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渐渐亮了,原本灰溜溜的天逐渐被染红一片,顽皮的朝阳躲在云层身后探出额头,俯视身下的万物,它得意的嘻嘻傻笑,无拘无束的闪耀出温暖的光芒。于是,旭日从东边升起,天真的亮了,金灿灿的一片云天,眨眼间又蔓延为一片湛蓝,波光粼粼如无边无际的蓝色海洋。
程思雨睡眼惺忪,躺在床上望着窗外的蓝天,伸了伸一个大大的懒腰,眨了眨那双无辜又有神的黑眼睛,满意地微微一笑,嗯,今日天气格外晴朗,空气清新怡人,感觉这即将是一个美好的开始。她一下子在床上跳了下来,挠了挠散乱的头发,望着梳妆台上别致的粉红色闹钟,十一点,天啊!糟糕!已经中午十一点了,还约了谢初蕾今天吃午饭呢!怎么忘记了!这下肯定又要迟到了!程思雨不禁脑补了谢初蕾站在饭店门口苦苦等她一个小时边等边骂的情景,立即快马加鞭刷牙洗脸,在自己本来就洁白的脸蛋上略施粉黛,拿起上个月才买的LV包包一个健步冲出家门,砰的一声关门,立马往饭店方向飞奔。
“程思雨,你果然又迟到了,过分!等了你足足一个小时!”初蕾盼星星盼月亮可终于把这姗姗来迟的思雨盼来了。
“不好意思嘛,初蕾,今天忘起床了,真不是故意的,不要生我的气。”程思雨祈谅着拉初蕾的衣袖,看着初蕾,摇动两肩,立刻作出撒娇状,抿着嘴唇,眨动眼睛,显得特别可爱。她知道,初蕾最受不了这套,只要她一撒娇,谢初蕾准拿她没辙。
“好吧,真拿你没办法”初蕾笑眯眯地接过思雨双手,与她牵手走进饭店。
走进的是一家怀旧的饭店,叫做缘分饭店,老板娘是个外貌酷似周慧敏的痴心女子,她每天守着饭店,坐在窗边望穿秋水怜,等待自己出走的丈夫回心转意,一等就是十年。思雨对这家饭店一见如故,因为饭店里经常播放思雨夜夜单曲循环的怀旧金曲,她总是和初蕾说,她在这里找到了自己。思雨对老板娘更是推崇备至,总赞叹老板娘是个重情重义的好女人,所以她也要做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每当此时,初蕾看着思雨自我陶醉的模样,总是忍不住笑了起来,眼前的这女孩是美好的,初蕾是这么想的。
“对了,你和叶辉近况如何?你们还有吵架吗?”程思雨笑嘻嘻地说。
“见鬼,还能怎么呢,平平常常就是福。”初蕾漫不经心,肚子饿的咕咕叫,挥手召唤服务员。
“才不是呢,你们分明就不平淡,每天都要上映一场八点狗血爱情剧,今天声泪俱下决绝分手,明天又爱的要生要死,你们的谈恋爱模式,累不累呀!”思雨故意提高声调挑衅,顽皮地对着初蕾眨了一眼。
初蕾微微一笑,像宠溺一个小女孩般摸着思雨的头:“思雨,你是因为还没遇到真正喜欢的人,等有一天你遇到的时候,你就明白什么叫做明知不可为,却忍而不舍也。很多时候你明明知道对方有许多方面和自己不适合,但你还是像中了毒上瘾一般,忍不住往里靠”。
“我才不会呢,难过的事情我不愿意做,我要每天都快快乐乐的”思雨双手抱于胸前,不解地看着初蕾,不认同她的说法。说的也是,二十二岁的程思雨,真的不懂爱情,她没有轰轰烈烈的爱过一个人,也不明白那种恋爱的柔情蜜意、你侬我侬,感性的她,甚至时常羡慕那些可以为爱情撕心裂肺的情侣,她多么期望可以认认真真爱一场,毫无保留,随心所欲。她不是没有人去追求,只是追求者众多,却没有遇见让她在人群之中看一眼便停止心跳的人。即使是飞蛾扑火地去爱自己所爱,她也心甘情愿,只是不想说出口,不愿意让别人知道,她多么缺少温暖,多么渴望得到别人的需要。
饭菜端满桌上,初蕾和思雨这对好闺蜜像往常一样,互相诉说心事,相互交换食物,边闹边吃,时而放声大笑,时而窃窃私语,中途引得隔壁就餐的客人不约而同地望向她们。等到晚餐结束之后,初蕾提议要带思雨这个涉世未深的小女孩感受一次夜生活的感觉,原来她早已约好了一群朋友在夜色酒吧等候,准备拉着思雨一同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