瀑布山洞中,洛紫馨靠在子歌怀里,苍白的脸色显得女孩儿更加柔弱,让人升起怜爱之意。子歌握住洛紫馨的手,十指相扣,手心的温度温暖了洛紫馨略微冰凉的手。
小狐狸安静地卧在寒玉床上,滴溜溜的眼珠子时而望着子歌,时而又转向洛紫馨。墨灵趴在子歌头上,一双胖乎乎的肉手抱着子歌的头发,没心没肺地呼呼大睡。
“子墨哥哥,我是不是快要死了?”洛紫馨轻声问道,声音很平淡。
“馨儿别怕,我不会让你离开我的。”子歌闻着洛紫馨的发香,坚定地说道。
“嗯,我相信子墨哥哥,子墨哥哥不会骗馨儿的,对吗?”洛紫馨抬起头,一双秋水凝视着子歌的脸庞。
“当然,我永远都不会欺骗馨儿的。喏,你这几天要乖乖地待在这儿。等我回来,馨儿就能恢复健康了。”子歌宠溺地刮了刮女孩儿的琼鼻,微微一笑。
“我不信,除非……”洛紫馨狡黠一笑,伸出右手尾指,稍稍弯曲,“子墨哥哥和我拉钩。”
“好,都依你。”子歌同样伸出右手尾指,两人的手指相扣在一起,“我保证!如果天要带走你,我就踏破天道;如果神要带走你,我就弑灭众神。这辈子,谁都不能把你从我身边带走。”
洛紫馨展颜一笑,扣在一起的手指忽然无力地垂了下去,她强撑起最后的意识:“那就……说定了……呢……”
洛紫馨话音未落,双眼闭合,软软地倒在子歌怀里。子歌伸手探了探洛紫馨的鼻息,发现她只是再次昏过去而已。
洛紫馨只是凡人,昏迷是人体自我保护机制的触发,这也说明洛紫馨还没有生命危险。子歌忽然有些庆幸洛紫馨中的是煞蟒毒蛛的毒,如果是另外一种毒,说不定洛紫馨连十天的时间都没有了。
嘱咐好小狐狸在这里陪着洛紫馨,子歌又在山洞周围布置了好些后手,只要不是王境妖兽,十天之内都无法突破子歌布置的这些后手。
做完这一切的子歌,在深深地望了昏睡的洛紫馨一眼后,便带着还在呼呼大睡的墨灵离开了瀑布山洞。走出山洞的子歌,身上那温良谦恭的气息全都收敛起来,取而代之的是冰冷寒霜的凌冽杀意。
摊上这么一个杀神,看来这百万群山中的妖兽要倒霉了。
……
就在子歌踏进妖兽山脉的同时,极武大陆已经是另外一番光景。
自从英远城余家灭门之后,一个名为【运维宗】的势力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取代了余家,成为英远城的统治者。
运维宗这样的势力崛起只是极武大陆的一个缩影,天地灵气恢复的这一年里,各种各样的势力如雨后春笋一样冒了出来,人们把这些势力称之为“宗门”。
宗门的出现瞬间在极武大陆掀起暴风骤雨的狂澜。
第十纪元以来,武者大多以家族式的武族发展壮大。武者要么加入各大武族成为供奉、教头甚至是奴役,才能得到家族的培养,修习各种强大的武技和功法。
那些不愿意加入武族的武者,他们有一个统一的名称——散修。
散修的数量占据了极武大陆武者数量的九成之多,但他们在武道一途只能依靠自己,修习的功法和武技基本都是烂大街的东西,遇到如帝冢般的机缘,更是要豁出性命去拼一个锦绣前程。
俗话说的话,凡人之命如草芥,但对于散修武者来说,他们的命甚至不如路边的一根草。
然而,宗门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
宗门自出世的第一天起,就在极武大陆大肆收徒,强大的宗门甚至拿出了天阶功法和天品武技当成诱饵。如此一来,数之不尽的散修自然是撞破头颅都想加入宗门。
宗门的武族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加入武族的武者就算做出再大的贡献,也接触不到武族的核心。而加入宗门的武者,只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就能得到相应的收获。
想要天阶功法?可以!
只要你对宗门有足够的付出!
