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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他拿这事儿要挟

孙佳祥闻听未婚妻她想阻止,去见那位神秘的男青年,他颇显惊疑的神情。

他就问她与那人有什么秘密。

“我…我和…他…之间能…能有什么秘密的事情呢?那是你的主观臆测,你别太多疑又狭隘了好不好?”沈默涵紧张极了,结结巴巴地说出了这番话。

她快速地眨着水灵灵的大眼睛,慌乱的心情显露无疑 因为她与他的关系,让她难以启齿。

孙佳祥一看她这样惊恐万状的模样,就更加想了解那一位神秘的人了。

在这之前的孙佳祥,在学校里一直都是引领时尚的先锋。

而这几天,因为与心上人闹得很不愉快。导致他心灰意冷,也懒得打扮自己了,就随便穿了一套旧西装。

他往常呢?是绝对不会这么穿着的。

本来他最爱穿那些颜色明亮一点的,或者是能突显既帅气,又很酷的那种娇美颜色的套装。

比如嫩粉色的、翠绿色的、橘黄色的西装……就连晨练时他也是爱穿天蓝色的,或者其它颜色鲜亮的休闲服装,或者运动服装。

还有他对西装的领带的搭配也有讲究。

他的领带喜欢与西装接近色的搭配风格。

更详细的说,他不喜欢单调清一色的领带。而他比较喜欢能提亮色彩的领带,比如带斜纹的、或是带星点的、或是带碎花的。这样搭配就显得他又帅又酷,又精神焕发。

再就是皮鞋了,他也是很讲究的。

他会定制与衣服的颜色,比较协调的皮鞋,或者运动鞋,休闲鞋等。

他主要是看什么颜色的衣服上什么图案,就特意定制皮鞋的颜色与图案来巧妙配色。

之所以他会这样做,是因为鞋是很能体现一个人的风度的,是不可或缺的一项穿着。

俗话说:“鞋子能趁下半截。”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比如他最忌讳穿枚红色的西装,搭配墨绿色的休闲鞋子,那就显得很突兀,看起来不伦不类了。

星期天的早饭后,孙佳祥想:我要去见情敌了,那我可得好好打扮一下自己了。

这几日,我和心上人闹得很不愉快,不就是因为他横刀夺爱吗?这就激发了他的斗志。

他要以一种最新潮的气势压倒对方。

他就先去理发店,让师傅给他把自来卷的黄黑色的头发,染成了金黄色。

理发师还对他的头发进行了修剪、吹风、塑形、定型。

这一整套流程下来,已经到了中午半晌了。他理完发以后,就越发的衬托出他的时尚了。

他照照镜子里的自己,伸出手,用拇指和食指做个圆圈,其它三指并拢向前一伸,十分满意说了一声:OK!

他回到家,就马上换了一身橘黄色的西装,浅黄色的带有星星的领带,脚穿一双前半截是白色,后半截是橘黄色的皮鞋。

显得他朝气蓬勃,意气风发且又时尚的英俊男子。

他又整了整领带,心中充满了自信,“那个人能比我还帅吗?”

孙佳祥想开着家里的那一辆,最昂贵且又是豪华的轿车,去见那个人。

可他转念一想:我不能用阔绰富豪站在他面前呀,因为那就失去了公平竞争的意义了。所以我还是骑一辆自行车去见他吧。

他精心打扮了自己后,就给那人打去手机,问了他具体见面的位置。

然后他就拿着一个专门定制的一对,他和心上人的水晶小人儿的钥匙配饰,来到自己的车库里。

他对着自行车按了开锁键,停车会自动上锁的这个智能锁,哗啦就解开了锁。

他一副自信满满的表情,骑上自行赛车就出发了。

当他来到学校西面五百米处,却看到一位身穿一身脏污的牛仔服,脚上穿了一双满是灰尘又旧又烂的皮鞋,极其邋遢的这位年轻人的嘴里叼着个烟圈,小混混模样的人站在他的对面。

孙佳祥四处望望,并没有发现其他人。

他只听见一声故意装作娘娘呛的声音说:你是在寻找,跟你联系的那个人是吗?

孙佳祥立刻感到这位年轻人很奇怪,以这个人的相貌来看,他想跟我孙佳祥公平竞争沈默涵,我们俩根本就不在一个档次上。

他看这人是一位不修边幅,颇显玩世不恭的样子,分明他就是一个人渣的形象啊。

孙佳祥怎么也想不明白,具有高雅温婉,气质非凡的沈默涵,她怎么会跟这个人扯上关系呢?

“我知道你看不起我,因为我从你鄙视的眼神里可以看出来。”他深深地吸了一口带过滤嘴的香烟,吐出一个个椭圆形的圈圈,袅袅升腾着。

“没有没有,”孙佳祥赶紧面带微笑,有礼貌地说,“我只是很好奇,你和我亲爱的 ,不,你和沈默涵是怎么认识的呢?难道你们是同乡?或者是亲戚吗?”

