一下,想要与方仲永的历代女性亲属发生超友谊关系的美好愿望。
望楼上的斥候回报,在二里地之外,有一帮子西夏士兵,在指天画地口吐白沫之后退去了。
“莫非是在施行什么妖法?”公孙策很是担忧。
你这位儒家门徒,管着跳大神的心,是不是有些多余了?
还是种世衡最稳重:“骂阵而已,无需理会。”
方仲永赞道:“种将军真不愧为宿将也!不知以种将军所见,元昊接下来会如何施为?”
“必然会派遣不甚亲近之部族,来进行第一轮攻击。末将愿主动出城,挫其锐气,阵斩来将!”
“末将愿往!”
“末将愿往!”
刘平、狄青纷纷请战,连折老大这样的货色都眼巴巴地看着,似乎也对取元昊的第一次很感兴趣。
方仲永没兴趣,一点儿兴趣都没有。咱是个正常人,不像你们,什么样的都喜欢!卑鄙,无耻,下流。
方仲永哈哈一笑:“大家谁都不用去!几个宵小而已,何必非要跟他们玩命呢?万一敌人设下埋伏,岂不中了敌人的奸计?”
见骂了半天,延州城一点儿动静都没有,阿施那沙壁才明白过来。这都离了八百步开外了,你当宋军都是八百里开外爆头的神枪手啊!
上啊!弟兄们,给我上啊!
给我上和跟我上是大有区别的,作为百战百败却能始终不死的名将,阿施那沙壁深得其中三味。
凡是喊着“跟我上”的,坟头的艹都有几尺深了;凡是喊着“给我上”的,嘿嘿,绝对活得很长久。
“跟我上”的时候,你在最前头,战事稍有不利,你不死谁死?
“给我上”的时候,你在最后边,跑起来也方便不是?
胜了,是咱运筹帷幄之中;败了,是前军士卒作战不利。
怎么看,都是咱立于不败之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