而武族则不然,如果不是拥有家族血脉的人,就算你把命卖给武族,他也绝不可能让你有接触到天阶功法的机会。两相比较之下,傻子都知道要加入宗门了。
现在的极武大陆,大致分为三股势力——武族,宗门,皇朝。
皇朝乃是国家,国家无所不包,无所不容,却也是一个独立的个体。皇朝之事错综复杂,暂且按下不表。
目光投向熟悉的英远城。
英远城隶属于百越郡,百越郡治下有三座城池,除了英远城外,另外两作分别是宝安城和天云城。
天云城在南荒之南,往南再走近万里便是妖兽山脉。因为背靠妖兽山脉,这里的武者走路都自带狂暴之气。
毕竟他们时常都会去妖兽山脉猎杀妖兽,长年累月与妖兽战斗,天云城的武者战力与同境界的武者强上不少。
天云城的风气比起英远城更是开放不少,同时也意味着规矩在这里显得没那么重要。
热闹非凡的天云城里,有一家小酒肆,这家酒肆开在天云城混乱的“无序街”上。这条街之所以叫做无序街,就是因为这条街毫无秩序可言,当街杀人是常有的事儿。
这家小酒肆在无序街开了不知多少年,很难得的一直平安无事,也从未有人敢在这家小酒肆动手。
艳阳高照,一个蓬头垢面,浑身散发着恶臭的乞丐倚靠在小酒肆门口,若是换了别的酒肆,伙计早就拿着棍子撵人了。奇怪的是,这家小酒肆的伙计却对这个乞丐不闻不问,甚至有别的客人喝剩了的酒,伙计也会把剩酒连着酒瓶一并扔给这个乞丐。
每当这个时候,乞丐就会连滚带爬地捡起地上的酒瓶子,像只饿狗似的舔干净酒瓶子里的最后一滴酒。
这时,一伙刚喝完的酒,一看上去就是地痞无赖模样的四个师境武者走出酒肆大门,为首那人是一个提着大刀光着膀子的男人,嘴里还咬着一块肉。
这男人名叫陆吉,为人极度贪财,人送外号“财鸡”。这可不是因为陆吉敛财有道,恰恰相反,这男人经常没晶币,一没晶币就去打劫别人。
而且这还是个欺软怕硬的怂货,专门挑比他弱的人下手,这也是他能活到现在的原因。
走出大门,陆吉往酒肆门口的那个又脏又臭的乞丐瞥了一眼,这一眼就让陆吉挪不开腿了。陆吉朝着身后的三个弟兄使了个眼色,身后那三人望向乞丐,顿时六只眼睛发出亮光。
俗话说的好,人以群分,物以类聚。能跟陆吉凑到一块的人,都是同样的货色。能让他们双眼发光的,就只有值钱的东西了。
而他们望向乞丐的第一眼,就看到了乞丐手中攥着的东西。虽然看不清真切,但那东西被乞丐攥在手里还能发出微弱的光,他们就认定那是值钱的玩意儿。
当然,他们并不在乎那东西是什么,他们只在乎那东西能够换到不少的白晶币,足够他们再吃两三顿的了。
最重要的是,抢劫这样一个乞丐,可比抢劫别的武者安全多了。
陆吉走到乞丐面前,把咬了一口的肉块扔到脚下,大笑道:“喂,臭要饭的,把你手里那东西交给大爷!”
站在陆吉身后那三人听到自家老大的话,不明所以地摸了摸后脑勺。老大平常不都是直接动手抢的吗,怎么今天变得那么客气?
想不明白就不用想,直接问就是了,其中一人站出来,道:“老大,咱们干嘛和一个臭要饭的那么客气,直接抢过来不就完了吗?”
陆吉转过身给了那人一记响亮的耳光,怒道:“你特么的没看到这臭要饭的又脏又臭啊,你觉得老子会碰这种垃圾吗?”
“是是是!是小的错了,老大息怒,息怒。”那人陪着笑脸往后一缩。
陆吉再转过身,把脚下的肉踢到乞丐面前:“臭要饭的,你耳朵聋了是吧!赶紧把那东西扔出来,否则大爷弄死你!”
乞丐把头往地上一低,咬起地上的肉就吃,他已经很久没有吃东西了,但对于陆吉的话却是充耳不闻。很快,乞丐就把肉吃得一干二净,然后蜷缩成一团,没有看陆吉一眼。
乞丐的举动无疑是在激怒陆吉,陆吉懒得和这乞丐废话,一挥手,身后的三人心领神会,朝着乞丐拳打脚踢。
这乞丐倒也硬气,吭都不吭一声,就是死死地缩成一团,任由陆吉他们踢打。
不到一盏茶的时间,乞丐就被他们打得连连吐血,身体蜷缩的更厉害了。其中一人见乞丐死撑着不撒手,冷笑着一脚踩在乞丐的手上,乞丐那手的骨头应声破碎。
陆吉认为这回乞丐总该撒手了吧,骨头都碎了还有什么握拳的力气呢?然而,奇怪的是,这乞丐竟还是死命地攥着手里的东西,哪怕骨头碎了仍旧如此。
陆吉终于不耐烦了,既然这个乞丐那么不识相,那就弄死算了,反正这里是无序街,死个乞丐算不得什么。
正当陆吉凝聚起武元力,想要一掌打死乞丐的时候,小酒肆的伙计走了出来,空洞的眼神盯着陆吉。
“老板说了,他不想见血。”伙计说完这句话就走入酒肆,忙活起来。
陆吉愣了愣,旋即散去了凝聚起来的武元力,朝着乞丐吐了口口水,什么话都没说转身就走。如果仔细去看,就会发现,陆吉和那三人在听到伙计的话后,眼中闪烁着深深的恐惧之色。
这时,酒肆的伙计又走了出来,手里还拿着其他客人吃剩的肉食,还有小半瓶子酒,放在乞丐身边。
乞丐把头凑到食物面前,像狗一样地吃着残羹剩饭。
他没有用手去吃,因为他只剩下一只手,而那只手的手心,紧紧地攥着一支漂亮的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