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活在过去,而你,却活在梦里。
———题记
夜色迷离。
安城,东门,一道倩影踽踽而行。
一个人,一把琵琶。
不知何时起,楚灵已重新换了着装,一袭紫色长裙,一如苍茫的夜色,忧郁而梦幻。
她,仿若天仙一般,不似来自人间。
楚灵一边走着,一边想着吴心兰的话,不禁悲从中来。
她自认没害过人,那些人都是她的朋友啊,何至于那般对她,处处嘲讽挖苦?言语比之其他人更加恶毒。
难道,生得漂亮便错了么?
难道,真如吴心兰说的那样,只是因为她做到了别人想做、而做不到的事,这便是大罪了么?
罢了!不去想了,该继续的还得继续。
不知不觉,她已然来到那如众星拱月一般,被众楼包围着的孤楼之下。
贵族堂,到了。
忽然之间,她觉得楼顶那三个霓虹灯大字,格外刺眼。
她并不觉得后悔,只是此时,觉得有些累了。
听说,今天来了一个了不得的大人物,曾几何时,此人掀起安城风云,是为一霸,谁人听闻他的名字,无不胆战心惊,此人,名叫唐风。
想到这里,楚灵摇头,传言而已,与她何干?
再不停留,楚灵径直穿过员工通道,来到五楼,佳丽部。
佳丽部,她有独立的化妆间,也是唯独属于她一个人的化妆间。
蓝衣对她很是重视,远异于别人。
“一会儿找蓝总谈谈,要不然阿妈那边花费大,每晚只一场的话,只能勉强维持,还得挣一笔钱给阿妈做手术呢!”
低语喃喃半晌,楚灵掏出钥匙,打开房门。
却在她准备踏入房间的刹那,她的身影,僵在门口。
她的目光,盯着梳妆台前,闪烁不停。
那里,有一束紫色玫瑰,像是一个安静的男孩,在等着她的归来。
是谁?
怔怔地,楚灵一步步走进房间,纤手轻动,把紫玫瑰拿起来。
好香,一如她身上的味道,朦胧迷醉。
好美,一如她身上的颜色,端庄尊贵。
足足有九十九朵。
会是谁呢?
楚灵坐下身来,缓缓把玫瑰放下。
她一向喜欢紫玫瑰,这是她最喜爱的颜色,也是她最喜爱的花,更是她唯一喜爱的花。
但除了一个人,没人知道她的喜好。
而那个男人,把她骗得干干净净,甚至连给阿妈准备的手术费都拿走了,虽然后来抓到人,可钱已经被他输个精光,此人现在监狱里。
那还有谁?不但知道她的喜好,还这么唐突,一送就是九十九朵?要和她一生一世?
难道是那些客人么?
也不可能,一是她有言在先,来贵族堂只为走秀,却从不应酬客人,刚开始有人给她送过各种各样的礼物,都被她婉言拒绝,且,这个房间,一般人压根不能进来,蓝衣特意交代过此事。
“是蓝总?”想到这里,楚灵皱眉。
对于那个人,她虽然有接触,但只是工作上的来往,并无深交。
且,她感觉得到,蓝衣此人,深不可测,很是危险,她一向敬而远之。
如果是他,这事就麻烦了。
却在这时,她手机响了。
打开一看,果然,蓝衣来电。
“喂?蓝总,这紫玫瑰……”
“是我亲自送过去的!”楚灵话没说完,电话里,蓝衣便打断她的话,“小楚,喜欢吗?”
“蓝总怎么知道我喜欢紫玫瑰?”楚灵迟疑片刻,问道,“蓝总,这样是不是不太合适?”
“哈哈!”蓝衣大笑起来,“真巧啊!”
“什么意思?”楚灵皱眉。
“有一个人,以前经常送人紫玫瑰,但人家又不喜欢,但他下一次买花,却总是挑紫玫瑰!”
蓝衣说道,“他常常感叹说啊,喜欢紫玫瑰的女人,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这可不是我的意思,我只是跑腿的……”
“能让蓝总跑腿的人,这个世上,怕是没有吧!”楚灵苦笑。
“有!”蓝衣说道,“下午我不是说过吗?今晚,有一个人要来!”
“唐风?”楚灵惊呼一声,站了起来,“你是说,这束花,是唐风送我的?”
“不错!”看着笑道,“是我大哥,唐风!”
“怎么可能!”楚灵摇头,“我又不认识他,他为什么给我送花?再说,他又怎么知道我喜欢紫玫瑰?”
“这你就得亲自去问他了,大哥的心思,我可不敢去猜!”蓝衣说道,“先这样,你准备下,下一场就是你的秀,今天有很多外商大鳄进来,都没有进白金包房,等着你的秀呢!”
“蓝总,和你商量个事!”楚灵微顿片刻,继续说道,“我想每天再加一场秀,但不是走秀,我想试试我的琵琶!”
“哈哈!好说,我一直等你这句话呢!”
蓝衣想也不想便答应了,“这样,出场费我翻一倍,如何?老规矩,三天给你结算一次,不让你应酬,你来去自由!”
“谢谢蓝总!”
楚灵放下电话,长呼一口气。
如此算来,过不了多久,阿妈的手术费就有着落了,等阿妈好了,自己就可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了。
“唐风?”半晌后,楚灵再次怔怔地望着那紫色玫瑰花。
他开始有些好奇起来,唐风是怎样的人?真有传说的那样厉害么?
难道,三年前的那件事是真的?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女人打抱不平,甘愿坐了三年的牢?