他瞧见这一位神秘人物的一刻起,提到嗓子眼的心,瞬间就掉进了肚子里。

因为他知道,沈默涵跟他之间绝对谈不上恋人关系。害得自己几天来食无味,夜无眠,白白担心了好几天的时间。

“我自我介绍一下吧。”这人把烟随手一扔,眯着眼睛,用一种不屑的口气说,”我的名字叫刘火棍……”

孙佳祥没听他说完,迷人的嘴角不由得裂开了缝儿,颇显一幅释然的微笑。他想:看看这人,连名字都是这么俗。

“你别笑话我给自己取的这个名字,因为我大字不识一个。”紧接着他讲起了自己悲惨的人生。

他说自己从小被人贩子偷出来,把他给拐卖了。后来只因他养成了偷盗的恶习,他的养父母又把他赶出了家门。所以他四处流浪,没上过一天学。

孙佳祥听了他自我详细的介绍后,觉得这人倒是很坦诚,一点也不隐藏自己的缺点,看来他是个可怜的直爽的流浪汉。

他看到刘火棍虽然是一个胸无点墨的文盲,但他却是一位会察言辨色的聪明人。

孙佳祥不由得想:他一个街头小混混,怎么会认识沈默涵的呢?

他这样一想,仿佛忽然周遭充满了危险的气息。

孙佳祥就一脸郑重地表情问:“我请你转入正题,我再请你回答我几个问题好吗?”

刘火棍点点头。

“你是怎么认识沈默涵的呢?你又是通过什么样的手段,知道了我的手机号码了呢?你特意联系我,又是为了什么呢?”

对于孙佳祥连连发问的话呢?刘火棍早就想好了他该怎么回答。

他从上衣的右边口袋里,掏出印有美丽风景的烟盒,还有一个印有饭店招牌的打火机。

孙家祥盯着打火机看时,刘火滚就知道他很好奇,就解释说:“你很奇怪,我这个流浪汉,怎么会有这家高级饭店的这玩意儿呢?

我常常到这家饭店,去给人家拉菜,拉调料,还有烟酒等,还去饭店干些杂活儿,混口饭吃。

这半盒烟和打火机都是客人仍掉的东西。”

他用右手大拇指和食指抽出来一支香烟,然后塞进嘴里,一边吸着,一边用火机点燃了烟头,立即冒出烟和火苗来。

孙佳祥用急不可待的眼神看着他,很明显是在亟等他回答。

可他缺不慌不忙,先吸了一口烟。才说了一句让孙大少更加期待了解的话语。

“你要问起我,是怎么跟你的未婚妻认识的呢?那你绝对绝对不能动手打我。要不然,我就不告诉你。”

“我答应你,不出手打你。那你可以告诉我了吧?”孙佳祥赶紧回答了一句,就想:“看来他是对沈默涵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了,要不然,他怎么会担心,我会动手打他呢?”

“那一天,我追着一位靓妞打,你的未婚妻是一位行侠仗义的人。她就阻拦我,想救那位美女。

可是我一看她长得美若天上的仙女下凡似得,娇美得让人咂舌,当时让我眼前一亮。”

刘火棍说到这儿时,孙佳祥不禁流露出无比自豪的神情,因为沈默涵已经成了他的未婚妻。

孙佳祥不由得想起,第一眼瞧见沈默涵时,不也是这种感觉吗?所以她才会被学校的同学们称之为绝色美女呀!

刘火棍接着说:“我就喜欢上她了。”

“你不能喜欢她,她和我誓死相爱到永远,她是我孙佳祥的未婚妻呀!”孙佳祥生气地瞪了他一眼,急忙说。

“你别插嘴,你让我把话说完好吗?”刘火棍说。

孙佳祥梗了梗脖子后,勉强答应了。

他接着说,“我就用一个带着强效催眠药的手帕捂住了她的嘴。”

“什么,你…你对他做了什么?”他这一句话,把孙佳祥给气地上前就抓住了他的衣领质问。

“你刚才不是答应我不动手了吗?”孙佳祥愤恨地推了刘火棍一下,把他推了趔趄。

刘火棍向后退了两步,又接着说,“我把她拖拽到一个核桃树林里…。”

他这么一说,孙佳祥的两眼冒火,又锵锵两步走到他跟前,来到他身边就举起了巴掌。

刘火棍急忙又向后退了两步,强调说,“你敢打我,我就不往下说了。”

孙佳祥不得不放下大手。

刘火棍又说:“我想……拥有她。”

“你个混蛋,你说什么?”孙佳祥听得清清楚楚是他有了这个邪念,就不由得惊恐起来。

“什么?你个混蛋!我想打死你!你对她究竟做了什么?”孙佳祥的怒火腾地就又上来了,他喑噁叱咤地怒喝一声后,一拳打在了刘火棍的脸上。

顿时他的嘴角就流出鲜红的血,“呼腾”一声他跌倒在地上了。

“你快往下说!”孙佳祥就像一头暴怒的狮子似的,揪着刘火棍的衣裳厉声说。

刘火棍从地上爬起来,一边拍打自己身上的尘土,一边说:“你要是还打我,我就不说下面的事情了。”

孙佳祥的双眼红得,像把他燃烧似得。

但他想知道未婚妻,有没有被这个坏人给欺负呢?那就必须得克制自己。他就点点头,瞪着他说:我不再打你了,你继续说吧。

刘火棍这才继续说:“我想,不,当我解开了她上衣的第一个扣子时,忽然有一对夫妻走了过来……”

孙佳祥这时想起那日,沈默涵给他打电话说,她的自行车丢了,借了一位大嫂的自行车……

她还给那对夫妻每人买了一双上等的高档皮鞋,作为答谢的礼物。看起来她那一副感恩戴德的样子,原来是那一对夫妻救了她呀!

孙佳祥怒视着这个混蛋说:“你快滚,别让再看见你,不然的话,我会……”他又举起了拳头。

他万万没想到,这个混蛋会拿这件事情跟他要钱。

“你要是不想让你未婚妻的这一丑闻公布与众的话,那你就给我点封口费。要不然,我会把这件事情透漏给各大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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