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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楼兰 (三 下)

第四章 楼兰 (三 下)

不是找我打架吧?王洵警觉地扫视周围环境,心中腹诽。

打架他倒是不怕,从小到大,为了各种各样的原因跟别人打过不下一百次,一直赢多输少。问题是,那个小洛姑娘明明跟自己一文钱的关系都没有。为了她稀里糊涂跟姓石的打一架,这也实在太冤枉些!

石怀义的感觉很敏锐。像所有坠入情网中的少年一样敏锐,发觉了王洵神色不对,立刻退开半步,将自己的双手拍了拍,笑着补充,“只是想请你喝一杯酒而已,没别的意思!怎么,王兄弟不愿意赏光么?!”

鸿门宴!王洵心里又悄悄嘀咕了一句。笑了笑,轻轻摇头,“当然不会。只不过我身上还有伤.....”

没等他把话说完,石怀义又快步靠上来,敲砖钉角,“酒是男人血。少喝点儿不要紧!你要是怕小洛说你,过后把责任全推到我头上好了!”

也不是谁,在小洛姑娘面前连大气都不敢出。王洵悄悄撇嘴。既然人家已经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他也只能见招拆招了。如果能将话说清楚了最好,省得一天到晚被别人惦记着。如果对方实在不肯讲理,他也不怕出手较量。把这个无名山谷搅个鸡犬不宁,刚好断了此间主人试图以温柔陷阱留客的心思。

想到这一层,他笑了笑,轻轻拱手:“那就叨扰石兄弟了!在这里住了这么多天,我还没来得及四下转转呢!”

“王兄请跟我来!”石怀义将坐骑丢在一边,与王洵并肩而行。脸上的笑容怎么看,怎么僵硬。

此刻已经是傍晚,山谷中人声鼎沸。劳累了一整天的男人和女人们趁着太阳还没落山,纷纷聚在自家门口,处理永远也忙不完的家务。而那些无忧无虑的孩子们,则围着自家的毡帐和引火用的干牛粪堆儿疯跑,一会儿你把我推了个跟头,一会儿我揪了你的辫子。吵吵嚷嚷,片刻也不停歇。

所有人当中,最为扎眼的,就是王洵麾下的那些年轻禁卫和民壮们。狭长的山谷内,几乎到处都可以看到禁卫和民壮们的身影。沙盗们对客人毫无防范,似乎一点儿也不顾忌对方在不久之前还是官军的身份。而为了回报此间主人的热情,禁卫和民壮们则施展了浑身解数。或者帮铁匠们打造修理各种兵器,或者帮助木匠们赶制新潮家具,或者帮当地少女将温泉旁边采来的野菜烹调成各种美味佳肴,如此种种,不一而足。每当他们露出一手在西域罕见的新鲜活计,周围看热闹的楼兰少女们则毫不吝啬送上发自内心的赞誉。于是在接连不断的掌声和尖叫声里,红着脸的禁卫和民壮们干得愈发卖力,全部精神都集中到了手下的活计上,丝毫没有察觉,自己的顶头上司王洵就在人群外围走过,目光中充满了恨铁不成钢的无奈。

“这个山谷里有十几处温泉,因此一年四季都很暖和。就是太小了点儿,住不下很多人!”默默地陪着王洵走了片刻,石怀义开始寻找话题。

“嗯!好一片福地!”心里怀着几分不满,王洵顺口答应。“也难怪,有人开始乐不思蜀!”

后半句连敲带打的话,显然属于抛媚眼给瞎子看。石怀义虽然能讲一口流利的唐言,对于成语典故,却是一窍不通。眨巴着牛铃铛的大眼睛想了好半天,才喃喃地回应道,“王兄是说,你的人在这里过得很开心是么?那很好啊,我还怕你们过得不习惯呢。康老一直叮嘱大伙,不准慢待贵客!”

