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荒原上连续走了十天后,杨昊遭遇了本年的第二场雪,三天三夜,疾风夹着暴雪横扫广袤无垠的戈壁草原。到处是死亡的气息,每天都在与死亡竞争。带的干粮即将吃完,那匹能极耐饥寒的长毛马不慎摔断了一条腿,它倒卧在冰盖上已经没有重新站起来的希望,等待它的只有死亡。
杨昊不忍让它承受太多的痛苦,一天早上,他向上天默祷自己的罪过后,趁它不备,用刀结果了它的性命。杨昊割下一条马腿作为干粮,然后继续踏雪前进。
又走了五天五夜,终于在一天正午,杨昊昏倒了,在他倒下去的那一刻,无奈地猜想今生今世可能再也无法站立起来,他心里放弃的那一刻,整个人立即变得麻木了,这就是死亡吗,原来是这样一种意境。
人在混沌中孤独地来到这个世上,又在孤独中混沌地离开,在一生一死之间,人暂时忘记了孤独,自认为清醒地活着,现在自己的灵魂走出了躯壳,站在曾经的躯壳旁边用另一种眼光打量着过去的一生。
全是一场梦,模糊不堪的一场梦,无始无终,浑浑噩噩。
睡去吧,在混沌中睡去,再也别醒来。
但杨昊还是醒来了,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垫着厚密金丝草的软床上,近在咫尺的地炉里炭火正旺,眼前出现一张圆乎乎的少女的脸,看不清她的眸子,但她一定像清泉一样纯净。她端一个用木头雕成的碗在吃饭,碗粗陋不堪,里面却是浓香美味的肉汤。
“阿妮……”
少女惊喜地叫了一声,兴奋地丢下碗跑了出去。杨昊不觉地苦笑了一声,类似的情景几年前在长安西宁侯府似乎已经历过,难道这又是一次转世轮回?这一回自己又将是何等身份,拥有怎样的境遇呢?
门帘被掀开,一阵冷风灌了进来,几个壮实的牧民走到床边,厚重的皮袍上雪花正在融化。一只粗糙的大手按在了杨昊的额头上,并没有出现可怕的高烧,他又剥开杨昊的眼帘,最后检查了他的舌头,那张饱经风霜的脸上绽放出了笑容。
“……”
他说了一段杨昊完全听不懂的话,众人随即发出了一阵轻松的笑声,那个圆脸少女显得格外兴奋,她围着杨昊看了又看,晶亮的眸中闪烁着活泼的光芒,果然像山泉一样清纯。她的母亲,一个右手残了两根的手指的慈祥妇女,捧来一碗热腾腾的羊汤,羊汤里特地加了盐。
杨昊在雪窝里躺了一个下午加半个晚上后,才被乌苏固巡逻的民兵救回来的,有人在他的行李里发现了马肉,因此判断他是个唐人,因为室韦人、契丹人和回鹘人都视马为亲人,人们宁可饿死也不会吃马肉。
乌苏固偏居漠北,与大唐从未有过正面冲突,但族人对唐人却没有多少好感。唐朝商人常用极高的价格把劣质商品卖给他们,且拒绝物物交换,他们只要金银、大珠或轻软的裘皮,这让乌苏固不得不再受一次契丹人的盘剥,因为他们手里少有金银和大珠,裘皮也很少。契丹人的贪婪倍于唐人,这让他们万分苦恼。
但乌苏固人不愿意见死不救,即使是敌人他们也会先把人救活,再以他们认为光明正大的方式了结他们的恩仇。这个唐人固然不受欢迎,但并不是敌人,他有难,理当救助。
“你安心养好伤,再上路吧。我可怜的孩子。”老族长按着杨昊的额头说,眼睛里充满了怜爱。他是族中不多的几个能说一口流利汉话的人,他年轻的时候,大唐的铁骑曾到过他的家乡,他们向契丹人开战,动员他参军,他很想穿上大唐的明光甲,但他的父母告诉他,唐人只是草原的客人,契丹人才是草原的主人,不能因为客人得罪了主人。他没能如愿穿上明光甲,但一口流利的汉话却助他当上了族长,因为与唐朝商人的交易全靠来完成。
