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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告别,从回忆开始

新学期开学,再次迎来伦敦之秋,同样也是琦琦的两周岁生日,我给他买了一个LEGO作为礼物,他玩得不亦乐乎。往往玩着玩着睡着了,手里还握着一块积木。

老布朗足足出差了两个礼拜才回来,晚餐时分,在我和杰弗里都落座之后,他满面春风地宣告了此次去中国洽谈的成果。

老布朗说,完成了二十万英磅“Gold Rain”甜型非年份香槟的订单。

这个数量是惊人的。要知道香槟在中国内地市场一向不景气。去年全球香槟销量增长12.1%,往中国内地市场的出货量却不足1%。并且很多人只认法国香槟,不认英国香槟。二十万英磅,意味着订下了20000瓶的产量。布朗酒庄规模不算大,珍藏款的香槟酒一年也不过800瓶的产量。

“衷心祝贺您。”我朝他举杯,“不过,非年份香槟目前能达到这么多产量吗?”

因为“Gold Rain”研发出来投入生产也不过半年,葡萄成熟是需要时间的。最佳的采摘时间最好在8月中旬至9月中下旬,这才也刚刚第二个秋天。

“我想应该是够的。”老布朗说。

“去年十月份韩国的那笔订单完成了吗?”我不禁问道,“一共分为三个批次,按时间估算,这第三批次会跟目前这笔订单重叠,供应量确定充足吗?”

“特蕾莎。”坐在我对面的杰弗里冲我使了个眼色。

我才发现老布朗的脸色变得十分不悦,他说:“作为一个技术员,你要考虑的研发更多的酒,至于其他的东西,则不在你的考虑之列。”

说得甚有道理。因此,我语气平静地回应道:“好的。布朗先生。”

吃完晚饭我上楼去,琦琦正好睡醒,朝着我道:“Mommy,I'm hungry.”

我用中文询问他:“怎么了?你再说一遍。”

“饿。吃东西。”琦琦说。

“想吃什么?”我接着诱导他多用中文表达需求。

“egg custard。”他奶声奶气地说。

“是蛋羹。”我弯下腰地跟他说,“也叫芙蓉蛋。”

“芙蓉蛋!”琦琦挥着小拳头,耐心已经告罄,大有我再不给就瘪着嘴放声大哭之势,我连忙道,“OK。妈咪去拿给你。”

他这才笑起来。

到了楼下,凯莉还侍立在餐桌旁,我就问她:“鸡蛋沙司做了吗?”

“噢,做了。”她答。

我走进厨房一看,还真是耿直,感觉就像是破壁料理机打碎的料理汁。不是我要的那种中式炖蛋。我从双开门冰箱里拿出七、八只蛤蜊,打了四个鸡蛋,做了一大碗蛤蜊炖蛋。因为找不到隔热手套,便唤凯莉来端上了桌。

“你们也尝尝看。”我说,“中国特色布丁——蛤蜊芙蓉蛋。”说着,我盛出了一小碗,准备上楼就喂嗷嗷待哺的琦琦。我已经听到他惊天动地的哭声了。

“味道不错!”杰弗里道,“比我在中餐馆吃过的还好吃。特蕾莎,你应该考虑开个中餐馆。到时候,我可以帮你在店里收钱。”

老布朗尝了后,胡子微翘,看来也是很认可这种中国味道的。结果愉悦不过三秒,在听到杰弗里的话后,脸色再次由晴转阴,“Shut up!”

“你们慢用。”我连忙撤离是非之地。

琦琦很有脾气,炖蛋喂到嘴边,他一就手就推开了,非要哭个尽兴。我多番软语哄劝未果,就静静坐在他旁边,端着碗一动也不动。

等他发现情况不太对,注意力重新回到我身上时,我拿起勺子作势欲吃,琦琦立即不干了,扑过来挨着我,还试图站起来去抢我手里的碗。

“现在开始,我喂你,好不好?”我问他。

“不。”他摇头。

“还是不吃?”

“吃。我要自己吃。”他说。

“Good Boy。”我一边夸奖他,一边把碗放下,把他抱到了婴儿餐座上。

琦琦自己拿着勺子,吃得津津有味。

我则在一旁,轻轻叹了口气。

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有点“后妈”。既觉得有必要教育他独立、自主和承担,有时又不禁反思自己是不是过于严苛和狠心了。

我在学着做一个好妈妈,不断学习,不断成长。

并不是一味是我在教他,有的时候,琦琦也在反过来“教”我,他不断地充盈了我的内心,我的生命。我很感恩。

“你和郑恩承怎么了?”左依发现了我们间有些不对劲,“怎么现在吃饭不在一起了?”

“你知道的。我们口味不同。”我一边啃着面包,一边简短地答道。

“不对。”左依道,“一定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的事。”

我抿抿嘴,旋即道:“你那么冰雪聪明,一定能猜得到。我就不想说那么明白了。”

“他,向你say love了?”

