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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宿怨姻缘 埋伏

前方,已经能够看到养猪场的那巨大的牌子了,真不明白,养猪场又不是超市,而且这里又没什么外人,干嘛还要弄这么的一个牌子。

没有再继续往前进,叶风尺一转方向盘,缓缓把车开到一边是树丛里,掩藏在树的阴影里。关键的是金丝猴给他们的车还都是黑色的,而且还都是很旧的那种,别说在这么一个丝毫没有灯光的地方,哪怕是现在在旁边支个路灯,不细看也绝对看不出来这儿有辆车。

叶风尺关闭了车上一切光源,保证不会引人注意,然后拿起袋子,对坐在副驾驶上的许嵬说道:“好好在这儿呆着,记住,你已经死了,不能再执行保护包金的任务了。”说完这句话,他就下了车,还不放心的在四处看了看。

车牌之前就摘掉了,现在车头车尾的地方都是空空如也,这是为了怕给他们留下线索,根据车牌找到他们,这也是为什么金丝猴会给他们十多个车牌的原因。玻璃是黑色的,不透明,隔音还可以,车门锁的车内开关已经被弄坏了,想开开车门除非蛮力就只有用钥匙了——虽然许嵬已经“归降”了,但叶风尺还是留了个心眼。

站在车边开启气场探测,仔细的观察了一下周围的情况,没人,连鸟都没有,真真正正的鸟不拉屎的地方。叶风尺这才放下心来,不过他可没把气场探测完全收回去,而是将范围缩小了一些,然后才缓步走向养猪场。

叶风尺走得很小心,几乎是走一步停三秒,因为他知道这种机会很难得,而包金身边又是重兵保护,如果贸然进去很可能会惊动人家,导致这机会白白的失去。但这还是比较好的情况,最坏的情况就是中了他们的埋伏,比起这个,扑了个空都是好的。

本来只有三百米的路被叶风尺生生地走成了三千米,叶风尺足走了有一个小时才让那当作围墙的铁栏杆从最开始的模糊不清,到渐渐放大,最后成为就在眼前。

门上有锁,不过已经生了很多的锈,叶风尺不用刀就能把它拆了,但叶风尺没有用手去扯那大锁,而还是从袋子里抽出了刀。

难道他是要保护手?当然不是,身为佣兵哪有那么金贵,他之所以拔刀是为了以防万一,深入敌营,哪能一点准备都没有。

左手持刀,一个落斩劈断锁链,然后抬起脚,一脚把铁门踹开,缓步向里走去。

这个养猪场还是很大的,毕竟东郊地方大,也没别人用,闲着也是闲着,就建得大了点。用铁杆当围墙的就只有正面这一面,左右两边都是实打实的砖墙,叶风尺所在位置正对着的是一栋高大的建筑,也是这里装修最好的一栋了,不过现在就是它也显得破旧了。

这栋楼是贴着右面那堵墙建的,而左右两面墙中间的距离很大,一栋楼当然不可能那么大,所以叶风尺站的位置已经是它的边缘地方了,不过它也是横贯了全部距离的一半多了。

叶风尺只要再往左走它十步左右,,就能看到后墙了,这栋建筑物之后,没有任何大建筑了。左边是简易的平房,那应该是养猪的工人住的吧,因为这里地方大,养的猪就会多,那就需要更多的人手了,所以这些平方从离铁杆十几米的位置一直延伸到后墙,最后一间平房正是贴着后墙建的。

右边放眼望去都是养猪用的大房子,真不知道如果是当初他们生意好的时候,这里面能放多少头猪。如果里面都是人的话,这是一个足以颠覆整个高风市的队伍啊。

其他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建筑,如今都破败不堪了,叶风尺也没空管它们是干什么的,他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找到包金他们在哪,不得不说,包金是真会找地方,这么大个地方,而且还脏乱差,想找人是真不容易。

叶风尺当然不会自己去一间一间的找了,只要把气场探测开到最大,然后到处转一下,就能知道的差不多了。幸亏这里平房多,多少还容易点,凭目前叶风尺能达到的探测范围,只要在屋外走过,就可以知道里面有没有了。

当今世上,能完全在他气场探测里隐形的一级佣兵就只有陆非宇一人,那是他多年摸索控气之法的结果,绝不是任何人都能做到的。包金身边基本上都是一级佣兵,叶风尺相信,世上能够做到在气场探测中隐形的一级佣兵除陆非宇以外不会有别人。再说,哪怕他们真的那么厉害,都能那么完美的隐藏自己的气息,那不是还有个包金吗。

这次的关键就是包金,他是来找包金的,不是来找佣兵的,就算探测不出来那些佣兵,最多也就是提防一下不要被偷袭,并不是特别伤脑筋。包金是个普通人,别说叶风尺这样的高手了,就是个刚刚掌握气场探测的都能测得出他来。要是搁在师父教徒弟的现场,他准是个用来试验的道具。

叶风尺开着自己的气场探测,刚迈出去一步,突然,叶风尺身体一颤,动作就停了下来,然后叶风尺缓缓把迈出去的脚又收回来,左手把刀搭在肩上,张开嘴用富有磁性的声音说道:“来了,就别躲着了,出来吧。”

话音刚落,左边第一间平房的门一下子就被撞开,但这门似乎是往里拉的,结果被里面人用大力给撞出去了,在空中又飞行了三米,才落到地上,发出了不小的响声,在这寂静的夜中分外刺耳。

叶风尺转过头去一看,那里面出来了一个身高一米八的大汉,穿着一身黑色劲装,显得帅气又利落,手里拿着一根通体黑色、看起来很有分量的棍子,正是包金的贴身保镖之一——方天定。