“那改天见了康老,我可得好好谢谢他!”王洵咧了咧嘴,又是夹枪带棒地刺了一句。老狐狸这一招玩得太阴,让他肚子里即便再有气,也找不到发泄的借口。毕竟人家对大伙有救命之恩,并且没用刀子逼着任何人留下。至于有人经不住红颜祸水的诱惑,那是他们自己的定力太差和王洵这个顶头上司约束力太弱的问题,半点都怪不到老狐狸头上。

石怀义对语言的理解能力恰恰与他的姓氏相吻合,迟钝到了极点。笑了笑,继续替自己人谦虚,“不用,咱们楼兰人对待朋友,向来是倾尽所有。其实即便没康老这句话,大伙也会拿你们当亲兄弟看!”

“是啊,亲兄弟。比亲兄弟还亲!”王洵被弄得没有半点儿脾气,只好悻悻回应。亲兄弟,我的就是你的,你的还是你的。几十大车兵器都兵不血刃地给你送到手上了,还能不是亲兄弟么?

石怀义笑了笑,很高兴王洵能这样形容双方的关系。“王兄弟请走这边,小心脚下,阿斯兰喜欢到处刨土坑!”

话音刚落,一只七尺多长的黄毛大狗突然从人群中窜了出来,一跃扑向他的肩膀。石怀义被扑得向后退了半步,然后双手握住搭在自己肩膀上的狗爪子,“好了,好了,咱们阿斯兰最有本事了,从不四处给人挖陷阱。乖,别乱舔,去跟客人打个招呼!”

仿佛能听懂他的吩咐。黄毛大狗从他的肩膀上转过半个头来,冲着王洵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温润的目光中充满了好奇。

好一头猎獒。尽管在长安城中,见惯了天下名犬,王洵还是忍不住打心底发出一声惊叹。眼前这个大家伙,可比公子王孙们用来赌赛的那些名种好得太多了,头颅足足有笆斗般大。长吻直咧至耳,上下颚张开,口中能吞下半个牛头。露在唇外的獠牙寒光四射,仿佛一把刚刚开了刃的匕首。更难得的是狗颈部那圈厚厚的长毛,金灿灿,亮闪闪,完全抖开,活脱一头跨海而来的狮子。

“去,你这懒家伙。向客人行个礼,然后头前带路!”石怀义朝大狗阿斯兰背上拍了一记,再次笑呵呵地命令。

阿斯兰又哼哼了几声,很不情愿地从他的怀里跳下来。转向王洵面前,伸出一只前爪。这么聪明的一只猎獒面前,王洵立刻收起了所有防范,伸出手去,跟阿斯兰的前爪握了握,然后笑着自我介绍,“我叫王洵,长安来的王洵。你知道怎么去酒馆么?头前带路,待会儿我请你吃肉!”

大狗很不屑地看了他一眼,抽出爪子,转身向不远处的一座脏兮兮的大帐篷跑去。跑到帐篷口,冲着里边“汪,汪,汪,汪!”叫了几声,然后又得意洋洋地跑了回来,转身走在了王洵面前。

憨态可掬的模样,立刻引发了一阵轻笑。笑过之后,王洵和石怀义两人之间的距离一下子就被拉得很近,一边走,一边杂七杂八地闲聊了起来。

“王大哥也养过狗么?我听我娘说,长安城大长老们家中,收集了几乎天下最有名的犬种!”隔阂被抛开后,石怀义眼中充满了对未知世界的好奇。

“长安城的大长老们兴趣很杂!”尽管有些词感觉很别扭,王洵还是迁就了对方,“有人喜欢养马,有人喜欢养狗,还有人喜欢收集宝刀宝剑。但我见过一个大长老,家里养了三百多头名犬,但是,没一头及得上阿斯兰!”

“那他们一定很有钱。要不然,养不起那么多!”石怀义眨巴眨巴眼睛,无法想象三百多头像阿斯蓝一样的大狗每天要用多少肉来喂,“我光养阿斯蓝一个,就快养不起了。没办法,只好让他来驼子叔这里帮忙。自己给自己挣肉骨头吃!”

“怪不得它认得酒馆怎么走!”王洵开心的笑了起来,一半为阿斯蓝的聪明,另外一半为石怀义的坦诚。如果换了他自己,肯定不会承认手头紧。特别是在情敌面前,咬着牙,也得打肿脸充胖子。

说话间,二人一狗已经走到了毡帐门口。里边正在吃酒的人见到石怀义,都笑着站了起来,热情地发出邀请,“小石头,到这边来坐。我请你和你的朋友!”“石头哥,坐我这桌,好长时间没跟你喝一碗了。”“石头,过我这边来吧。我这个刚点了只羊背,还没端上来呢!”

