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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是我

PHD(博士)的第一学年的春假期间,我收到了念珠寄过来的东西。两套小男孩的白衬衫,说是分别作为琦琦Nursery(托班)毕业时和Reception阶段开学时穿。另外还有三、四瓶腌渍的糖桂花,两瓶平望辣酱,一箱香水玫瑰味的西瓜子,最可贵的,还有真空包装的海棠糕。

满满的S市回忆。

除了这些之外,还附上了一张明信片。上面的字迹,我一眼就认出来,不是念珠的。尽管没有落款,但我知道它出自谁之手。

念珠说,我移民手续批下来了。这几天,在买办东西时,总是觉得这也要带,那也要买。看着院子里的那棵洞庭皇,突然萌生了反悔之意。之前天天想着离开,真到了要走的时候,深刻体会到了“割裂”之觞。离开前,我想去“猫空”取回我最后一次写下的那封“寄给未来”的信。因为我清楚地知道,未来的我,不在信上写的那个地方了。结果机缘巧合地看到了这张明信片。

我想,他是希望你看见的。虽然这种希望接近于渺茫,既被我所见,即便顶着些许不道德的谴责,我也要帮他实现。

无论如何,你应该知道。遥远的你,也需要这样一份遥远的爱意。在这个世界上,不要忘了,有人正这样深情而真切地爱着你。

亲爱的念珠,谢谢你。我泪眼模糊,再次摩挲着那张明信片。上面用遒劲飘逸的钢笔行书,写了普希金的《我曾爱过你》一诗。没有地址,没有收件人,甚至没有落款。但我和念珠都认得出,是翟逸的笔迹:

我曾经爱过你——

爱情,也许在我的心灵里

还没有完全消亡

但愿它不会再打扰你

我也不想再使你难过悲伤

我曾经默默无语地、毫无指望地爱过你

我既忍受着羞怯,又忍受着嫉妒的折磨

我曾经那样真诚、那样温柔地爱过你

但愿上帝保佑你,另一个人也会

像我一样地爱你

最后念珠告诉我:“翟逸不日将去英国。他申报了爱丁堡大学。”顿了顿,她又道,“我把你的电话告诉他了。”

他……知道孩子的事了?”我欲言又止。

“不……我没有告诉他。”念珠说,“另外,我也没有告诉他,你的地址。所以见不见他,决定权在你。”

我可以想见念珠是如何地用心良苦,不禁湿了眼眶,“好,我知道了。念珠……你保重。”

在我博士二年级开学之前,念珠和父母一起飞往了西雅图。

琦琦四岁了,开始进入Reception(学前班)阶段。

虽然和之前的Nursery(幼儿园)同属于“Early years ”(早教),但是这是在英国属于比较正式一点的教育。为了琦琦的身心健康发展,我准备在琦琦正式进入小学之前,换一套大一点的住所。

伦敦房子均价是9万英磅一坪,合人民币8万左右,不比中国魔都和帝都差多少。可据左依说,比香港还是好的。在香港,房子差不多15万一平米,令我咂舌。

酒方卖掉的钱,也就是在伦敦可以买一套房子的钱。

爱丁堡的开学时间比UCL要早半个月。我想,翟逸他现在人应该已经到了苏格兰。

直到我和琦琦都正式开了学,他也没有联系过我。这也好。

其实我根本没有想好,他要是联系我,我这边要怎么做,能怎么做。

躲吗?带着孩子搬走。可我没必要躲他,念珠说了,翟逸不知道琦琦是他的孩子。

不走,他来了,我要如何和他交流?以故友的身份叙旧,还是以决绝的态度扼杀他成为自己新欢的可能?如果凭借父子天性,他发现琦琦是他的儿子,怎么办?因为我和他分别是孩子生母和生父的关系,就必须要搅和在一起吗?

现在这个情况,正省却了我这个烦恼。不知道是为了这居高不下的伦敦房价忧心,还是为了别的什么,我开学后一连数日都没有睡好。

好在现在住得近,不用早起几个小时坐巴士车,骑单车十来分钟就可以到校。

时过境迁。我用这四个字说服了我自己后,失眠多梦不治而愈。

今天的万圣节,我和琦琦一起做了南瓜灯。我依着他的想法,帮他打扮成一个小小的吸血王子,他嘴边涂了番茄酱,出去要了一大堆糖果回来。

我问他,“有没有偷吃?”

“没有。”他捂紧嘴巴道。

“我们约定好的,一天可以吃几颗?”

“不超过五颗。不超过晚上九点。吃完一定要刷牙。”他说。

“很好。”我说,“pokemon,记住你说的话。你已经不是个三岁小孩子。男子汉,说到一定要做的。不然,长大了,没有女孩会喜欢说话不算话的男孩子。”

“我不需要女孩喜欢。”琦琦说。“我觉得她们又笨又吵。”

他红菱般鲜红的小嘴一张一合,我凑近闻了闻,然后问道:“榛仁巧克力好不好吃?”

