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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八章 回到村子

最终,吴冕还是把李极彩给带回了岔沟子村。

他们翻阅了两座山,走了整整有八天多,是在第八天的晚上才悄悄的回到了山村里。

这一次吴冕没有像往常那样,大摇大摆大张旗鼓的进村子。接受所有村子里的人的艳羡的目光。

因为每一次吴冕回来,要么带来许多新鲜的东西,要么带回很多钱财,哪一样都为村里的人羡慕,因为岔沟子村实在是太贫穷了。

在外头看起来很是一般的东西,回到山村里几乎就成了宝贝。

很多村里的青壮男出了山村之后,很少再有回来的。一方面是嫌弃岔沟子村实在是太贫穷了,重点也吃不饱,还不如在城里的酒家里做小二端茶倒水。另外一方面则是过惯了城里的生活,就过不惯了,再回到山村继续贫穷,世世代代贫穷下去没有出路,也就没有盼头了。

吴冕是其中最为出色的村子里的男子,因为他不仅在外头混着出息了,而且他还记着回来,他没有忘记自己的根。

吴冕的老娘病了多年,每次吴冕提出要带她到外头去治病,但是吴冕的老娘都拒绝了,因为她年纪那么大了,走路也不方便,也走不动了,所以索性就靠着大夫开的药续命。

每一次吴冕回来,他都不用捎书信。村里的人要是看到了会直接冲到他家,然后把他的老娘给抱出来。

吴冕会在村子中间的村长日常开会的一片大空地上将他所有带回来的东西放在那里,然后迎接村民的关注,他在有序的给大家分发一些,村民们谁也不会争抢,就看吴冕发什么他们就拿什么。

村子里面的长辈个个都夸吴冕懂事。

其实这也是报答村民们在他不在的时候,对于他老娘的照顾。

以往吴冕都觉得自己和老娘的脸上都十分有光。

可是这一次,没光了。

他们可以光明正大光鲜亮丽的回来,但是这一次却因为一个女子搞得如此狼狈不堪。

丢人啊。

每每想到这里,吴冕就一阵咬牙切齿,对待李极彩也更加粗暴,尤其是看到她那张没心没肺的笑脸,更是觉得抓狂无比。

难道,她都不会害怕的吗?可别忘了,他是把她偷出来的人。

吴冕的家在吴冕出去之前还是风雨飘摇,时常漏水的泥巴屋。后来吴冕在外头小偷小摸,弄了些钱财,回去之后第一时间就把家里给翻新了一遍。

现在的家里可不是泥巴屋了,上好的房梁是他跟村子里的村民一到上山去挑选的。

开工的那天,几乎所有的村民都出来帮忙了。砌石头,挑木材,种种。后来吴冕也给每个帮忙的村民发了不少钱财。

村民们也都相信吴冕是真的发财了,他出手阔绰又大方,完全不像是过往的破落户模样,一下子飞黄腾达了,在所有村民的眼中。

因为吴冕有了这样的成就,就引发了更多的年轻人外出了。但是村子里是支持年轻人出去闯荡的,因为家里穷的都揭不开锅,如果在外面闯荡几天就能赚到那么多的银钱的话,为什么不去呢?

结实的木头房子造好了,整了三间屋子,旁边也造了个小伙房,又在院子中里稍微开辟了一番,在外围也围了一圈篱笆,圈了小地方养鸡养鸭。

吴冕家还养了一只大狼狗,是吴冕外出的时候,有一次在集市上遇到的,看着模样挺俊的,顺手就买下来了,买下来之后回来就放在家里养着了。

现在瞧着长得高高大大的十分健壮,吴冕,回来的时候是趁着月色回来的,月光下大狼狗就守在篱笆门口的地方。

两只耳朵静静的耷拉了下来,眼睛也闭上了,但是它听到有人的动静的时候。

“噌”的一声就从地上爬起来了,然后就“汪汪”叫了两声。

吴冕连忙用手指放在自己的嘴巴上,做出嘘声的动作。然后轻声地叫着狗的名字:“福贵”。

显然福贵发觉了这是他的主人,没有在叫唤,而是猛然冲过来,绕着吴冕,兴奋的打转。尾巴在身后激动的扫来扫去。

恨不能扑在吴冕的身上,吴冕用力的拍着他的脑袋,拍着他的背,才将这只兴奋的狗给安抚下来。

随后转头对着后面慢吞吞走上来的李极彩说道:“它不咬人。”随即吴冕就打开了篱笆,然后走进了院子。

李极彩走得慢的原因,不是因为害怕这只名叫福贵的狗,而是她想起了她曾经也有这样一位忠诚的伙伴。

屋里头的人也是个警惕性高的,听到福贵在叫。有些不放心,所以就走出来看看。

家里就她一个老太太,有些值钱的东西还是怕遭贼人惦记的。毕竟吴冕,给他买了不少好东西放在家里。

养一只大狼狗福贵守家,确实是挺不错的。只不过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发生过小偷进门的事情。

