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就算出得谷来,我又得面临一片茂密的树林,且长草没膝,也不知里面会不会藏着什么毒蛇毒虫,好在这女孩儿……哦不,以后得说我了,好在我身上的腰袋里面还收着一瓶雄黄粉,看来我以前定是个细心且行走山林惯了的人,打开瓶盖撒了些雄黄粉在身上,这才敢大步走进树林。
越往树林深处走,才越觉得蛇虫鼠蚁倒真没什么可怕,反倒是越来越多的死尸让我感到害怕,要知道在这之前我是并未见过尸体的,哪怕我是“借尸还魂”来的,年龄也快三十了见过很多世面,但毕竟是个女孩子,只身在这荒郊野地,哪里见过这样死状各异,狰狞怪相的尸体,我强忍住内心的恐惧不让自己叫出声,我知道此时我就算大哭大嚷也不会有谁来理我。路是自己选的,哭着跪着也要把它走完,与其无用哭喊,倒不如保持冷静,想想怎么才能赶快脱离这片曾一度沦为炼狱火海的战后死境。
“容翀啊容翀,我为了你不惜将自己置身于这样的环境,你若不快点让我找到,就太对不起我了。”我小心翼翼地走着,尽量不去碰到那些横七竖八的尸体,否则若是惊扰了死者亡灵,再来些魑魅魍魉,我这颗小心脏可就真的受不了了。
天色渐黑了,我还是没有走出这片树林,伤口固然还在疼,脚也麻木不仁,肚子饿得咕咕直叫,想起朱福来嘱咐我的话叫我努力保住小命儿,我是想努力来着,可万一天不假年,让我刚出镜就一命呜呼的话,岂非会成为人间第一悲惨事件?
忽然远处有一团火光闯入我的视线,我犹如抓住一根救命稻草般欣喜万状,加快步伐向那火光靠近,见一群平民打扮的大汉围着一堆篝火吃着烤肉,肉香肆意,肉皮咝咝作响,肉油被烤得滴入火中,无论哪一处感官的收获都会让我瞬间丧失理智,向那团烤肉扑上去。
也不知是我的馋涎滴在地上发出了什么声音还是这些人本就听觉灵敏,就在我尚存理智要不要扑上去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发现了我,一个剑眉星目的黑衣青年拿起手边的一条鞭子向我挥来,蛇一样灵活地卷住我的右腕,一拖一拽就把我从藏身的树后给拉了出来,其他几个大汉便纷纷拿起自己的兵器朝我围过来,手中火把尽数打在我的脸上,晃得我睁不开眼。
“回禀主公,是个小姑娘!”那黑衣青年把路让开了,对着他身后跟来的一名高壮的中年男子深深一揖,态度很是谦和恭顺。
“对对,是个小姑娘,还是个瘸子。”另外一个让开路的男子尖嘴猴腮样,还帮他补充一句。
我听到他骂我瘸子,也忘了自己置身何等险境,还口道:“谁是瘸子?瘸什么瘸,本姑娘只是不小心摔伤了腿,会长好的。”
“哈哈哈,第一次见这么泼辣的女孩子,真是有趣得紧。”那位被称为主公的中年大汉走上前来,我这才看清他的容貌:国字脸,大刀眉,狮鼻阔口,一脸络腮胡,说不出的英武豪气,威风凛凛,然而又笑容可掬,令人不自觉生亲近之意:“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一个人深更半夜地还在这树林子里?”
“我……我叫小蝶,就是这附近城镇里面的女医,今日上山采药不慎摔伤了腿,所以走不出去了。”我以我超强的想象力构思了这个身世,但愿他能相信。
这个主公好像相信了我的话,将我扶起来带到火堆边坐下,不仅分我一只刚才将我馋疯的烤鹿腿,还把他家乡秘制的肉馍夹辣酱给我,我狼吞虎咽地大吃特吃,反倒觉得这辣酱馍馍更加对胃口,于是竖大拇指赞道:“大叔你人真好,你家乡的馍馍真是太好吃了。”
大汉笑道:“哈哈!看不出你这小姑娘瘦瘦弱弱的,胃口倒好。年轻人能吃是福,尽管吃,馍馍多得是呢!”
我心道:“别小姑娘前小姑娘后的,姐可都快三十了,听你们这样叫唤可真是汗颜无地啊!嘿嘿!这小姑娘一张单纯无公害的脸和一副瘦弱干瘪的身材倒也不是一无是处,骗吃骗喝很是管用嘛!”
我装出更加天真无心机地样子问道:“大叔,你都问了我名字了?那你叫什么?是干什么的?”
大汉还没开口,他身边寸步不离的黑衣青年便喝道:“放肆!”
“诶——”大汉将他推开:“你这样凶做什么?”转而和颜悦色地对我说:“我……是个商人,来这儿是找一位故人的,听说他在此与人……与人打架受了伤,特地来救助于他。”
我补充道:“不过看样子是没找到?!”