世间真有这般英雄人物?
要是,她之前的那个男人也是这般,该有多好。
想到这里,楚灵不由得脸色发烫,犹如娇艳欲滴的葡萄酒一般,美艳动人。
“灵儿,你想什么呢?”深吸一口气,楚灵情绪渐渐平复下来。
“该出场了!”
对着镜子,楚灵微微一笑,随后,背着琵琶,走出房门。
……
大厅,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
唐风一人,自斟自饮,周围的一切,仿若与他无关。
他一直在想着林浩天的话,但始终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在他坐牢的三年里,蓝衣对母亲照顾有加,无论是生前生后事,都做得尽心尽力,不管林浩天说得如何天花乱坠,但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
做出来的,往往比说出来的更有说服力。
况且,一个是抓自己坐牢的警察,一个是从小玩到大的兄弟,他更相信后者。
林浩天的目的,不言而喻,就是想分化他们兄弟的感情,至少,让他和蓝衣心里产生隔阂。
更重要的一点,蓝衣是他的好兄弟,如果连这都信不过,他还能信谁?就算蓝衣真如林浩天所言那般,那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他唐风,做人很失败。
此时此刻,唐风不愿多想,一份工作而已,做好本分就好了。
实际上,这段时间,陆续有人过来打招呼,有各个部门的经理,还有以前跟着他的一些兄弟,但他都是淡然处之。
他知道,这是蓝衣的用意,想徐徐图之,其目的还是让他慢慢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权,他也理所当然的以为,蓝衣这是好意。
“当!”
正在这时,一缕空灵的声音传来。
刹那间,全场寂静,整个大厅,随之黑暗。
忽然,舞池上,出现一束光。
那束灯光之下,是一道紫色的倩影。
她抱着一把琵琶,坐在一张椅子上,灯光下,她如幻似梦,犹若谪仙降凡尘。
万众瞩目!
瞬间,她成了所有目光的焦点。
所有人都屏住呼吸,仰望着她的绝代芳华。
“当……”再一缕琵琶声飘过,空气也随之流动起来。
“好美的女人!绝代无双!”唐风抬头,望着那道朦胧的倩影,不由得呼吸一窒。
却在这时,她的手指动了,加快速度,行云流水一般,在弦上飞扬,犹如一只精灵在跳舞。
一时间,琵琶声不觉于耳,欢快、高昂、奔放,仿似万马狂奔,热血沸腾。
人群激奋!
这时,节奏再变,变得更快了,更加热情,宛若龙凤和鸣,焕发勃勃生机。
“金蛇狂舞!”唐风心神一震,蓦地站起身来。
没想到,如此场合,竟然有人在演奏聂先生的金蛇狂舞,而且还演奏得如此酣畅淋漓,让人如痴如醉。
一个人,一把琵琶。
要知道,这首曲子,得大型乐队演奏,且得用多种乐器才能把那种欢快昂扬的场面表现出来,而她,尽凭一把琵琶。
当真是绝世才女!
“当当当……”
忽然之间,舞池之上,她的手,停止舞动。
全场安静了!
“轰!”
只是沉寂半晌,浓烈的掌声响起。舞池上的那道倩影,也随那一束灯光的熄灭而消失不见。
等大厅的灯光再次亮起时,众人面面相觑,在回味中慢慢坐下。
“精彩,痛快!”唐风满上一杯酒,一口吞了个干干净净。
“一个人喝酒,不累么?”忽然,一道清脆的声音传进唐风的耳朵。
“嗯?”唐风眉头一挑,蓦然回首。
灯火阑珊处,一道倩影,抱着一束紫玫瑰,姗姗而来。
“是她!”唐风心里再是一震。
慢慢地,他的目光,落在她手臂间,那不是他买的紫玫瑰么?
以往,他都有一个习惯,每天买上一束紫玫瑰送人,可惜那人,不喜欢紫玫瑰,但他依然买,哪怕放在家里,心里也是高兴。
今天来安城,不知为何,他去了那家花店,看到这束玫瑰花,刚刚九十九朵,他习惯性买了下来,他记得是放在蓝衣的办公室里,怎么会出现在她手里了?
在唐风的疑惑中,她已然来到他面前。
“看你这模样,像是什么都不感兴趣一样,怎么,对现在的生活很失望?”
“没有期望,哪来的失望?”?
“你三十不到吧,怎么这样死气沉沉的呢?多久没碰女人了?”
“你的样子,倒是很像渴望被男人碰一样!”
两人的对话,语速极快,一个人刚说完,另外一人便接了过来,仿若他们认识了很多年了一般。
“咯咯咯,有意思,对了,我叫楚灵!”
“唐风!”
“我知道是你!”
“哦?”
“有些人天生与众不同,哪怕他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喝闷酒,同样是焦点!”
微微一顿,她说道,“风哥,这花,我很喜欢!”
“这花……”
“不用解释,趁现在心情好!”
“额……”
“你像是活在过去!”
“为什么?”
“你不是说了吗?对未来没有期待!”
“而你,却活在梦里!”
“为什么?”
“你也说了,你喜欢紫玫瑰!”
两人说着,对视一眼,相视而笑。
忽然之间,楚灵脸色微红,稍稍颔首。
“风哥,我还有一场秀!”半晌后,楚灵抬起头来,那灵动的眸子,直视唐风,轻声道,“你愿意的话,等我!”
不待唐风回答,她已然转身,沿着来时的包房走廊,小跑而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