“嗯。”我说,“但你知道,我是个Mommy。我们之间是不可能的。”

“所以,他又向你say goodbye了?”

“绝交,那倒不置于吧。”我说,“我想他只是一时间接受不过来。”

“那你为什么不主动找找他,尽快恢复友谊?”左依不解。

“人与人之间,缘来缘去皆有定数。”我说,“单靠哪一方的主动,就能延续两方的情谊么?”我摇摇头,“而且,我为什么要主动。已婚妈妈怎么了?我又没有做错任何事。”

“道理你说的都对。”左依耸肩,“挑不出任何毛病。但是你知不知道,你对在‘有理’,错在‘无情’。”

我愣住了。

这是有生以来第一次被人当面地指出身上的问题。并且一针见血。左依不是个尖锐的人,她这么做可以说完全出于善意,因为她当我是朋友。所以,我更觉无所遁形。原来……我是这样的一个人啊。

但品辨再三,无一字说错。

“左依,你接着说。”我摆出虚心受教的态度。

“每个主动的人,不是一段关系里他身负更多罪责,而是他更在乎,更不愿失去。”左依看着我,“我不是要谴责你什么。只是希望你在面对自己在乎的人时,不要仅仅因为讲‘理’,而憾然失去一段情。”她望着我的眼睛,“将来迟暮之年的你,难道仅仅靠那些truth(真理)傍身活着吗?”

我内心波澜迭起。

我想起了冬至夜里那个站在路灯下的撑伞少年。

少年长大了,便成了昏暗天色里那个浑身湿透的青年。

这两个场景不断地在我脑海中变换交叠,一瞬间,我弄明白了许多从前我看不懂的事。

就像顾城的诗中所言,“隔膜的薄冰溶化了/湖水是那样透彻/被雪和谜掩埋的生命/都在春光中复活。”

他一次一次地出现,并不是因为他未曾得到的不甘,而是因为他更在乎。我永远在伤他的心,永远在寻思等比重回报,以求得心安。我如此计较,用补偿来洗刷亏欠,却从来没有在乎过他的在乎。

是的,我从来没有回应过他。

错把他的赤诚爱意进行换算,他付出的爱情也好,友谊也罢,我都统统辜负了。

我根本没有学会如何去爱,也看不懂别人的爱。

包括陈羽尧。我只想着用自己的方式去爱他,沉浸在自我牺牲的感动之中,但从来没有问过他,他想要的是什么。或许一直以来,我只爱自己。

我用所有的道理,推却了生命中所有的盛情。我活该形单影只。

我怆然地笑了笑,抬起头来,望着左依,诚心诚意地向她道谢:“左依,谢谢你。认识你真是我的幸运。”

左依莞尔一笑,“我也是。”

很快到了万圣节之夜,在UCL是学生的集体狂欢。我准备早些撤离,毕竟有的人的扮相在黑夜里猛然蹿出来能吓得我当场呼吸骤停。已经没有脾了,不能再没有胆。打定主意我就在身上揣了许多糖果,当成买路财,一路上发给大小鬼们往公交车站赶。

结果行至中途,糖就散完了,我准备抄近路过去,平时我是不怎么走那条路的,走的话也会和同学们一起。今天是节日,我就没有太多顾忌,绕进了那条路必经的一个巷口。谁知道,刚走到一半就听到身后有脚步声。

“我没有糖果了!抱歉。”我说着转过身来,继而发现对方是个穿黑色卫衣的男人,卫衣的帽子带在头上,又背着光,因而看不清楚他的脸。但从体格上看,应该非亚裔。我心头生出不妙之感,步步后退,一面大喊:“伙计们,快来!这里有糖!”

不等我的话全部喊出来,一只手从我背后伸过来捂出了我的嘴。完了!我惊恐地睁大了眼睛。他们是团伙作案!

下一秒我就立即反应过来,奋力踩了胁持我的那个男人的脚,在他吃痛的瞬间,不失时机踢了他要害。这一脚,我几乎是用了全力,因此他神情痛苦地倒地,哀嚎着,朝同伙用英文道:“操!干*死这个婊*子!”

我真的没有把握再踢倒第二个。他已经有了防备,何况我丝毫不会中国功夫。

“你们在干什么?”一个声音在巷子口响起。

我转身一看,是郑恩承!谢天谢地。

“救命!”我用中文向他呼救。

“特蕾莎?”他怔了下,然后用英语向我对面的卫衣男道,“伙计,现在是两对一了。而且我的伙伴们马上就到。并且……”他从背后亮出手机扬了扬,“我已经打了999,你确定还要继续待在这里吗?”