山民们家家户户都挺老实,各家归各家的日子,从来也没有说嫉妒哪家让老二做出什么不好的事情来的。

“谁呀?”太晚了,老太太的眼神有点不好,诬蔑他老娘勉强的喊了一声。

如果有人应答的话,那说明是熟人,如果没有人应答的话她就要去找富贵了,富贵怎么没有叫呢?当然也有可能是熟人来,只不过夜间来的人极少。

“娘,是我,我不是别人。”吴冕轻声说道。

“啥!你是谁?”吴冕他老娘有些没有反应过来。

“狗儿。”吴冕有些无奈,只得报上自己的小名。吴冕出生的那一年实在是太穷困了。他老娘头前面生的两个孩子都没了。只有他活了下来。

村子里也讲究名字,取得越下越下贱,越能活了下来。

事后吴冕真的活了下来,并且一路长大成人,也不知道是跟这名字取得贱不贱,有没有关系?

“唉呀!狗儿!你怎么回来了!这大晚上的你可吓死老娘了!”吴冕她老娘辨别出是自家儿子,激动地颤颤巍巍的就走过来了。

吴冕赶忙上去扶着。

李极彩在旁边看着这一幕有些诧异,人叫狗的名字,狗叫人的名字。

这简直就有毒。

而此时此刻,吴冕正沉浸在跟老娘重逢的喜悦当中,也没有顾及旁边的李极彩在想些什么,反正她现在走路都一瘸一拐的,也跑不远。

吴冕浑身也很疲累,但是他都咬牙坚持,装作自己很轻松的模样。但是其实,他也坚持不住了,就离崩溃也不远了。

浑身跟灌了铅一样,衣服拖泥带水,也破破烂烂的。多少天没有洗弄了,身上脏的发臭,头发里都生了多少虱子吸血了。

“狗儿,你咋这么晚突然回来了?”他老娘很是诧异,过往每次吴冕回来的时候都是大白天,曾几何时,像这样大晚上的突然回来,把她吓了一大跳。

“娘,这次是有急事儿,没来得及跟您打招呼,所以就回来了。”吴冕的面色僵了僵,继而笑着说道。

吴冕他老娘似是而非的点点头,觉得有些奇怪。最后将目光转向了吴冕身后站着的李极彩。

吴冕看到他老娘的动作,也跟着转过头去。只不过在看小李极彩的时候,眼睛里含有一些警告之色,示意她不要乱说话。

李极彩没有想到吴冕竟然把她给带回自己的家了。未免也太大胆了些吧,难道他就不怕自己被查到吗?

是个姑娘?!吴冕他老娘看到吴冕带回来一个女子,顿时兴奋欣喜异常。

莫不是她的儿媳妇儿!

吴冕他老娘本来还想再driven关于李极彩的事情,但是又想深更半夜的就处在外面也不像个样儿,还是进屋说去吧。

“狗儿,外面凉,还是先进屋说吧,瞧瞧你浑身脏兮兮的,老娘这就给你打水洗澡。啊!”

“哎!”吴冕顺从地应了一声,然后转身往后走几步,一把扯过李极彩的胳膊,就往屋子里拉。

这里是大山深处,想要出山进山都是很不容易的。外来人轻易进不来,就算村里人出去了,也不会将李极彩的消息给放出去,这里消息十分闭塞,不用担心谁会追查过来。

所以我们也非常有自信就把李极彩给带回来了,如果带到其他的地方,他也不能确定能够将李极彩给卖出去。

这次带回村里的打算,本来也是为了方便村民给哪家的单身汉娶个媳妇儿。

然后我们也在趁机收点钱,就算是干这一票的辛苦钱了。

吴冕他老娘把房门打开,让李极彩和武勉进去了之后,自己则是没有进屋,而是新冲冲地跑到厨房去烧热水了。

她看到李极彩和吴冕的形容狼狈,定是要好好的梳洗一番,等他们梳洗好弄好了之后,有的是时间再慢慢仔细的盘问他们,问他们两个到底什么关系。

她瞧着这个姑娘模样长得挺俊的,看起来十分乖顺,手上也有些粗糙,看起来像是个做事的,只不过脖子上怎么看好像有些疤痕?

不过这也不妨碍,如果能够让她早些抱上孙子就行,旁的吴冕他老娘也不惦记太多了。

只不过这大晚上的忽然回来还带着个姑娘,难免会让吴冕他老娘猜测这女子的来历,是不是跟自己家儿子私奔回来的,回头得好好问问,出生要是犯了事的可坚决不能要。

吴冕他老娘就怕吴冕一时冲动,不知轻重,做下什么错事来。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她这个当娘的可是要急着拦住他。她觉得自己家的儿子也不像是会做出什么坏事的人。毕竟平日里吴冕,还是让她十分骄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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