“不对,是松仁。”他笑着道。

话刚一脱口,他便意识到机密泄露,连忙紧紧地闭上嘴巴,用余光瞟着我的神色。

我气不打到一处来,走到南瓜灯旁边把蜡烛芯剪短了一些,一面道:“再这样下去,你的牙齿会烂光光的。到时候巫婆在黑窟窿里住下……到时候,你后悔都来不及。”

“我牙齿不会烂的。”他自信地道。“因为我认识了一个好朋友。他是牙医,有他在,我不怕。”

“好朋友?牙医?”我听着心惊,面上却不动声色,“胡说,你们学校哪有这么厉害的人?不会说的是Tomas吧,他上次在舞台剧里就扮演的牙医。”

“不是,是真的牙医。”琦琦说。

“你是怎么认识他的?”我问。

“我……”琦琦突然止住话,斜睨着我,“妈咪你又想套我的话,不过,我不会上当了。”

“你!”我气结,“我怕你被人骗了都不知道。你怎么知道他会不会是坏人呢?”

“牙医叔叔不是坏人!妈咪,我不许你这样说我的朋友。”

这倒护上了。我把涌上来的话压了压,缓了缓,然后道:“总之,他问起你的家庭地址,你一定不要说。他要带你去任何地方,你都不能答应。你就说,妈咪或者玛德琳就要来接你了。记住了吗?”

我的话还没说完,琦琦就不耐烦地打断,“我有那么笨吗?你说的那些,在上托班的时候,梵妮老师不知道说过多少遍了。”

“好吧。”我决定不再当令人厌烦的老妈子,“我相信你不会让我失望。”

离圣诞还有半个月,伦敦街头节日的气氛已经相当浓厚了。没有大红大绿的热闹,而是用淡雅的蓝色、绿色以及金色让圣诞集市看起来精致,蕴藏着十足的大城市的气派。

一天早上,我被琦琦的叫声吵醒,他兴奋跑到我床头来,“wake up to snow!”(醒来一觉就看见雪啦)

我连忙拉开窗帘,只见纷纷扬扬的雪花簌簌而下,着实惊喜了一番。伦敦跟S市一样,冬天里雪并不常见,偶尔下点雪,没落到地面就没了。像今天这样能在地上积起白白一层的雪,已经很罕见。

“你还知道雪啊?”我笑着逗他。因为在他不长的人生里,是没有关于雪的记忆里。

“电视里见过。书上也见过。”他说的是我订阅的那本《国家地理》。不待我有所表示,他又一句话冲口而出,“没见到猪肉,我也见过猪跑。”

滥用俗用,还用错了。我纠正他,“是没‘吃过’猪肉,见过猪跑。”

“噢。”

本来下雪,我是不准备骑车的。但是玛德琳因为雪天路滑,比平时晚到了一会儿,我等她到了之后,才推着车出了门。今天有考试,无论如何,得尽快赶到。

虽然这场雪跟2008年S市的那场雪根本无法比,但是久违沙场,单车的前轮胎打滑,我连人带车一起摔倒了。

这时,有个人从身边扶起了我。我心中一动,以为是……,结果一回头,发现是杰弗里。

“你怎么在这儿?”我问他。

“去找你。”他说,“结果被我找到了。”

“别闹。”我说,“你们不上课了,我今天还有场很重要的考试等着我呢。”

“我送你去。”他说,“我昨天就结束期末考了。”

我摇摇头,站稳身子,推着单车往前走。“抱歉,杰弗里,我真的来不及了。”

他上前一把抢过单车,“来不及了,你还不坐上来?你忘了我以前最擅长飞车了?只要你敢坐,就一定能在规定时间内赶上考试。”

“好……好吧。”我走过去,坐在了车座后面。

果然,飞车手不是盖的。不说在这雪地上骑出四驱赛车的速度,但电瓶车的速度总归是有的。

我顺利赶上了考试。

考完后出来,我和早就跨学科训练结束归来的郑恩承边走边聊刚才我困惑的知识点,走到UCL里的Gordon's Cafe门口,杰弗里便捧着一大束玫瑰花从咖啡馆里迎了出来。

他把玫瑰递到我面前,“如果不能现在和我结婚,那就请你先和我相恋吧!如果你暂时还不能爱上我,那就先和我约会吧!特蕾莎,我现在不是几年前那个毛头小子了,我是很郑重地考虑过了,我觉得你就是我想要的那种女孩!”

周围的人的目光一下子被吸引了过来,甚至有人已经吹起了口哨。郑恩承看看我,脸上也流露出些许错愕,片刻他悄声问道:“这是……小布朗?”

我微不可闻地“嗯”了一声,抬起头来,“杰弗里,我真的很谢谢你,今天早上帮了我一个大忙。但是我……我……”我看了眼热烈围观的人群,低下头,“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不可能。”杰弗里道,“我知道你是骗我的。”

“不,真的有了。”我用求助的目光看了郑恩承,他立即会意,还未有所表示,杰弗里已经道,“如果有,你告诉我他是谁?只要真的有这个人,我就死心。你说的人是谁?”他的目光落在自始至终都站在我旁边的郑恩承一眼,“他也在这里吗?有的话,特蕾莎,你指出来给我看。”

“是我。”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从人群后方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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