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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命不该绝

杨旭在丛林中奋力的奔跑着,前面丛林无边无际,身后乌泱泱的人群举着刀枪木棍各色的武器,在后面疯狂的追着。两只腿像灌铅似的,每跑一步就付出全身的力气,回头看着那群人越来越近,面孔中出现了韩世忠、他的仆人,侯家酒楼的账房,张乐还是全身布满大火的火人,都是狰狞的面孔,恶狠狠的向他扑来,杨旭赶紧掏枪,发现手里的枪竟然打不响,连续扣动几下扳机,发现手里的枪是木头做的。看着扑过来的恶徒,杨旭绝望的闭上眼睛又倔强的睁开,发觉疼痛感仍在,但是穷凶极恶的人群消失不见,这时候跑过来是自己的兄弟们,何二虎兄弟俩带着一帮乡勇热情的围了上来,不远处赵河赵江兄弟俩带着自己的家里人也跑过来,边跑边喊,“快走,他们要杀你。”杨旭呆住一脑袋雾水,张眼环顾四周乡勇们的热情的脸庞蜕变成狰狞的面孔,一个个手持利刃的向杨旭刺过来。

“啊!”的一声,杨旭从噩梦中醒来,满脸的冷汗浸湿了枕头,四周黑漆漆的,但是杨旭感觉自己是趴在床上,身下被褥的柔软和背上疼痛形成鲜明的对比。

可能是自己的叫喊声,惊到了别人,杨旭看到有一个人提着煤油灯推门进来,那人的面孔都浸在黑暗里,唯独前面都是光明,走到杨旭身边把罩着玻璃的煤油灯放在床头,蹲下身来,一张惨白的脸,长长的鼻子加上深陷在暗影里的眼睛,杨旭吓的一个哆嗦,“鬼啊”一个拳头打了出去,紧绷的肌肉扯着背部的伤口,杨旭挥出去的拳头并没有多少力气,不过那人还是一个踉跄坐到地上。

“主保佑你!年轻人”一句平腔怪调的声音传到杨旭的耳朵里,“你终于醒了!”听到这里杨旭的心理稍微平复了一些,那人爬起来又蹲到杨旭的床前,眼睛适应了昏暗的光线,杨旭打量一下“鬼”的模样,高高的鼻梁深陷的眼窝,深蓝的眼珠子在瞧着自己,身上穿着一件袍子,似乎是电影里修道士穿的一般,只是额头上的皱纹显示年纪差不多四十岁左右,“你是谁?我怎么在这里!”

“我叫丹尼斯·曼森·安德鲁,你可以叫我丹尼斯或者老安,这里的人都叫我老安,是这间教堂的主人,至于你,被人射了一箭,趴在马上跑到我的教堂的院子里,上帝保佑你,我还会点外科手术,把箭取出来,替你治疗了一下。”这个丹尼斯有些洋洋得意。这个洋人在中国可能呆的时间比较长,

“多谢你,安德鲁先生。”杨旭满脸的感激。

不过这丹尼斯都是吓了一下,以往在清朝无论见到谁,自己报上名字,别人都叫他丹先生,自己还得百般纠正一下,自己姓安德鲁,可这位年轻人却是上来准确的念出自己的姓氏,最起码这位年轻人不简单,便疑惑的问道:“你是怎么中的箭?谁要用箭射你。”

“我叫杨旭是离这里不远的乡宁县的典史——就是官员,从汾州府的介休赶回家,在路上遇到山贼,被他们射的。”

“哦!你们国家的山贼真是——真是,”丹尼斯想不出代用词语用双手张开比划一个大大的圆似的图形,“连你们国家的官员都不安全,真是太可恨了!”想了一下,又问道:“典史是什么官?”

“掌管全县安全的小官。”

“哦,怪不得你骑的马上面有枪。”看着丹尼斯比划出一个据枪的姿势。

杨旭看他据枪的姿势很是标准,便问道:“你当过兵?哪个国家的?”

“我是意大利王国的臣民,我曾在意大利军队里面当过兵。”看来这个洋人对于这段经历非常的自豪,脸上充满了眉飞色舞。“不当兵了以后,我跟随着上帝的指引,来到了神秘的东方。”

“传教士是吧!”杨旭这才恍然大悟,这就是历史书上臭名昭著的传教士。西方传教士在清末就是半殖民的象征,西方通过传教士把信息从内陆带到沿海,通过传教士西方列强掌握这个国家的商业,国防,物流,地理等一系列重要的信息,为列强的进一步武力侵略或者商业侵略做准备。不过杨旭倒是没有太多的义愤填膺,一个腐朽的国家就是别人餐桌上的肉,如果你自己不能去割取别人的利益,甚至保护不了自己的利益,那被人割走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我们天天看着动物世界,理所当然的看着狮子猎取斑鹿,羚羊,却对自己国家被别人割地赔款愤懑不平,其实是一回事,我们也是动物,当我们衰弱了,与斑鹿、羚羊无异。

“我的伤严重吗?”杨旭现在对于自己的身体比较关心。

丹尼斯想了一下,吞吞吐吐的说道:“你的伤口不深,但是箭头上面有锈,你的伤口出现了一些细菌,大概是那个,那个,不太好,必须……”丹尼斯双手胡乱的比划,很多的意思不太会用中文表达出来。杨旭对自己的小命颇为珍惜,上次中了救人时中了一箭,一直记忆犹新,所以每次外出都套一件丝绸的内衣,丝的韧性好不容易被射穿,蚕丝可以起到拉扯的作用,使得箭头的冲击受阻,这是古代战场将军的标配,就是这个原因,美国在二战也大量使用,原因就是如此。

杨旭很是着急,自己不会要挂了吧,生活才刚刚开始啊,连忙打断他,“会英文吗?你说English吧,我听得懂!”

