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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日夜繁忙

李极夜活活的被婆婆和李极彩晾了好几天。不敢同桌吃饭就算了,连话也说不上几句。

因为这一次李极夜做的实在是太过分了,虽然本身他去朋友家吃饭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喝醉了就是她的问题了。

想想他在享乐的时候,李极彩又在做什么?

正当那么早起去菜地里挖菜,然后挑到集市上去卖是那么好做的事情吗?身为姐弟两个就不知道该互相扶持吗?

如果范老太太知道她们两个根本就不是亲姐弟,李极彩还这样对待他的话估计也要惊讶的很。

李极夜也觉得十分愧疚,当时他是去朋友家吃饭没错,是在书社结交的朋友,但是没有想到,在饭桌上经不住人家劝酒,于是就小喝了几杯。

在先前的时候家里管的也很严,从来没有给过酒喝,所以,人人都说它是解忧物忘忧物,加上他这段时间确实度过了较为艰难的时候,也是也想尝试一下放纵的滋味。

谁知道这么一喝就喝醉了呢。

如果当初他知道喝醉了会闯出这么大祸的话,干脆当初都不会答应这个朋友去到她家吃饭。

唉,一失足成千古恨。

本来喝醉了之后情绪就不是很好,进门的时候又被李极彩,拿着菜刀给吓了一通,加上她又啰啰嗦嗦说个没完,所以就顺势发作了。

说到底还是怪他自己。

她们两个已经几天没有理会他了,而她也跟小二黑一连睡了好几天狗窝。

平时的时候轮到他,他就会大声大嚷早些进房屋去,然后把李极彩给赶出来了。

现在因为理亏,他自动不敢睡屋子了。

而这几日李极彩忙着鼓弄她那桂花赤豆元宵的事情,根本就无暇顾及他。

而婆婆这几日也很忙,好像是在为李极彩挑选佐料的事情。间或能够听到几个名词。

其实,他也想关心关心李极彩的生意做的怎么样了。

听说最近卖茄子卖的特别好,早上出去一会儿,茄子就买完了。

每天早上李极彩都会起来的特别早,然后就上赶着去出城,最早一批排队的人之中就有她。

出城了挑完菜再回来,然后就边走边卖。

她给的价格是低于那些都城里的菜贩子的,但是因为她卖的比较少,又是小本生意,所以影响不到那些菜贩子的生意,自然就不会被打压。

先进城里的乞丐时不时抹黑李极彩和李极夜二人的风头已经过去了。

现在李极彩勤勤恳恳的担菜来卖,靠本事吃饭,自然也不会被人说什么,有的还特别赞许,觉得这小姑娘先前是流浪汉,现在竟然已经弄菜来卖了,不得不说这日子也是越过越好。

看着也让人欢喜。

李极彩忙碌的没功夫去管李极夜的想法,她忙着赚钱,买菜遇到的许多磕磕碰碰的事情都很多,她都已经解决不过来了,哪里还能顾及到李极夜的心情?

现在早上李极彩起来的最早,然后就煮早饭,中午的时候李极彩会回来做午饭,下午的时候出去做零工,到晚上的时候她再回来做晚饭,如果来不及的话通常范老太太会帮忙。

李极彩忙的团团转,范老太太看在眼里从来不说什么,也闭口不谈,就这样任凭她野蛮自由生长。

无论是赚到钱了也好,还是吃亏也好,这些都是人生经验。

李极夜在范老太太眼里则是变成了个小兔崽子。

每天去书社温书不学好,还偷偷学大人喝酒。

实在是昏头了,所以她这段时间故意冷着她,给他点脸色看看。

还好李极夜自己心里也清楚,知道夹起尾巴做人。这几天都看脸色做人。

这天,李极彩顶着漆黑的天回来,手上没有提东西,她到客栈的后厨去给别人当帮工去了,其实就是洗碗,每次做完回来,感觉浑身都脱力了。

门是开了个口子,并没有关上,每天晚上给她留门已经成为习惯了。

进了门以后,院子里敞亮的很,屋里已经燃起了蜡烛。

昏黄的光让李极彩的心头浮现出了一丝暖意。

有个家真好。

正看着,李极夜从厨房里忽然走出来了,手上端着个木盆,瞧着李极彩眼睛一眨不眨。

“回来了?来,先洗手吃饭!”李极夜冲着她笑道。

李极彩疲惫的脸露出了一丝笑容,冲着她道:“劳烦了。”

确实,她从客栈后厨出来的时候,感觉自己浑身都是菜味,难闻的很。

若是她流浪在外的时候,李极彩可以无所谓,但是现在她身上穿着的可是范老太太洗干净的蓝布衣,很干净很体面,她也不想弄脏了。但是又不能裸着身子出去。

每次在外面奔波回来,她都会回房间把身上的衣服给脱下来,然后给仔细洗干净,晾晒起来。

对于李极彩的客气,李极夜有些受宠若惊,他把水盆放在地上就转身进厨房了。

李极彩看了他一眼,有些奇怪,什么时候这么老实了?

