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丫头还是安静些了的好。”谦煜低低的说,又看了片刻才转身出房门。
门外,管家早已候着。
谦煜看了他一眼,直接走出园子,管家在他身后跟着。出了园子谦煜才说道,“找个人候着,记得别吵醒了她。”
管家答应着,谦煜扭头去了帐房。
谦煜今年十六,为姑苏王家的独子。
按理说,士农工商,商排最后,王家世代从商,理应被世人所不齿,但王家却偏偏不是,还万分受人尊重。
原因很简单,王家行商规矩就两条,一是不赚死人钱,二是薄利多销。薄利多销自然不用解释,而不赚死人钱就是不在天灾人祸的时候屯货高卖。
且王家时不时的开粥救济乞丐穷人,是以这姑苏老少每每说到王家当家之主都会称其曰,王大善人。
而这王大善人的儿子,王谦煜却是个十足十的怪胎。
怪?何处怪?倒不是说什么有两个鼻子一眼睛什么的……
话说,这王谦煜五岁习武,七岁作诗,十岁就随父从商。本该是这姑苏城内的第一天才儿童,却不想,接下来的事让人生生的想把眼睛珠子给跌下来。
王谦煜十一岁时,曾有一日误入花街,众人本以为他错入一次,以后定然小心免的再去那等污秽的地方。
怎知,小小的王谦煜同学,从那以后天天进入花街柳巷,与里间的莺莺燕燕厮玩嬉闹不亦乐乎。
别人都敬王老爷,只道是这孩子小,贪玩的紧,长大了便会好,却不料,半年后,王谦煜竟当众宣布要把姑苏第一的艳女绿牡丹娶回家。
这绿牡丹是一位美女,更是一位奇女子。
她曾说,“别人要做那红花,我却甘当那绿叶。花红易被折,叶绿却长青。”。
她说,“天下都道女子要有妇德,可这妇德能吃吗?能喝吗?吃喝都不成要妇德有何用?那些歪瓜裂枣的臭男人一边要求自己女人有德,一边还喜欢找着自己口中的‘贱人’。虚情假意口是心非的男人我见多了,我绿牡丹就是要做那天下所鄙夷的‘贱人’,至少,我还是坦荡荡对得起自己的。”
王谦煜回去告诉他老爹后,王老爷知后大怒,硬是用家法打的王谦煜打的他半个月下不来床。
半月后,伤都还没好全,他下床了的第一件事,竟然还是去找那绿牡丹。
王谦煜到时,绿牡丹已不在青楼之中,竟已被人赎走。走之前却连句话都没给王谦煜留。
王谦煜从此再未踏入青楼半步。
听人说,他走时说的最后句话是,“戏子无义。”人家都道,这王谦煜对绿牡丹动了真情,就算事已至此也不想骂她那两个字。
这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
众人以为,王谦煜吃了这等亏后,必然学乖了,却怎么也想不到,他竟然又迷上了赌坊。原本,大家看着王家大老爷的份上都想让让他,没想到王谦煜那厮到是不客气,该他赢的,他一分都不会少拿。没办法,大家只能认真的玩,毕竟谁都不想输的倾家荡产。
没人让着王谦煜,他自然是输,玩了两个月,输出去的钱就够普通的一家人过活一辈子了。
王老爷看不下去,把王谦煜抓回家,狠狠的关了半年。
这半年出来后,王谦煜倒真老实了不少,不过当街调戏人家小姑娘,带着家奴砸人家摊子的事也没少干。
众人只感慨,当年的姑苏小天才如今竟成为了远近驰名的纨绔子弟,却不知这里面暗藏着玄机。
原来,都是这薄利多销的错,这是王家的老规矩定然是不能轻易更改的,可王家的名声日渐壮大起来,手下要养的人越来越多,渐渐有着入不敷出的趋势。
小小年纪的王谦煜看出了自己家族可能存在的危机,便和父亲商量着开一些地下产业。
青楼,赌场。
王谦煜把目标锁定到这两个产业上,以玩名义,暗暗部署。经过两年的时间才让一切步上正轨,解决了王家的危机,并建立了属于王家自己的情报网。
当他把这一切完成的时候才十三岁。
而当初他骂绿牡丹的那句‘戏子无情’也确实没骂错,本来他都和绿牡丹商量好了,请她到自己家店里的头牌,定金都付了。却没想到绿牡丹乘着他处理家族事务的时候被人赎走了。走之前还给他留了封信,写的祝他开业大吉之类的。把王谦煜呕个半死,以后再也不相信了那些风花雪月的人了。
是以,不管外人如何看他,府中知情的下人都把他当成神一般的看待。
这时,就有一个下人在慌慌张张的找她的神。
“少爷,紫晨小姐发烧了。”身穿绿色摆裙的婢女说道。
谦煜眉头一拧,“哦?叫大夫了没?”
婢女摇摇头,“还没。”
“去。”谦煜吐出一个字,婢女连忙向外跑,耳边又听到谦煜的声音,“回来。”
婢女跑回来,诺诺的站在谦煜身边,只听他说,“要最好的大夫,快去吧。”
不得不说,此刻这位小小婢女的内心是纠结的。要请大夫,自然要请最好的大夫啊!这话他不说她也知道啊!有必要特地把她叫回来吗?
但主子就是主子,他就是发神经你也要配合着让他发神经。
小婢女走后,谦煜还在对着眼前的账目。握紧笔的手迟迟没有挥动,眼中浮现的全是那张倔强的小脸。强迫自己集中注意力好好对账,可不一会儿思绪又飘到了那单薄的身影上去了。
哎!谦煜叹气着走向紫晨的住处。
只此一次,谦煜对自己说道。他怎么能让人如此的控制自己的情绪,更何况,那个人,他仅仅只认识一天。
走进房间。大夫还没来,房间和早晨他离开的时候几乎没什么变化。
紫晨歪歪的躺在大床上,细细的眉毛纠结在一起,脸上隐隐透着痛苦,整张脸都红彤彤的,好似一熟透的苹果,让人禁不住想咬上一口。
谦煜突然惊讶的发现到自己竟然冒出了如此奇怪的想法。天啊,他怕是真疯了。
伸手抚上紫晨的额头,手心掌心微烫。
丫头确实烧的不轻。
会不会就这样烧傻呢!谦煜想到他奶妈的儿子。那个在五岁由于一场高烧而烧成痴呆的小孩。
胡思乱想了会儿后,倒真的担心起她会成为一个傻丫头。
只要想到那装满倔强的眸子变的毫无意识,他的心,就会隐隐的作痛。
***最尴尬的大概就是,明明检查了好多遍,却发现还是有写错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