之前杨方在三岔口遇到抢生意的第二波佣兵的时候,曾亲眼看到他用自己手里的这根棍子使出独门的玄元镇鬼棍法,挡住了少林派极少数的以戾气闻名的破戒刀法。听说那棍法是他自己自创的武功,同样也是他的成名技,使出来是虎虎生风,威力无穷,同级之间不管是硬碰硬还是以柔克刚都很难胜得过他,被同级人称为棍之绝学。

“是你啊,我听我的伙伴说过你,说你的棍法能挡住少林派的破戒刀,今日一见,若是不与你较量一番,岂不可惜。”

“哈哈,刀王说笑了,江湖上谁不知你刀王的称号,谁又不晓你师父金眼龙的美誉啊,哈哈哈哈。”

叶风尺看着正哈哈大笑的方天定,心中一阵恼怒,眉头也不由得皱了一皱。他看上去是很豪爽的一个人,敢说敢笑,但实际上是话里有话,贬低别人,抬高自己。他说这番话的意思就是说叶风尺之所以出名不过是因为他是金眼龙的弟子,如果不是靠着师父的名声,根本不会被人知晓;他自己是师从无名之人,现在有了这样的名气,确实是他的能耐,这不过分,但他故意贬低叶风尺,那这就不能忍了。

“让我来看看你的本事吧!”叶风尺大喝一声,右脚向后退了一步,并以脚跟为轴,如舞者般旋转了起来,显得无比华丽。当然了,更让这动作显得美丽的还是他刀上闪动着的炫丽的蓝光。叶风尺并没有把刀从自己的肩上拿开,所以这蓝光在叶风尺的旋转下显得更加的梦幻。

原本的一道蓝光在叶风尺的旋转下变成了一个圈,然后又向内与外同时发散,形成了一个漩涡状的东西,也就在它形成的那一刻,叶风尺猛地站住了身,借着惯性一刀斩出,哪个漩涡瞬间变成了一道螺旋的蓝色曲线,直直的飞向方天定。而且,它的最前端在空中竟还在变化,并渐渐变成了龙头模样。

这一招,是金眼龙所创青龙吟水刀法中的挑字诀技,名叫“腾蛇为龙”。

腾蛇也叫飞蛇,据传说是一种会腾云驾雾的蛇,是一种仙兽,也有说是星宿之一的。不过还有一种说法是腾蛇就是龙的一种,是长得像蛇得有些奇怪的龙,人都说菩萨百相,神都是没有固定姿容的,龙也是这样,没有指定的模样,所以说它是龙也没什么可反驳的依据。但显然,金眼龙是相信这种说法的,还将它作为招数名,放进自己的绝学——青龙吟水刀法的挑字诀里。

青龙吟水刀法有八字诀,分别是腾、卷、啸、挑、转、威、狩、殇。之前与陆非宇比试时使出的“剑龙游光”同样也是挑字诀里的一种,但攻击范围和力量都远没有这“腾蛇为龙”强。

眼看着这条青龙飞到自己身前,方天定当然不会坐以待毙。这方天定虽然他说话轻浮,但是心性确实很沉稳,看到这条龙飞来,没有立刻做出反应,而是先观察了一下。

冷静能破奇巧阵,叶风尺这一招本就不是什么变幻莫测的招式,只要不先自乱阵脚,就能容易看清它的运动轨迹。方天定这么一看,立马知道了它的攻击目标,赶紧将自己的铁棍横于胸前,双手紧握着铁棍两端,往前一推,直接挡住了那条青龙。

踏着铁棍虽然比一般的腰粗一些,但终究只是根棍子,没有盾牌那么大的面积,横切面是很小的,但方天定硬是用这么小点就挡住了叶风尺的攻击,可见他的判断能力有多么的好。

这条青龙说到底只是一道斩出去的斩击,是无法维持那么久的,还没五秒钟,青龙就消失殆尽。

“如何?”方天定左手松开,右手持棍杵地,挑衅的看着叶风尺。

叶风尺看着他,缓缓将右手拿着的袋子别到腰带上,悬于身后,依旧左手持刀,目光灼灼的看着对面的方天定,说道:“玄元镇鬼棍,被誉为棍之绝学,是以力量和防御著称的,听说曾经和你交过手的人,死后的尸体,没一块骨头是好的,看来,不仅有力量和防御,还有速度啊。”

“不,你错了,力量,既是速度,只有强健的肌肉,强大的身体素质,才能做到极快的速度,之前与我交手的那些人,力量都不及我,速度自然就不能与我相提并论,所以,但他们被我打的时候,就只有等死的份了。”

方天定说着,还不断的、有规律的伸张他的双臂,他身上的胸肌和臂膀上的肱二头肌一下子就展现了出来,在紧身的衣服勾勒下,显得结实而又匀称,那硕大的肌肉看着让人很担心他哪一下就把衣服给撑破了。

叶风尺看着他的模样,笑了一声,说道:“真不知道该说你什么好,说你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吧,你也有些头脑,但说你有勇有谋吧,你又是那么的愚昧无知,你这样的人,可真是怪。”

“你说什么?我愚昧无知?”方天定显然有些愤怒了,当然的了,任谁被人用这种轻蔑的语气这么侮辱,都会生气的。

“那当然了,力量既是速度?可笑,你做到的,不过是横冲直撞,和小孩子一般的把戏罢了。”叶风尺说着,左臂抬起,横于面前,刀尖向下平行于身体,小臂挡住了面孔,只露出了眼睛。“让我告诉你,到底什么是力量,和速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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