把杨昊带回部落的青年叫穆露固,他是一个孤儿,也是部落中数一数二的勇士,他把杨昊交给了自己的义母小弥意大娘照顾,小弥意大娘的丈夫是前任军事首领,膝下只有一个十六岁的女儿穆珑。
杨昊的手脚被严重冻伤,虽然不至于残废,但至少三个月不能下床走动。照料他的任务就着落在穆珑姑娘身上。穆珑算是穆露固的干妹妹,但杨昊一眼就看穿了她的心思,她喜欢穆露固,发自内心的崇拜他,但出于少女的娇羞,穆珑却不敢向穆露固表达爱意。
穆露固呢,他是一个英雄,双臂有千斤巨力,只带一柄短刀就敢到森林里找黑熊搏斗。对儿女情长他却反应迟钝,竟丝毫不觉穆珑对自己的爱意。
真是爱在心口难出口,这可急坏了穆珑,自己都十六岁了,按照乌苏固人的习俗早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同龄的小姐妹们一个个为人妻为人母,独独自己还形单影只。更可恨的是自己讨厌的人就像苍蝇一样围着自己转,用马鞭赶都赶不走。
“一朵花让人看的眼里流血,偏偏他是个瞎子。”
每每想到这穆珑就气不打一处来。杨昊看出她的焦虑,就试着给她出主意,这段时间穆珑除了当他的保姆,照顾他的生活,也充当了他的语言教师。因为手脚冻伤,杨昊卧床不能行动,又没有书籍可看,跟穆珑学习乌苏固语成了他最大的乐趣,几个月坚持下来,简单的对话已不成问题。
“时不我待,干脆直接跟他说了吧。”
“我不说,那多难为情。”穆珑羞红了脸。
“我听说蒙柱家的女儿昨天送给他一个大花环,天寒地冻的,寻找到鲜花可不容易啊,得到很远的地方吧,足可见人家诚心啊。我担心穆露固会被她打动。”
“那,那算什么,我去年就送过他一个。”
“我们中原有句古话叫‘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真的不能再等下去了。”
“我知道,先动手的得全羊,后动手的喝骨汤嘛。可是,我,还是开不了口……”
穆珑急的满面通红,她恨自己无能,越想越恨,恨的咬牙切齿。杨昊不想再逗她了,话锋一转问道:“大娘当初收他为义子是出于什么原因?因为他衣食无着吗?”
穆珑勉强回答道:“那时他帮阿拉也老爹放羊,阿拉也老爹是部落里最富有的人,也是出名了的好心人,他每年给他二十头羊和五匹马作为报酬,他算不得一个富人,生活也是不愁的。”
“唔,那么大娘收他做义子,噶山老爹知道吗。”噶山老爹是乌苏固的首领,与小弥意大娘的丈夫原来是结义安达,在部落里一言九鼎。
“当然知道,全部落的人都知道,噶山老爹和四位长老是共同的见证人。”
“我有一个办法可以帮你,不过你必须按照我说的去做。”杨昊招手示意她附耳过来,穆珑欣喜万状,兴奋的双眼放光,她早就听人说过唐人虽然可恶,脑袋瓜子却个个好使。
听完杨昊说的话,穆珑的脸颊羞红一片,人却喜欢的合不拢嘴。
“阿妮,我要嫁给杨哥哥,……”
小弥意大娘正在熬羊骨头,听到女儿这话,吓的差点没跳起来。
“天呐,你发疯了吗?他是个唐人,他迟早要离开这里的。”
“他答应我,只要我嫁给他,他就留下来,给你做干儿子。你不是一直想让女儿留在身边吗?”穆珑搂住母亲的脖子撒起娇来。
“唔,我已经有一个干儿子了。”小弥意大娘的态度异常冷淡,她拿出盐罐子用小木勺挑了一丁点盐放进骨头汤里。盐对乌苏固人来说异常珍贵,如果那些精明的唐朝商人不来,他们有时候半年也吃不上一点盐。