李极夜把饭菜给端上来了之后,李极彩刚好也洗手洗好了进屋了。

桌上的粥水以及菜已经端上去了,都已经盛好了。

“今天怎么这么勤快?”李极彩的话是对着范老太太说的,眼睛瞥了一眼李极夜。

范老太太没吱声,正在布菜的李极夜脸上露出了几丝尴尬的笑容。

大家心知肚明。

这话题也就自然而然的跳过去了。

大家相安无事的吃了顿饭,然后就各自散去了。

过了两日,李极夜邀请了李极彩去绿云书社参观。

其实书社都是对外公开开放的,并没有什么禁止进去的规则,但是绿云书社不同,需要经过考核。

所以像李极彩这样卖菜的小贩才不会进去,何况她连字都不认识。

大部分普通的百姓并不会也进去,因为里面都是一帮舞文弄墨的文人才子,稍稍不留神就会贻笑大方。

所以轻易没有什么人愿意进去自取其辱。

李极夜邀请李极彩进去就是想让她进去看看,因为平时的时候,李极彩都表现出来对于书本的极大的兴趣。

若不是身为一个女子,李极夜毫不怀疑,李极彩会参加科举考试,绝对会参加考试。

既然这样的话,那他就带她去,带她去看看他每天温书的地方,体会一下那里面的气氛。

李极夜的出发点是好的,李极彩也从来没有误会他,对于李极夜的邀请,李极彩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

反正她每天卖完菜,做完事情之后,就没什么其她的事情可做了,如果能到书社里去看一看,听听人家说说话,也是极好的。

正好,了解一下楚国的风土人情,毕竟是她现在生活的地方。

所以,这一天,李极彩忙完了手头中的事务,然后就跟着李极夜一道去绿云书社了。

她特地穿了一件自己最好的衣服,是范家老太太给她的所有的衣服里面最好的一件,也是她最珍惜的一件,是一件白色的碎花的裙子。

李吉祥虽然在秋冬天穿着衣裙出去,可能会被人家以为是傻子,但是为了给李极夜面子,她还是毫不犹豫的美丽冻人人的穿出去了。

但是在外面夹了几件破衣服,想着进入书社的时候再把衣服脱下来露出裙子。

范老太太给李极夜和李极彩做了秋冬的衣服了,十分的朴素温暖。

李极彩想要穿的漂亮些出门,毕竟,她也是个女孩子,想到书社里面可能会有很多的,少年男子,她也会觉得有些不太好意思。

到时候也不能给李极夜丢脸不是,李极夜看到李极彩那般郑重的模样,不觉得有些好笑。

只是个书社,至于吗?

但是又想到她身为女子,不能参加科举考试,不能入朝做官,不能做许多女子所不容许做而男子允许做的事情,不觉得也有些遗憾。

若是李极彩身为男子,他才觉得可能更适合他,毕竟一路以来他们遇到的事情那么多,李极彩瘦小的肩膀居然都担了下来,甚至还承担了保护他的职责,当然还有供养他的任务。

想想也觉得,自己身为一个堂堂七尺男儿,竟比不过一个女子,也觉得丢脸。

但是李极彩完全没有这样的想法,她还为李极夜邀请自己出门去参观书社而感到开心。

其实如果不是李极夜邀请的话,私底下她也想吃那些免费的书社里面去瞧瞧的。

但是她每次在街上路过的时候,路过一些书店的时候,都是有男子在而看不到一个女子。

若她这般唐突的进入定然不行,她也想过要以男装示人,但是如果穿着男子的衣物进去,若是被认了出来也会觉得十分尴尬。

所以她就干脆的放弃了这个想法,老老实实卖着自己的菜,最近自己做的吃的元宵卖的越来越好了。

刚开始的六碗还能,一两碗卖不出去,但是后来卖着卖着就供不应求了,老太太把自己家里的大部分的碗都搜罗了出来,让她装那个桂花赤豆元宵。

她先前的时候已经说明了这桂花是应季的食物不是一直都有的,她也只卖这段时间。

可能这样说的话,会更刺激人家的需求吧,有的人在听了这句话之后又多要了一两碗,甚至有的还想把这吃的元宵给带回家去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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