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美学,Psychological Aesthetics,是一门从审美心理上研究美的学问。这是对传统美学的一种根本性突破。
德国古典主义哲学家黑格尔是传统美学的集大成者。他的美学,是他庞大哲学体系的一部分,基本上与心理学关系不大。他认为,美是“绝对理念”的派生物,或者说,“美是绝对理念的感性形式”。因此他研究美,以“绝对理念”为起点。不管他是不是把“绝对理念”解释清楚了,也不管后人是不是理解了他的“绝对理念”,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他所建立的,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美学。
自黑格尔以后,绝大多数美学都继承了这种“自上而下”的模式。即使并不赞成“绝对理念”,也会首先寻找一个抽象概念,再层层具体化。几乎一切美学著作,包括大学里的美学教材,总是当头提出一个问题:“美是什么?”这个问题的答案当然是一个定义,定义可长可短,但都因艰辛概括、拼凑概念,似乎什么都包罗了,结果却毫无价值。直到今天,这种“美的定义”不知道出现了多少,但没有一个能被人们记得。更严重的是,这种“自上而下”的理论程序,把人世间大量丰富多彩的美,全都变成了同一源头的概念衍生物,其实是严重脱离了美的存在状态。
试想,要把狂风暴雨中的惊魂夜海、古代美女的秋波一闪、百岁夫妻的临终握手、大漠莽原的孤狼长嚎、宋词格律的平仄调整、歌剧女腔的故意停顿、现代画家的实物引入、万众聚集的默然悼念,等等等等这一些美,全都概括成同一个定义、揭示出同一种理念,有可能吗?有必要吗?有意义吗?
如果硬要概括,那么,美学从一开始就走向了不美。
当然,也可以用一种聪明的方法来定义:“不丑即美”。但问题仍然来了:丑是什么?丑和美之间往往只有一点点最微妙的界线,这个界线怎么划定?世上有辽阔的“不丑不美”的灰色地带,这个地带与美和丑的界线又怎么划定?……
由此可见,“自上而下”的美学,一开步就会撞墙。
在学术上,完全可以容忍少数哲学家通过形而上的途径继续研究人世间一些终极命题的内涵和外延,但是这并不是普遍社会对美学的要求。普遍社会时时、处处都在发现美、接受美、享用美、创造美,人们希望获得这方面的理论指引。
正是在这样的渴求和这样的困境中,人们发现,如果把问题的重心从“什么是美”转移到“为什么让人感到美”,整个学术框架立即就出现了生机。
“为什么让人感到美”,这个问题,把美的接受者当作了主体。随之而来,“美”也就转化为“美感”。产生“美感”的过程,称作“审美”,因此,这种美学也可以称之为“审美学”。
一个人如何产生美感,这是心理学课题。由此,美学也就从哲学的门庭转向了心理学的门庭。所不同的是,在哲学的门庭中,美学的地位不高,分量不重;而到了心理学的门庭,便取得了特殊地位。心理美学的归结点是美学而不是心理学。当然,这种美学与传统美学有着根本的差异。