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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金满楼3

终于到了吃晚饭的时间了,躲在角落里的邵科长探出了头,擦着满头大汗,惊魂未定拍拍胸脯,乖乖,哪里是唱歌哟,比得上****爆炸弹了。

可怜张杰与冯刚受伤最深,走路都是跳着步子,脑袋里总是打击鼓咚咚的声响。

下午在张杰他们K歌的时候,吴总与美国买家史密斯通过网络视频取得了联系。

史密斯详细了解金叶情况,研究了金属探测仪传送来的数据,特别关注金叶上的文字,使劲的拽着小胡子,用老外的通用的中文发音,哦,偶的神,my god,那是什么文字,好神奇,好像圣经上有过记载。

吴总老奸巨滑,看出史密斯对金叶充满了兴趣,超过上次对老娘们夜壶,开口起步价一千万美元,史密斯爽快地答应了,OK,OK。

史密斯也是生意人有他的原则,坚持先付一百万美元定金,见到实物才能全部付款。

吴总嘿嘿一笑,反正稳赚不赔,就这么着吧,谈定后,史密斯带着专家组立刻从纽约乘坐私人飞机前往黑沟子村,预计明天晚上就能到达。

吃饭的时候,吴总亲自坐陪,脸上始终挂着心满意足的微笑,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凌月参加宴席的举止倒象公主,正坐端庄,顾盼神怡,笑不露齿,冯刚开车不能喝酒,只有张杰与邵经理喝酒。

邵经理一个劲想劝凌月喝酒,但是凌月不理他,一桌的美味佳肴与宫里的相比,虽然做工有点粗糙,但是口味独特,根本就没尝过,所以凌月吃得比较多。

俗话说佳肴美酒,凌月尝遍了佳肴,忍不住尝点美酒,茅台酒浓烈的香味直沁心肺,烧得全身暖暖地,掩嘴笑道:“这酒好辣,不能喝。”

邵经理又叫来了一瓶法国波尔多60年代的葡萄酒,见红酒瓶子高挑精致,光亮鲜红,其中美酒鲜艳饱满,倒了一杯喝了一口,感觉没有白酒热辣,“这也是酒吗?味道怪怪的。”

喝了几杯红酒,凌月又对冒气泡放着冰块的啤酒产生了兴趣,浅尝一口,味道苦苦的,放些冰块,沙糖,甘甜,清凉爽口。

张杰好心劝道:“不能掺酒喝的,容易醉的,不喝了吧。”

凌月尝到甜头,听不进张杰的劝,“呵,这哪里是酒,应该算是饮料吧,没事,我能喝。”

喝酒最忌讳掺洒,凌月喝得不多,却连喝白红啤三种酒,很快的脑袋就晕了起来,摇摇晃晃,神志不清。

看见凌月的醉态,邵经理与吴总相视而笑,成功了,取出合同,就要让凌月签字,合同上价格,三百万人民币,真黑啊。

三人里就冯刚最清醒了,接过合同,从没有买卖过古董,没有经验的,不过冯刚记住了鉴定技师开过的价格,五百万,“吴总,刚才贵店的鉴定师开过价,五百万,怎么才三百万?”

邵经理亲热的拉着冯刚的手,眼神充满了忧郁:“冯刚老弟,金叶估价值五百万,但是现在金融危机,卖不起价格,黄金一直在跌,虽然大家都是朋友,我们也是做生意的,要本钱的,税金,人员工资,一大堆,搞不好,还要赔本啊,所以三百万,绝对是高价了,一般的金店还不敢收呢,国家知道了,说不定当作文物没收,你一分钱得不到啊。”

冯刚没了主意,还是看主人怎么说吧, “凌月,你看三百万卖不卖?”

凌月双目充满了血丝,酒精已经使大脑处于混沌,“什么卖不卖,卖个头啊,三百万能不能买那个唱歌的机器?”

吴总心里冷笑,真是老土,就一卡拉OK机,三万就够了,没等冯刚回答,凑到跟前,“嘻嘻,一套音响不过三万,三百万能买一百个那样的机器。”

“好,我就卖了。”

凌月腾地跳到了椅子上,用手比拟麦克风,满脸笑容,酝酿着感情,准备高歌一曲,吓得吴总脸色苍白,姑奶奶,不能唱啊,万一震碎玻璃,砸倒了花花草草的也不好,

吴总赶紧向邵经理使了个眼色,邵经理将早已准备好的合同递到了凌月面前,谄笑拉下凌月欲比拟麦克风的手:“小姐,快签字吧,签完字,我们就给钱。”

凌月感觉激情已取了嗓子眼,却被邵经理破坏了,公主脾气立即爆发了,一巴掌将邵经理打飞了老远,醉态可掬冷笑道:“我最讨厌写字了,父王就会逼我写字,你也让我写字?我要唱歌。”

张杰大笑,酒醉站不稳,摔倒在椅子旁边,凌月恼了,“笑什么,再笑我就揍你。”

张杰笑声嘎然而止,喝醉的凌月,还是不要惹的好。

邵经理痛苦地爬起来,找到眼镜戴好,眼睛片已经碎了一块,吴总从地上捡起合同,骂了邵经理一句:“笨蛋,还是我来。”

姜还是老的辣,见风使舵,“嘻嘻,凌月小姐,你不用写字了,按个手印就行了。”

“这还差不多,还是你乖,能顺本公主的心意。”

吴总笑眯眯的,小心翼翼地将印泥涂在凌月嫩如春笋的食指上。

吴总大气都不敢出,弯着腰,象一个太监一样,静静地等待主子按手印,就一下,生意就成了。

啪,按是按下去了,却按在了吴总的光脑门上,正中眉心,幸亏没用内劲,吴总晕乎乎仰面而倒。

张杰吓了一跳,凌月内力深厚,开掌碎石,别把人给点死了,使劲抽打着吴总的肥嘟嘟的脸蛋,感觉吴总脸上全是油,打得一手油,“喂,吴总,你死没死啊,死没死啊。”

冯刚慌忙将张杰拉到一边,“你这么打,不死也给你打死了。”

吴总还真被张杰打醒了,两边脸也打肿了,深红的手指印清晰可见,脑门上还突出一块大疙瘩,象一只长了角的猪头,邵经理都不敢认了,惊叫妖怪。

张杰也醉意朦胧,跟着起哄,嗤之以鼻:“妖什么,妖怪,你也不是唐僧,怕什么。”

凌月感觉手指上不舒服,一看沾满了红色的东西,忘记涂印泥按手印的事了,很奇怪的回想,我的手指怎么出血了,唉,喝醉了,手指破了我都不知道,巧了,脚下有张纸,捡起来将手指上的印泥擦干净了,严肃地理着头发:“好了,我的手指干净了,吃饭的时候一定保持双手干净,否则手上细菌很多,会吃坏肚子的,电视上广告都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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