那个卫衣男听了,恶狠狠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弯下腰来扶起同伙走了。

我瞥见了他的眼珠有点黄,想来应该是瘾君子。真是后怕。落到他们手里,无论是劫财劫色,我都只有死路一条。

伦敦,堂堂首都,治安竟然也这么差。我嘟囔着,“真令我心惊。”

“你没事吧?”郑恩承用中文问我。

“嗯。多亏了你及时出现。”我说,“谢谢你。”

“走吧。”郑恩承其实身上还穿着僵尸服,“是去公交车站吗,我送你。”

“不用等警察过来吗?”我问他,“刚已经报警了。”

“我吓唬他们的。”郑恩承说。

“哦。”突然我探头朝巷子口看了看,“天哪,万一他们没走远,听到怎么办?”

“喂,我们刚才交流一直用的是中文。”郑恩承道,“他们哪有这么高的业务能力?”

“说的也是。”我笑,“我真是傻了。”

我跟着他走出了这个巷子,走在昏黄路灯照着的街道上,虽然迎面总是飘过来一些“鬼怪”,但是我的心里却没有半点害怕,因为旁边站着一位人高马大的男子汉。

“谢谢你。”我再次真诚道。

“没什么。”他说,“大家都是中……”说到这里,他不由语气一顿,才接着道:“都是华裔。没道理见死不救。”

我重新垂下了头,有些讪讪然。是的,我已经不是中国人了,我不配再叫华夏子孙。

郑恩承看到了我脸上的表情,他停下脚步凝视了我两秒钟,然后接着往前走,“刚开始我真的以为你是生长在英国的华裔……”

“不会吧。我的中文不标准?”我问道。

那也不对,我的入学登记表上就叫做“特蕾莎·布朗啊。我偏过头去看他:“你知道我姓布朗,就没点怀疑?”

“我以为你父亲叫布朗,母亲是中国人。”他说。

“我长得像中英混血吗?”我问。

“有的中英混血并不明显。”他说,“你看郭羡妮,就是中英混血,但是古装扮相就丝毫不违和。而且……你的头发是天然大卷,所以我以为你是。”

“你居然知道郭羡妮?你小时候也看TVB?”我眉开眼笑地问道。

“谁的童年没有古天乐?”他说,“我看过《寻秦记》啊!”

哦,对了。郭羡妮在里面确实有参加演,与宣萱一起是双女主戏份。

我追溯前一个问题,“我中文不好吗?”

“中文好。”他说,“好的可以四个字四个字地说话。”他盯着我一本正经道,“说真的,你的国学底子比左依还好点。”

“噗……”我忍不住笑了,轻轻推了他一下,“种种迹象表明我是生于华夏长于华夏,你居然……”

“但是!”他打断我,人但凡说到“但是”,重点就要来了——“你普通话并不好啊!”

“啊?”我再次目瞪口呆。

“你中文好,不代表你普通话好啊。”郑恩承道,“这是两个概念。”

“我普通话不好吗?”我一直以为我说的是标准普通话。

他斜睨着我。

我顿时明白过了,“我跟你一个北京人比什么普通话!!”但是我表示不服,“你别以为京腔就是普通话。哼哼。”

“是不是还觉得自己说的是标准普通话呢?”他说,“那我就猜猜,你移民前是不是生长于江浙一带的?”

我没法说不是。于是我点了点头。

“你们那儿姑娘的叫法是什么?”

“小娘鱼。”我用S市口音道。

他还是猜不到,又道:“骂句脏话来听听。”

我四下看看,“这……不太好吧。”

“没事,反正没人听得懂。”他爽快道,“我先来。×你×!”

“十三点!”我直接骂回去。

“上海人!”他连忙拍板,随即自我否认,“不对。我去过上海。那边叫小姑娘不叫‘小娘鱼’。”他学着我的口音道。

“我是S市人。”我自报家门。省得他猜来猜去。

“啊!”他道,“那是个好地方……可惜我还没去过。”他顿了顿,很是困惑:“那你年纪轻轻,为什么会……会移民到英国?你的父母,也都在这里吗?还是……依然生活在国内?”

终于还是问到了。望着他欲言又止的神情,我知道他是想问关于琦琦的事。

因为在他看来,在国内,我几乎是没有可能在读书期间生下一个孩子的。

我望着他,思忖时下意识地咬了咬嘴唇。他今天还救了我,而且是我在伦敦以后交的为数不多的朋友。我终于还是决定如实相告。在这个异乡,恰逢今日今时,是个适合倾诉的气氛。

“你真的特别想知道我为什么会移民?”我问他。

“Yes,I want.”

“因为我在中国已经没有家了。”我轻声道。

“要不要去前面的咖啡馆坐一下?”他道,“我预感这个故事可能有点长。”

“是的,有点长。”我朝他浅浅一笑,“如果你今天没有别的事的话,我们当然可以去。”

“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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