一片嘈杂声中,石怀义把手放在胸前,四下躬身,“谢了,谢了。我今天请了贵客,就不跟大伙凑一堆了。改天,大伙都到我的毡包里去,我请你们吃黑瞎子肉!”

“好啊!”众人哄笑着答应。“那你可得抓点儿紧。冬天一过,黑瞎子就掉膘了!”

“一定,一定!”石怀义笑着回应,带着王洵,朝毡帐内最西北角走去。

西北角点着明晃晃的几盏酥油灯,但灯下的餐桌上却没有人坐。伙计们见到此景,先是楞了楞,随后赶紧小跑着上前,将桌子上摆的乱七八糟东西挪开,重新铺好了一张擦洗干净的熟牛皮。随后,驼背掌柜也以其最快的速度走了过来,举起手中明晃晃的大铜壶,向桌子上刚刚摆下的铜碗里满斟了一碗茶汤。石怀义端起茶碗,双手举到眉间,递向王洵,“王大哥远道而来,兄弟我没什么好招待的。这碗奶茶,就算下马酒吧!”

“下马酒?”王洵微微一愣。旋即想起周老虎曾经跟自己说过的西域民俗。这边部落众多,风俗信仰各异。但几乎所有部落,无论以前信什么,都或多或少受到了些佛教的影响。

西北角,那是玄奘大师取经归来的方向。显然,桌子上先前摆的那些杂七杂八,也不是什么随便之物。所以,这碗奶茶是万万不能随便喝的。否则,非犯了众怒不可。

想到这儿,王洵轻轻一笑,接过铜碗,双手举到眉间,“我是外乡人,不懂此地规矩。但没有自己先喝茶,却让老人在旁边伺候的道理。这位大叔,王某借花献佛,先敬您了!”

说罢,躬下身子,将奶茶捧到了驼背掌柜面前。

这番做作,肯定不符合楼兰人的礼节,却令所有人都挑不出半分毛病来。驼背掌柜赶紧放下铜壶,双手接过茶碗,“折煞了,折煞了。您是贵客,我怎么能喝您的茶呢.......”

“驼子叔,您就别客气了!待会儿好好整治几个菜来,就算答谢王大哥了!”石怀义接过话头,笑着替大伙铺台阶。

“好了,好了,那我就不啰嗦了。你们两个慢慢聊着,我去后边看看,能弄点儿什么好吃的出来。大冬天的,什么都缺!唉。你们聊着,你们聊着!”驼背掌柜将奶茶一饮而尽,随后,将茶壶交给伙计,转身向帐篷后跑去。

“坐吧,这里亮堂些,也比较清静。你放心,楼兰人没那么讲究。大伙也不会故意找客人的麻烦!”目送着掌柜的离开,石怀义笑了笑,邀请王洵入座。

伙计又重新倒上两碗奶茶,在两位客人面前摆好。然后躬了躬身,小跑着离开。毡帐中立刻又被喧嚣声充满,酒客们继续大声喧哗,仿佛相互之间早有默契般,没人再主动往西北角这边多看上一眼。

奶茶是用粗茶、牛奶、加了盐烧制而成,上面还点着一层黄油,散发出一股非常怪异的香气。西域各部族皆以此为消渴、化食之物,一日三餐不可或缺。但对于王洵这个贵胄子弟而言,碗里的茶水就太难喝了。崇仁坊那边给干粗活丫头喝的茶叶,都比这碗里的精细。至于茶汤表面的油珠,喝了这些,还指望着今晚能吃下东西去么?(注1)

“是不是不合王兄的口味?”见客人面前的茶水半晌不动,石怀义有些不高兴,咧了下嘴,强笑着询问。

“不是,有点儿热而已!”王洵狠了狠心,将茶碗中“药汁”一饮而尽。

他奶奶的,豁出去了,反正早晚都是那么回事。早切入正题,大伙都安生。

注1:奶茶有非常好的化解脂肪和补充维生素作用。所以为中国北方游牧民族必备之物。至今还是待客的上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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