竟然懂得英文,丹尼斯自从来到中国懂得西方语言的人除了给西方打工的买办,还没见过到能懂英文的清朝人,丹尼斯觉得这个人很了不起,至少在芸芸的众官员里面,丹尼斯英文不太好,摸摸脸上急出的汗水,“我会法语,法语是一种高贵的语言,英文我会一点点,英文很粗鲁。”这倒是第一次听说,丹尼斯的嘴里冒出“Bacterial infection”

杨旭学过急救,当然了解医疗用语,这是“细菌感染”的意思。在这个时代细菌感染死亡率极高,杨旭前两天刚救人,现在医药全无,不会自己要驾鹤西去了,摸摸额头,可能有点低烧,学急救的人都知道,感染低烧转成高烧很快的,一旦高烧一两天就快没命了。

低声的对丹尼斯的说:“安德鲁先生,你能想办法把我送回到乡宁县城吗?”

丹尼斯双手一摊,“这里是你们负责这里的官员划定的我的传教区,他们说我是不可以到别的地方去的,否则出了事故他们不负责。”什么时候传教士成了乖宝宝了,现在洋人在我大清几乎横着走,见官不拜,颐气指使的,官员还一点脾气没有,出了事就是外交事件,我大清对洋人的外交官可是怕的紧啊!

“只要你把我送回去,我给你召更多的信徒,而且我还出资给你建一座真正的教堂。”说着指着周围的破破烂烂的中式房室,“是一座你们西方样式的教堂。”

“那太好了啊!”这洋人差点高兴的跳起来,似乎所有的困难都没有了,谁说洋人实诚来着,也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儿,“你就是上帝派来的使者,主耶稣的跟随者,你也可以做主的信徒。”

“我就算了,我既是不是儒教的信徒,也打算往孔圣人那边靠一靠呢,毕竟前程才是最重要的。”说罢,抛出一个你懂得的表情。

这洋人也不傻,当然知道什么意思,在你这里拜了上帝,还怎么去拜皇帝,“那好吧,只能感谢你去播散主的福音,带来更多的上帝的拥护者。”

第二天一早,丹尼斯就找来了马车,丹尼斯找了四个壮实的信徒把杨旭抬到马车上,杨旭回头看了一眼教堂,那是印象中直插云霄的尖顶教堂就是在一个普通的民居上面,放了一个十字架,简陋的像一个草台班子,杨旭觉得自己眼前常常一片漆黑,现在发烧比昨天热了好几度。

黄昏的暮色刚一沾染上西边的天际,杨旭一行人就到了乡宁县城门口,刚好遇到几个相熟的乡勇,看到杨旭躺在马车上赶紧过来问候,毕竟这位是现实里县里武装的头。不过随后看到马车后面骑着马匹的蓝眼睛高鼻子的洋人吓了众人一跳。不仅如此,这时候来往城门的人都围堵过来,难得的西洋镜啊!再来的一路,路上遇到的乡民都是吓得撒丫子就跑,人真是群居动物,现在人多都不害怕了,顿时把进城的路都堵上了。

杨旭脑袋阵阵发晕,但还是强忍着不去闭眼,用手唤来熟悉的赵五,低声说道:“赶紧开个道,让我回家,我现在病的很重。”

赵五赶紧唤来几个伙伴,大声嘶喊,厉声呵斥挡路的行人,领着一行人直接到了杨旭的府宅。

赵五拍门通知,顿时这一大家子都慌了,男男女女都跑出来,看着家主重伤有气无力的趴在马车上,苏凌筱和林霜当即急得眼泪都下来了,呼三喊四的众人找木板的找木板,请大夫的请大夫,左邻右舍都遣仆出来观察情况,好不容易把杨旭抬到正房的卧室,杨旭随口吩咐除了苏凌筱和林霜其他人出去,洋人丹尼斯都是不解的请求自己留下来给杨旭做手术。杨旭一挥手让他出去,自己的药品在这是乡民的眼里不算什么,在洋人的眼里那就是价值连城的宝藏啊!抗生素,消炎合剂,取一点未必自己的国家研制不出来,这些在西方都是举国宝贝。

至于留下林霜是担心苏凌筱万一给自己治病时没有帮手,自己随时可能晕厥过去。指挥苏凌筱从床边的柜子里找到消炎合剂,抗生素药片和创伤药粉,自己把消炎合剂注射进去,吃了两片抗生物,艰难的吩咐把药粉洒在自己的伤口上,说完,实在坚持不住,晕厥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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