小弥意大娘尝了尝骨头汤,啧啧嘴,竟然一点盐味也没有,于是她又小心翼翼地用小木勺挑了一丁点放进去,还是没有咸味,但她已经舍不得再往里放了,已经整整八个月没有唐朝商人过来了,盐罐子已经见了底。谁知道那些唐朝商人什么时候来呢,还是省着点用的。
穆珑突然夺过盐罐子,用木勺挖了满满一勺丢进了汤里。
小弥意大娘连心疼带气,脸色刷地就变了,她扬起手作势要打,穆珑倔强地挺起胸脯自动把脸送了上来。小弥意大娘在女儿额头上狠狠地戳了一指,瞪着她,面色冷冷地说道:“你死了这条心吧,我是不会答应你嫁给他的。”
“再不嫁人,我就成明云大婶了。”穆珑急躁地跺起了脚。
明云大婶年轻的时候是部落里数一数二的美人儿,因为选择太多,她就挑花了眼,从十六岁含苞未放挑到三十一岁残花将谢,也没有得到一个好归宿,后来她跟一个常来部落贩卖货品的唐朝商人走了,那个商人娶了六房妻子,明云大婶年纪最大排行最末,因为远离家乡,没有父兄为她撑腰。她在家里很受排挤、歧视。
“那也不行!”小弥意大娘仍然黑着脸,然而她一听到女儿呜呜的哭泣声,心立刻就软了,丈夫死了十几年了,这么多年唯有她和自己相依为命,自己酸甜苦乐地忙还不就是为了她能有一个幸福的将来吗。
“好没出息!你的夫婿我已经给你选好了,保证比那个唐国人好。”
“我不相信,我们这里有谁能比得上他,噶山老爹说他大难不死,是个有福之人,我嫁给他一定不会错的。”
“不管别人怎么说,他都比不上你穆露固大哥!”小弥意大娘被缠的有些失态。
“穆露固大哥?!”穆珑佯装惊讶,心里却欢喜的突突乱跳,他的办法还真管用。
“他是我的哥哥,我怎么能嫁给他呢。我不想被别人笑话。”穆珑撅起了小嘴。
小弥意大娘又在她额头上戳了一指,这回用力太大,戳的她一个趔趄。“还要说假话,嫁给他,你怕是欢喜的笑都合不上嘴呢。”做娘的冷笑着撕开女儿的伪装。
穆珑觉得没必要再装下去了,她搂住母亲的脖子狠命地亲吻起来,闹的小弥意大娘也高兴地笑了起来:
“这些都是他教给你的吧,他可真是个聪明人。可惜我只有一个女儿。”
穆露固和穆珑的婚礼在春季举行,噶山老爹亲自担当他们的主婚人,那一天小弥意大娘杀了五十只羊和十头牛,全部落的人都聚在小弥意大娘家帐子前歌唱跳舞。
杨昊手脚的冻伤已无大碍,但创口还未完全痊愈,因此他只能远远地坐在一旁观看。穆珑打扮的非常漂亮,在一群同龄姐妹中显得那么卓尔不凡。她几次跑到杨昊面前,邀请他跳舞,都被杨昊婉言拒绝了。除了担心伤口崩裂,主要还是因为他不会跳舞。
夜幕降临,婚宴仍旧没有散场的意思,三堆篝火熊熊燃烧,男男女女围着篝火且歌且舞。穆露固带着他的新娘向贵宾们敬酒,马奶酒浓香而不醉人,杨昊被穆珑强逼着喝了三大碗,最后一碗喝了一半,另一半几乎全洒在了身上。
晚宴接近尾声的时候,一队骑兵簇拥着一位衣着华美、神气活现的契丹人闯了过来,噶山老爹和诸位长老都赶过去参拜。来者是契丹火者乞篾列,火者是契丹派驻地方的税务官,乌苏固人早在四十年前就臣服了契丹人,有义务向契丹人缴纳赋税。名目繁多的税赋中有一条是婚姻税,新郎需要缴纳一大笔财物,新娘则须献上自己的初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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