大汉微微点头。
我看他一提到这位故人眼中就不自觉流露出温柔缱绻的神情,便猜到他是来寻他的相好的,也不说穿:“有缘自会相见。人也好物也好,你不找她时也许她自己就出现了。”
那大汉听了我这话,眼中的阴霾褪去一些,笑道:“看你年纪小,说出来的话倒是句句在理,来来来,陪大叔喝一杯。”说着举起皮囊酒仰头就是一大口,喝完剧烈地咳嗽起来。
黑衣青年忙帮他拍背擦汗,殷勤周到得像个女仆一样。
过了好一会儿大汉的咳嗽也不见停,黑衣青年彷佛注意到我正用暧昧且不怀好意的目光打量他们,一个凶厉的眼神瞪过来,吓得我急忙收回了目光,他见我收敛,才转而对大汉说道:“主公——,大夫都说了你身上有早年积下来的咳症,最忌饮酒和操劳,可你一听说他受伤就马不停蹄日夜兼程地赶过来,要是被好事之徒知道此事,还不知会被传成什么样子,到时您的威信何在?又如何给天下一个交代?”
我越听越是迷糊:怎么一个商人跑出来找自己的相好?还怕被什么人知道吗?关乎什么威信?又要给天下什么交代了?真是莫名其妙。等等,瞧这大叔仪表不凡,手下的人又都个个龙精虎猛,武功高强,随身带着家伙,看来应该不是个普通的商人那么简单,难不成是王侯将相出来寻自己的相好?那便有些说得通了。
不过无论怎样?这大叔的事跟我寻人毫无关联,我也懒得多去理会,不过受人恩惠也不能不思图报,于是又去翻找随身携带的小布包,真是想什么有什么,里面竟然还有一只菊花薄荷叶的香囊,我把它剪开了合着药篓里面的甘草和川贝熬出汤汁来让大叔服下,咳嗽立时减轻许多,大叔拍拍我的肩膀:“我只当你年纪小,想不到医术竟已这样高明。”
我自得的嘻嘻一笑:“其实呢!这川贝与枇杷一起熬成膏药才对咳嗽最有奇效呢!那个……我家乡的人都这么吃,呵呵……”心虚地挠挠后脑勺,其实在现代我只觉得川贝枇杷膏当糖浆吃甚是爽口,都快忘记它本来的功效了。
黑衣青年忙向我拱手行礼,一改之前冷酷严厉的态度:“还请姑娘将此膏药的熬制方法细细告知在下,在下感恩不尽。”
我倒也不好意思了:“帅哥……啊不不不,兄台严重了,举手之劳罢了。”随即将怎样熬制枇杷膏的方法连编带蒙的“传授”给他,他都拿出纸笔一一记下,很是虔诚感恩的样子,使我越发怀疑他俩的关系了。
夜已深沉,大叔专门腾出一间帐篷让我睡,又派一个五十多岁的老汉在我门前守卫,刚开始不明其意,后来明白过来,想这大叔外表粗犷却心细如发,派这老汉守我原因有三:一来入夜了怕有什么毒蛇猛兽闯入将我咬了叼了,我一个姑娘家既不如他们男子警觉也不如他们勇猛;二来我到底是个女儿家就算姿色平常也难免会撩动他手下一些血气方刚男儿动了邪念,半夜里偷入我帐内哪怕就是随便摸几下也会坏了我清白;三是派这么个上了年纪的老者在我帐前,我们年纪相差之大可称爷孙,自然也无什么男女之防了。
想清楚这几层,一时间感动不已,此时正值战乱时期,什么周礼伦常,孔孟教化该早是被坏得一干二净,看这大叔的长相形体应该也是胡人无疑,竟然如此知礼守礼,男女之防倒是让我们现代人汗颜无地,真是个好人,而且肯定是个不一般的人。
这个人是我来这个时代第一个给我温暖的人,我该当好好谨记他的好才是。这样想着,便睡过去了。
翌日,大叔亲自将我送进附近的城镇——蒲坂城,临别时说与我一见如故,相谈甚欢,还赠我半枚玉佩,说日后若有难处便可去长安城找他,只要将此玉佩出示给皇城守卫,便自会有人带我去见他,我半信半疑地收下半块玉佩,面上表示感谢,仍想问他姓名,可他还是哈哈一笑,调转马头便走了。
正在我有些留恋地目送大叔的人马时,身后却有谁拍了我一下,我忙回头,见一面容白净,长相俊秀的小厮打扮的少年朝我激动又欣喜地笑着:“大小姐,大小姐,真是你啊!你这三天到底去哪儿了?把我跟老爷可急坏了,快跟我回家吧!好让老爷安心,别再没头没脑地到处去寻你了。”
“你是……?”我木然地不知该如何称呼他。
“哎哟——大小姐,你该不会是连阿耀都不认识了吧?”
“哦——阿耀啊!我怎么会不认识你嘞!”我装恍然大悟状,连忙解释道:“我不小心从山上摔下来磕到了头,这儿有点不大灵光了。”我指了指自己的头,向他眨了眨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